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黨務公開工作制度

司法局黨務公開工作制度

司法局黨務公開工作制度

為確保黨務公開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根據《中共x區司法局黨組黨務公開實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兩個條例”的要求,將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落到實處,以黨內民主推進全局民主政治建設,提高黨建工作規範化水平。

二、工作原則:堅持“發揚民主、廣泛參與,積極穩妥、注重實效,統籌兼顧、改革創新,區別情況、分類指導”的原則。堅持黨務公開工作“四有五化”。即:有機構、有方案、有陣地、有資料;公開時間經常化、公開內容真實化、公開形式規範化、公開程序民主化。

三、公開內容:按照依法公開、真實可信的要求,凡是羣眾關心的黨內熱點問題、容易出現以權謀私、滋生腐敗、引發不公的事項,只要不涉及黨內的祕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開。1、黨組重大決策、決定、決議的醖釀、擬定、出台及落實情況。2、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情況。包括領導班子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情況等。3、幹部制度執行情況。4、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5、組織建設情況。6、考核情況。黨務工作考核情況和受表彰情況。7、監督情況。違法違紀問題查處和信訪監督情況,實施黨內監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體辦法和措施。8、羣眾認為有必要公開的黨內其它事項。

四、公開程序:按照“事前公開、徵求意見——決策公開、民主討論——結果公開、接受監督”的程序,將黨務公開工作貫穿於黨內重要事務的醖釀、決策、實施的全過程。黨組織在討論決定事項、制定目標任務之前,要充分徵求黨員羣眾的意見,集思廣益,形成初步方案,討論後,將最終結果向廣大黨員羣眾公開。

五、公開時間和形式:公開時間,根據公開內容分為長期公開、定期公開、即時公開三種。做到重大決策、目標任務長期公開,即每年公開一次;經常性工作定期公開,即每半年公開一次;階段性工作逐步公開,即每季度公開一次;臨時性工作即時公開,即每月公開一次。公開形式以設立黨務或黨務政務公開欄為主。

六、監督考核:將黨務公開工作納入黨風廉政責任制和黨建工作一併考核,並建立和推行黨務公開監督員制度,廣泛收集黨員羣眾對黨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為落實黨務公開制度提供基礎保障。

七、責任追究:在黨務公開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對黨組(支部)書記實行責任追究:

1、黨務公開工作組織領導不力,或避重就輕,公開內容不全面、不到位,搞半公開,工作走過場的。

2、拒不推行黨務公開制度,或對黨務公開工作敷衍應付、弄虛作假,搞假公開,違犯黨務公開工作有關紀律和規定的。

3、授意、指使、慫恿下屬人員干擾黨務公開,或者人為設置障礙,抵制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以及對檢舉人、證明人、辦案人員打擊報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