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公休假制度

範文一

公務員公休假制度

一、請 假

(一)病假、事假無倫時間長短都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告知,絕不能不告而別,不請自走。無人知曉去向,無故不按時上班者視為曠工。

(二)請假的時限與准假權限

1、請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負責人請假;

2、請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長請假;

3、請假超過一天的向局長請假;

4、請假期滿,尚需再續者,應當向有關領導請示續假;

5、請假期滿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

(三)局領導請假

1、副局長請假:一天內向辦公室考勤人員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長請假。

2、局長請假:一天內向分管考勤人員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長通告,並按有關規定向縣有關領導請假。

(四)請假的方式

1、實行請假條制度。無倫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填寫請假條,分別按權限批示並留存備案。

2、請假者由本人申請並填寫請假條,按權限分別由股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局長審批。請假條由辦公室負責設計、印製。

(五)對違犯制度的處理

1、對於偶爾發生的違犯請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

2、對於違犯2次以上者,原則是批評教育,提高認識,自我改正;

3、對於長期不請假、擅離職守、無故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

4、請假逾期、又不續假、又不上班,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中。

二、休 假

(一)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二)下列人員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類學校脱產學習、培訓、進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員。

2、當年連續病假兩個月或累計病休三個月以上的人員。

3、當年事假累計達到1個月以上的人員。

4、超出國家規定產假假期繼續休息的人員。

5、當年從外單位調入公司系統的人員。

6、並事假人員中如果當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達到90%以上,則下一年不再安排休假。

7、員工在受處分期間。

(三)休假的方式

1、休假可串不可佔,根據工作需要可分別串休,也可零休,但累計天數不可超過規定休假期。

2、集體休假,由局領導議定。

3、個人休假,須提前7天向分管領導申請,報局長審批後執行。

4、加班補休的,由個人提出申請、股室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批示、局長審查批准後執行。

5、休假應按規定時限休假。期滿後要按時上班,逾期不歸的按無故曠工論處。

(四)對違紀問題的處理

1、對輕微的違紀以教育為主,令其自覺改正;

2、對未經領導批准,又未通報給任何人,擅自休假的,視對工作影響的程度,給予警示教育、或通報批評;

3、對休假逾期不歸者,視為無故曠工,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範文二:

各市委組織部、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單位幹部(人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落實我省機關公務員休假制度,現就有關事項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認識公務員休假的重要意義。機關公務員實行休假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明確提出的一項具體要求,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公務員隊伍的關懷,關係到公務員的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機關公務員實行休假制度,對於加強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落實機關公務員福利待遇,增強機關公務員體質,提高機關辦事效率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各級黨委和政府都要從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需要出發,高度重視,加強管理,認真抓好公務員休假制度的落實。

二、嚴格執行公務員休假的有關規定。依法實施機關公務員休假制度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關係到機關每位公務員的權利,關係到每個機關的正常工作運轉。各單位、各部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機關公務員休假的政策和條件來組織執行。我省機關公務員休假的具體條件和規定是:公務員參加工作時間滿五年不滿十年者,每年休假七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者,每年休假十天;滿二十年及以上者,每年休假十四天。休假時間,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日。本年度事假累計超過半個月,病假連續三個月以上者,不再享受當年的休假。脱產參加各類學校學習,已享受學校統一安排休假的,不再享受當年的休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每年的假期原則上在當年一次使用,以後不能累休和補休,確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一次休假的,可在當年分兩次使用。休假期間,除緊急、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安排休假的同志參加日常工作。

三、妥善處理休假與工作關係。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抓好休假制度的落實,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休假制度,主動安排好本單位公務員的休假。要把休假制度納入每年的工作計劃,統籌兼顧,均衡安排休假時間,保證工作與休假兩不誤。要制定科學合理的休假實施辦法,既保證機關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又合理進行崗位與人員的配置。同時,可針對不同羣體,採取一定的鼓勵措施,創造條件,創新方式,豐富休假內容。可以把休假與本單位業餘活動和健康療養有機結合起來,促進休假制度的落實。本部門、本單位先進工作者和業務骨幹要優先安排休假。

四、嚴格公務員休假的考核管理。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加強對機關公務員休假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休假制度執行不力的單位,採取措施督促其依法落實機關公務員休假制度。各單位要嚴格執行有關休假紀律的規定,一般以就地休假為主,不得借休假搞公費旅遊或變相旅遊,不得以休假為由向公務員發放或變相發放錢物,嚴禁向休假人員發放錢物代替休假。

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參照執行。

範文三:

公務員的休假是按照工作時間的長短來劃分的,具體為:

1、從你上崗開始工作到上班五年以內的,每一年就可以休假三天;

2、當你工作時間有五年以上十年以內的,每一年可以休假一禮拜;

3、當你參加工作有十年以上二十年以內的,每一年可以休假十天;

4、當你參加工作有二十年以上三十年以內的,每一年可以休假十五天;

5、當你參加工作有三十年以上的,每一年可以休假二十天;

關於年假的規定

各單位應該結合實際情況來合理安排人員的休假,要保證單位的正常運轉。對於年假休假要實施登記,對於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休假的,要上報領導請求批准延期,但是假必須本年使用。個人的年休假也可以集中使用,平常的節假日延遲休息。

如果違反以下規定,本年就沒有休假:

1、考核沒有通過;

2、事假請假超過二十天;

3、病假累積超過一個月;

如果符合休假的公務員在假期期間熱然工資照發,福利照舊。如果在休假加班那麼按標準工資的200/100發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