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駐村工作制度(精選21篇)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

一、駐點制度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精選21篇)

1、每月派出兩組人員,每組兩人以上參與“駐鄉巡村”。每組人員每月“駐鄉巡村”時間不少於5天,並填寫“駐鄉巡村”工作日誌,做到對各自責任轄區內的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銷售和使用“兩品一械”情況明、底子清。做好《xx省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藥品監管現場檢查工作記錄本》、《xx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醫療器械監督檢查情況記錄表》、《駐鄉巡村月報表》、《駐鄉巡村工作記錄》,督促當地涉藥單位做好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報告工作。

2、各工作組對所包鄉鎮村、保健食品經營單位、衞生所(室)、藥店要100%監管到位,白天無人的衞生所(室)應做好夜查工作,確保監管不漏一村一所。

3、每次“駐鄉巡村”要與鄉鎮協管員同室辦公,對協管員進行手把手、零距離的輔導培訓,要指導協管員如何協管、如何收集和上報信息、如何舉報假劣藥械等,確實做好傳、幫、帶工作。

二、協查制度

1、認真做好突發事件協查工作,對上級要求緊急檢查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傳真各協管辦協查,並及時反饋協查落實情況;

2、“駐鄉巡村”人員要指導藥品協管人員加強農村藥品“兩網”建設,落實藥械協管月查季報制度,進一步完善藥械協管活動記錄、檢查記錄、協管辦季報表、村信息員季報表、鄉鎮藥械舉報記錄、鄉鎮問題藥品(專項檢查)協查記錄、“駐鄉巡村”記錄和1個供應網絡檔案的“5+3”記錄制,做到“九有一完整”:即有組織、有人員、有職責、有制度、有場所、有活動、有作用、有獎懲、有網絡分佈圖、資料完整。

3、“駐鄉巡村”人員要認真填寫“駐鄉巡村”工作日誌,對所駐鄉鎮的基本情況、食品藥品安全狀況等進行詳細瞭解後,詳細記錄駐點時間、人員和發現的主要問題、處理情況及相關建議。

4、“駐鄉巡村”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要求監管相對人限期整改反饋,由監管人員定期回訪,確保所查問題件件有迴音、事事有着落。

三、培訓宣傳制度

1、要積極配合所轄鄉鎮(街)每年的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培訓工作,充分利用計生例會對各村信息員進行食品藥品相關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的培訓,提高協管員、信息員對假劣“兩品一械”的識別能力和協助監管的能力;

2、“駐鄉巡村”人員要利用農閒、晚上時間,在農村學校、村部等場所每年對每個行政村開辦1至2期農村羣眾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培訓班,下鄉巡查時應在責任區鄉村顯著位置製作食品藥品安全知識宣傳欄,同時向當地羣眾發放宣傳材料,並利用墟日上街宣傳,提高羣眾知曉率。

3、“駐鄉巡村”人員要加強對“駐鄉巡村”工作的宣傳,通過簡報、彙報材料、經驗介紹以及各類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反映和跟蹤報道“駐鄉巡村”工作開展的進展情況,宣傳好典型,推廣好做法,好經驗。

4、積極做好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假劣“兩品一械”展示,做到“兩品一械”安全知識宣傳深入千家萬户;創造條件指導當地農民因地制宜發展種植中藥材,促進農民增產增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四、考核制度

要認真總結“駐鄉巡村”好的做法和經驗,每個工作組每次駐點後要做好情況小結,並在每週一工作例會上彙報交流。

市局年終將會按照《xx市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年度縣(市)局績效考評辦法》有關內容之規定對我縣“駐鄉巡村”工作進行考評。我局也應按市局年度績效考評辦法對各鄉鎮“駐鄉巡村”工作進行。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2

為全面落實駐村幫扶工作責任,紮實做好精準扶貧、精準脱貧工作,根據《關於創新機制紮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

通過考核,進一步增強縣直單位參與駐村幫扶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進一步激發駐村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主動承擔幫扶責任,全面完成幫扶任務,努力加快貧困村、貧困户脱貧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

二、考核對象

承擔駐村幫扶任務的縣直單位、駐村幫扶工作隊和駐村幹部。

三、考核原則

(一)、實事求是。以駐村幫扶工作隊進入該村時的貧困狀況為考核基點,以實際開展的幫扶工作和取得的幫扶成效為考核依據,全面、真實、準確地對駐村幫扶工作進行考核。

(二)、科學規範。根據駐村幫扶單位、駐村工作隊、駐村幹部的不同職責、不同任務、不同要求,科學制定考核驗收指標體系,嚴格標準,落實程序,有步驟有計劃地組織考核。

(三)、客觀公正。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杜絕暗箱操作、違規操作、人為干擾等,讓整個考核工作在陽光下運行,自覺接受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四)、羣眾公認。注重羣眾評議,對駐村幫扶單位、駐村工作隊、駐村幹部所做工作的好壞優劣進行測評,把羣眾滿意度測評作為評定的重要依據。

四、考核內容

1、對駐村幫扶單位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單位重視情況、領導調研情況、結對幫扶情況、支持工作情況和幹部培養使用情況等。

2、對駐村幫扶工作隊及駐村幹部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基層組織建設情況、幫扶工作落實情況、政策宣傳情況、工作隊日常管理情況、幹部羣眾評價情況和脱貧率情況等。

五、考核方法

(一)、採取統一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考核工作在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按照“一年一考核、三年總驗收”的要求考核,具體由縣委組織部、縣扶貧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督察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考核辦公室設在縣扶貧辦,負責有關考核的日常工作。考核時間原則上定在每年12月中下旬。

(二)、採取日常考查和年終考核相結合。日常考查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工作隊及駐村幹部到位到崗、各階段工作推進情況。年終考核,主要通過述職、個別談話、聽取彙報、查閲台賬、實地考察、走訪詢問、座談了解和民主測評等方式,全面瞭解和掌握駐村幫扶單位、駐村工作隊及駐村幹部的幫扶情況、工作成效,以及鄉、村幹部羣眾對幫扶單位、工作隊及隊員的評價意見,結合考核驗收標準,分別做出評定。

(三)、採取自我測評和綜合考評相結合。先由駐村幫扶單位、駐村幫扶工作隊、駐村幹部分別對年度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評,及時報送年度工作總結。考核辦公室根據自我測評情況、平時檢查情況、年終考核情況,對整個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認定。

六、考核認定

依據綜合評定情況,分別對駐村幫扶單位、駐村工作隊、駐村幹部做出考核認定,給出考核成績。

(一)、按照“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對駐村幫扶單位及工作隊的考核結果進行認定。90分(含)以上為優秀,80(含)至90分為良好,60(含)至8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連續三年考核被評為“優秀”可推薦為先進駐村幫扶單位或先進駐村幫扶工作隊。

(二)、按照“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對駐村幹部的考核結果進行認定。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的,可根據其貢獻大小記二等功或三等功。對駐村幹部的年度考核,由考核辦公室參照縣直單位公務員年度考核統一組織實施,其評獎評先不佔駐村幫扶單位指標。

七、考核結果運用

(一)、考核結果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後,下發考核情況通報。

(二)、對先進駐村幫扶單位、駐村工作隊、駐村幹部除通報表彰外,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駐村幹部年度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檔案,作為幹部提拔使用、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工作出色、業績突出的駐村幹部,在同等條件下要優先提拔使用。

(三)、對“不合格”的駐村幫扶單位、駐村工作隊和“不稱職”的駐村幹部除通報批評外,將進行誡勉談話。三年結束後,未完成幫扶任務,沒能使貧困村、貧困户如期實現脱貧的駐村幫扶單位和駐村工作隊不能撤隊,繼續留駐該村進行幫扶,直至實現脱貧。對誡勉談話、批評教育後仍無改進的駐村幹部,將按程序進行調整,由駐村幫扶單位重新選派幹部接任。

(四)、對駐村幫扶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如貪污挪用扶貧資金、違規操作項目實施、弄虛作假應付考核等,將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做出處理,考核結果一律認定為不合格、不稱職。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3

1、上下班制度。全體工作隊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每月駐村時間不得少於10天。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離崗、脱崗。

2、簽到制度。駐村隊員每天在考勤簿上籤到,並做好日誌記錄。

3、請假制度。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事假、病假,原則上不能超過5天,隊員請假5天以上者,須由隊長批准。

4、考勤通報制度。考勤人員負責每月收集彙總出勤情況,並作為考核工作隊員駐村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每月由工作隊向隊員派出單位書面提供駐村隊員在崗情況。

1、精準扶貧工作隊由駐村精準扶貧單位派駐隊員組成,每個單位一名工作隊員,隊長實行每年輪流負責制,一期一年,工作隊隊長由輪流牽頭單位領導擔任,工作隊隊員接受派出單位及工作隊隊長領導。

2、精準扶貧工作隊隊員原則上與派出單位工作脱鈎,工作期原則上一年。

3、精準扶貧工作隊實行隊長領導下的分工負責制,隊員分組分片工作包乾制和重大事項報告制。精準扶貧工作要依靠鎮、村基層組織,充分發揮黨員和廣大羣眾積極性。

4、精準扶貧工作總體有規劃、年度有計劃、年終有檢查,半年有督辦,工作隊員原則週一上午駐村集中,隊長安排工作,隊員彙報上週工作完成情況和本週工作計劃。

5、精準扶貧工作隊接受領導小組的指導,定期反映和彙報精準扶貧工作,爭取縣鎮和社會各方面支持,合力攻堅扶貧。

6、精準扶貧工作堅持走黨的羣眾路線,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基層幹部羣眾意見,自覺接受羣眾和社會監督。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4

為深入貫徹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市委四屆十次全會和縣委十二屆五次全會精神,促進幹部駐村幫扶工作全面落實,確保按期完成脱貧攻堅各項目標任務,根據省市《關於建立幹部駐村幫扶工作考評機制的通知》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幫扶縣領導,各鄉鎮、縣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第一書記、駐村幫扶工作組、脱貧攻堅聯合黨總支。

二、考核時間

從20xx年起,每年12月上旬開展幹部駐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內容

根據考核內容,分類制定考評細則,詳見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和羣眾公認的原則,年終,縣幹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將會同縣委辦、縣委組織部、縣扶貧移民局等單位組成考核組,對“五個一”落實情況和幹部駐村工作開展情況,採取自我鑑定、實地考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綜合評價考核對象的工作實績,並將涉及幹部個人的考核評分反饋幹部派出單位。

(一)自我鑑定。由考核對象根據履職情況、工作實績等進行自我總結和評價,認真填寫《考核登記表》和《自查打分表》,與相關佐證資料一併報協調小組辦公室。

(二)實地考評。查,即查閲工作台賬、工作日誌、會議記錄、民情日記、相關表冊和自查報告等資料;看,即實地查看貧困村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培育富民產業、發展社會事業等方面的工作情況;聽,即由考核組主持召開鄉(鎮)幹部、村“兩委”班子成員、村民代表和工作隊成員參加的考評會議,縣級聯繫部門、第一書記、駐村工作組組長、聯合總支書記代表分別進行述職;評,即考核組結合查、看、聽的情況和分類考評細則對考核對象作出綜合評價。

(三)綜合評定。考核採取日常工作和年終實地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縣幹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將結合考核對象自查自評、日常工作情況和年終實地考評情況,進行綜合評定,評選出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五、結果運用

(一)縣級領導幹部要把對口聯繫幫扶鄉鎮、貧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發揮優勢,立足實際,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確保目標任務完成。其工作開展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目標任務進行述職,貧困村不脱貧,縣級領導幹部聯繫幫扶不脱鈎。

(二)縣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鄉鎮的幹部駐村幫扶工作年度考評結果納入縣委年度目標績效考評的內容,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中央、省、市駐興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駐村幫扶工作考評結果,由縣幹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三)第一書記考核等次不佔縣年度考核指標,考核結果由縣委組織部反饋選派單位,由選派單位登記完善《公務員(參公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或《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並記入貧困村第一書記人事檔案,作為對第一書記進行表彰、獎勵、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據。考核等次為“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銷貧困村第一書記職務,由原單位重新選派。

(四)駐村幫扶工作組所駐村沒有完成年度減貧計劃及工作成效差的,該工作組及所有成員不能評為“優秀”等次;工作組成員如違反羣眾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直接評定為“不稱職”,該工作組不能評為“先進”。

(五)聯合黨總支年度考評結果存入聯合黨總支成員個人檔案,作為幹部提拔使用、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工作出色、業績突出的聯合黨總支成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對工作成效不明顯的.聯合黨總支除通報批評外,將對聯合黨總支成員進行誡勉談話。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5

為加強對局駐村人員的管理,更好地完成下基層駐農村各項工作任務,特訂立駐村工作組管理制度。

一、服從和尊重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按照縣、鎮基層辦的部署和要求,結合駐點村實際,創造性地做好各項工作。

二、依靠和尊重村黨支部、村委會幹部,充分調動和發揚他們的積極性,遇事同他們商量,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同心同德做好工作。

三、深入調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儘可能地為羣眾辦好事辦實事,引導羣眾奔康致富。

四、協助抓好村委會集體經濟項目的發展和管理,要一抓三年,抓出成效,確保三年後村委會集體年收入達3萬元以上,要跟蹤監督局扶持資金的使用情況,做到專款專用。

五、及時向縣、鎮基層辦、局領導彙報請示有關工作,每季度末要書面報告一次駐村工作進展情況,年度要寫出工作組總結,每個工作組成員要寫出一年來駐村工作表現和體會。

六、工作組要建立定期學習制度,建立學習日,規定每週必須有半天時間集中學習,並積極參加當地黨組織的各種學習交流活動。

七、駐村幹部要堅持駐在農村裏,做到有事請假,無事不得缺勤,請假一天的向工作組長報批,二天以上向鎮委基層辦報批,五天以上的向縣基層辦報批。

八、駐村幹部的休假(包括週六週日兩個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由駐村工作組和當地黨組織商定,要合理安排好工作。

九、艱苦樸素,不搞特殊化,不得增加基層和農民負擔,不得向基層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樹立縣直機關幹部的良好形象。

十、駐村工作組要進行考勤登記,每月考勤表經組長簽名後送交局辦公室。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6

第一條 根據市委、市政府、省國土資源廳、市國土資源局的安排,局黨組成員、正副調研員牽頭承擔重大課題和專項任務的調查研究工作。

第二條 根據全市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需要,對全市國土資源工作取得的經驗、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第三條 全面調查分析和反映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情況和意見,為省、市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情況,提出合理、合法的對策或建議。

第四條 及時檢查和反饋市政府、省廳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市國土資源局工作部署的執行情況,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組織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或意見。

第五條 圍繞提高行風建設及局機關辦文、辦會、辦事效率和質量,深入社會,深入羣眾,深入基層,積極開展調查研究。

第六條 調研工作,由分管局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市局各單位承擔相應的調研工作任務。

第七條 圍繞調研主題,深入、細緻、全面、準確地、實事求是地分析、研究對策和措施,提交調研文字報告。

第八條 局黨組成員、正副調研員每年至少撰寫2篇文章、科級幹部每年至少撰寫1篇文章。市局各單位結合業務工作需要開展專題調研。

第九條 市局各單位的調研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7

一、臨牀藥學室工作制度

1、本室為藥劑科臨牀藥學研究部門,承擔藥代動力學與生物利用度研究,體液藥物濃度監測,臨牀合理用藥,中西新制劑研究和藥理、毒理研究等工作。

2、深入臨牀科室瞭解藥物應用動態,對全院藥品合理使用進行監督和評價,開展處方點評工作。

3、參與查房和會診,參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討論,對藥物治療提出建議;

4、進行治療藥物監測,設計個體化給藥方案;

5、指導護士做好藥品請領、保管和正確使用工作;

6、協助臨牀醫師做好新藥上市後臨牀觀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饋藥物安全信息;

7、提供有關藥物諮詢服務,宣傳合理用藥知識;

8、結合臨牀用藥,開展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研究。

9、參與臨牀工作制度及指標:

(1)根據臨牀藥師工作職責,臨牀藥師應定期深入臨牀病房,參加臨牀藥物治療查房、會診、急救及病例討論。

(2)臨牀藥師每週深入臨牀查房應不少於4次,每次不少於2小時;

(3)臨牀藥師查房可分為跟隨臨牀醫師查房和臨牀藥師單獨查房兩種。跟隨臨牀醫師查房可重點了解病人病情和治療難點,查房結束應參加醫療小組的討論。臨牀藥師單獨查房主要針對有特殊情況(如發生藥物不良反應、危重病人、藥物治療複雜及嚴重肝腎功能損害者等)的重點病人進行查房,臨牀藥師可結合查閲病歷、與醫生交流了解病情後,對病人或陪員進行詢問。每週至少進行1次單獨藥學查房,對重點病人建立藥歷,並做好工作記錄;

(4)參與危重病人的搶救和病案討論,並做好記錄。臨牀藥師在參加會診前,應事先查閲病歷、問診,瞭解病情,進行必要的資料查閲和計算,以提出科學謹慎的觀點,協助臨牀醫師提高救治效果。臨牀藥師應積極參加和旁聽所在臨牀科室的其他相關會診;

(5)每週進行工作小結,每月舉行1次工作例會,交流心得、溝通信息、討論疑難藥歷;

(6)臨牀藥師應積極進行藥學情報諮詢,對醫生、護士和患者提出的問題都應積極給予答覆,若當時不能給予解答,應及時記錄,事後諮詢有關專家或查閲資料儘量給予滿意答覆。對重點諮詢或典型問題應有詳細記錄,年終有總結;

(7)收集、整理、分析、反饋藥物安全信息,做好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應主動關心和指導發生不良反應的病人,幫助他們提高用藥依從性。不漏報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每季度出版1期藥訊;

(8)根據臨牀需要和藥物特點協助醫護人員做好治療藥物監測工作的設計、申請、採樣、結果解釋及用藥調整,應積極做好檢測病人狀況及監測結果記錄,積累羣體藥物動力學資料。

(9)結合臨牀用藥,積極開展病歷、處方分析等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研究每年確立1個重點用藥調研課題,寫出調研分析報告;積極與醫護人員進行多方面的交流,從中發現臨牀所急需的藥劑科研課題,促進臨牀藥劑科研的發展;每年至少開辦一次藥學教育講座,有講稿,公開發表論文1篇以上;

(10)建立特定病例藥歷,每月不少於16份。

10、協助藥劑科主任收集各二級科室質量信息,建立藥劑科質量信息檔案。

11、收集細菌耐藥信息,定期評價,為抗菌藥物合理使用提供依據,每季度發佈監測信息。

12、注意瞭解和收集國內外藥學和臨牀用藥最新發展動態,加強藥學和臨牀醫學的理論學習,不斷總結工作經驗,提高自身業務水平。

13、本室對所承擔的教學任務,必須按教學要求認真備課,遵守教學制度。在任課前一學期佈置教學內容,開課前檢查教學準備,開課後要按時檢查教學質量。

14、室內要保持整齊、清潔、安靜、衞生。每日清掃一次,每週全面打掃一次。

15、下班時必須關閉水電、門窗。

16、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遵守考勤紀律,執行請假制度。在工作時間必須按規定穿工作服,掛牌上崗。

二、臨牀藥師查房制度

1、臨牀藥師的查房形式多樣,可隨科室主任查房,也可獨自查房,還可以針對重點患者進行查房。

2、臨牀藥師查房的重點應在患者所使用的藥物上,並能在疾病的治療上提出合理的用藥建議。

3、臨牀藥師在查房前應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詳細瞭解患者的基本情況和病程記錄,並對需要關注的患者予以重視,以便在查房時對患者的狀況有一總體認識。

4、參與查房的.臨牀藥師應對所關注的重點患者全程跟蹤,以利於整個用藥記錄的完整性,便於進行用藥分析,以更好的為臨牀服務。

5、參與查房的臨牀藥師對醫護人員及患者所提出的有關藥物治療方面的問題時應當面做出合理解釋,對不能解釋的遺留問題待查房後統一收集彙總,經查閲資料後,儘快給予反饋。

6、臨牀藥師深入臨牀參與查房,要加強臨牀知識的學習積累,努力探尋臨牀藥學與臨牀醫學的結合點,為今後臨牀藥師工作的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7、參與查房的臨牀藥師應以患者為中心,面對面為患者提供藥學技術服務。

8、臨牀藥師在查房後應將查房情況彙總整理,及時填寫臨牀藥師查房記錄表,並將相關資料存檔保存。

三、臨牀藥師會診制度

為了加強臨牀藥學工作的規範化,明確臨牀藥師會診中的指責、責任,特制定臨牀藥師會診制度。

1.臨牀藥師接到醫務科或專科提出的會診通知後,全院會診按時到位,急救會診10分鐘內到位,一般會診當日完成。

2.藥師參加會診時應認真閲讀病例,全面瞭解患者病史、用藥史概要以及問診情況等。

3.臨牀藥師應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針對患者的用藥問題提出意見。藥師承擔責任是提供搶救治療用藥方案,經會診組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會診結束後臨牀藥師應認真填寫臨牀藥師臨牀病例討論、會診紀要表。

4.如醫院現有品種不能滿足患者用藥需要時臨牀藥師應立即彙報藥劑科主任協調解決。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8

一、簡介

1、制定《員工守則》的目的及其用途本守則是向全體員工介紹公司人事制度、工作規章及員工待遇的常備手冊。

員工可以從中很快熟悉公司所有規章制度,以便員工更好地工作,公司更好地發展。

2、由於手冊無法涉及工作中的所有情況和問題,手冊中陳述的制度條例及待遇應不斷完善,所以公司保留按其認為合適的原則修訂、增加或刪除手冊中任何條款的權利。規章制度、工作待遇一經修訂,都將通知員工。

二、聘用規章

1、培訓制度

(1)職前培訓:所有新入公司員工都要進行培訓,辦公室負責培訓內容包括:公司概況(組織結構、部門職能、產品、客户市場、企業發展史、發展前景、各項規章制度)。

(2)崗位專業培訓:公司根據需要對員工進行的專項培訓(包括內部及到公司以外的單位),應簽定《服務協議》並約定服務期,違約時按照《服務協議》及《勞動法》規定解決。

2、人事管理公司職工一律實行合同化管理,平等協商辦理合同手續,合同關係形成後,雙方必須遵守。

公司與職工簽訂的合同,按職工自身具備的不同的條件,納入不同的管理方式,確定不同的合同內容和有效期限。

(1)轉正人員的人事檔案應調入公司集體户,由公司辦理並繳納五險一金(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住房公積金)及補充保險。

(2)試用期內和臨時聘用的、兼職人員、返聘的離退休人員等公司不負責各項保險的繳納。

3、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兩個月,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

試用期內甲方隨時或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均可解除勞動合同。

4、履行工作職責計劃及評估

(1)每週一早上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召開例會,總結、分配、討論、工作上的問題,並做會議紀要;

(2)試用期滿,填寫《員工轉正通知單》,職員的直接領導會給其整個工作表現打分定級並通知辦公室,辦公室在接到通知後,為該職員辦理檔案調動手續並繳納各項保險。

(3)每年十二月二十日交當年度工作總結,在次年一月份給員工評估,調整薪資、發放獎金。在公司工作不滿三個月的不涉及。

5、辭職

(1)員工辭職,公司要求至少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辦公室索取表格),經批准後,必須將工作內容、相關資料、及所經手的業務進展情況等以書面形式移交給接管工作的其他員工,並積極配合移交工作。

(2)員工離職,隨即停止各項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3)員工離職應主動交回手中的辦公用品及公司的財產,併到財務進行個人的款項結算。

三、管理制度

1、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7:00; (2)就餐時間:中午30分鐘

(3)考勤時間:每月1日—月底

(4)簽到:員工早晨到崗時必須在前台簽到。

(5)請假制:員工因病(事)等意外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應及時電話通知考勤員及部門經理,事後補填《請假申請表》。員工休年假、婚假、產假須提前兩週填寫《請假申請表》。

(6)遲到:員工在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後簽到或到崗的視為遲到。每月3次15分鐘之內不計遲到,從第四次開始或每次遲到超過15分鐘計遲到,遲到每次扣款50元。

(7)曠工:凡未請假、無故缺勤或請假未準即私自休假一天的視為為曠工,超過5天者公司有權將其辭退(曠工扣款:工資總額10%*曠工天數)

(8)彌補虧欠的工作時間:對於9點鐘以後到公司的下班後須補足工作時間;因看病(不超過2小時),或因吃飯(超過1小時),致使工作時間不足的,應在當天彌補虧欠的工作時間。

(9)出差返回:員工出差時間超過7天的,返回當天可以不回公司,次日休息一天;超過14天的,在無工作安排情況下,返回次日可休息兩天。

2、各種假期

(1)正式員工每月可享受1天有薪病、事假;

(2)病、事假:員工有病/事請假,須提前或電話告知部門經理和考勤員,不通知考勤員視同未請假按曠工處理。對於事假,在工作不允許的情況下,經理有權不同意;三天以上的病假需出具醫院的病假單。

病/事假扣款=工資總額÷22天*病/事假天數;病假超過一個月的按醫療期計算。

(3)年假:自簽訂《員工勞動合同》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後,每年度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以後在公司連續工齡每增加一年,增加一天年休假,最長不超過15天。

若因工作原因無法休年假時,公司應按日工資給與補償。年假可分兩次使用。

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三十天或請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不再享受年假。

(4)產假:分娩可休三個月產假,超過部分視同病假,男職工可享受7天帶薪產假。

對這類病假為職工保留職位最長為6個月。

(5)婚假:員工婚假為10天(含公休日)。

(6)喪假:員工父母或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孫女死亡時,喪假為3天,超過3天視同事假。

(7)醫療期:工作每滿一年,醫療期為一個月,以此類推。

(醫療期發工資總額的1/2)

3.加班:

(1)公司提倡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

(2)如需工作需要確實需要加班的需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並做考勤記錄;

(3)累計加班8小時的可以換休1天,不再計發加班工資,補休需提前三。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9

l、執行醫囑要正確、及時。執行醫囑後在相應的醫療文件上記錄執行時間並籤全名。

2、對可疑醫囑,必須查清後方可執行。

3、手術或分娩後停止執行手術前、產前醫囑。

4、須下一班執行的醫囑要交待清楚,並在相應的醫療文件上註明。

5、一般情況下,醫生無醫囑時護士不得給病人做對症處理,遇搶救危重病人的緊急情況下,護士可針對病情臨時給予必要處理,但應做好記錄並及時向醫生彙報。

6、除搶救或手術外不得執行口頭醫囑,執行口頭醫囑時,護士須複誦一遍,經醫生確認後執行。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0

第一條加強政治學習,提高職工政治素質。

第二條加強作風建設,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規範職工行為。

第三條加強法制學習,組織參加普法考試。

第四條加強水利行業精神和水文職業道德教育。

第五條加強行業規範學習,提升業務水平和業務能力。

第六條加強信息技術以及新儀器設施設備的學習,適應新形勢需要。

第七條每月組織不少於2次政治學習、2次業務集中學習。

第八條政治、業務集中學習,主講人應提前做好備課,職工必須作好學習記錄,必須堅持聯繫自身實際,必要時組織討論,撰寫學習心得體會。

第九條提倡職工自學,利用業餘時間充實自己。

第十條鼓勵職工參加學歷教育,引導職工在各級水文專業競賽中力爭取得好的成績。

第十一條通過結對幫扶的方式,以老帶新,促進年輕職工快速成長,培養水文事業接班人。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1

工作職權:

1、據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指示,負責公司廚政系統日常工作調節,部門溝通,做到“上傳下達”。

2、師隊伍技術培訓規劃和指導。

3、負責公司廚政系統菜品、原料研究開發、廚政管理研究工作。

4、組織酒店對關鍵原料品質的鑑定工作。

5、對酒店廚師系統的考察和考核評級作總體把關和控制。

6、與酒店總經理共同處理各種重大突發事件。

7、負責組織對菜品的設計和審計工作,不斷了解菜品動態和動向。

工作職責:

1、進行廚政作業管理的巡察、解決各種疑難技術問題。

2、進行廚師脱產培訓、在崗培訓指導。

3、調節各廚房廚師的人員配置,並將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定。

4、組織制定酒店原料的採購,供應與存儲規劃,並對其作業管理流程進行密切監控。

5、對酒店菜品烹飪作業過程進行檢查、指導、確保酒店菜品數量與品質的正常供應。

6、根據總公司規劃,定期組織菜品研究與開發,並負責完成各個時期菜品研發職責指標。

7、根據公司總經理指示,參與和組織國家級和國際大型餐飲,食品學術研討交流會議與活動。

8、對酒店重大烹飪作業任務親自指揮指導。

9、負責對廚政管理制度執行狀況進行監督和糾正。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2

為加強安全社區創建,預防和減少事故危害,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的安全,營造社區“安全、健康、和諧”的環境,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創建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各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安全社區創建管理工作。

第二條、安全社區創建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羣眾,實行羣防羣治。企事業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範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總責。

第三條、各企事業單位、居委會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由企事業單位、居委會負責人兼任組長,配備安全員,由該安全員任副組長,成員由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第四條、各企事業、居委會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安全社區創建工作中要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督促社區生產經營單位、居民貫徹落實安全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制定安全社區創建工作管理制度和安全促進項目計劃,並組織落實。安全促進項目的重點應針對高危人羣、高風險環境和弱勢羣體,並考慮下列內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場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兒童安全;學校安全;公共場所安全;體育運動安全;涉水安全;社會治安;防災減災與環境安全。

(三)幫助、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日常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

(四)每季度組織有關人員召開不少於一次的防範事故安全工作會議。

(五)生產事故發生後,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向上級有關部門

報告。對發生事故單位的設備和場所,進行現場保護,並分析發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明確相關責任人。

第五條、社區安全員要負責社區內的日常安全生產、安全社區監督管理工作,社區消防員要負責社區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社區治安聯防員要負責社區日常治安保衞工作。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應當設置安全宣傳欄,張貼安全標語、標牌,營造安全社區創建氛圍。

第七條、各企事業、居委會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國小生的.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宣傳治安防範,安全用電、用氣、出行等安全知識,增強居民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範技能與事故發生後自救能力等。

第八條、各企事業、居委會應當建立健全社區安全防範、防控網絡及安全工作例會、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機制,制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基本的防災救援裝備,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事故防範救援演練。

第九條、各企事業、居委會應當建立安全工作各項台帳,安全工作應當作為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對在安全社區創建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安全社區創建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3

一、 組織領導

為提高職工健康意識,預防傳染病的發生,降低四害密度,加強對除四害的工作力度,決定成立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曹國祥;組員:孫榮福、王君達、王新華、顧蕾。除四害領導小組成員每季度各開一次會議,研究本單位除四害情況及方法,並制訂除四害的工作制度。

二、 滅鼠工作

⒈把除四害工作列為本單位愛衞工作、創建文明機關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人人蔘予,個個動手,家家户户不留死角。

⒉滅鼠工作堅持經常與突擊相結合,防、滅相結合,藥物與工具相結合,每季度開展一次藥物突擊滅鼠活動,常年有滅鼠工具,有切實可行的防鼠措施。

⒊及時清理室內外雜物,經常檢查倉庫、牆角、牆縫、鼠洞,及時堵塞,對鼠籠、鼠夾應及時投放和清理。

三、滅蠅、滅蚊工作

⒈徹底清除蚊、蠅孳生場所和衞生死角,翻盆倒罐,清除積水,不亂倒亂丟垃圾。

⒉定點、定人、定時對孳生場所進行藥物噴灑消滅。

⒊完善防蠅設施,垃圾箱有蓋有門,密封存放垃圾,廁所定人打掃,定時噴灑藥水。

四、滅蟑螂工作

⒈每年每季秋季開展藥物消滅蟑螂突擊活動。

⒉飲食、食品存放處必須開展經常性的滅蟑螂活動,確保“藥

⒊職工家庭廚房要經常徹底清理蟑螂棲息場所,並搞好室內外衞生,清洗廚房每個角落,確保飲食衞生。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4

一、在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行政管理工作,協調、溝通各部門的工作聯繫。

二、負責草擬、制定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負責行政公文的'簽發、登記、傳遞、傳閲、立卷、歸檔、保管和利用工作。

三、負責安排各種會議,做好記錄。並負責安排總值班。

四、認真做好上傳下達,及時做好各種電話、信函、文件及領導指示的登記、傳達、轉辦和反饋,負責處理信訪工作。

五、負責做好印鑑管理、通訊聯絡、參觀訪問、對外友好交流和外賓的接待工作。並負責與社區保持聯繫。

六、負責人事調配、勞動工資、職工教育、職稱評聘及職工退休等工作。

七、負責政治思想工作,抓好科室政治學習,做好記錄。

八、加強行風建設,改善服務態度,堅持醫德醫風考評,考評結果裝入職工個人檔案,作為評先晉升的依據。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5

校本教研是提高教學質量、提高教師素養促進教師專業化的重要手段。教師是開展校本教研工作的承受者和受益者,是開展教研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教師參加教研活動的質量影響到全校教研活動的質量和教學工作的質量,教師必須主動、認真地進行教研活動,在活動中不斷成長,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能力。

1、認真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教研活動,態度端正。認真完成學校、教研組、備課組交給自己的任務。

2、開學初制定本學期個人教研的研究重點。

3、每位教師認真完成備課組交給自己的備課任務,在教研組、備課組討論時要認真準備,積極發言。

4、認真參加聽課、説課、評課活動,每週寫2個教學反思,每學期至少聽15節課。

5、在出色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做好“六個一”:每年讀一本教育教學理論著作,確定一個教學研究課題,上好一堂教學公開課,完成一份多媒體教案,寫一篇課堂教學敍事案例,撰寫一篇以上教研論文。

6、熟悉課程標準、教科書及必要的教參資料,認真制訂好一學期的授課計劃。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6

一、佈局合理,嚴格劃分限制區、半限制區、非限制區,區域之間標誌明確,人物流向符合要求。

二、分設生理、隔離待產室、產房;急診產房按感染產婦對待。

三、醫務人員應遵循標準預防原則及手衞生規範,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和消毒隔離措施。

四、一次性用品與高壓蒸汽滅菌物品按有效期長短分別從裏到外分櫃放置。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

五、產前應做HbsAg、抗-HCV、抗-HIV等檢測。陽性者及急診產婦在隔離待產室待產、隔離產房接生。

六、一次性醫療用品應在有效期內使用,且不得重複使用。非一次性診療器械必須由消毒供應中心統一處理供應,科室不得有自備包。

七、進入人體組織、無菌器官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滅菌水平;接觸皮膚、粘膜的醫療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須達到消毒水平;各種注射、穿刺、採血等有創操作的醫療器具必須一用一滅菌。

八、發生職業暴露立即按職業暴露處理流程進行處理,併到感染控制科進行登記。

九、每月對空氣、物體表面、醫務人員手進行微生物學監測。檢測不合格要有追溯記錄

十、醫療廢物規範放置,專人收集處理。一般胎盤應歸產婦所有,特殊感染的或產婦不要的雙包雙扎按醫療廢物處理。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7

(一)活動時間

學校家長委員會每學期召開1—2次,每次開會前三天由校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及時信息反饋,家長可提前請假或調休。(各班級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二)活動內容

1。參與學校管理

(1)學校定期公示教育熱點問題,例如:收費,作息時間等。

(2)學校大型活動策劃徵求家長意見,例如:藝術節,校外實踐活動等。

2。家長學校培訓

(1)邀請教育專家,通俗易懂地向家長介紹兒童心理學、教育學,聯繫實際傳授正確的教育觀點,普及科學教育子女的知識。

(2)家教沙龍,學校邀請有豐富家教經驗的家長來校結合自己的經驗,與家長交流家庭教育心得,使家長明確自己的職責,重視教育。

(3)開展諮詢服務,對家長提出的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給予較好的解決或號召大家共同研討,提高研究水平。

3。解決班級教育問題,協調其它家長的關係。

(三)家長委員會工作考核

1。學校對各班家長委員活動進行記錄,及時反饋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對家長為學校解決的實際問題,將列入班級考核中,作為評選先進班級的必備條件。

2。期末對家長委員會的工作進行總結,表彰優秀的家長委員會及優秀家長代表。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8

目的:制定藥品效期管理標準操作程序,保證藥品質量和患者用藥安全,防止藥品過期失效。

範圍:門診、病區藥房、藥庫

責任人:門診、病區藥房責任人、藥庫保管

程序:

1、藥劑科對藥品實行效期管理,超過有效期的藥品禁止銷售。

2、在庫儲存藥品應按品種、劑型、規格、批號分別碼放,同品種不同批號的藥品,應按效期遠近依次碼放。

3、距有效期不大於六個月的藥品為近效期藥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藥品調劑員在藥品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應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

5、發放距失效期短於三個月的藥品時應向患者(家屬)説明藥品的效期情況,叮囑其及時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調劑、發放的藥品距有效期短於患者(家屬)處方上標示的用藥時間時,應拒絕調劑、發藥,請醫師修改處方換藥。

1、部門責任人、藥庫保管每月檢查、核對、彙總庫存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上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每月質量監督管理小組對近效期藥品彙總分析,提出處理措施。

2、對繼續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藥品建立跟蹤表;督促臨牀儘快使用。

3、採購員應儘快完成近效期藥品的退換貨工作,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4、在庫儲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過期藥品報損制度》的規定執行。

5、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19

1、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組織網絡,成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領導組、調委會,建立村民組調解信息員和綜治中心户長。

2、堅持每週開展一次例會排查活動,並做好詳細記錄,重要時期及時開展集中排查,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化解。

3、建立領導包案制度,對重大、複雜矛盾糾紛建立由兩委班子包案的責任制,包協調、包處理、包化解、包穩控。

4、加大矛盾糾紛調處化解力度,各類矛盾糾紛排查面達100%,調處率達100%,化解成功率大90%以上。做到“家庭矛盾不出户,鄰里糾紛不出組,小事不出村(居、社區),矛盾不上交。

5、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考核獎勵集中,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促進矛盾糾紛調處化解。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20

1、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

2、要定期排查單位和單位家庭內部的矛盾糾紛,確定辦法,制定預案,做到“底數清楚,防範到位”。

3、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要及時進行調處,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初期,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小矛盾糾紛不出單位和家庭,大矛盾糾紛不出市。

4、對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糾紛,要積極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聯合調處,落實責任,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並制訂預案,做到排查一件,調處一件,教育一片。

5、對上級組織領導批辦、督辦的重大矛盾糾紛,要限時調處,未能如期辦結,也不説明情況而造成羣眾越級上訪,或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和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鄉鎮駐村工作制度 篇21

教師是發展的主體,評價是通過系統地蒐集評價信息和進行分析,對評價者和教師雙方的教育活動進行價值判斷,實現評價者和教師協調的發展。以促進教師發展,以教師為核心,以發展教師個體為理念的教師評價。特制定制度如下:

1、注重教師的個人價值,評價目標和評價內容要由評價者和教師協商制定,雙方認同,把實現教師個體發展目標和實施評價看作是雙方的共同職責;(評價者為學校領導小組成員、業務骨幹、骨幹教師組成,由相同或相近學科的評價者組成一個評價小組,負責對所屬學科的評價對象的評價工作)

2、教師的自我評價,評價的內容包括六個方面:一是思想政治表現方面(有四項指標,四項均有詳細的指標和説明,量化評分,滿分為10分)。二是出勤情況方面(有詳細的指標説明,量化評分,滿分為10分)。三是德育工作情況(有四項指標,滿分為20分)。四是教學教研工作。(具體有六項指標,滿分為60分)。五是參加完成學校各項工作任務。(最高分為9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加分)。六是各類獎勵。(根據各教師指導學生、老師獲獎情況及教師自身參加各類教育教學活動獲獎情況,給予相應的分數值,分數不封頂。)。學校將評價內容發給每位教師,要求教師自覺、積極、客觀地評價自己的工作。

3、學校評價。學校評價要做到真實、客觀、公正、合理。學校對教師工作的評價是全方位的,主要從教案、上課、作業批改、科研水平、教學質量及職業道德的六個方面進行具體評價。操作時,在教師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進行集體打分評價,做到客觀、公正、真實、準確。

4、每個學期期末由學校考評領導小組針對各教師的考評情況進行學期末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