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説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説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
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
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
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衞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
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説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
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
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籤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籤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籤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
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衣櫃:
1、員工衣櫃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櫃。
員工衣櫃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櫃的清潔與整齊,櫃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櫃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
故意損壞衣櫃,則須賠償,並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櫃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櫃,檢查時兩個
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櫃,不及時清理衣櫃,酒店有權清理。
八、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後台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
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酒店部門獎金規章制度酒店規章制度(2) | 返回目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為了推動酒店全員在今後的各項工作中再創佳績,進一步增強員工的整體戰鬥力和凝聚力,全面提升酒店的運行狀態和管理水平,酒店決定給各營業部門提供200元部門獎金:
使用辦法如下:
1、 資金由財務保管。
2、 員工在工作過程當中品德素養過硬、業務能力強、職業道德技能水平高,服務意識及態度端正、儀容儀表良好、執行力強、穩固團結,由部門負責人根據酒店質量管理手冊和部門規章制度,結合日常工作表現,對錶現突出的員工實施現金獎勵。
3、 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獎勵金額由部門負責人決定。
4、 參與方式:全員參與。
5、 對工作中表現差的員工當日處罰,並立即開罰單繳財務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對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員工次日早會按上日處罰金額以現金形式進行獎勵。
酒店服務員規章制度酒店規章制度(3) | 返回目錄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前台報到,由領班召開班前會,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要符合員工手則的要求,女員工不留披肩女,男員工不留鬍鬚。
4、員工用膳應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煙,吃零食。
5、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6、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7、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8、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您好!
9、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説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為限,同事間交談不得大聲喧譁,嚴禁在走廊內大聲叫喊。
10、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閒聊。
11、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係。
12、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套取外匯。
13、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4、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5、員工不得收藏,傳閲,複製反動,淫穢畫刊,書籍和錄像,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誌一律交辦公室處理。
16、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7、員工要遵守外事紀律,不得與客人私下通信。交往和客人在一起時不得表示過分親熱,未經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
食物。
18、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後,要馬上移回原處。
20、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1、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序進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並落實。
23、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訪客進入。
24、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説“不”。
25、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彙報。
26、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起,放進廢物箱。
27、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8、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訪。
30、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小姐”。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3、使用機器前後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吸塵器)
34、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第二個
酒店員工管理制度
一、勞動管理制度:酒店員工每月休息兩天(炊事班師傅、配菜人員除外,一般安排在週六週日),有事請假(不發工資)回店銷假,書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方可離崗,否則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發基本工資的百分之兩百。
二、工作管理制度:全體員工必須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當天工作必須要當天高標準地完成,上班時間不許會客、接打電話、看電視、做私活。
三、財務管理制度:各項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結,總枱每天要與酒店結清當天帳目,各員工予支資金,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一半,員工工資在一般情況下按月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推遲,但不得超過一個月)。
四、財產物資管理:各員工要愛護管理好酒店所有財產物資,各類工器具、餐具、工作服等物品,誰損壞誰照價賠償,用當月工資抵扣,如不夠者用下月工資繼續抵扣,直至扣完為止。
五、學習管理制度:每星期日下午集中學習兩小時,學習內容包括事時政治、業務訓練和文體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可交替進行安排。
六、衞生管理制度:每星期六下午為集中打掃除時間,各員工按照自己分管的衞生責任區認真進行打掃清理,不許出現衞生死角。做到牆壁乾淨、地面整潔、無灰塵廢棄物;門窗玻璃乾淨明亮無污垢斑跡;洗手間無蚊蠅異味。
七、獎懲責任制:建立檢查考試獎懲責任制,每月15日下午進行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和各項業務技術的考試,檢查考試合格者獎現金5元,不合格者罰款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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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員日工作流程
9:25—9:30到崗並點名
9:30---9:45班前例會,接收工作安排與通知(培訓可延至十點)
9:45---10:45餐前準備
a打掃工作區域衞生,餐具桌面抹塵。
b檢查設施設備保證正常工作。
c準備並檢查服務用品,如:餐巾紙打火機酒啟等。
d打好開水並按規定開空調調節室温。
10:45---11:00
a再次自檢儀容儀表及餐前衞生,調節情緒準備以飽滿而熱情的精神狀態迎接上帝。
b接受檢查人員的餐前檢查,認真對待檢查工作並給予積極的配合,對於檢查人員所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更正。
c做好個人準備工作(如:喝水去洗手間等)
11:00---14:00餐中服務做到親情服務熱情服務快捷服務
a值班人員13:00就餐,非值班人員13:30就餐。
b值班人員做好與非值班人員的交接工作(交接內容:1是否結賬2所點菜品酒水是否以上齊,是那些還未上3客人的就餐進程4客人的就餐
心情5客人對服務或菜品等有什麼要求6哪位請客或結賬等)
第一值台人員做好2:00以前已走餐位的餐後收尾工作至正常迎客狀態。
d及時關閉水電氣等易耗品,做到節約降耗。
2:00---15:55值班人員做好所有的值班工作及收尾工作,並且像正常營運期間一樣熱情周到細緻的服務餐廳客人,保證客人來早來晚都一
樣的享受優質的服務。
15:55---16:00到崗並點名
16:00---16:15班前例會,接收工作安排與通知。
16:15--17:00餐前準備
a打掃工作區域衞生,餐具桌面抹塵。
b檢查設施設備保證正常工作。
c準備並檢查服務用品,如:餐巾紙打火機酒啟等。
d打好開水並按規定開空調調節室温。
17:00--17:15
a再次自檢儀容儀表及餐前衞生,調節情緒準備以飽滿而熱情的精神狀態迎接上帝。
b接受檢查人員的餐前檢查,認真對待檢查工作並給予積極的配合,對於檢查人員所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更正。
c做好個人準備工作(如:喝水去洗手間等)
17:15--20:30餐中服務做到親情服務熱情服務快捷服務
a值班人員20:00就餐,非值班人員20:30就餐。
b值班人員做好與非值班人員的交接工作(交接內容:1是否結賬2所點菜品酒水是否以上齊,是那些還未上3客人的就餐進程4客人的就餐心情5客人對服務或菜品等有什麼要求6哪位請客或結賬等)第一值台人員做好20:30以前已走餐位的餐後收尾工作至正常迎客狀態。
20:30--值班人員做好所有的值班工作及收尾工作,並且像正常營運期間一樣熱情周到細緻的服務餐廳客人,保證客人來早來晚都一樣的享受優質的服務。
酒店籌備期考勤管理規章制度酒店規章制度(4) | 返回目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為使酒店員工的考勤管理有章可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所屬表格
1、 如員工所申請的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教育召集、公假、年假或其他與假期相關的調休、補休、提休等,所須表格為《假期申請表》並須員工本人按要求填寫。
2、 因工作需要或經部門負責人批准的加班加點,需要提前填寫的是《加班申請單》,該表格可由員工本人填寫或部門考勤負責人填寫。
3、 每月的部門考勤及更期表則須由部門考勤負責人制作,並依照規定提交行政人事部。
二、 簽到、簽退
1、 經理級以下員工均需在正常上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10分鐘後到所在部門簽到、簽退,因故不能簽到、簽退者,要及時向部門考勤人員報告,並登記在案,以備檢查。
2、 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簽到後沒有按規定到達指定工作崗位者,即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籤退下班,視為早退。
3、 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一天。
4、 員工不得代他人或委託他人代其簽到、簽退,一經發現視為嚴重犯規行為,雙方將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5、 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不遲於當月的25日提交次月的更期表(《月度更期表》),當月考勤記錄(月度考勤表)不得遲於次月的3號提交給行政人事部。
6、 本細則所提及的月度是指自然月,即每月的1日至當月最後一日。
三、 假期管理
(一) 請假手續
1. 更期表確認提交後,員工如需換/調班或請假必須填寫《假期申請表》進行申請,內容務必真實,並應服從酒店的統籌安排。
2. 員工遇事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該事先請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應在休假當天儘快以電話或短信方式迅速報告所屬部門直屬上司,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且應在事後三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 員工級請假2天(含2天)內,由其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審批。部門主管及以上級別員工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 事假要求至少提前一天填寫“假期申請表”,按照酒店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 各級審批責任人接到《假期申請表》後,須對請假內容進行審核,若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工作不允許,可視情況不準假、縮短假期或責令改期請假,若請假理由充分或經營允許,須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在《假期申請表》上籤確認(請假人直接上級須安排請假人職務代理人)。
6. 請假人與職務代理人做好交接工作,並將假期經辦事務交待清楚,並留下請假期間可找到的通訊方式,確保請假期間工作正常。
7. 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請長假者,或請假逾時(不可抗力)而無法及時返回工作崗位者,應主動迅速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相關規定代辦妥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論處。
(二) 例休假
1. 每月例休假原則上應當月安排休完。
2. 例休假最多累計兩天一起休(不含法定假),原則上當月和上月的例休假不可累計一起休,如因工作需要而無法安排休完當月例休的,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3. 當月不可提休次月例休假,法定假根據酒店規定執行。
4. 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假期”、“出賣假期”。
(三) 其他有薪假期
1、 法定節假日
1)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法定節假日:
2)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 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4) 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5)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 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7) 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8)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9)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2、 病假
1) 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准,也可給予病假;
2) 員工入職滿一年後,可享有三天有薪病假,除此之外,其他為無薪病假。
3、 年假
1) 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假。休假時間按本企業工齡計算:工齡滿一年未滿十年的5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的10天;滿二十年的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年假必須一次性連續休完,不可分期計假,也不可跨年累計。年假期間回家探親者,其交通費自理。年假期間不可享受工作餐待遇。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⑴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⑵工作不滿XX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
3) 工作滿XX年不滿20年的員工,一年內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如在當年享受年假後,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的,則在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如當年享受年假後,再請病、事假超過以上天數之後辭職(退)的,則按所休年假天數扣回相應的工資。
4、 婚假
1) 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且在公司工作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可憑結婚證申請三天有薪婚假。屬於晚婚的(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另給予增加晚婚假10天。
2) 婚假須在結婚登記一年內有效。
5、 產假
1) 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不得虛報、瞞報婚育狀況。
2) 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懷孕的,懷孕8周內,須主動將其相關資料交到人事部審核,四個月內將其準生證複印件交到人事部備案。
3)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產假。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 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包括配偶),須在預產前15個工作日提出休產假書面申請,經批准按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看護假。(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5) 員工生育後,在兩個月內必須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農村户口的員工,如需生育第二胎,必須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並且要制訂計劃生育計劃,書面報告人事部審核備案。
6) 員工產假上班後,孩子在廣州餵養的,可享受每天1小時的哺乳假直至小孩一歲,孩子不在廣州餵養的,不享受哺乳假。
7) 休產假員工,除按國家規定享受100%的基本工資和效益工資;享受公司發給的全勤獎、醫療補貼、工齡工資、和學歷津貼外取消交通補貼,不享受交易會獎金、開門利市、過節費等待遇。如有其他臨時性發放的獎勵金或禮物則按當時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 計劃生育假
員工實行計劃生育,憑區以上醫院證明,可按國家規定享受帶薪計劃生育假期。(具體參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7、 慰唁假
員工因直系親屬死亡(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憑《死亡證》、《本人申請報告》可給予帶薪慰唁假三天。
8、 待產假
1) 一線員工懷孕五個月以上,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屬第一胎的,因特殊原因或本人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安排調崗的,由本人出示區以上醫院證明並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休假申請,所在部門提出具體意見交人事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准,可享受待產假。
2) 員工待產假期間,按照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其月工資。
3) 享受待產假的,停發所有一次性發放的款項及福利。
4) 休待產假員工的年終雙薪、年終獎按累計剔除休假時間予以計發。
5) 員工休待產假超過一個月,當年不再享受年假,如在當年已享受年假再休待產假的,則在下一年不再給予年假。
以上有薪假期,應一次性連續休完。如特殊原因,年假需分期休假的,須經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人事部審核,報總經理批准。
(四) 加班補休
1) 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准;
2) 員工平時加班1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間給予同等時間存休,不足1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3) 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同等時間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4) 員工超時工作需要填寫《加班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給予補休,《加班申請表》上應寫明超時工作地點、時間、原因等,按管理權限由直屬上司籤批,並報備行政人事部。
5) 《加班申請表》補休時間自簽發之日起,要求在三個月內安排補休,超過時限補休無效。如確因工作需要,經部門直屬上司審核,總經理審批後,可給予延期,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五) 曠工管理
1. 凡下列情況均以曠工論處:
1) 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2) 凡超過規定時間30分鐘尚未到工作崗位,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和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視為曠工;
3) 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崗;
4) 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5) 打架鬥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6) 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2. 曠工扣發相應工資,並處以書面警告處分。
(六)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 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