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精選20篇)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

為保證學生出行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精選20篇)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洪利

副組長:李春亮於順禮

組員:蘇豔生、龔大平、李長立、李昌茂、年級組長和各位班主任。

二、學校要對本學校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全面的摸底排查,並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帳。

三、學校每天安排值班教師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並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繫,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四、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超載、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五、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六、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並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2

(一)出車前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查燃油箱的貯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軸箱內的機油量,必要時應添加。

(2)喇叭、燈光、亂水器、後視鏡、牌照等是否齊全有效。

(3)各緊固螺栓、螺母(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處),是否有鬆脱現象。

(4)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5)發動機起動後,聽察有無異響,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關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氣。

(6)起步後,試驗制動效能及轉向機構是否有效靈活。

(二)車輛行駛中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檢視各種儀表的工作情況。

(2)檢視手、腳制動器的作用是否靈敏有效。

(3)注意發動機及傳動系統有無異響和異常氣味。

(4)利用途中停車時間、檢查制動敲有無過熱現象;檢查輪胎螺母緊固情況和輪胎氣壓,檢查鋼板彈簧是否有折斷;檢查轉向機構各部連接情況;檢查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三)車輛返回後應對下列各項進行檢查:

(1)清潔全車內、外部及底盤。

(2)檢查和補充潤滑油、燃料。

(3)發動機熄火後,察看電流表、有無漏電現象(指針指向“一”號)。

(4)檢查鋼板彈簧有無斷裂,彈簧吊身,騎馬螺檢栓是否鬆脱。

(5)檢查輪胎與鋼圈。

(6)檢查制動系油、氣管及接頭處有無滲漏、檢查制動液貯油室油麪,氣制動的貯氣筒應放淨積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種情況則不能出車:

(1)油電水系統有故障不出車;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不出車;

(3)安全設備不齊不出車;

(4)司機身體狀況不好不出車。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3

一、局機關車輛由辦公室調派。

二、用車人必須事先報分管領導同意到辦公室或監理站領取出車通知單,司機憑派車單出車,因緊急情況不能及時開派車單的,應事先報告,用車後及時補開。

三、用車人員不能強行要求駕駛員開快車或將車輛開到影響車輛及人員安全的區域,造成事故的,由用車者和駕駛員同等承擔責任和負擔損失費用。

四、建立用車加油逐次登記制度。每次用車完畢,司機應登記用車事由、里程錶讀數、用車裏程數,並把單次計程表歸零。每次加油,司機應登記加油升數、刷卡加油金額,過境費、停車費發票及每次用車加油登記,必須有局黨組1人或其他人員2人簽字證明。

五、加油卡充值辦法。一車一卡,每卡預充值1000元,每次刷卡加油金額應整拾整佰,加油卡金額用完時,司機把派車單和用車加油登記表交計財股,由計財股按簽證的刷卡金額數充值。派車單、用車加油登記表作發票附件。

六、嚴禁公車辦私事,一經發現公車私用,除批評指正外。凡屬私事用車,油料費及過境費等一切費用自負。

七、夜間車輛停放一律鎖入車庫,特殊情況需在外面停放,必須報主要負責人同意後,車輛在當地停車場停放,同時做好安全措施,確保車輛安全。

八、車輛修理由司機填寫申報單報辦公室,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核,由辦公室和司機一道到指定的修理廠修理,維修項目由辦公室人員和司機簽字,由計財股結帳。

九、司機必須做好車輛保養工作,隨時保證車輛潔淨、狀況良好。車輛發生安全事故,除扣發司機當月出車補助外,並視其情況承擔經濟損失。年度未發生安全事故,按有關規定發放安全獎。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4

為切實加強乘車學生的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乘務員、司機及學校的職責,確保學生乘車安全,保障學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穩地進行,根據仙桃市綜治委和市教育局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以校長肖金武同志為第一責任人的學生專用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肖金武同志任組長,分管校長王偉同志任副組長,由德育處主任劉乾同志具體負責。

第二條、學校負責乘車學生的報名、審核、編排工作,協助車隊辦理好乘車證、簽訂《學生乘車協議》,每月對乘車學生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第三條、班主任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乘車的編排工作,有針對性地對本班乘車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讓學生弄清乘車班次,準時乘車;聽從安排,有序上車;車上安靜,文明乘車;等車停穩,安全下車。

第四條、學校負責把乘車站點和接送時間通知給乘車學生和學生家長,並安排好足夠的人員維持乘車學生的上下車秩序,監督好乘車學生的點名與交接工作。

第五條、學校校委會領導要關心接送工作,瞭解乘務員、站點、學生紀律及值日老師的情況;協調乘車學生家長的有關事宜,並將乘車學生家長的意見及時反饋給車隊。

第六條、學校德育處定期召開乘車工作會議,共同探討學生乘車管理問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第七條、學校德育處重視乘車學生的紀律檢查,結果記入班級五項競賽。學期末,學校對學生乘車情況進行總結,並評比表彰一批優秀乘車隊長。

第八條、學校加強與乘車學生家長聯繫,使家長明確監護人職責,配合學校做好乘車學生接送工作。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5

為規範和加強學校校內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預防和減少校內交通事故,維護校園秩序,保護師生員工生命安全,保持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按照《唐山市學校校園機動車輛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車輛制度。

第一條:本校教職工私家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的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泊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到校。

第二條:未經學校許可,非本校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第三條:校內行人享有優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在學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第四條: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進出學校,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峯時段。已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學生上下學高峯時段,不允許發動行駛。

第五條:教職工駕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一定按規定在指定區域停放,不得妨礙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

第五條:嚴禁在學校內進行機動車駕駛訓練和試車、練車,不得在校園內洗車。

第六條在校內從事各類施工、作業需進出校園的工作車輛,經允許進入校園時,一定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進出校園。

第七條:外來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時必須減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條:因不執行學校管理制度,發生學校內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責任人自己負責,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6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有效提高車輛使用效率,保證行車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減少單位支出,杜絕浪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定車、定人、定保養制度,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做到每日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

二、必須保持車輛清潔。在不耽誤工作的情況下,做好清潔工作,例行保養。

三、對車輛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車輛行駛5000公里進行保養一次。

四、換季保養。冬季換用冷卻防凍液,調整擋風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輪胎氣壓。夏季檢查空調製冷情況,清除冷卻器水垢,降低輪胎氣壓。

五、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熟悉車輛性能,發現故障及時維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維修。

六車輛的維修必須在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前由駕駛員本人提出申請,經維修鑑定小組3人以上鑑定同意,報請局領導,經過批准後方可維修。維修時原則上要有鑑定小組和駕駛員3人以上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更換零配件原則上要以舊換新),並報請局領導同意後,才可委託廠家維修、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平時需要更換車輛配件、輪胎等必須經維修鑑定小組3人以上研究同意後,才可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出差(或出車)途中需要急修更換大配件的,也要電話向車輛主管領導説明情況,得到認可後,才能更換維修。

維修時要求司機到場鑑修,對維修廠家更換的零配件品牌、型號、價格等逐一確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七、每輛車維修保養以後,管理員要及時做好記錄歸檔。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7

為加強公務車輛(以下簡稱公車)的使用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嚴格用車制度,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確保行車安全,節約各項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公車的日常管理由駕駛員、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共同負責。

1、機關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的保養、維修、年審、保險和交納養路費等工作,精心愛護車輛,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的技術性能狀態。嚴禁擅自將公車外借,嚴禁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公車必須在單位定點的加油單位使用IC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車輛油耗必須與車輛的技術參數及所運行的公里數相符。

3、公車保險必須在定點保險機構和險種範圍內辦理。

4、車輛使用費用的管理:

(1)車輛的例行保養、清潔按實際費用給予報銷。

(2)車輛修理實行定點維修。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領導請示,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向綜合科提出,經同意後實施。除應急情況外,駕駛員不得擅自購置配件或先修後報。維修費用一次一報。

(3)過路(橋)、停車費用報銷時,應填寫報銷憑證並寫清楚起訖地點,一月一報。

(4)在定點加油單位以外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出差等特殊情況除外)。

5、公務用車,用車人必須向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統一調度,統一派車。

6、派車本着“先領導後一般、先急後緩、先遠後近”的原則進行,車輛緊張安排不過來時,用車人不得無理取鬧。因公赴外地開會、出差、學習的,原則上不予專程接送。

7、所有公車全部安裝GPS衞星監管系統,每輛車兩張卡,分別由綜合科負責人和駕駛員保管,凡用車必須刷卡。出車前駕駛員到綜合科負責人處領取機動卡,車輛發動後五分鐘內必須刷卡。

8、非工作日用車,駕駛員需事先填寫《非常規用車申請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車,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9、未經申請批准出現非常規用車的,駕駛員需在出車後3個工作日內填寫《非常規用車事後説明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查通過後,視為常規用車,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10、駕駛員在出車任務完成後,及時將車輛駛入指定地點停放,並向派車人彙報出車情況。未實行定點停放的,視作違規用車。

11、不準動用公車接送子女學、親屬上下班及辦其它私事,未經審批私自出車的,視為違規用車。

12、公車使用情況實行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對公車使用情況在本單位公示欄進行定期公示。

13、凡被發現公車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當事人收取用車費用,還將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全辦通報,並將處理結果報市紀委監察局備案。

14、下列情況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1)違規駕駛公車的;

(2)私自出車、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

(3)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4)酒後駕駛車輛的;

(5)公車在工作之餘,未按規定及時進入單位指定地點停放造成損失的;

(6)有其他違反車輛管理規定的。

15、給予駕駛員出車以每公里0.1元的車公里補助,年終一次性領取;

16、駕駛員一年中未發生交通違章而被處罰的或處罰數額低於400元的,給駕駛員以400元差額部分的獎勵。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8

為了加強麪包車的管理,節省運輸費用開支,特作如下規定:

一、麪包車由廠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鑑於業務需要,原則上作接待客户及協作單位之用,並作廠級領導公務用車。

三、各部室、車間如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麪包車,應提前一天填寫“使用車輛登記表”,並經廠主管領導簽名後,交給辦公室安排使用。非廠級領導如無接待任務或帶貨,一般不安排使用麪包車。

四、為了節約開支,要求各級領導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車,休息日、節假日使用麪包車,使用部門須持“使用車輛登記表”經廠長簽名後交由辦公室安排。司機以“使用車輛登記表”為依據,填報加班表。

五、在上班時間員工因工傷或患急病,要送醫院緊急治療的,均可以先用車,事後補辦手續。

六、外單位如借用麪包車,須經廠辦公室同意後才能辦手續借出。

七、廠領導用車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八、因公載貨用車(貨物40公斤以上)由廠主管領導籤批,辦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車路橋費、保管費由廠主管領導審核,交廠長審批,由財務部報銷。

十、希各車間、部室切實配合執行以上規定。如違反規定派車的,其費用由派車人自付,如違反規定私自開車的,其費用由司機自付。

十一、麪包車在晚上和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規定放置廠區。

十二、麪包車出入廠均需進行登記,有關登記工作由保衞部門安排門衞配合做好。

十三、凡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麪包車開出廠,司機必須交給門衞有廠長簽名的《使用車輛登記表》,門衞才能放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9

一、辦事處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原則上保證辦事處領導工作用。雙休日及節日用車需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

二、由辦公室統一負責車輛安排,需用車的站所和工作人員原則上須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臨時急事也需及時向辦公室申請,以便統籌安排。

三、車輛的小修,原則上由駕駛員自檢自修,需要送修理廠修理時,由駕駛員報送修車計劃,由辦公室指定維修地點,修理費報主管領導批准。不在指定的地點維修或擅自更換部件一切費用由當事人擔負。

四、汽車在外執行任務,發生臨時性故障時,需要修理,由駕駛員掌握,儘量減少費用。

五、加強油料管理,做到節約用油。

六、駕駛員需服從辦公室的`管理,應認真學習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增強法制觀念和業務素質,確保行車安全。

七、加強員要愛護車輛,做到勤打掃,勤檢查。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後視鏡、燈光及警示裝置,必須保持齊全有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時刻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

八、禁止酒後駕車和疲勞駕車,發生有妨礙安全行車的情況時,要主動向單位報告,不準駕駛車輛。

九、上班時間,駕駛員要在單位待命,有私事外出,要事先向辦公室請假,不得隨意脱崗。無出車任務時車輛必須歸位。

十、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嚴禁將車輛私自交外單位人員駕駛,否則將視情節按機關各項事務管理制度處理。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0

1 目的

為使醫院董事、總經理等高管人員使用的車輛(下簡稱“工作車輛”)以及公務車輛調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節省,統一規範車輛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醫院各部門的工作車輛與公務車輛的管理。 3 職責部門

3.1 車輛使用由行政院長審批;

3.2 車輛管理機構為總務科,負責日常監督、維修保養等;

3.3 部門(科室)公務用車需由本部門(科室)負責人向車輛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以上所稱“車輛管理機構”下簡稱為“車管部門”。

4 要求

4.1 駕駛員任職要求

4.1.1 必須具有與所駕車型符合的駕駛證;

4.1.2 本地實際駕齡五年以上;

4.1.3 身體健康、40 週歲以下(已婚人員優先);

4.1.4 素質好,為人忠厚;

4.1.5 無煙、酒、賭嗜好;

4.1.6 入職時須籤擔保協議書。

4.2 工作車輛、公務車輛使用要求

4.2.1 醫院高管人員工作車輛及其它公務車輛均配置專職駕駛員;

4.2.2 禁止任何人員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用車不使用專職駕駛員而擅自駕車的行為;

4.2.3 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因公用車,必須由部門(科室)負責人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並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4.2.4 駕駛員憑《公務用車申請單》的有關項目內容履行職責。超路線、超項目、超時間時,用車人必須及時報告並事後在審批手續上補充説明;

4.2.5 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須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

4.2.6 車輛鑰匙及行駛證件統一由車管部門授權專職人員保管。非經車管部門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或行駛證件。

5 原則及程序

5.1 用車原則

5.1.1 工作車輛根據領導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內的公務情況,安排使用。當工作時間內無公務外出,醫院因重要公務急需用車,而沒有其他車輛可調配時,由車管部門負責人向工作車輛專用人報告後調配使用;

5.1.2 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內由車管部門統一安排、調配;

5.1.3 醫院領導因公外出或辦理緊急重大事項用車優先。多位領導同時提出用車時,原則上按職級從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門、任何人員因公外出沒有公務車使用而必須搭乘出租車時,需經車管部門主管許可後方可報銷交通費用;

5.1.5 非工作時間用車、因私用車、外單位借用車輛,由總經理(或授權車管部門負責人)批准。

5.2 用車程序

5.2.1 各部門工作時間及其它時間因公務用車,應提前兩小時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報車管部門後,統一由車管部門負責人調配出車;

5.2.2 駕駛員按照批准的《公務用車申請單》有關項目嚴格執行出車任務。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1

一、 總 則

(一) 目的:為了加強醫院車輛管理,確保車輛的有效運作,更好地為醫院各部門服務,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於醫院所有車輛。

(2)、本制度適用於醫院專職駕駛員及因公務使用車輛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的員工。

(三)管理職責

(1)、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配、車輛檔案、司機培訓考核、跟蹤、資格驗證、招聘、離職管理,車輛年審、保險、修理、安全事故處理。負責制定車輛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門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經濟性,定期向院長彙報總體情況並提出檢討改善意見。

(2)、財務部:負責車輛費用預算控制與審計,編制年、季、月費用支出表。

(3)、各部門:負責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二、 駕駛員管理

2.1 辦公室應建立駕駛員檔案,凡本院的駕駛員必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駕駛執照。凡遺失車輛各種證件(含駕駛證照、行駛證照),致使醫院車輛不能正常營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2.2 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院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駕駛員必須具備

高度的事業心、敬業精神、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熱情為醫院服務的精神。

2.3 駕駛員出車在外必須隨時與醫院保持聯繫,第一時間回覆醫院的任何聯繫,並隨時注意自身通訊設備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並説明原因。如果由於駕駛員疏忽大意造成長時間與醫院失去聯繫者,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駕駛員承擔。

2.4 駕駛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用車,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醫院車輛學開車。

2.5 駕駛員要絕對服從醫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院長反映。

2.6 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由此發生事故及損壞車輛者,由駕駛員負責賠償事故損失。

2.7 駕駛員違章行車,造成交通事故或處罰的,由駕駛員本人負全責,並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如在行車中,乘車人要求駕駛員違章的,駕駛員應堅決阻止,否則,一切責任也由駕駛員負責,乘車人會受到另行處罰。

2.8 駕駛員應愛惜醫院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例保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做好發動機維護和保養。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確行駛。

2.9 辦公室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報財務科作為扣罰依據。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直至除名處理。

3.0 駕駛員工作職責:

3.0.1 負責所指配車輛的安全駕駛。

3.0.2 負責車輛出車前、收車後的車況檢查。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0.3 負責車輛的清潔和內務。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3.0.4 駕駛員上班不出車時間,必須在醫院待命等候,臨時有事須離開,必須報辦公室主管批准後方可離崗。

3.0.5 駕駛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三、 車輛管理

3.1 辦公室根據車輛申請單進行車輛調配安排,駕駛員根據車輛使用申請單上要求進行出車,各部門負責所屬車輛使用過程的日常管理。

3.2 任何員工申請用車都必須填寫《派車申請單》,並填寫清楚申請部門、日期、申請人、用車事由、出車路程、用車時間等事項,報院長審批。

3.3 醫院所有車輛僅限於因公外出使用,嚴禁管理人員公車私用或未經批准私自用車。嚴禁管理人員利用職權要求駕駛員出私車,帶私貨,一經發現,初次違規處以警告,對不聽勸阻者處以罰款200元/次。

3.4 駕駛員有權拒絕管理人員非因公出車的工作安排,並可越級直接向院長反

映。

3.5 辦公室應對每台車輛建立車輛檔案,記錄車輛的主要數據和資料,包括:車輛型號、購買時間、保養記錄、維修記錄、出現故障、原因以及車輛像片與各種證件複印件等。

3.6 凡車輛證件(行駛證、養路費、保險證明等)被盜或遺失的,須把遺失過程書面報告辦公室主管,並由遺失人辦理有關手續,補辦費用由本人支付。

3.7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由辦公室辦理理賠手續。免賠部分根據事故責任由駕駛員或醫院支付;未經批准私自用車,如發生交通事故或罰款,由該駕駛員負責維修並賠償損失。

3.8 每車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由駕駛人員負責填寫,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錶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使用後應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第一次提出批評警告,對不聽勸阻者應給以罰款200元/次。

3.9 駕駛員每天工作後,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停放,違反停放規定導致車輛損壞的費用由駕駛員支付。

四、 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4.1 車輛出現故障必須及時書面報辦公室主管,辦公室主管報總經理助理批准後方可進廠修理,未經批准擅自修理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本人自付。

4.2 維修車輛提倡勤儉節約,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車輛確需修理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項目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後方可進廠修理。

4.3 出車前檢查:

駕駛員出車前,應事先對用車進行檢查,確認車況良好方可出車,檢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3.1 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池水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4.3.2 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是否堅固;

4.3.3 檢查手、腳制動是否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 檢查方向盤、轉向器及擋直拉桿連接是否緊固、有效;

4.3.5 檢查喇叭、燈光、雨刷是否正常,電瓶接線是否牢固清潔;

4.3.6 檢查隨車工具是否正常;

4.3.7 檢查車輛聲音是否正常。

4.4 收車後的檢查:

駕駛員出車返回醫院後,應對用車例行檢查後方可交車,收車後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4.1 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輪胎螺絲有無鬆動;

4.4.2 檢查車的冷卻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電池水;

4.4.3 檢查燈及雨刷是否關閉,關好車門、車窗並鎖上保險鎖。

4.5 車輛的清洗:

4.5.1 駕駛員應經常整理車輛內部的雜物,保持車內及尾箱整潔;

4.5.2 駕駛員應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車輛清潔;

4.5.3 如需由洗車場清洗時,應經辦公室同意,方可進行清洗。

五、 車輛費用的管理

5.1 醫院車輛油料及維修費以憑證實報實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後,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後,由財務部審核後報總經理助理審批後報銷。

5.2 駕駛員出車產生的各項費用以憑證報銷。由經辦駕駛員填寫報銷申請單,張貼好各項發生費用發票(註明費用項目)後,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確認,由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助理審批後報銷。

5.3 辦公室定期檢查各車輛油耗的情況,要求車油耗與行駛公里數相符合,對 於用油與用車不相符的,由辦公室追查,並做出相應紀律處罰。

5.4 財務部、辦公室可隨時對各項費用進行審計,各部門必須積極配合。

六、 駕駛員接送客户、病人的規定

6.1 對待客户、病人要熱情友好、使用禮貌用語;面對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飽滿、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厭煩、冷淡、噁心、憤怒的表情。

6.2 必須提前五分鐘發動着車或到達所需接人的地點,並打開空調。

6.3 接待客人、病人時,要把車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車的位置,打開車門,調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進入,幫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裝上車,然後關上車門。

6.4 客人、病人下車時,應主動幫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 與客人、病人説話,要客氣、清晰、平穩,不講粗言,不講過分的玩笑。

七、 違規與事故處理

7.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7.2 由於駕駛員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違章罰款不給予報銷。

7.3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即與辦公室主管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後向辦公室報告

7.4 責任事故劃分及賠償:駕駛員責任事故在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下者,賠償10%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間者,賠償20%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賠償30%分兩次在工資中扣除.

九洲醫院院辦公室 20xx年4月2日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2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隊負責公司車輛的統一購置、落户辦證、保險、年檢年審、維修保養、油料補給、交通事故處理以及考核、培訓、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公司車輛除機動車輛外,原則上將車分配到各班子成員、部室優先使用。車輛未用時,車隊經請示後可臨時調配。如領導出差,車輛歸車隊統一調配。

3、嚴格執行車輛專人專車的管理方式,非本車專職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員負責本車駕駛、跟蹤維修保養、清潔、證件保管等,嚴禁轉借或私自調換駕駛車輛,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並予以重罰。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經車隊同意。

4、節假日或休息日車輛必須停放公司指定地點,嚴禁非工作用車,嚴禁搭載非公司人員,否則一切後果當事人自負,特殊原因需公司車隊同意。任何用車部門及人員,必須尊重駕駛員權利,不能指使駕駛員做出違章駕駛行為。

5、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各級交通法規和制度,對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引發的一切後果和所有罰款由駕車人自己負責處理。

6、特殊情況下外單位和公司職工借用車輛必須填寫《借用公車審批單》,經公司批准同意後,實行付酬派車。車輛使用費按1元/公里支付。

7、車隊長負責對每台車進行單車成本核算,並每月進行公佈,單車成本核算是對駕駛員進行考核的重要指標,直接參與駕駛員工資的發放和年安全獎評比。

(1)每輛車的行駛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據車輛車型、車況等因素,確定每輛車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輛車的輪胎消耗量。

8、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燃料油採用一車一卡制,車卡相符,並準確填寫公里數。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加油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二、車輛維修

1、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車輛維修必須憑派修單到指定的廠家維修。有特殊情況需要在外維修時,事先必須經車隊長同意並報分管領導批准。

2、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是由駕駛員每日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後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測。

(2)一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堅固為主,並檢查有關制動、操縱等安全部件。該級維護為每5000公里進行一次。

(3)二級維護是由指定的維修廠家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其作業中心內容是除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的使用容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該級維護為每15000公里進行一次。

3、車輛大修按行駛里程15萬公里以上或實際情況確定。

4、車輛維修1000元或更換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車隊長負責審核同意,車輛維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車輛維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換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經理審批。維修程序為:

(1)駕駛員報修後由車隊長負責檢驗,確認後再由車隊填寫派修單。為了更好地對車輛進行管理,堵塞漏洞,節省開支,杜絕因維修保養造成的安全隱患,防止駕駛員在修車過程中採取報而不修,多報少修的現象發生,凡維修部件超過200元的必須回收,交車隊驗收。

(2)車輛統一在指定的維修點維修,未經車隊同意,駕駛員不得到定點以外的廠家維修、如有違反由駕駛員承擔一切費用。修理期間駕駛員應在修理廠監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廠家作弊和維修不到位。車隊長要對帳目進行核實簽字,經財務審核後才能付款。

(3)維修質保期限為:一級維護車輛行駛15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天內;二級維護車輛行駛3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十天內;大修車輛行駛10000公里或竣工出廠之日起三個月內(時間、里程先達到者為準)。

三、報帳程序

1、公司所有車輛的費用開支,均以每台車為單位,單獨辦理報賬手續。2、報賬經辦人必須是指派的該車駕駛員,特殊情況由非本車駕駛員發生的費用也應轉交本車駕駛員統一報銷。

3、車輛費用報銷程序:駕駛員填寫單據→車隊長籤認→財務部審核→領導批示→財務部報銷。

四、駕駛員管理

1、駕駛員考勤一律由綜合辦統一管理,無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罰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2、嚴禁長時間待車開空調,一經發現,罰款100元/次。

3、嚴禁上班(待崗)期間玩牌賭博和離開公司辦私事,違者罰款100元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嚴禁以各種藉口逃避出車,當班駕駛員要求做到隨喊隨到,如要出車時無法按時到場視作事假並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5、駕駛員必須做到上車系安全帶,並有義務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帶。做到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得強行超車,轉彎不佔道超車、不超車,通過集鎮或遇雪、雨、霧天應保持車距,減速慢行。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6、嚴禁違章駕車,酒後開車,無證開車,穿拖鞋開車,帶病開車,疲勞開車,車輛亂停放。違者責任自負並處以罰款50元/次。

7、嚴禁在開車時使用通訊工具、抽煙、吃檳榔。違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

8、因駕駛員責任造成車輛被盜者,取消全年安全獎並予以辭退。

9、嚴禁出私車或私自將車借與他人駕駛。違者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10、駕駛員需每天填寫行車日誌,行車日誌將作為對駕駛員考核的重要依據。未填寫行車日誌的,罰款50元/次。

11、駕駛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安全學習例會。無特殊原因的,不得請假,學習遲到的處以50元/次的罰款,缺課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

五、安全事故處理

車隊負責做好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工作,將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獎罰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其中道路事故與機損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由交警、保險公司或修理廠做出鑑定,並由交警劃分責任。

1、不論事故大小,事發後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車隊負責人,以便車隊與保險部門聯繫,減少事故損失,縮小事故影響。同時報警,儘快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積極配合交警處理事故。嚴禁事故發生後逃離現場,隱瞞實情。

2、事故發生涉及人員傷亡,當事人和隨行人員必須組織搶救,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急救傷者移動現場必須設立標記。

3、事故發生後,當事人必須做出書面彙報,説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以及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總結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4、因公出車造成的責任事故處罰: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內,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及全年安全獎;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者,取消當月績效工資、全年安全獎及半年年終獎金;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員受傷者,取消當月績效獎金、全年安全獎及年終獎金。

5、責任事故當事人承擔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一定責任,在劃分責任後,當事人分別按事故經濟損失的5%,4%,3%,2%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6、因私出車造成的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並予以辭退。

六、安全行車的獎勵措施

全年無任何大小事故,愛崗敬業,服務熱情周到,遵章守制,車容整潔的按200元/月的標準發放安全行車獎。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屬公司綜合辦。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3

為確保校園有一個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學校在相關校門安裝車輛進出道閘裝置。原則只同意本校在職教職員工自備車和與學校有公務業務的車輛進入校園,非本校教職工的車輛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只同意作短暫停留,超時間停在校園內的車輛需繳納停車費。現就校園車輛管理及收費標準規定如下:

一、免費車輛:

1、本校在職教職員工的自備車(以學校人事處在編在冊名單為準,按現所在的工作校區,一人一車辦一證);跨校區上課及公務,由所到校區的相關學院和部門發給校區車輛出門單。

2、學校的公務車;

3、與各學院和職能部處有公務業務的車輛,憑學校發放的車輛校門通行單(學校以每個學院及職能部處的在編在崗人數,發放校門免費一定額度的出門單,超出部分由各學院和職能部、處付費),由各學院和職能部、處領導簽字同意的車輛校門通行單為準,。

4、學生家長自備車、運送校內貨物車等臨時來校短時間停車的車輛。(停車時間在半小時以內,超過時間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

二、收費車輛:

1、全年包乾收費車:

(1)凡與各學院和職能部、處有長年業務往來的車輛;

(2)長年在學校工作和經營的非本校在編在冊的員工車輛;

(3)在校註冊學習的學生車輛。

2、臨時停放收費車:

無上述條件的車輛,一律按校園停車標準進行收費。

三、收費標準:

1、全年包乾收費車,年收費標準為:軍工路1200元/年,復興路3600元/年;

2、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為:軍工路每車收取5元/小時,復興路每車收取15元/小時,一晝夜24小時,軍工路最高收費為30元,復興路最高收費為60元。超過24小時後,在收取第一天最高收費後再加第二天臨時停車費,累加計費收取。

四、收費單據及發票:

1、全年包乾車收費發票由生樂物業公司出具上海市税務部門監製的服務業統一發票(收費以一年一辦理);

2、臨時停車收費單據由各校門收費管理員出具上海市核准的停車收費單據。

五、管理規定:

1、免費車輛通行證由學校保衞處根據上述第一款規定,統一免費發放車輛無源卡通行證和自費購置車輛有源卡通行證;

2、學校516號校門原則上全天關閉,除重要貴賓來校和重要外事活動時開放,開啟516號校門以學校辦書面通知為準。

3、各學院和職能部處有公務業務的車輛一律不從516號校門進出,出校門時應提供各學院和職能部、處開具的車輛免費單,無校門通行單者一律按臨時停車收取停車費。

4、學生家長自備車、運送校內貨物車等臨時來校短時間停車免費,超時按系統顯示的金額進行收費。

5、各學院和職能部、處開出的免費停車單應從嚴把關,嚴禁非公務車輛作免費車。

六、注意事項:

1、為確保校園交通安全,所有進入校園的車輛一律慢速行駛,並根據校園情況有序停車,嚴禁野蠻開車、停車和鳴喇叭;

2、進入校園停放車輛的應做好安全防範工作,關好車門,貴重物品自身攜帶,一旦發生失竊,學校和物業公司不承擔查找義務和賠償責任;

3、嚴禁免費車輛通行證轉讓他人使用,一旦發現,沒收免費車輛通行證,並加收30元或60元以上的臨時停車費。出借者交學院和部門處理。

4、嚴禁門衞進行無停車收費收據收費的行為,並歡迎大家監督舉報。

未盡事項由學校保衞處負責解釋。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4

1.0目的:為了公司車輛管理的正常化,提高公司使用輛的及時性、合理性及規範化,降低公司用車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0範圍:公司所有車輛使用管理

3.0職責:

辦公室主任:負責監管及調度公司現所有車輛的管理權,合理的、有效的及規範化的調度公司行政車輛及採購及模具專用車輛,降低公司用車費用,對公司車輛的年檢、保險以及相關證件的保存做統一安排和歸口管理,車輛的維修、保養、規劃、管理及調度.

各部門主管:負責部門人員用車的申請審批。

4.0車輛使用:

4.1個人因公申請使用車輛的,經部門經理批准,報辦公室主任安排車輛。

4.2各部門、車間要求派車的,原則上須提前半天申請,以便辦公室主任統一調度,對非急性事物,辦公室主任須本着有序、節約的管理原則進行統籌安排。

4.3所有車輛使用完畢或下班後,統一停放公司指定停車位,原則上不允許公車私用或將公司車輛開回家等現象。

4.4車輛鑰匙統一放置總經理辦公室,用車完畢後,將鑰匙交辦公室主任,並在車輛使用情況上登記相關信息。

5.0車輛管理:

5.1出車前檢查:

5.1.1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液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5.1.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

5.1.3檢查手、腳制動器性能是不良好,各連接管道是否漏油。

5.1.4方向機、轉向器、傳動軸及轉向橫直拉桿是否緊固、有效。

5.1.5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是否正常,電瓶搭線是否牢固清潔。

5.1.6按照車輛的技術規程啟動車輛,並察聽聲音是否正常。

5.1.7車輛發動後,各種儀表、指示燈工作必須正常(如發現有故障,應馬上熄車並向辦公室主任彙報)。

5.1.8自檢本車確認技術性能良好,方可出車。

5.2出車時注意事項:

5.2.1不得交給他人駕駛,不得進行公司任務以外的活動。

5.2.2嚴守交通規則,嚴格控制車速,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5.2.3行駛中,發現車輛異常,應立即停車檢修,並及時與辦公室主任聯繫彙報情況。

5.2.4應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公司委派的任務。

5.3下班收車管理:

5.3.1保持車輛內外清潔(清潔煙灰盒,檢查車內是否有熄滅煙頭,及車上有無他人遺留物品,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在車內),然後把車輛開回公司指定位置。

5.3.2熄燈、入檔、拉緊手制動器,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標準,輪胎螺絲是否鬆動。

5.3.3補充好車輛的機油、燃油、冷卻水和電池水。

5.3.4詳細填寫好《用車情況表》,並對車輛當天異常情況作書面記錄,同時向辦公室主任彙報。

5.3.5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尾蓋。

6.0車輛保養與維修

6.1所有車輛的維修與保養由辦公室主任負責。

6.2根據車輛狀況,定期做保養與申請維修,如因保養不及時所導致車輛出現問題,維修費用由責任人承擔10%。

6.3車輛需要維修的,提前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呈報總經理審批,審批後到公司定點進行維修。更換部件需帶回公司,由倉管員核實後存放在指定位置。未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不可私自進行維修,特殊情況(車輛壞在路上)可先電話通知辦公室主任,得到同意後方可安排維修。如問題較小並費用在200元以下,由最近的修理廠進行修理,開好收據,如超出200元以上修理費的,打電話到定點維修廠,由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

6.4及時檢查水與油的情況,及時進行補充,如因無水或無油造成車輛維修,由責任人負10%。

6.5如發現在車輛維修及保養上有造假情況的,對當事人處罰20-200元/次。

7.0責任擔當:

7.1發生交通事故,屬全責的,事故金額超過500元並在1000元以內的,駕駛員處罰200元;超過1000元的,駕駛員處罰300元;

7.2發生交通事故,屬主責的,事故金額超過1000元並在20__元以內的,駕駛員處罰200元;超過20__元的,駕駛員處罰300元;

7.3發生交通事故,屬次責或無責任的,不在考核範圍。

7.4辦公室主任每月對各車輛使用狀況進行調查,對違章記錄進行通報並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7.5因亂停車、無證、未系安全帶造成的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責,辦公室主任當月提報財務進行相關扣款;因超速、闖經燈造成的違章罰款,當事人扣分,公司負責罰款部分(注:一個年度內累計罰款超過600元的,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

7.6一經發現多報或在加油費用上虛報的,處違規金額5倍以上處罰;每次加油未及時、如實填寫《洗車、加油記錄表》的扣20元/次;

7.7無派車單或發貨、外加工、模具維修等手續不全出車的,當值保安處罰50元/次;駕駛員處30元/次;

7.8車輛使用過程中,將車輛交由他人行使或學習的,一經發現,處罰當事駕駛員20-200元/次;發生交通事故的(無論什麼責任或無責)所產生各項費用由當值駕駛員個人承擔,(包含保險公司已賠付金額)視事故情節嚴重,對當值駕駛員處300-800元/次,

7.9發生其他失職責任,造成車輛損壞或維修的,視情節輕重,處20-200元/次處罰。

8.0相關費用報銷:

8.1正常的停車費、路橋費、洗車費、燃油費,每天上交至辦公室主任做彙總,並在單據背後註明具體情況,由辦公室主任在月底進行報銷。

8.2燃油補助費,公車私用的,按出差次數補助,武義市區範圍按30元/次,永康市區範圍內50元/次。(其他未標註的,視距離遠近,最高補助次數100元/次)

9.0相關表單

9.1《洗車、加油記錄表》

9.2《使用情況表》

9.3《車輛維修/保養記錄表》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5

為加強對車輛的管理,保證工作用車,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減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車輛使用

一、車輛公司統一管理,辦公室具體安排分管人員負責。董事長、總經理及各位副總工作用車實行相對固定,特殊狀況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二、車輛務必由專業駕駛員駕駛,原則上定人定車,嚴禁非專業駕駛員駕車。本單位和外單位駕駛員之間不得私自交換車輛駕駛。嚴禁私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三、幹部職工工作用車按下列程序辦理:在市區內由辦公室安排;出市境的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安排;出州境的董事長批准。

四、用車號),原則上由專人駕駛。主要用於通勤、調研、視察等重要公務活動,其它狀況原則上不予動用。若因特殊狀況需要用車的,市內或市外州境內務必經董事長批准。

五、除領導有明確要求外,下班後車輛原則上應停放在指定位置。駕駛員自行停放的,務必確保車輛安全,如有損失職責自負。

駕駛員職責

六、駕駛員應切實履行以下職責:

(一)加強政治理論、交通法規及專業技術知識學習;

(二)自覺遵守派車制度,強化安全意識,不得違反乘車範圍私自出車;

(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上下班;

(四)駕駛員要經常對車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運行。

(五)辦公室務必加強對車隊的管理,堅持並督促執行派車制度,切實掌握好出車去向。辦公室會同財務部要每半年對各車裏程及油料核實統計上報一次。要切實做好車輛維修費用結算工作,掌握車況,檢查車輛停放狀況,切實履行車隊管理職責。

車輛維修

七、所有車輛務必持續整潔,洗車實行定點。

八、凡維修車輛和購置車內設施等務必先報告,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一)車輛修理在確定的幾家修理廠進行。修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將應修理的事項和所需經費分項載明,由辦公室簽署審核意見,最後按相關負責人簽署的審批意見到有關廠家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有需要超出報告及審批範圍的維修,務必再次填寫“車輛維修報告單”,並按程序得到審批後方可連續維修。

(二)修理過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參與,辦公室及分管負責人要加強對維修狀況的檢查和督辦,最大限度縮短修理時間,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維修工作均應遵循採購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維修的各類事項,一律在本地進行。車輛出差前要搞好檢修工作,出差中途車輛務必修理的,應及時向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報告,按照審批權限經批准後可在特約維修站(廠)實行簡單維修,維修務必附有清單,換件的務必交舊件。報銷時隨車領導務必在票據上簽字。

(四)車輛維修原則上不得突破定額標準。

維修金額在500元以下的辦公室分管人員審批;金額在20__元以下的由辦公室分管負責人審批;20__元至5000元的由辦公室請示主管領導研究決定;金額在10000元以董事長審批。

(五)車輛不得超標準進行內部裝飾。車輛設施購置應填寫報告單,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車輛油耗

九、車輛油耗按以下標準執行:

黑年平均L/100km

十、辦公室統一給車輛充卡加油,發票由各駕駛員及辦公室分管人員共同簽字。車輛加油務必是油卡與車輛相對應,嚴禁給非本單位車輛加油,違者處以2倍經濟損失賠償。

十一、駕駛員務必保證里程錶正常運行,出現異常務必及時報告。辦公室分管人員務必定時對里程錶進行檢測,做到車、卡、油、里程對應。

有關獎懲

十二、違反本管理制度或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一)經交警部門仲裁認定:負全部職責的,按理賠職責比例賠償損失的5%;負主要職責的,賠償損失的3%;負次要職責的,賠償損失的1%。

(二)不經交警和有關部門裁決,但又有車輛或其他損失而私了的,費用自理並不得在單位報修。

(三)酒後出車造成的損失,均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一切職責。

(四)駕駛員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造成車輛損失,由駕駛員本人賠償損失總額的50%,並作待崗處理。

(五)駕駛員擅自出車造成的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超出職責限額的部分,無論駕駛員有無過錯均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六)駕駛員本人非違規駕駛造成人身和財物損失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違規駕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賠償後,餘下部分由駕駛員負責。

(七)不經審批的維修、購置、整容裝飾和換胎、補胎以及超審批範圍的各類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駕駛員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6

為加強單位車輛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下列制度。

一、車輛管理

1、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由辦公室人員妥善保管。

2、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後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並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範。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後果由駕駛員負責。

3、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單位車輛練習駕車;不準跑私車。外單位向我單位借車的,須經領導批准;

4、車輛進行加油需經財務人員負責登記,領導簽字;每月駕駛員需準確上報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狀況,財務人員進行審核公佈。

5、特殊狀況用車務必經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二、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後一般,先急後緩,先遠後近,先鄉鎮後城市,先會議後出差,先保證工作後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領導提出申請,由領導統一進行安排、調度。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負責人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未經領導批准,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務必經領導通知方可出車,並按派車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用車均實行出車登記制,由駕駛員登記,註明出車途徑地、目的地、出車時間等,並請用車人簽字確認。月底由駕駛員本人彙總填寫當月出車報表,作為核銷油料等費用的依據。

4.設立車輛調派運行公示欄,公佈每日車輛運行安排狀況,理解監督。

5、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如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領導提出申請,報經領導同意後,由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事件等緊急狀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6、車輛出車回到後,駕駛員均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以便於車輛調度。未經派車,擅自出車者,按私自用車論處。

7、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都要自覺按制度辦事,尊重駕駛員的勞動。用車人員和駕駛員要主動配合,搞好工作銜接。

三、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駕駛人員崗位要求)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隨時待命,聽從本單位統一安排。按時出車,按時收車。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務必認真鑽研業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後開車,不準超速行駛。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持續最佳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狀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5.公車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因違章造成事故應負全部職責或主要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並作出書面檢查;負次要職責或必須職責的,除保險公司賠償款項外,駕駛者承擔其餘費用的10%。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除保險賠付外的一切費用由駕駛者承擔。

四、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辦公室要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按時組織進行年度審驗,及時辦理保險等有關手續,定期進行保養檢查、油料使用狀況檢查,控制支出,節約開支。

3.。車輛需維修時,駕駛員事先應徵得車管人員和領導同意,然後到定點廠家維修,並隨時將維修費用票據帶回,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報批手續。

3、未經批准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4、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台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推薦。

五、相關費用報銷

1.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油費、路橋費、泊車費及凡因公使用的費用,統一由財務人員審核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保險費、養路費每年報銷一次,路橋費、泊車費、洗車費由駕駛員每月彙總報銷一次,由財務人員根據出車記錄複核,經領導簽字驗核方可報銷。

2.車輛維修費用報銷需附維修申請單和維修收費清單,經領導審核批准後報銷。

3.駕駛員如有違反交通規章(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造成罰款的不予報銷(特殊狀況除外),由違規駕駛員個人承擔職責,並準時交納罰款。

六、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7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務用車輛由總務部門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第三條 公務用甲種車輛各使用人或司機人員應於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監理所受檢,如逾期未受檢驗致遭罰款處分者,其費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機人員自行負擔。?

第四條 公務用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餘均由總務部門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並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第五條 本辦法中司機人員的僱用解僱獎懲各項,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處理,不再另訂。?

第六條 本公司職員因職務上的需要,經常出外執行業務者,得依本辦法及下列規定購置業務用車輛。(一)各單位業務用需購車輛時,應依國內採購辦法處理。?

二)副理級(含副理)以上人員因公購用機車時,得以150c.c機車或以下為限(以下稱原價標準)。?

三)科長級(含科長)以下人員因公得購置機車,但以100c.c或以下為限(以下稱原價標準)。

上列因公個人使用車輛,其使用期限,定為三年,其購置款應依原價標準由公司先行墊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負擔,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負擔,自行負擔部分分24個月按月自薪給中扣還公司。?

第七條 非企業個人使用車輛,限組長級以上人員得無息貸款3萬元,分24個月自薪給中平均扣還並須事先簽報核定。唯經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條 適用本辦法所購置的因公個人使用車輛,其所有權概屬本公司所有,其應行繳納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車執照費由公司負擔,但應依下列標準為限。?

一)汽車以150c.c為標準為標準(副理級以上人員適用)。?

二)機車最高以100c.c為標準。?

第九條 凡依本辦法所購置的因個人使用車輛,其汽(機)油消耗量及修理費悉由本公司裁定補貼,並依(附表)親定按月核發。?

第十條 各單位所屬公務用汽車應由總務部門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單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請調整修理。?

第十一條 購置機車使用人自行負擔部分,分24個月自薪給中平均扣還。待扣清及期間屆滿,一切款項繳清後,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請所有權變更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處理,並仍視其業務需要,得依本辦法的規定再行申請購置新車使用。?

第十二條 依本辦法購置因公個人使用的車輛,可以隨時更換新車,但公司原負擔尚未折舊部分(即原價標準的七成尚未折舊部分)及使用人負擔尚未分期扣還部分應於換購車輛前一次繳還公司,其計算公式如下:?

原車購價(原價標準)×〖sx(〗24-已扣還公司期數〖〗24〖sx)〗=須一次繳還公司的金額?

第十三條 凡在分期扣還期間款項未繳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時,均照各該規定辦理。?

一)使用人員如遇調職(未能適用本辦法者)、離職、停職、撤職等情事時:?

1.使用人的分期扣還權利取消,應將該車輛的殘價一次繳還公司,其已扣繳的分期扣還額不予退還。該車輛的所有權同時變更為變更為使用人所有,其殘價的計算公式如下: 殘價=原車購價(原價標準)×〖sx(〗24-已扣還公司期數〖〗24〖sx)〗?

2.倘使用人未依前項規定承購時,公司得將該車收回來予拋售,拋售車款優先清償其殘價,如不足清償該車殘價時,其不足額應由使用人賠償。?

3.原使用人如因高價購置較優車輛,其所自行支付超出本辦法所訂原價標準的款項,不得向任何一方追償。?

二)分期扣還期間內車輛遺失或完全損壞或損壞程度已無修理價值時:?

1.倘系因執行業務時發生其殘價(損失)按原定負擔比率分別由公司(殘價的七成)及使用人(殘價的三成)負擔,唯使用人負擔部分得按月繼續扣還到24個月屆滿為止。並可依本辦法的規定再行申請購置新車使用,如該車失竊懸賞回,懸賞金亦按原定比率負擔。?

2.倘系私用時發生,應由使用人負責購置同一年份或年份更新的同牌同排氣量之機車賠償,並使用到原車為24個月屆滿為止,如遇購置新車,可依本辦法第十二條更換新車方式購置,如失竊懸賞尋回,其懸賞金全部由使用人負擔。?

第十四條 使用人意圖虛偽欺瞞而產生與因公遺失(或無修理價值時)相同的結果,或擅自當賣借第三人使用等情事時,除依法嚴辦外,應按殘價(損失)一次償還。?

第十五條 機車違反交通規則罰款概由使用人負擔,但業務用貨車因公務行駛而違反交通規則,如屬人為過失其罰款概由當事人負擔,如其原因可歸屬於公司時其罰款由公司負擔。?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即刻與公司總務部門聯絡,總務主管除即刻前往處理外,並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十七條 本辦法呈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8

第一條 車輛的管理部門及職責

一、 後勤部負責醫院車輛的全面管理,具體負責車輛的派車、調度,安排修理,油材消耗的審批,車輛事故的處理,駕駛員安全教育與獎罰。

二、財務部負責車輛維修技術檔案的管理,負責車輛送修前,修復後的技術鑑定和記檔;負責送修車輛結算單的驗收,負責每月對醫院範圍內的機動車輛的月檢。

第二條 駕駛員職責

一、熱愛本職工作,努力為醫院服務,鑽研技術,操作熟練達到"四會"(會駕駛,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二、愛車:精心愛護車輛,熟知車輛狀況,按規定進行檢查和日常保養,保持全車整潔,零部件緊固可靠,調整適當,潤滑良好,氣壓正常,隨車工具附件無丟失,無鏽蝕,無不正常損壞,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能開。

三、節約:珍惜油材,積極修舊利廢,掌握油材消耗規律,保證車輛處在良好的經濟運行狀態。

四、安全:認真學習各項安全措施,正確的駕駛操作,不帶故障出車和行駛,做好出車前檢查,防止因機械故障,造成交通事故。

五、守紀:自覺的遵守交通規則,不擅自開車或改變行車路線,不私自帶人,不有意給用車人員製造困難;不私自拆拿車子零件、工具、油料。不擅自把車交給非駕駛員開,駕駛室內不超員,不在駕駛中打鬧、談笑、吸煙或酒後開車。

第三條 車輛使用管理辦法

一、車輛的使用管理和調度統一由後勤部負責,本着先生產後生活,先領導後職工的原則用車。

二、醫院員工因工確需用車,應向本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負責人向後勤部提出申請,同意後,後勤部開出《長沙東大肛腸醫院公務用車派車單》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19

一、車輛管理

(一)辦公室具體負責全局車輛的採購、處置和駕駛員招聘調配、教育管理以及車用油料的採購分配、車輛維修等項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配發車輛的分局、經檢大隊使用的車輛,由配屬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配合辦公室對車輛進行管理。在縣城過夜的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統一停放在局機關院內,不得停放在公共娛樂場所或居民小區,嚴禁酒後駕車,確保車輛和行車安全。非公務用車,一般不得出車,有特殊情況的,經局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通知門衞登記後方可出車。

(三)局機關車輛無論工作日,還是節假日都要統一停放在指定車庫,以確保車輛安全。

(四)駕駛員凡不按規定停放車輛,造成車輛損壞、被盜的,由其承擔保險金以外的一切經濟責任,正式在編人員作下崗處理,該車駕駛員為臨時工的作辭退處理;車輛外出時,因違章行駛、停放等原因被經濟處罰的,由該車駕駛員承擔。

(五)實行專職駕駛員制度,非專職駕駛員一般不得駕駛公車。機關、分局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規程,堅守職業道德,確保行車安全。

二、車輛使用

(一)首先保證局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用車,部門和其他因工作用車,按照局領導批准先後進行派車。

(二)已經配置車輛的單位,嚴格實行公車公用、專車專用制度,原則上控制在本縣範圍內使用。如確因工作需要帶車到縣以外地區使用的,經局長批准後到辦公室履行出車手續,方可出車。

(三)沒有配置車輛的部門確因工作需要在本縣範圍內用車時,須提前半天填寫《使用車輛申請單》,經分管局領導審批後,交由辦公室安排;需要帶車到本縣以外地區工作用車的,須提前1天填寫《使用車輛申請單》,經分管的局領導審批後,交由辦公室安排。

(四)系統工作人員和離退休幹部因特殊情況私事需要用公車的,先行申請經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局領導審批後,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由辦公室安排,用車產生的油料費、過橋過路費等一切費用均由用車人承擔。

(五)車輛駕駛員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轉交非駕駛人員駕駛的,一經舉報查實,屬本局正式工駕駛員的一律作待崗處理,屬臨時工駕駛員的一律作辭退處理。

(六)車輛駕駛員擅自使用車輛為自己或他人辦私事的,一經舉報查實,首次違規者寫出書面檢查,並在辦公室辦公會議上做檢討;再次違規者由辦公室從其下月工資中扣發車勤補助金100元;一年中違規超過三次者一經查實,正式工駕駛員作待崗處理,臨時工駕駛員立即予以辭退。本條行為若發生各類事故的均由駕駛員個人負責。

(七)車輛駕駛員凡拒絕服從調遣或因其時間、責任觀念不強,造成工作人員公務活動延誤的,發生一次扣發其當月車勤補助50元,一年中累計發生三次的,屬正式工駕駛員的作待崗處理,屬臨時工駕駛員作辭退處理。

三、車輛維修保養

(一)車輛維修保養工作由辦公室具體組織,實行統一公開招標,確定維修保養廠(站)。

(二)車輛需要維修保養時,由隨車駕駛員到辦公室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並根據《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載明的維修保養經費數額審批權限,報有關領導審批,然後由該車駕駛員將車輛送往指定的廠(站)維修保養。

(三)本局車輛進入廠(站)維修保養時,該車駕駛員要實行跟蹤監督;車輛維修保養完畢後,辦公室要及時對維修保養狀況進行甄別鑑定,以確保維修保養質量。凡駕駛員在報修車輛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檢查核實,處以報修經費一倍的罰款。

(四)車輛駕駛員未經履行審批手續擅自將車輛送維修廠(站)維修保養,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四、車輛油料配給

(一)車輛用油統一由辦公室集中採購,按行駛里程定額配發(每百公里依維柯13公升,桑塔納11公升,悦達7公升)。

(二)駕駛員出車必須按指定的路線行駛,擅自改變行車路線,駕駛員除承擔相應的油料費外,發生一次扣發其當月車勤補助50元。

(三)配車單位和部門要嚴格制定用油計劃,保證定量油料的使用效率,防止“公油私用”和因用油失控而影響本單位正常工作。

(四)縣局臨時調度下屬單位和部門配置的車輛使用時,事先按預計的用油量補足油料。

五、車勤補助及安全獎

(一)駕駛員車勤補助實行定補與里程補助相結合,定補60元/月,里程補助每百公里3元。

(二)駕駛員要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全年無違法違紀和無事故者,增發安全獎200元。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範文 篇20

1、接送學生車輛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來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輛必須辦理接送學生車輛標識、標誌方可營運。

3、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接送學生車輛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必須配備齊全,並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4、國小要與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還必須與租賃單位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5、每學期開學前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維護。

6、國小每週要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交通安全違法駕駛員要強化教育。

7、國小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的次數不少於2次。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8、對各類接送學生的車輛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對學生家長租用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進行監督,並及時向區交巡警大隊報告。

9、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

10、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國小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師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監督司機的駕駛行為,發現超載、超速、疲勞駕車、酒後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制止。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跟車記錄。11、國小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需要包車的,必須到區文教體局和區交巡警大隊請示、備案。外出集體活動所用車輛及駕駛員必須由區交巡警大隊審查批准,方可使用。國小必須與租賃單位及所包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包車嚴禁超員。

12、國小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