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管理制度精彩(精選3篇)

養豬場管理制度精彩 篇1

豬舍管理:

養豬場管理制度精彩(精選3篇)

一、 公共區域衞生區整潔,無雜物,豬舍內地板清潔、無臭味、無雜物,五天全面消毒一次;

二、 做好豬舍衞生等日常工作。內牆,天花板無蜘蛛網、塵灰,保温架無明顯豬糞,清欄後及時打掃消毒;

三、 電線線路乾淨、整齊、不零亂,定期檢查,防止老化、破損;

四、 飼料桶、水壺乾淨衞生,數量與豬羣比例恰當,高度適當;

五、 小豬嚴格保温,定期消毒,定期防疫接種,並做好防獸工作;

六、 不同齡豬羣不得混養,病豬及時隔離,密度大及時分羣飼養;

七、 做好每批、每次進出欄、成活率、死亡數的紀錄。每天死亡豬十隻以上馬上彙報,沒三天報一次存欄數到生產部;

八、 每天更換消毒水,進入各棟豬舍必須消毒,並關好各棟各間的豬舍門;

九、 每天注意觀察豬羣精神狀態、飲水量,飼料量,並做好紀錄;

十、 每天做好各棟豬羣詳細產蛋時間、產蛋數、產蛋率、破損率、合格率的數據,製作表格上報,不合格的蛋挑出後要由生產部負責人簽字才可以處理,並以五天為一個週期作產蛋曲線圖;

十一、 種蛋每天晚上要進行消毒,並分類管理、儲存,每天上報的數據要準羣如實,公司定期結合孵化率、市場部數據進行檢查;

十二、 豬羣要按規定投放EM原露、活力99和抗生素。

飼料、藥品管理

一、 倉管人員要積極學習有關飼料及藥品方面的理論基礎知識、管理常識和貯存方法,在工作和學習中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

二、 對現有的飼料和藥品要進行登記、分類、造冊;

三、 存放飼料的場地要保持乾燥、通風、衞生、潔淨;

四、 採購員對外購飼料時要認真檢查、嚴格檢驗,凡發現不符合標準的飼料要提出拒絕並及時向上級反映,以便及時處理,對於因某種因素知情不報者,公司將按照損失給予處罰;

五、 檢驗合格的飼料,應堆放整齊,並需符合規定的高度、數量,避免其接觸地面,做好防潮、防雨、防火、防盜等工作;有特別要求的飼料要特別存放處理;

六、 經常檢查庫房情況,對於漏雨、進水等情況,要及時修善或轉移等,經常做好滅鼠防鼠工作,禁止用黴變飼料飼餵動物;

七、 做好飼料、藥品統計工作。認真填寫日飼料、藥品的數量紀錄,每月上報一次出庫表;定期統計飼料庫存數字,對需要進購的,提前5天寫成計劃報表及時向採購員申報,保證飼料的連續性;

八、 每次進購飼料,需專人清點、登記;

九、 對於藥品保管要做到細心、認真、一絲不苟,對所有的藥品要分類放置;

十、 對毒、劇藥,凡瓶上無標籤的應當補上(毒藥標籤紅邊、紅字,劇藥標籤紅邊黑字),並設專櫃、立專賬,使用人有登記手續,嚴防事故發生。絕對不允許飼料與醫用藥品混放;

十一、 要求低温保存的疫苗及藥物,應按照藥物瓶籤表明的保存温度分別保存於冰箱、冷凍室等,避免藥物過早失效或變質;

十二、 有效期限的`藥物,如抗生素(青黴素)、生物製品(疫苗)和生化藥等,進購時要注意藥物瓶簽上的生產日期,分期分批堆放(前批號)和其後註明的有效年限或直接標明的有效期和失效期,近期失效的宜先用;

十三、 易燃、易爆和具腐蝕性藥物,在藥房中存放少量,存放處宜避開火源;

十四、 易潮、風化、氧化、碳酸化或易揮發的藥物,除保存加蓋密封外,較長時間不用的,宜在瓶蓋塗臘封口,對周圍濕度、温度和陽光照射條件也要注意;

十五、 忌陽光照射的藥物和添加劑,如維生素、魚粉等,應裝於藍色或棕色玻璃瓶並放陰暗處。容器如果無色透明宜先用黑紙包裹,然後再裝盒或放在不透光的木櫃中保存;

十六、 易發黴或生蛀蟲的藥物,如中草藥,保存宜注意保持藥物的乾燥等;

十七、 為取藥方便,藥物的擺置還應當按一定的順序,一般內用與外用藥分開放,不同劑型的分開存放等。

生產防疫

為了防止疫病的發生和流行,保護生產安全,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蛋豬衞生防疫制度。

一、 衞生防疫委員會

為了更好的監督、貫徹、執行衞生防疫制度、特組織衞生防疫委員會(防委會)。由總經理及畜牧獸醫技術人員、生產部負責人和飼養員、工會代表組成,並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防疫會職責如下:

(一) 制定衞生防疫、疫苗使用制度,並負責公佈施行;

(二) 對場內所有員工及其家屬,進行衞生、防疫的宣傳教義工作;

(三) 監督與指導各豬舍認真執行衞生防疫制度;

(四) 參與並指導場內臨時疫情的緊急防治工作;

(五) 設立值班人員,專人檢查每天的蛋豬精神狀態,飼料、飲水、衞生等情況並做好紀錄。

二、 日常防疫工作內容

(一) 飼養員每天應嚴格按要求記錄好蛋豬日記等各項工作記錄;

(二) 非生產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區,本場的生產人員和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區,經2~3個消毒池消毒後方可進入;

(三) 消毒池內的消毒液要及時更換,以保證有效;

(四) 飼養員要堅守崗位,不得串棟,器具及所有設備都必須固

養豬場管理制度精彩 篇2

A、飼料管理:

1、公司所屬的養殖場所需的飼料原料及輔料、預混料均由公司統一供給。公司按養殖場要求將飼料原料、輔料、預混料送至各養殖場,由養殖場按公司提供的各階段商品豬的飼料配方進行配製,養殖場再按實際生產情況進行飼餵。

2、各養殖場不得私自在市場上購買其他飼料原料及輔料等,配制飼料時應接受技術員的監督,嚴格執行公司提供的飼料配方,不得隨意更改,公司對私自變更飼料配方、私自購買其他原料、輔料、私自添加飼料添加劑的養殖場按退出合同處理。

B、生產管理:

1、各養殖場的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綠色食品、畜禽生產等)方可上崗。

2、所有養殖場必須按公司制定的《商品豬飼養規程》進行生產。

3、公司向各養殖場派技術員一名,負責對各養殖場進行技術指導,監督實際生產。

4、養殖場在日常生產中,必須認真填寫蛋豬生產記錄表,以使公司對其生產過程更有效的控制。

5、蛋豬生產記錄表每批次填寫兩份,兩份必須一致,消羣經公司核實後,公司留一份,養殖場留一份。同時每次收購鮮蛋時必須帶上兩份資料。對兩份資料不一致時,公司有權對其豬蛋不進行收購,並查明原因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C、疫病防治:

防疫:

1、嚴把疫苗關,正確使用疫苗,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各養殖場所用疫苗由公司統一購買,統一供給。

2、疫苗購入場後,由專人保管。疫苗配製在無菌室內,使用專用稀釋液或經滅菌處理的'生理鹽水。

3、養殖場應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疫病防治規程,豬羣接種應按規定方式、方法認真操作,嚴禁擅自隨意操作。

疾病防治:

1、科學的管理方式、嚴格的防疫制度是控制各種疾病發生的基礎。養殖場必須採取全進全出制,育雛、育成、產蛋豬分區飼養,糞便由專人、專車、每日清掃,並集中在遠離豬舍的糞場,採取無害化措施處理。

2、各養殖場每日對環境清掃、消毒(消毒劑由公司統一供給)。

3、養殖場採用封閉式管理,嚴禁外來人員進入,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區須消毒,換上專用工作服、鞋、帽後,方可進入。

4、豬羣發生疾病,各養殖場技術員應立即上報公司生產技術部,由公司生產技術部和技術員對豬病進行統一防治,疾病防治中用藥須符合《綠色食品獸藥使用準則》。

5、各養殖場對常見疾病應按公司編制的豬疾病防治手冊進行防治。

D、豬蛋的管理:

1、公司對所屬養殖場按要求生產的豬蛋統一收回。

2、養殖場在豬蛋的收回時應作到:飼養人員在收集鮮蛋時必須保證鮮蛋在豬舍的停留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收集蛋前要用洗手或帶上一次手套;蛋託及其它用具要經過嚴格消毒;將帶有沙殼、軟皮、糞便、血跡、畸形的蛋單獨存放。

養豬場管理制度精彩 篇3

規模養殖場消毒:

一、規模養殖場應嚴格按照消毒規程進行場地消毒。

二、生活區、辦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圍環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三、生產區正門消毒池:每週至少更換水池、池藥2次,保持有效濃度。

四、週轉蛋箱必須嚴格浸泡消毒。

五、車輛:進入生產區的車輛必須徹底消毒,隨車人員消毒方法同生產人員一樣。

六、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週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時消毒。

七、生產區環境:生產區道路及兩側5米內範圍、畜禽舍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八、各棟禽畜舍門口消毒池與盆:每週更換池、盆水、藥至少2次,保持有效濃度。

九、人員消毒:進入畜禽舍人員必須腳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疫情報告:

一、養殖場動物疫情實行逐級報告制度:技術人員及時向場主報告,場主應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站報告。

二、養殖場應當建立本場疫情統計、登記制度,並定期向當地畜牧獸醫站報告本場動物疫情。

三、養殖場動物疫情暴高責任人員:養殖場技術人員、養殖場主。

四、養殖場動物疫情報告形式:快報以電話或傳真為主。需要文字説明的,要同時報告文字材料。

五、瞞報、謊報或者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引起重大動物疫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養殖檔案管理:

為了規範養殖場的養殖行為,根據《動物防疫法》,本場特制定養殖檔案管理制度。

一、落實專人做好養殖檔案記錄,包括養殖記錄、用藥記錄、診療記錄、防疫記錄等。

二、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一)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廠日期;

(二)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藥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

(三)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

(四)畜禽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五)畜禽養殖代碼;

(六)農業部規定的其他內容。

三、畜禽養殖檔案保存兩年以上。

用藥:

為遵守《動物防疫法》,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養殖場用藥制度。

一、應選用經批准取得正式批准文號並由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藥品,不得使用沒有正式批准文號和生產廠家的藥品。

二、使用正規的藥品不能擅自將人用藥等作為動物藥品使用,不能使用結塊、變質的過期藥品和處理藥品。

三、對症下藥,不能盲目用藥病急亂投醫,藥不對症不但不能起到應有的'防止效果,反而會造成人力、物力的極大浪費,有時甚至會加重飼養動物的病情。

四、不得使用違禁藥品。

五、意掌握好藥物的劑量和療程用藥時切忌發生“隔鞋搔癢、點到為止、病好即止”的用藥習慣,要防止病情復發,同時要注意交替用藥,避免病原體產生抗藥性。

規模養殖場無害化處理:

一、規模養殖場應按照動物無害化處理規程進行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無害化處理應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

三、無害化措施以儘量減少損失,保護環境,不污染空氣、土壤和水源為原則。

四、無害化處理的方式一般為高温、深埋和銷燬。

五、採取深埋的無害化處理場所應在感染的飼養場內或附近,遠離居民區、水源、泄洪區和交通要塞。

六、對污染的飼料、排泄物和雜物等物品,也應噴灑消毒劑後與屍體共同深埋。

七、無法採取深埋方法處理時,採用焚燒處理。焚燒時應符合環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