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核准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條例下半年出台

XX年上半年,按照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要求,國家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工作力度,將投資審批制度進一步推向縱深。

政府核准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條例下半年出台

一是以解決“最先一公里”問題為重點,建立新型投資項目核准制度。已徹底取消了銀行貸款承諾、電網接入意見、鐵路專用線接軌意見等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範圍的18項前置手續,一律不得再作為核准前置條件。同時,聯合中央編辦完成對有關部門負責的前置審批及其中介服務事項的清理確認工作,將只保留規劃選址、用地預審以及極少數重特大項目環評審批“兩項半”前置審批事項,其他審批事項一律與核准並聯辦理。目前,法制辦正在就涉及的8部法律、6部行政法規開展修法工作,相關工作完成後,實行新型投資項目核准制度。

二是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建立投資項目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國務院印發實施《關於創新投資管理方式建立協同監管機制的若干意見》,從創新管理入手,圍繞既放權到位、接住管好,又服務到位、監管有效,促進市場秩序更加規範,市場活力充分釋放的改革目標,明確了建立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提出了通過建設信息共享、覆蓋全國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實現“制度+技術”有效監管的主要政策措施。經過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中央層面平台已基本建成,6月1日,在線平台先進行了內部調試,6月底前實現了中央部門層面的橫向聯通。

三是建章立制,將投資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研究起草《政府核准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條例》,已上報國務院。這將是投資管理領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規。《條例》堅持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方向,充分體現投資審批制度的最新改革成果。

四是部署打通“最後一公里”問題,進一步簡化、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對本系統報建手續研究提出清理意見。初步梳理,項目開工前的報建手續共約20項,包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農用地徵用、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土地使用權登記等。

下一步,將重點推進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制定出台《政府核准和備案投資項目管理條例》,實行新的網上並聯核准制度。積極配合法制辦做好立法審查工作,爭取儘快發佈實施。二是建立企業投資項目核准相關管理事項目錄管理制度。清理、確認、修法工作完成後,將制定並公開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及強制性中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劃清政府和市場在投資項目核准方面的職權界線,目錄之外的一律不得再實施。三是加快建設信息共享、覆蓋全國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XX年底前實現縱向貫通,並儘可能提前1—2個月進行試運行。四是打通“最後一公里”,加快項目開工進度,縮短建設週期。督促相關部門抓緊開展清理工作,對相關報建手續進行清理、歸併、整合,進一步減少環節、簡化手續,不斷提高審批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