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廢舊物資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司廢舊物資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廢舊物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對已經過審批同意報廢帳務處理的固定資產、工位器具、管理用具、產品、材料、工具等資產實物,加工造成的廢料,加工產品不能利用的邊角餘料,鋼屑、鐵屑等的管理。

3 管理程序

3.1廢舊物資實物統一歸口於生產部集中管理,所有廢舊物資一律要求登記實物台帳。

3.2 廢舊物資實物的入帳登記。

3.2.1 報廢帳務處理的物資。

各物資歸口管理部門,根據物資實際狀況,對需報廢帳務處理的物資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已經過審批同意報廢帳務處理的廢舊物資實物,應與其他物資隔離管理。

提出書面申請,並根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填寫“報廢帳務處理物資清單”一式三份。

經鑑定部門簽字後報分管經理審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

把籤批“報廢帳務處理物資清單”隨同實物轉交生產部簽收。

把已簽收的“報廢帳務處理物資清單”交財務部、物資歸口管理部門、生產部各一份。

財務部、物資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報廢帳務處理物資清單”做帳務處理,生產部根據“報廢

帳務處理物資清單”登記廢舊物資實物台帳。

3.2.2加工發生的廢品材料

由車間把質檢部開的“廢品通知單”替代“報廢帳務處理物資清單”隨同實物轉交生產部籤

收。

單據傳遞及帳務處理同、的程序。

3.2.3加工產品不能利用的邊角餘料

由車間根據實物情況填退料清單隨同實物轉交生產部簽收。

單據傳遞及帳務處理同、的程序。

3.2.4鋼屑、鐵屑等廢料直接歸生產部管理。

3.3廢舊物資的處理

3.3.1生產部應及時對廢舊物資進行清理,合理利用使其儘快變現。

3.3.2廢舊物資清理

廢舊物資的清理,統一由生產部根據清理方式(銷售.回收利用等)填寫“清理物資清單”一式二份。

清單內容包括: 資產名稱、規格數量、清理單價、金額、部門負責人簽字。

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

把審批後的清單反財務部一份, 做實物清理,同時減實物台帳。

廢舊物資銷售,必須經財務部收款後開出門證,方可出公司。

4考核

4.1廢舊物資管理不善,按直接經濟損失考核責任人。

4.2未經財務部開出門證, 廢舊物資出公司的,按門衞管理制度考核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