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衞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公司衞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公司辦公環境的衞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行政部為公司環境衞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公司的環境衞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綠化、生產、後勤等有關部門都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環境衞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環境衞生設施的開支經費由行政部提出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後,由財務部監督使用。

第六條 行政部應當加強有關環境衞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公司員工的環境衞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衞生習慣。

第七條 專職環境衞生清掃保潔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文明作業。任何人都應當尊重環境衞生工作人員的勞動。

第八條 室內(公司統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掃保潔工作,由使用者承擔。

第二章 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第九條 公司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幹道、公共綠地、員工宿舍外環境等)的清掃與保潔,由行政部負責安排人員進行。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應當按照行政部劃分的衞生責任區,負責清掃與保潔,並實行“門前三包”的責任制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統一使用的建築物、宣傳設施、公告欄、廁所由行政部負責安排清掃與保潔。各部門使用的建築物、辦公室等,應當由各部門自行負責保持清潔。

第十二條 公司內部的施工場地由施工單位負責清掃保潔及垃圾清運。行政部在與施工單位簽訂項目建設合同或協議時,就要把有關由施工單位負責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衞生管理、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處置等事項寫進合同或協議。

第十三條 臨時佔用道路或場地的部門,負責佔用區域和佔用期間的清掃與保潔。

第十四條 公司會議室的日常衞生由行政部負責清掃和保潔。但其他部門使用後應負責清掃整潔。

第十五條 禁止在公司內部公共場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將衞生責任區內的垃圾掃入道路或公共場地,禁止在廠區內焚燒垃圾和樹葉,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第十六條 公共走道及階梯,至少每日清掃一次,並須採用適當方法減少灰塵的飛揚。偏僻地段,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垃圾、無積水、無死角。

第十七條 排水溝應經常清除污穢,保持清潔暢通。

第十八條 廁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衞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儘可能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第十九條 禁止在樹幹、電線杆、建築物上張貼各種海報、標語及廣告宣傳品(公司統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條 必須按行政部規定的區域和位置停放車輛,廠區內嚴禁亂停放自行車和汽車。

第二十一條 公司內(含員工宿舍)禁止飼養雞、鴨、鵝、兔、貓、狗等家禽和動物。

第二十二條 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對公共廁所、

垃圾場等場所實施藥物噴灑,殺滅蠅蛆。

第二十三條 廠區內的樹木、花草須加強養護和整修,保持鮮活完好,不準損毀、攀摘或向綠化帶拋棄垃圾,不準利用樹木晾曬衣物。

第三章 室內衞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輪流清掃衞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條 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櫃上、窗台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窗明几淨。室內無蜘蛛網、無雜物。

第二十六條 室內不准許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第二十七條 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的抽屜和櫃內。

第二十八條 室內禁止停放自行車。

第四章 廢棄物收運與管理

第二十九條 分佈在廠區內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三十條 各部門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當按照行政部規定的地點、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內。配置給各部門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門使用並協助行政部管理,勿隨意變動地點或位置。

第三十一條 生產部、化驗室、食堂等部門產生的有機物、無機物垃圾不得任意遺棄,應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內。

第三十二條 生產部門產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須按照公司《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置。

第三十三條 在廠區內運輸生產垃圾、散裝產品、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工程渣土及廢棄物時,不得灑落和拋撒,如有灑落和拋撒,必須清掃乾淨。

第五章 環境衞生設施的設置與管理

第三十四條 環境衞生設施(垃圾箱、公共廁所等)的設置與管理,應當符合公司《食品衞生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門前放置各類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條 行政部負責廠區內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衞生設施的保潔、維護統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條 設置在各部門、辦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做好保潔工作,不丟失、不人為損壞。

第六章 食堂的衞生管理

第三十八條 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和飲食衞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條 食堂的環境衞生、個人衞生,由行政部督導,炊事員包乾負責,明確責任。

第四十條 炊事員必須每年體檢一次,並進行衞生知識培訓。新上崗的炊事員必須先體檢後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後,進行衞生知識教育,並經簡單考核後才能上崗。

第四十一條 食堂操作間和設施的佈局應科學合理,

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條 操作間及其環境必須乾淨、整潔,每餐清掃,保持整潔,每週徹底大掃除一次。

第四十三條 食堂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牆壁、屋頂經常打掃,保持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條 食堂的灶台、抽油煙機、工作台、放物架等應潔淨,無油垢和污垢、異味。室內的燈具、電扇見本色。

第四十五條 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衞生,呈現本色。

第四十六條 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條 各種蔬菜加工時,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

第四十八條 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乾淨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條 待出售的菜餚、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第五十條 炊事人員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必須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條 炊事員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塗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第五十二條 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條 食堂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須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須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採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條 出售後剩餘的飯菜應儘可能放置在冷藏櫃裏,但放置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剩飯、剩菜出售時,必須先經行政部工作人員鑑別確保無變質、變味後,加温熱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條 食堂採購的原材料必須新鮮,存放的環境應通風、乾燥,避免黴變。嚴禁使用過期或變質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條 炊事工用具必須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須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條 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情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第七章 獎罰

第五十八條 行政部要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訂具體的衞生標準和衞生獎懲制度,定期進行檢查。對衞生做得好的部門和員工要表揚、獎勵。尤其是食堂的衞生檢查結果要與炊事員的工資掛鈎,以促進食堂的食品衞生質量不斷提高。

第五十九條 同時,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行政部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採取整改措施,並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煙頭、紙屑及廢棄物;

二.垃圾不裝袋、不入桶(箱)隨意棄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設護欄設施,竣工後未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影響廠容和環境衞生的; 四.轉運生產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築材料、散裝產品等,造成泄漏、拋撒的;

四.在廠區內飼養雞、鴨、鵝、兔、貓、狗等家禽動物的;

五.佔用、損壞環境衞生設施的;

六.不履行環境衞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影響環境衞生的。

第八章 附 則

第六十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一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