門診西藥房工作制度範本

【制度】

門診西藥房工作制度範本

1.門診西藥房負責門診處方調配發藥,為醫護和病人提供藥物諮詢服務,檢查並協助門診科室做好搶救藥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2.收方後應對處方內容,包括病員姓名、年齡、住址、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後方能調配。遇有缺藥、藥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問題時,應與開方醫師聯繫更正。

3.配方時,應細心、迅速、準確、遵守調配技術常規和藥劑科規定的操作規程,不得估計取藥,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品。

4.嚴格遵守核對制度。調劑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時,處方配好後應經另一人核對發出,處方調配人及核對人均須在處方上簽名;若只有一人配方應自行核對,交班時由他人對處方複審後補簽名。

5.發藥時應將藥袋上的內容填寫清楚,發出整瓶、整盒的藥品要貼上用法標籤,並向病人交待用法和注意事項。急診處方隨到隨配。

6.門診西藥房負責人定期組織檢查藥品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出過期、失效、黴變藥品.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內的藥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記。

7.往儲藥瓶補充藥品時,必須細心核對,不同片型、顏色不可混放,藥瓶儲藥不得超過九成滿。

8.含有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精神藥品、貴重藥品的處方調配,按相應管理辦法執行。

9.調劑室的衡器、量具要按照計量規定,定期檢查,做好記錄。

10.定期檢查門診科室儲備藥品的質量、使用和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11.工作人員要衣帽整齊、佩戴胸卡,保持室內衞生,物品擺放有序,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12.其他人員非公事不得進入藥房。

【監督檢查】

1.建立藥房工作日誌,記錄每天工作情況,作為年終考核工作業績的依據之一。

2.調劑室每月至少檢查藥品質量一次,發現即將過期或有質量問題的藥品,要區別不同情況及時處理,並做好記錄。

3.藥房負責人每天抽查調配人員是否執行操作規程,要有檢查記錄,發現違規及時糾正,進行批評教育,按院規扣罰獎金。

4.差錯事故、投訴登記內容完整,有當事人、事情經過、調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對出現嚴重差錯或事故的責任人,調離現工作崗位。

5.調劑人員必須具有藥學專業技術職稱,未經培訓的其它衞技人員不得從事調劑工作,如發現上述問題,追究主管院長、院長責任。

6.調劑室對急診室等門診科室的搶救用儲備藥品,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要有檢查記錄。

7.調劑人員每年體檢一次,有體檢檔案,患傳染病者不得上崗。

8.藥劑科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內容主要是藥劑管理、窗口服務、藥品質量、調配質量及自查記錄。檢查結果作為考評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