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精選17篇)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

各管理處、職能部門: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精選17篇)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根據《員工手冊》及《公眾制度彙編》關於《考勤管理》之規定,再次嚴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公司領導除外)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置人臉識別圖像。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只要上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於考勤機前方,對準屏幕,待語音提示“謝謝”後,即操作成功。考勤結束後,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複、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界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運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7、啟用時間:20xx年2月26日。

三、考勤管理

1、由於公司行業特性所定,各類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處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鐘內簽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後30分鐘內簽退。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計。

3、遲到、早退5分鐘未超過30分鐘(含)扣罰1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計曠工七天以上者視為其自動離職。

4、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或當天需要外出辦理公務的,應事先進行外出登記。

各管理處員工在客服部登記,職能部門員工在人事部登記。

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一律視為曠工。

5、任何類別的請假(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護理假等)都須填寫《請假單》,換休填寫《換休單》,經同意後方可休假。未經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視為曠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憑公司領導籤批的《加班申請表》核計加班時間,無申請表一律不予認定加班。

7、主管級以上員工對所屬員工的考勤及請假審核,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按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予以連帶處分。

以上各項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體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特此通知。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2

為實現公司考勤系統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網絡化,加強公司人員考勤管理,決定在公司各院及抄表班全面部署漢王“人臉通”人臉識別考勤系統,制定本管理規定。自下發之日起請各單位認真執行。

一、時間安排

1、有效識別時間:上班:6:00-8:30

下班:17:30-19:00

農電工:上班:6:00-8:30

下班不需要簽到

2、遲到:考勤機自動處理數據,晚於上班有效識別時間簽到視為遲到。

3、早退:考勤機自動處理數據,早於下班有效識別時間簽到視為早退。

4、曠工:遲到、早退、未簽到,計算工時累計高於1小時,為曠工半天。 遲到、早退、未簽到,計算工時累計高於3小時,為曠工全天。

二、相關規定

1、考勤次數安排:

北院:各部室人員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汽車隊、物業公司每天早上考勤一次;值班員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

南院:中心管理人員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其他人員及生產班組一線人員每天早晨考勤一次;餐飲中心人員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

客户中心大樓:營銷部人員前台人員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城區抄表班人員每天早晨考勤一次。人員每天按時倒班,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餐飲中心人員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

2、只有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者為有效考勤,其他時間段簽到無效。

3、對於外出工作而不能正常時間簽到者,應將經單位負責人簽字並説明原因的材料報至人力資源部備案。

4、有事提前請假,請假人員須提前一天將請假條送人力資源部,特殊情況,按公司《職工考勤管理辦法》補辦請假手續送人力資源部。

5、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考勤時間的單位,可由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報人資部備案。

三、使用注意事項

1、請在較黑暗處使用考勤機,不要進入過多陽光。

2、由於考勤機機械簽到速度有限,請大家上班提前15分鐘到單位簽到,如有簽到困難者可以點“←”鍵輸入工號再錄入,為定向簽到信息模式;如依然簽到困難,可以在考勤機中重新錄入信息。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3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根據《員工手冊》及《公眾制度彙編》關於《考勤管理》之規定,再次嚴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公司領導除外)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置人臉識別圖像。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只要上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於考勤機前方,對準屏幕,待語音提示“謝謝”後,即操作成功。考勤結束後,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複、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界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運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7、啟用時間:20xx年4月1日。

三、考勤管理

1、由於公司行業特性所定,各類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處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鐘內簽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後30分鐘內簽退。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計。

3、遲到、早退5分鐘未超過30分鐘(含)扣罰1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計曠工七天以上者視為其自動離職。

4、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或當天需要外出辦理公務的,應事先進行外出登記。

各管理處員工在客服部登記,職能部門員工在人事部登記。

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一律視為曠工。

5、任何類別的請假(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護理假等)都須填寫《請假單》,換休填寫《換休單》,經同意後方可休假。未經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視為曠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憑公司領導籤批的《加班申請表》核計加班時間,無申請表一律不予認定加班。

7、主管級以上員工對所屬員工的考勤及請假審核,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按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予以連帶處分。

以上各項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體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特此通知。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4

1、2#廠房工作區域實行人臉識別考勤方式,員工出勤時應在考勤機上人臉識別考勤。

2、部門考勤員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管理工作,負責考勤系統裏本部門人員維護、班次管理、人員排班等工作。

3、人臉識別考勤時間:員工正常出勤時上班前1小時內人臉識別簽到有效,下班後無加班任務的1小時內人臉識別簽退有效。未經部門同意也無加班任務的禁止在工作區域逗留。

4、員工中午休息時間不需要人臉識別考勤,但要求在規定時間吃飯和出勤,部門(班組)考勤員做好考勤記錄,公司將不定期抽查監控錄像,對於出現遲到和早退的將給予處罰。

5、班車晚到的,需在上班時間後1小時內填寫《離崗登記表》,註明班車到達廠區的時間,並履行審批程序,當天未填寫的按遲到處理。

6、上班忘記人臉識別考勤的,需當天填寫《出勤登記表》,註明到達2#廠房員工入口時間,並履行審批程序。下班忘記人臉識別考勤的,需在第二個工作日填寫《出勤登記表》,註明離開2#廠房員工出口的時間,並履行審批程序。未按要求填寫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7、人臉識別考勤無效的,進入2#廠房後需先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出勤登記表》,註明到達2#廠房員工入口時間,並履行審批程序,所在部門(班組)考勤員需記錄其當天出勤情況,班組考勤員需及時將考勤反饋至部門考勤員。當天未填寫的按曠工處理。連續兩次人臉識別無效的,請聯繫人力部重新註冊人臉信息。

8、忘記人臉識別考勤的,月度內前兩次不扣考核分,第三次月度考核扣2分,第四次月度考核扣6分,每出現一次在上一考核扣分基礎上累加4分計算。

9、員工當月因私外出離崗時間累計計算,每累計4小時記為半天事假。

10、因有事晚到公司的,提前2小時告知主管負責人(班組員工除告知領班外,也需告知分管工程師或分管部長)的不記為遲到,到公司後需立即填寫《離崗登記表》,因私晚到超過2小時的需填寫請假單,離崗時間累計計算,每累計4小時記為半天事假。

11、員工除需人臉識別考勤外,部門和班組考勤員也需記錄考勤。

人力資源部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5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現將有關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置人臉識別圖像。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上、下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於考勤機前方,對準屏幕,待語音提示“本人姓名”後,即操作成功。 考勤結束後,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複、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界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運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三、考勤管理

1、由於公司崗位不同,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 不 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7:30之前簽到,中午:12:40-13:00之前,下午下班後30分鐘內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曠工計。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曠工計。

3、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20元,10分鐘—30分鐘以內罰款5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4、因公或特殊原因(停電、不能識別等)無法簽到者,由本人填寫考勤補登記錄單,部門負責 人簽字後,送人力資源審核、備案。

5、無人臉識別考勤的職工,一律按無效考勤處理。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6

一、時間安排

有效識別時間: 上午: 7:00-11:55

下午:夏季14:00-18:10

春秋冬季 13:00-17:10

二、相關規定

1、考勤次數安排:一日兩次簽到、兩次簽退;上班鈴響前30分鐘開始簽到,放學鈴響後開始簽退,10分鐘內簽退完畢。

2、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簽退者為有效考勤,其他時間段簽到、簽退無效。

3、晚於上班時間10分鐘內簽到視為遲到。

4、上班時間因故外出者需有書面請假條,無假條且未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簽退者視為曠工。

三、使用注意事項

1、由於考勤機簽到速度有限,請大家上班提前幾分鐘簽到。 2、如遇特殊情況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時,改用其他方式簽到、簽退。

四、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7

為了建設內涵豐富、特色鮮明的校園文化,為適應課程改革的要求,全面提高教師理論素質,特制訂本制度。

一、大力開展“全員讀書活動”,營造書香校園。

二、全體教師不僅要深入學習教育理論,先進的教育教學經驗,科學有效的教育教學方式、方法,還要結合教育教學工作,進一步閲讀學習專業知識書籍,提高專業水平。全體教師要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理論學習活動,並及時撰寫閲讀心得和讀後感,學校以此作為教師業務考核的重要指標。

三、每位教師每天自由讀書學習不低於1課時的時間。

四、對上級下發的學習資料組織教師認真學習。除此之外,學校積極徵訂教育報刊,雜誌,定期購買相應的理論書籍。

五、讀書要和教學、教研有機結合起來。提倡發現式讀書,即在讀學習中要做到舉一反三,融會貫通。在閲讀的基礎上結合對自己教育教學工作的感悟與反思,形成自己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每位教師都要堅持寫讀書筆記和讀書心得,寫教育日記、教學札記、教學故事等。教齡不滿三年的教師每月2篇以上,教齡三年以上的教師每月1篇以上。

六、每週五下午為教師集中讀書時間,通過讀書報告會、研究會、經驗交流會、讀書演講比賽等形式引導教師交流讀書經驗、體會,促進讀書學習活動不斷深入持續的發展。

七、 每月的教學常規檢查,都要檢查教師的讀書情況,量化打分,作為教師年終考核重要指標之一。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8

1、酒店在客人退房結賬時為有報銷需要的客人提供發票服務,發票金額必須與實際消費金額相符或少於實際消費金額,陌生客人要求開具發票金額超出實際消費金額的,應予以拒絕。對於酒店的熟客要求多開或未在酒店消費而要開具發票的,必須得到財務經理電批或在酒店夜審員的見證下(夜審員需在發票登記冊上簽名)並按10%收取税金方能開具(詳見原下發的《多開發票的管理辦法》);

2、發票必須連號,不能跳號使用,且機打號與發票號一一對應;開具發票後須在該消費單的右下角註明發票編號,以便財務部審查;

3、客人開具發票後仍需要結賬單的,需在結賬單上蓋章註明“已開發票”。客人未開發票或需以後補開的,需在結賬單上蓋章註明“未開發票,一個月內補開有效”,由收銀員口頭善意提醒客人注意開具時限並簽名;

4、客人結賬前要求開具發票的,應把客人所開具的每張發票號碼及總共張數列示出來放於放於該客人資料夾中,並在千里馬系統中註明已開票張數及金額,並提醒接班收銀員注意,在客人結賬時,應核對其發票總額是否消費金額一致,並將所有發票號碼抄寫於結賬單上,上交財務部審核。

5、協議掛賬單位消費已掛入後台賬的原則上由其結賬後在財務辦公室開具發票,如需前廳收銀點開具的,須請示財務經理同意;

6、免費房券、代金券、積分兑換房及其他特殊規定(特殊情形需另行通知)不能開具發票的,不得為客人開具發票;

7、超過公司規定期限(一個月)或特殊情況需要補開發票的,必須得到財務經理電批或在酒店夜審員的見證下後方可開具,並收回或複印該客人的消費結賬單(並在結賬單上註明請示時間或夜審員簽名),將發票號抄寫於結賬單後投交財務部審核(若未收回消費賬單原件,需在其上面註明X年X月X日已補開發票,發票號,加蓋“已開發票”印章);

8、在酒店其他收銀點出現系統故障或特殊原因暫時無法開具發票的,前台收銀點應本着互助的原則有義務給予代開,開具時,需該點收銀員當場親自簽名,註明為代開發票,收銀員因特殊原因無法離開收銀台的,須先電話向前廳收銀點説明原因並告知由某某服務員拿單前往代開(須在該賬單存根聯上註明“請前台代開發票”並簽名),當天前往前台收銀點補簽名,未接到收銀員代開通知及未在賬單上簽名的,前台收銀點拒絕代開。

9、因網絡或設備故障而無法給客人開具發票時,可向客人説明原因並委婉勸説其過後再來補開,外地客人或特殊原因無法前來補開的,由大堂副理向財務經理彙報或夜審員見證後將補開發票郵寄給客人,財務部准予報銷相關郵寄費用。

10、 客人刷預授權押金或因種種原因離店未結賬而由前台收銀手工託收結賬的,客人補開發票可不受一個月期限限制,於客人前來結賬當日給予開具。

以上規定請前廳收銀點嚴格遵守,每日由夜審員監督執行並在發票登記冊上檢查及簽名確認,次日交日審員複核。凡違反以上規定任意一條,財務部視情節嚴重性給予當事人10-100元處罰,並賠償多開金額部分的10%税金,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上報公司領導作出更嚴肅的處理。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差旅費用報銷管理,規範差旅費支出審批程序,根據《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等財會規章,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差旅費是指員工因公外出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其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會議費、培訓費、公雜費等。

第三條 差旅費報銷要嚴格執行財務聯籤辦法,據實報銷。各單位(部門)應嚴格執行出差報銷審批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不得隨意延長出差時間,不得繞道遊覽名勝古蹟。

第二章 城市間交通費

第四條 員工要按照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憑票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標準如下:

(一)公司中層及以下人員出差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要乘坐飛機的,事前經副總指揮批准方可乘坐,並在機票上簽字後方可報銷。

(二)兩人及兩人以上人員出差,可按職務高的人員標準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經營部按年度統一辦理。

(四)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的,可購同席卧鋪票,憑據報銷。乘坐硬座時,按硬座票價的60%發放補助。可以乘坐軟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給予補助。

(五)非特殊情況不得租賃公司以外車輛出差。

第三章 住宿費

第五條 住宿費

(一)凡在省內出差,可以住延安市車村煤礦在延安和西安辦事處,若辦事處員滿,辦事處主管應出據相關證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辦事處住宿標準50元/人,出據西安辦事處住宿收款收據,回本單位予以報銷。

(二)住宿費要按規定的標準,憑住宿發票報銷(注:住宿發票需填寫住宿人單位名稱、住宿人數、住宿天數),高於標準部分自理。確因特殊情況住宿費超標準,需經公司副總指揮批准後方可據實報銷。

參加會議出差的員工,如果會議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超標準,經公司副總指揮批准並憑會議組織單位出具的有效憑證據實報銷。

(二)辦事處員滿時住宿標準:

單位:元/間/天

(三)公司中層及以下人員出差住宿,原則上兩人一個標準間。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員為單數,其單個人員可選擇單間住宿或標準間包住,其住宿費按照不超過上述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超過部分自理。

(四)兩人及兩人以上出差,職務低的員工可隨同職務高的住同一檔次的酒店或賓館。

第四章 伙食補助

第六條 伙食補助

伙食補助主要用於員工出差期間就餐開支。

(一)員工的伙食補助費,以城市間交通費票據和住宿費

票據為憑據,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

(二)不分途中、住勤和職務級別,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遠離縣城城區以外進入項目地的野外補助35元;一般地區50元;省會城市60元;直轄市、特殊地區(指深圳、廈門、珠海、汕頭市及海南省,下同)80元。

(三)連續乘坐車船超過8小時(含8小時)的,途中伙食補助費50元。

(四)發放伙食補助後出差期間就餐費不予報銷,因工作需要所發生的招待費報公司副總指揮批准方可招待。

(五)經工會組織安排到外地療養、休假的人員(途中實行包乾),持療養證明,按療養天數每天全額發放20元補貼。

第五章 公雜費

第七條 公雜費主要用於員工的訂票費、退票費、寄存費、市內交通費等。

(一)公雜費除市內交通費外,其他費用憑票據實報銷。

(二)市內交通費實行每人每天費用包乾辦法。

標準為:公司領導60元;公司中層人員40元;公司主管及以下人員30元。

(三)出差地車站(或機場)至賓館往返一次的交通費據實報銷,不在包乾費用以內。

(四)員工自帶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單位免費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如實申報,不再補助市內交通費。

第六章 會議、培訓差旅費

第八條 會議、培訓期間差旅費

(一)員工外出參加會議,比照出差標準報銷。凡交納會議費的,會議期間不發放伙食補助費,在途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按照規定報銷。

會議費需憑領導批准的會議通知和合法票據報銷,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會議通知中所列標準。

(二)員工外出學習、培訓,培訓費中包括食宿費的,學習培訓期間(不包括途中)不發伙食補助費,乘車途中按正常出差發放。培訓費中明確不包括食宿費的,可發放伙食補助。學習、培訓期間公雜費不予報銷。培訓資料費和培訓費憑培訓通知及合法票據報銷,報銷費用不得超出培訓通知中所列標準。

(三)員工出差、培訓期間,因遊覽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參觀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出差人員不準接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用公款進行的請客、送禮、遊覽等。

(四)所有的學習班、研討班、培訓班等,必須經副總指揮批准後方可參加。

第七章 調動、錄用等人員發生的差旅費

第九條 調動、搬遷發生的差旅費

(一)員工調動工作,由單位(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可報單程交通費、託運費、住宿費,費用不得超過出差人員標準。

(二)新錄用來公司的高校畢業生、安置的退伍轉業軍人等只報銷來單位的單程路費。

(三)赴外地支援工作等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回原單位(部門)按照上述差旅費規定報銷;工作期間的生活待遇、出差差旅費等由接受單位承擔。

(四)被借用人員,公司只負擔借出人員在途期間(僅指首次前往和期滿返回)的城市間交通費及伙食補助。

第八章 探親旅費

第十條 探親旅費

(一)探親人員應按直線乘車路線購買車票,繞道的路費自理,由於交通不便,必須中途轉車、轉船的,可按出差規定標準報銷一天的住宿費,超過規定天數及標準的住宿費自理。

(二)職工因家屬來單位,本人不再回家探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准,可將其家屬來單位的往返路費視同職工本人探親報銷。

(三)符合探親條件的職工,應以其父母或配偶户口所在地為準,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一)差旅費單據和差旅費以外單據必須分別粘貼,差旅費報銷憑證不得粘貼其他與差旅費無關票據。同時必須按照財務部門的要求粘貼差旅期間的費用原始單據。

(二)員工出差,可按財務聯籤辦法等規定到財務部門辦理預支借款。借款應限制在辦理出差事項所需開支的額度內。

(三)員工出差歸來,應於十天內到財務部門辦理出差費用報銷。前款不清,無特殊理由可拒絕其辦理再次借款。出差歸來三個月不辦理報銷手續,一律不予報銷。

(四)員工的短途差旅費按月度歸集、統一報銷。

第十二條 工作人員公出應遵守公司關於職工外出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公司經營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打印之日起執行。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0

辦公室5s檢查標準一、整理扔掉廢棄物1、將不再使用的文件資料或破舊書籍、過期報紙等按公司要求的方式廢棄。2、將不經常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分類編號整齊存放於文件櫃中。

3、將經常使用的文件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整齊放於辦公桌抽屜或長櫃中。

4、將正在使用的文件資料分為待處理、正處理、已處理三類,整齊放於辦公桌面或長櫃上,做到需要的文件資料能快速找到。

5、將工作服、洗澡用品等按類別整齊放於更衣櫃中,無更衣櫃的,應將工作服等個人用品放於合適的位置,以不影響整體美觀為宜。

6、櫃(櫥)頂物品擺放要整齊美觀,窗台上、暖氣上禁止擺放任何物品。

二、整頓擺放整齊1、辦公桌、椅、櫃(櫥)、衣架、報架、盆架等物品放置要規劃有序,佈局美觀。

2、辦公桌面可放置辦公設施、枱曆、文件夾、正在使用的文件、票據、電話、茶杯等物品,要求放置整齊有序。

3、辦公桌擋板、辦公椅上禁止搭掛任何物品。

4、筆、墨、橡皮、尺子等辦公用具整齊放於桌面一側或抽屜中。

5、辦公桌面、辦公桌抽屜內物品應整齊有序、分類放置,沒有作廢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如抹布、個人物品、報紙等。

6、報紙、雜誌等閲讀資料看完後要收起,需要留存的整齊放於文件櫃內或報架上。

7、暖壺、茶杯可在矮櫥上整齊放置,不具備條件的可整齊放於地面一側;茶葉桶應整齊放於辦公桌抽屜一側。

8、辦公室內電器線路走向規範、美觀,電腦線不凌亂。

三、清掃打掃乾淨1、辦公室門要裏外清潔,門框上無灰塵。

2、地面及四周踢角乾淨,要顯露本色,無灰塵、污跡。

3、室內牆壁及屋頂每週清掃一次,做到無污染、無爆皮、無蜘蛛網;牆上不許亂貼、亂畫、亂掛、亂釘。

4、窗玻璃乾淨透明,無水跡、雨跡、污跡;窗框潔淨無污跡;窗台無雜物、無灰塵;門玻璃乾淨透亮,不掛貼報紙和門簾。

5、窗簾整齊潔淨、無灰塵,懸掛整齊。

6、暖氣片、暖氣管道上無塵土,不搭放任何物品。

7、燈具、電扇、空調、微機、打印機等電器,表面潔淨,無灰塵;各種電器開關、線路無灰塵、無安全隱患。

8、文件櫃頂、表面要保持潔淨、無灰塵、無污跡,櫃內各種資料、票據分類整齊存放,並根據資料內容統一標識。

9、更衣櫃內物品分類擺放,要求工作服、毛巾等個人用品疊放整齊;櫃內、櫃外、櫃頂保持潔淨、無灰塵、無雜物;並按使用者進行標識。10、辦公桌面、擋板內外、長櫃內外應保持潔淨、無灰塵、無污跡。

11、電話要擦拭乾淨,整齊放於辦公桌橫板處或辦公桌面;電話線要整齊有序,不凌亂。

12、垃圾筐要及時傾倒,不能裝的太滿;門後禁止存放垃圾;條帚、墩布、簸箕等清潔用具整齊放於門後;抹布可疊好放於盆架上,或整齊搭掛於門後。四、清潔保持整潔,持之以恆1、每天上班前對自己的衞生區進行清掃。

2、上班時間隨時保持。

3、自我檢查,對發現的不符合項隨時整改。

4、下班前整理好當天的資料、文件、票據,分類歸檔。

5、下班後整理辦公桌上的物品,放置整齊;整理好個人物品,定置存放。五、素養人員保持良好精神面貌1、上班時間佩帶上崗證,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儀容整齊大方。

2、言談舉止文明有禮,對人熱情大方,不大聲喧譁。

3、工作時精神飽滿,樂於助人。

4、工作安排科學有序,時間觀念強。

5、不串崗、不聚眾聊天。注:以上標準是部門自查的依據,也是管理部、5s小組對部室檢查和先進部室評選的依據。對於檢查出的不合格項,將按照規定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處罰。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1

1、 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考勤管理,營造良好的守紀氛圍,根據總公司考勤規定,特制訂本細則。

2、 適用範圍

總公司全體員工(除董事長、董事長司機)。

3、 處罰細則

(1)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需要外出,應填寫外出假條,徵得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並在前台做好外出記錄,以便掌握人員去向;部門負責人外出直接向總裁請假。

(2) 未經部門負責人、總裁同意,在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崗外出及早退者,一律扣除

半天工資並追責。

(3) 每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內,部門負責人給予批評教育;三次和三次以上者,月會全公司通報批評。

(4) 未經請假上班打卡遲到。

4、 考勤要求

全員考勤實行指紋考勤,每天指紋考勤打卡2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8:30之前,下午下班打卡時間17:30之後。

5、 考勤統計

行政人資中心每週五統計本週考勤情況,週會、月會進行出勤通報;每月19日統計上月考勤情況報財務,作為計發工資及扣款的依據。

6、 本細則解釋權歸行政人資中心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2

1.0目的

嚴格管理通海物業值班工作,及時處理當班客户求助事項和發生的突發性事件,確保值班期間各項工作的圓滿完成。

2.0 適用範圍

通海物業公司工程部值班人員。

3.0 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夜間值班的管理工作,包括值班人員排班、事項交接及管理控制等;

3.2值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客户求助事項和發生緊急事件時的協調處理;

3.3值班人員按要求履行職責,做好值班記錄。

4.0 管理程序

4.1 值班時間

工作日:18:00——次日8:00

4.2 人員要求

4.2.1 晚上22:00之前不能睡覺;

4.2.2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留宿外人等。

4.3 工作流程

4.3.1每日18:00前,應完整、準確地提供需要值班人員晚上交接完成工作的相關事項,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中的“當日值班交接工作事項”等;

4.3.2值班人員需要認真記錄相關重點工作事項,並認真檢查和落實;

4.3.3法定節假日、雙休日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按要求履行職責,做好值班記錄。

4.4值班要求

4.4.1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需要配帶總值班胸牌、對講機,做好值班記錄;

4.4.2值期間能處理的事情要及時記錄解決結果和改進措施,對不能及時解決的事件進行詳細的記錄,並在第二天及時反饋至工程部,交待相關負責部門人員;

4.4.3夜間值班的各崗位工作人員,並在值班記錄上詳細登記夜查時間,崗位及相關情況,對突發事件應給以及時的處理協調,緊急重大情況要通知經理。

4.4.4值班人員當值期間手機必須要保證開機狀態,巡檢時,要隨身攜帶對講機,發生緊急情況時及時聯繫;

4.4.5夜間作業做好安全保護。

4.5值班監督管理

4.5.1 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嚴格履行值班職責,對工作失職,記錄不及時下傳、丟失相關規定者,每次據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人/次;

4.5.2如因工作失職造成業主和公司重大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者,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辭退並追究其相應責任。

4.6 相關記錄

4.6.1 《工程部夜間值班記錄表》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3

1.適用範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危險作業的範圍、審批權限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1.2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和個人。

2.引用標準及規定

《公司安全技術管理標準》

3.一般規定

3.1 凡是進行有一定危險環境與條件下作業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和行業所做出的規定、制度。

3.2 在作業前必須向公司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報告,申訴作業理由,危險因素和危險程度等。同時編寫專向安全施工措施方案並報主管部門審批;作業時要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必要時要對參加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經審批後方可作業。

3.3 進行危險作業前,必須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檢查所用工具、防護設施,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作業;作業時最低不得少於兩人,其中一人進行監護;嚴禁冒險作業、違章作業,野蠻施工。

3.4 進行重大危險作業(如攀登大煙囱、開挖深基坑、密閉管內作業等)的人員,必須在作業前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作業。

3.5 未考取特種作業工作證的人員,嚴禁從事特殊作業。

4.危險作業範圍及審批權

4.1 下列危險作業須經安全管理部批准,計劃經營部備案:

4.1.1 進入低矮、狹窄、黑暗或含有害氣體的地下電纜溝、暖氣溝、儲備倉、罐、下水道進行作業。

4.1.2 在距離含有廢氣、燃油、氨氣、氧氣、氯氣等易燃易爆物質和氣體的設備、倉庫、管線十米範圍內進行明火作業。解決有毒有害氣體儲罐、管網的泄漏問題、保温工程時。

4.1.3 易燃易爆及密閉金屬容器(包括裝酸的)槽、罐、管道等的切割及焊接作業。

4.1.4 從事接觸有嚴重毒害物質的作業。

4.1.5 橫穿鐵路及在鐵路兩側五米內的施工工程。

4.1.6 橫穿馬路及在馬路上的施工。

4.1.7 從事各類工程施工爆破作業。

4.1.8 三米以上無保護設施的登高單層作業。

4.1.9 380V以上的帶電作業,高壓輸電線路附近及電纜附近的電工施工作業。

4.1.10 起吊二十噸以上的設備或物體。

4.1.11 高大建築物及金屬構架拆除工程。

5.危險作業證申請手續

5.1 凡需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事先必須申請危險作業證或寫出書面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作業。對擅自批准或進行冒險作業而造成事故者,必須嚴肅處理。

5.2 危險作業必須有申請單位領導簽字。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生效。

5.3 危險作業證應根據情況一式四份,批准單位、備案單位、作業單位各一份,以備存查。

5.4 對重大危險作業,除經上述部門批准外,還必須由批准單位報請總經理批准,並由批准單位監護作業。

5.5 對經常性的危險作業,可經一次審批即可,但遇作業內容和防護措施改變或負責人、監護人更換時,應重新申請。

5.6 危險作業應於作業前三天辦理申請手續,遇節假日、下班後以及突然性的危險作業或搶修等特殊情況時,由申請單位負責人報請安全管理部與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次日向有關部門補報備案材料。

5.7 危險作業必須按規定的格式認真填寫。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必須熟知該作業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作業過程中始終不離開作業現場。

5.8 外包工程除登高作業外,其它各危險作業,由分公司通知配合隊伍執行。

6. 危險作業前的準備

6.1 做好與本危險作業有關單位及受影響單位或人員的聯繫。

6.2 必須有安全監護人員和有經驗的指導人員,重大危險作業還必須有現場救護人員,並做到作業負責人、作業指揮人、作業人、安全監護人員等分工及職責明確。

6.3 對參與作業的各種人員講解作業內容,可能發生的問題,有關防護問題及意外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6.4 必需的安全設施及工具的準備。

7. 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

7.1 保證安全作業的注意事項。

7.2 防止發生事故的具體安全防護措施方案。

7.3 意外情況發生時,採取的補救方法和處理方法。

7.4 發生意外人員事故時的救護措施。

7.5 操作前的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8. 危險作業六個“不準幹"

8.1 沒有危險作業證不準幹。

8.2 不指定總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不準幹。

8.3 不同有關部門聯繫好不準幹。

8.4 作業中出現問題不解決不準幹。

8.5 組織不嚴密、措施不可靠、不落實,作業人員操作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的不準幹。

8.6 油罐、爆氣管道、氧氣設備、管線動火時,分析不合格不準幹。

9、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4

一、目的:為了控制生產成本,規範公司物料管理,保證生產正常進行,物流暢通,加強倉儲人員責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二、運用範圍:公司所有倉庫及涉及部門

三、內容:

1、物料管理包括:物品購買程序、物品入庫程序、物品領用程序、工具管理程序、倉庫管理制度。

2、物品購買程序:

(1)凡因生產或工作需要,需購置原材料或其它物品,必須由需求部門組長提出申請,並填寫《請購單》,統一由主管審核,廠長批准以後採購部門方可購買,否則由採購部門負責。

(2)玻璃原片由生產部計劃文員申請,生產廠長審批;五金、輔料、勞保用品由其倉管員申請,採購經理審批;機械零配件、電器由機修工負責申請,生產廠長審批,百葉原材料、輔料由其倉管員負責申請,技術部經理審批;其它由各部門負責。

(3)各部門在編制採購計劃時,必須確定合適的數量,保證所需的物品不應發生囤料。造成倉庫佔用大量資金。為避免數量嚴重超標,各責任部門應根據生產實際需要和採購週期,制定安全庫存量上報審批。

(4)採購人員必須按照《請購單》上寫的物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進行採購,並確保按時到貨。

(5)倉管員在到貨時憑送貨單驗收到貨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供應商的名稱、到貨時間等內容。做好與質檢部門的聯繫,填寫《入庫單》並會同質檢人員簽字,同時做好電子檔台賬。

(6)採購員必須做好返工與退貨的跟蹤,以免使公司造成損失。對本公司造成實際性損失的,則須向供應商進行索賠。

3、物品入庫程序:

(1)玻璃原片由生產部叉車司機負責點數接收,倉管員進行質量檢驗、簽收,填寫《入庫單》會同叉車工簽字。

(2)玻璃輔料及公司工具由倉管員簽收並填寫《入庫單》,採購經理簽字。

(3)百葉原材料、輔料由其倉管簽收並填寫《入庫單》,技術經理簽字。

(4)倉管人員進行數量清點,確定要入庫的材料數量與《送貨單》、《入庫單》相符。如倉管員沒有進行清點,而將貨物入庫時,造成的損失由倉管員負責賠償。

4、物品領用程序:

(1)各部門領用材料必須憑《出庫單》到倉庫領用材料,嚴禁私自到倉庫領用材料。

(2)《出庫單》由用料部門組長開具,由各部門主管或廠長審核批准,倉庫才能辦理髮料。

(3)各部門主管在審核時,必須抱着對公司負責任的態度,嚴格把關,審核所要領用的材料是否真是工作所需要,是否需要那麼多的量。

(4)倉管員發料時,必須根據《出庫單》上載明的物料名稱、規格、數量進行發料,不得多發。屬於連續性的物品,不得多發給一個部門(例:手套,護腕等)。

(5)各部門的倉庫領用材料必須指定專人,並經各部門主管同意,領用人員名單在各部門主管,公司管理部備案。

5、工具管理程序:

(1)工具管理涉及工具保管、購買、使用、報廢、調換、退回等內容。

(2)倉庫須建立專門的工具賬本,對每件工具祥細記錄,工具的入庫、在庫、出庫、退回、報廢、調換等詳細內容。

(3)員工領用工具需填寫《工具領用單》經各部門主管批准同意後倉庫才能發放。沒辦理手續倉庫私自發放的,由倉庫管理員負責。

(4)員工領用工具由本人保管,在使用時應文明操作,做好維護保養工作,凡使用不當或丟失、損壞的由本人負責賠償。

(5)員工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須先到倉庫辦理工具退庫手續,並有倉庫管理員簽字。人事部門才能辦理離職手續,對缺損的工具由人事部門在核算工資予以扣除。

(6)倉管員在辦理退庫手續時,倉管員仔細檢查工具的好壞,如不能確定則叫設備管理員共同確定。否則損失的工具由倉管員負責。

(7)因使用時間或其它原因工具要求調換的,則應填寫《工具調換申請單》同所在部門主管及設備管理員審核同意,才能到倉庫辦理調換手續。

(8)各部門提出所要的工具,須有各部門提出填寫《請購單》,報請廠長同意,採購員才能採購。

6、倉庫管理制度:

(1)要求各部門,特別是各倉管員必須嚴格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序進行操作,嚴禁私自更改。

(2)財務部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立即彙報廠長,並提出整改意見。

(3)對不能按本制度進行操作,視情況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經濟處罰。對屢教不改的,又屢次屢犯的,作調離工作崗位或開除出廠處理。

(4)對提出完善意見被公司採納的,特給予公開表彰並給予經濟獎勵。

四.其他規定

1.本制度的修訂權和解釋權屬公司管委會

2.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公佈執行。

XX有限公司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辦公耗材的管理,滿足生產運營需要,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明確了公司辦公耗材的採購、發放和管理,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禮品、紀念品等物品的採購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職 責

第三條 綜合辦公室是辦公耗材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辦公耗材的採購、發放和管理。

第四條 各部室和項目組負責辦公耗材的申請、領用和保管。

第三章 分 類

第五條 辦公耗材分為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兩類。 第六條 辦公用品是指日常工作中使用的消耗性物品,如:紙張、筆、文件夾、各類文具等。

第七條 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但長期使用或價格較高但易消耗的物品,如辦公桌椅、文件櫃、小型儀器設備、工具、高級墨盒等。

第四章 管 理

公司對辦公耗材實行“歸口管理、統一採購、按需領用、費用分攤”的管理辦法。

第八條 計劃

(一) 每月10號,由各部室、項目部申報下月辦公耗材計劃,填寫《辦公耗材申報表》,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審批後上報綜合辦公室。

(二) 工作急需或新成立項目組可適時提出申請,填寫《辦公耗材申報表》,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審批後上報綜合辦公室。

(三) 綜合辦公室根據各部室、項目部上報的計劃進行彙總,制定採購計劃,報主管領導審批,再送達計劃經營部,由計劃經營部下達計劃。

第九條 採購

(一)綜合辦公室按照獲得批准的辦公耗材採購計劃,選擇產品質量好、服務及時、價格合理的供貨商實行採購。

(二)綜合辦公室每年組織各部室、項目部對辦公耗材的質量、服務和價格進行問卷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向公司招投標委員會報告更換或保留供貨商的建議,由公司招投標委員會確定下一年度的供應商。

第十條 日常管理

(一)綜合辦公室統一發放各部室、項目部申請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二)各部室、項目部應嚴格控制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申請與領取,嚴格控制成本。

(三)各單位或項目組對U盤、移動硬盤、計算器、電話機等使用期較長的辦公用品,在領取前必須明確使用和保管人員,並在綜合辦公室進行登記。

(四)對於辦公耗材使用後的有害廢棄物品(如硒鼓等),應收集並在指定地點存放,統一回收處理。

(五)辦公室和使用部門應建立低值易耗品管理台帳,每年進行一次資產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第五章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6

一目的

為加強勞動紀律,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 考勤打卡管理

1、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考勤管理,負責指紋採集、考勤統計工作,並監督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部門考勤員做好本部門考勤系統維護、員工的排班、異常考勤登記彙總、核實考勤等工作。

2、考勤員制度

在分管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的監督管理下,各部門自行組織內部考勤工作,並指定考勤員一名,如有更換部門考勤員必須告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考勤員的培訓。每月28號之前,考勤員必須把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確認的下月排班表及當月考勤記錄表提交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對考勤記錄與指紋打卡等情況進行核實。

部門考勤員為考勤結果第一責任人,部門負責人為第二責任人。設臵考勤員獎勵基金,標準為:50元/月,在月度工資中體現。

3、工作時間

(1)標準工作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輪

班制部門員工實際休息時間,以部門實際排班為準。

(2)行政班制工作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需輪班的崗位都按行政班制執行。

(3)輪班制工作時間: 白班(9:00-17:00)

中班(17:00-01:00)

夜班(01:00-09:00)

(4)市場管理部輪班崗位工作時間: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晚班(24:00-08:00)

4、考勤方式

4.1員工實行指紋打卡考勤管理。

行政班制員工每日打卡四次,指紋打卡統計的有效時段為上午上班7:30-10:00,中午下班11:45-12:40,下午上班12:50-13:30,下午下班16:00-19:00。

輪班制的員工按照實際上下班的規定時間打卡,有效打卡統計時間控制在上班時間點前2小時後1小時,下班時間點前1小時後2小時。

注:以上指紋打卡的有效時段是系統可統計識別的考勤打卡和結果,而非正常的上下班時間段。

4.2員工打卡異常需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員工月度打卡異常登記表》進行備案。《員工月度打卡異常登記表》詳見附件一。

4.3外出辦事不能到公司打卡的員工,原則上必須於事前告知部門負責人併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員工月度異常考勤登記表》進行備案,如有特殊情況可事後到部門考勤員處補備案手續。無相關記錄將作曠工處理。《員工月度異常考勤登記表》詳見附件二。

4.4員工因公至外地出差無法登記考勤的,必須在出差前填報OA《出差申請表》;如因事情緊急而未申報的,則必須在出差回公司48小時內補辦手續,作為考勤依據。

4.5突發病假或者事假必須於上班前,致電本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及以上人員需報直接上級領導)請假及告知人力資源部,在請假後一週內(特殊情況依據病情及治療等確定時間)提供醫院出具的有效病假證明(病假條、病歷、收費單、檢查單等),辦理請病假手續。

5、考勤規定

5.1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串崗脱崗;員工不能自行調班,調班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同意,否則按曠工論處。(原則上每人每月調班不得超過3次)。

5.2在當月績效考核中員工指紋打卡記錄每漏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每月漏打卡超過3次,扣10分,即考勤結果與績效成績掛鈎。《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表》詳見附件三。

5.3員工在未履行相關請假手續的情況下,每月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超過3次將通報批評;單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個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半天視為曠工一天,扣發相應工資及各種補貼。

5.4員工曠工時間一年以內累計超過3天的,按公司規定作除名處理。

5.5在未按照考勤制度的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一次缺勤超過3天的人員視為自動離職,並按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5.6每月末員工本人必須與部門考勤員核實確認自己當月考勤結果。考勤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罰相應責任人,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5.7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屬人力資源部。

人臉識別考勤管理規定 篇1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員值勤執行任務有所依據,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認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四條、公司保安勤務應每日24小時執行不間斷,其各班各崗執勤時間,由保安主管進行合理安排。

第五條、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第六條、保安當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或發現糾紛事件應及時與相關管理者聯繫。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

第七條、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況嚴重的可直接與公安機關部門聯繫。

三、職責

一、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安全主管職責

⑴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繫聯防工作。

⑵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衞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衞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⑷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⑸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

⑹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⑺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⑻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員工的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⑽ 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⑿ 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⒀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文件、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⒁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

2、保安員職責

⑴ 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⑶ 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⑷ 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

⑸ 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

⑹ 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

⑺ 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公司辦公場所安全狀況及宿舍留宿情況。

⑻ 支持、協助相關單位門衞履行工作職責。

⑼ 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 報告。

⑾ 安保人員應做到:

①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及時請示、報告。

② 堅守崗位,恪盡職守,不脱離睡串崗,不閒聊,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複雜問題,多思多想,對周邊情況仔細觀察。

④ 遵守制度,堅持原則,機智靈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儀態端正,着裝整潔,精神飽滿,態度和氣,言語文明,處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達到“四快一圓滿”,即發現快、反應快、到位快、展開快、完成任務圓滿。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着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整理好儀容。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及防身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以應不時之需。

2、站姿正確,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户時,需使用文明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户,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閲讀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等失職事情。

4、平時應謹言慎行,執行職務時態度和藹嚴正,不亢不卑。

5、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衞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嚴格按照公司的規定,定時開關大門。

1、車輛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車輛,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⑵ 一般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廠商之營業、採購、檢查、安裝等人員所乘車輛,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規定者,保安應即時糾正。

⑶ 對於公司人員停放車輛一律要求一車一位,整齊排放。不得有佔用多個車位、越位停車、佔用車道等現象發生。

⑷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安全主管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⑸ 下班、節假日公司的商務車、大眾車鑰匙交由保安管理,無派車單嚴禁交車鑰匙,特殊情況須經安全主管或經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應憑核准的出門證核對無誤始得放行,經保安確認之後出門證由警衞室按順序裝訂保管。

⑵ 公司人員經保安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序處理:

① 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 由攜帶者親書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 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公司,應速呈報處理。

⑶公司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公司時,按下列所定處理:

① 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保安開具出門證放行。

② 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⑷ 記錄和《物品進出情況登記表》填寫. 人員管制

3、人員管制

⑴ 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⑵ 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級核准。經理以上人員可自由出入。

⑶ 輔導公司員工遵守各項規定,並制止不法行為的發生,維持公司庫區及辦公處所秩序。

⑷ 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⑸ 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採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衞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並聯絡有關部門 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⑹ 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⑺ 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閒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進入公司。

⑻ 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範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並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⑼ 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

⑽ 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⑵ 夜間:由值班保安員負責巡查,監督公司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衞責任範圍至少三次,並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公司安全。

⑶ 交換班時,應將執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項交接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記入《值班記錄表》。

⑷ 記錄和填寫《巡邏記錄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設備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設備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應熟記公司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有缺損時,應即上報辦公室處理。

5、密切注意、熟練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時處理火警、故障信號,並做好記錄。

6、通過監視器密切監視出入公司人員情況,發現可疑問及時通知附近有關人 員注意和處理,並記錄在案。

7、當班人員不得無故私自離崗,針對天氣突發情況要關好門窗等。

三、緊急事件之處理原則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

2、保安人員應熟練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置:

⑴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

⑵ 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⑶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⑷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六、警衞室管理辦法

一、警衞室紀律

1、警衞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衞室內吸煙、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警衞室內的環境衞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衞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警衞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 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三、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⑴ 製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説明書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七、附則

第一條、本準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以命令形式補充或修正。

第二條、本準則經呈奉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