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生管理制度(精選23篇)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

高級中學學生食宿管理委員會職責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精選23篇)

1.貫徹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配合校行政做好食堂、宿舍管理工作,使全體同學做到文明就餐、文明住校。

2.積極接受校行政指導,不斷加強自身思想教育,提高自身素質。、

3.積極聽取同學、老師提出的意見與建議,做到認真聽取,仔細思考,及時彙報,積極採納。

4.辦好廣播,豐富同學們的住校生活。

5.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加強宿舍內務管理和宿舍文化建設,做好星級宿舍的考核評估工作。

6.配合校行政做好食堂的監督工作,幫助食堂改進飯菜質量。

7.做好同學與食堂、舍務處之間的協調工作。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校園安全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防止學生上下樓梯時出現擁擠現象。特作如下規定:

第1條為了切實保證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請全體教師和學生遵守執行本管理規定。

第2條學生平時上下樓的時候,應該靠樓梯右邊行走。學生集體上下樓梯的時候,嚴禁逆向上下(學生集體上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下樓梯;集體下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上樓梯)。

第3條學生上下樓梯應小心行走。嚴禁學生在樓梯上、轉彎處打鬧玩耍。嚴禁跑步下樓。

第4條各班級按學校作息時間實行錯時定位。樓梯安排如下: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3

一、依據:

1、本校《陽江市第一中學學生獎懲條例》第八條第4點“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暫時保管,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2、本校學生獎懲考察實施要點及生活輔導實施需要。

二、目的:

為維護教師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生活秩序管理,增進學生有效學習,並使學生放學後方便與家長聯絡,特定本辦法。

三、手機使用規範:

1、教學區域或休息時間,學生需將手機關機,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機。確有需要,可使用學校辦公電話或公用電話。

2、非必要請儘量不要攜帶手機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3、請勿攜帶價值昂貴手機到校,以免遭竊衍生困擾。

4、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5、學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個手機號碼,學生更換手機號碼,須重新申請。

四、懲戒辦法:

1、未申請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手機(含卡,下同)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2、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警告一次。

3、第二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4、第三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大學聯考結束並記大過一次。

5、違反使用規範第四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沒收,考試成績零分計算,全校通報,並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之處分,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大學聯考結束後由家長領回。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4

一.學校對週末、節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縣一市學生實行個人申請、簽定協議、辦理留宿卡,按申請及協議、憑留宿卡留宿的管理制度。

二.地州及三縣一市學生均可選擇週末、節假日留宿或不留宿。

1.凡選擇週末、節假日留宿的學生必須每個週末或每次節假日都留宿學校,不得有時留宿有時不留宿。

2.凡選擇週末、節假日不留宿的學生不得臨時申請留宿學校。

三.週末、節假日需要留宿的地州及三縣一市學生按照程序及要求辦理。

1.辦理程序:個人申請(寫清地區)—家長簽字—班主任審籤—家長或委託人(要有書面委託書)持申請書到宿管中心辦理並簽定協議、辦理留宿卡—留宿生效

2.辦理時間:高一、二每學期開學第一週,高三暑期上課第一週

3.辦理地點:宿舍管理中心(醫療站一樓)

4.辦理要求:

①家長親自到宿舍管理中心辦理。若委託辦理必須有家長簽署的書面委託書。

②辦理時寫清班級、樓棟、寢室號、姓名、家庭地址及家長聯繫電話並確保其真實性。

四.留宿申請交宿管中心、留宿協議一經簽定,即視為家長同意學生週末及節假日留宿。

五.留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相關規定。

1.留宿學生只能申請在週末及節假日白天外出,不能申請在晚上外出。

2.留宿學生申請外出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3.需要在週末及節假日白天外出時,必須在外出前寫好申請,註明外出時間與返回時間,經班主任同意簽字後交宿舍管理中心,由宿舍管理中心開具離校放行條,憑此放行條出門。不提出申請,視為不外出。

4.外出學生申請外出時間必須在上午8:00——下午18:00之間。一旦申請外出必須按申請時間返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的學生必須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或班主任電話告知本棟值班生活老師。不遵守學校相關管理及不按時返校者,取消留宿資格並按違紀學生處罰條例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5.留宿學生申請外出,安全自負。

6.留宿學生留宿期間注意安全,服從管理。

六.特殊情況晚上需要外出或偶爾不留宿時,必須由家長(或委託人,帶書面委託書,帶有效證件)持有效證件到值班管理老師處辦理接走學生手續,才能領走留宿學生。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5

一、 進校:穿戴整潔重儀表,備齊用品準時到;進校説聲老師好,相互問候有禮貌。

二、早讀:勤奮好學爭分秒,貴在自覺效率高;語數英語同重要,書聲琅琅氣氛好。

三、兩操:出操集隊快靜齊,動作規範做好操;每天眼操做兩次,持之以恆視力保。

四、上課:鈴聲一響教室靜,專心聽講勤思考;舉手發言敢提問,尊敬師長聽教導。

五、課間:課間休息不吵鬧,文明整潔要做到;勤儉節約愛公物,遵循公德要重要。

六、學習:各門功課要學好,遵守紀律最重要;預習複習要自覺,環環扣緊才生效。

七、作業:審清題意獨立做,格式規範不抄襲;簿本整潔字端正,保質保量按時交。

八、活動:科技文體熱情高,體魄健壯素質好;思想覺悟要提高,班隊活動少不了。

九、生活:愛惜糧食要記牢,節約水電少浪費;服從管理加自理,遵守紀律覺悟高。

十、離校:值日衞生勤打掃,按時離校關門窗;橫穿馬路站看行,安全法規要記牢。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6

一、住宿手續

1、學生報到時須一次性交清住宿及公物押金等費用。

2、憑交費收據領取寢室鑰匙,在指定寢室、牀號住宿。

3、畢業離校或因病體學等其他原因離開學校的按《學生離校須知》的規定辦理。

二、內務規範

1、被子、枕頭疊放整齊。

2、箱子一律放在本室箱架上。

3 、鞋子放在鞋架上,上下鋪各佔一半擺放整齊,鞋頭一律朝外。

4 、放物架擺放牙膏、牙刷、茶缸、水瓶等日用品。

5 、自修桌上除放花瓶、茶杯之外,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6 、室內牆壁不得亂貼、亂畫。以上內務規範,為一般性佈置。各寢室可據房間結構的不同,自行規定其他內務規範,但務必做到整潔大方。

三、宿舍紀律

1、凡住宿學生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

2、每個學生都應該在指定房間、牀號住宿,不得隨意調換;嚴禁擅自留宿外人。

3、男女生宿舍均實行封閉管理,異性一般不得進入宿舍。學生親友進入宿舍須檢驗有效身份證件,履行登記手續,無證件者不得進入宿舍區。

4、學生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按時熄燈、就寢,晚歸學生必須出示學生證,登記後方可進入。

5、學生宿舍為公共場所,不得有喧譁、吵鬧起鬨等妨礙他人學習、休息的行為活動。

6、學生應養成節約水電的好習慣。學校根據一定的計量方式,每個寢室用電量和用水量實行限額使用,對超出部分由學生承擔。

7、嚴禁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毯等易造成危險的大功率電器;如因學習需要使用微機,須向輔導員提出書面申請,學生處批准後到宿管中心備案後增加用電負荷後使用,超出的用電量由使用者承擔。

8、宿舍區嚴禁使用各種明火(包括蠟燭),嚴禁焚燒紙張、使用酒精生火自炊等容易造成火災的危險行為。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化學物品。

9、住宿學生應保持宿舍清潔,走廊樓道內不得傾倒污水和扔雜物。剩飯菜應倒入食堂放置的泔水桶內,不得帶回到宿舍區,以防污染環境,堵塞管道。

10、愛護宿舍區的公用設備和傢俱,不得私自移動、調換、搬運。如有破損,應及時向宿管中心反映並填報維修單。一般性人為損壞,照價賠償;對故意損壞公用設備和物品者,除罰款外還須上報學生處按有關規定進行紀律處理。

11、住宿學生攜帶大宗、大件物品離開宿舍區須出示相關證明方可離開。

12、宿舍區自行車一律停放在自行車棚內和劃定的停車位,不得停放在宿舍樓門廳和走廊等位置。

13、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不打人、不罵人、不酗酒、不賭博。

14、室內物品按指定位置放置整齊。

15、提高警惕,協助宿管人員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宿舍內如發生盜竊案件,室內成員應立即向校保衞處和宿管中心報告,保護好現場,並積極協助破案。凡違反上述條例者,經教育效果不顯著者,所在宿舍不得參加宿舍的評優。

四、衞生要求

1、為了培養學生的愛清潔、講衞生的好習慣,學生每天應主動整理自己的內務,實行輪班值日,保持室內外清潔、整齊、衞生。宿管中心將根據宿舍衞生評比標準進行檢查。

2、內務衞生輪流值日製。值日生一天清掃兩次,在規定時間前必須將室內垃圾裝入垃圾袋放在宿舍門口,由清潔員統一處理;其他時間禁止將廢物堆放在門口;週末每個寢室大掃一次。

3、宿管員每天將抽查一部分寢室的衞生情況並公佈,月底統計公佈所在寢室的月平均分,結合學生處抽查,統計各班宿舍衞生月均分,排出名次填表和其他宿舍情況彙總上報。

五、獎懲辦法

根據平時對各宿舍和個人紀律、衞生等方面綜合檢查評估,每學期評選一次“文明宿舍”。宿管中心每學期統計班級宿舍衞生總均分,提供給學校作為評選“先進班級”的依據之一。對不遵守規章制度或損壞設備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同時將處理情況通報有關部門。

(一)獎勵

1、文明宿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 、在協助宿舍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同學可推薦參加校優秀學生幹部的選撥、評比。

3 、凡檢舉混入宿舍區各類可疑人員並及時報告者、舉報他人損壞公物者、在宿舍內抓獲作案者,均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二)處罰:

1 、無意損壞或丟失宿舍公用設備者,按原價賠償。故意損壞者,按原價的3~10倍罰款。

2 、私自調換房間、牀位者,限三天之內還原位。並按每天10元處以罰款。

3、宿舍嚴禁私自留宿外人,違者按每天20元罰款。

4、對私自調換門鎖或將鑰匙轉借他人除賠償換鎖費用外,並處以20元罰款。

5、私拉亂接電線、亂接燈頭,罰款30元並沒收器具。

6、宿舍內焚燒、用明火、存放危險物品者罰款30元。引起火災等嚴重後果的,須賠償相關人員損失,並交學生處予以紀律處分。

7、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熱杯、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者,沒收電器並處以50元罰款;因違章使用電器引起火災或損壞公共設備者,須按原價賠償並交學生處予以紀律處分。

8 、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吵嘴鬧事、罵人者,除對當事者批評教育外,視情節給予處分。

9 、在宿舍內向外亂扔酒瓶等雜物者,處以50元罰款。情節惡劣、屢勸不止、造成人身傷害者,除賠償醫藥費等費用外,交學生處予以紀律處分。

六、離校須知

(一)在校學生寒暑假離校須知

2、室內個人衣物放入衣櫃,室內外打掃乾淨。

3、曬在室外、窗台的衣物收回室內。

4 、關好門窗、氣窗並上好插銷。

(二)在校學生因病休學或者其他原因須暫離學校的,應憑教務處通知單到宿舍管理中心辦理。

相應手續。

(三)畢業生離校須知

1、畢業生離校時,憑學校通知到學生宿舍科辦理離校手續,交還鑰匙,由值班員驗收房間和傢俱物品,退還傢俱押金。

2 、畢業離校時,必須將在規定期限將個人物品攜帶出宿舍,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宿舍,否則學校將按無主處理。

3 、畢業生必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離校。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7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確保中國小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我校特做出如下制度:

一、學生睡眠管理制度

1.明確學生睡眠時間要求。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國小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學校、家庭及有關方面應共同努力,確保學生充足睡眠時間。

2.教師嚴格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避免學生回家後作業時間過長,擠佔正常睡眠時間。

3.個別學生經努力到就寢時間仍未完成作業的,家長應督促按時就寢不熬夜,確保充足睡眠;教師應有針對性幫助學生分析原因,加強學業輔導,提出改進策略,如有必要可調整作業內容和作業量。

4.指導提高學生睡眠質量。教師要關注學生上課精神狀態,對睡眠不足的,要及時提醒學生並與家長溝通。

5.指導學生統籌用好回家後時間,堅持勞逸結合、適度鍛鍊。

6.指導家長營造温馨舒適的生活就寢環境,確保學生身心放鬆、按時安靜就寢。

7.暢通家長反映問題和意見渠道,及時改進相關工作,確保要求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學生良好睡眠,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二、對家長的建議

1.明確睡眠時間:國小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

2.嚴格遵守入睡時間:國小生睡覺不得晚於21點。

3.保證作息規律:做到按時入睡,按時起牀,早睡早起。

4.養成良好個人習慣:合理安排放學後的時間,做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

5.掌握簡單的睡眠技巧:可以運用簡單的睡眠技巧幫助自己及時入眠。

6.課餘時間安排豐富多彩的生活,做到勞逸結合。

7.制定嚴格的睡眠時間:國小生睡眠時長不少於10小時。

8.家長做好教育和監督管理,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作息習慣。

9.家長為孩子做好榜樣,作息規律。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校風、學風建設,營造優良學習和生活環境,參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以指導、規範學生請假管理工作。

第二條學生要按時上課,按時參加學校舉行的各項集體活動。不得曠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參加學習或學校規定參加的集體活動的,應事先辦好請假手續。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的和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宿舍就寢、上課、自習、勞動、軍訓、課外活動和*等均實行考勤。

第四條學生考勤由值班教師負責,考勤班長執行。值班教師應督促考勤班長將上課遲到、缺勤的學生和不按時就寢的學生登記在冊並簽字確認,對於無故不到的學生,值班教師應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考勤班長把每週登記情況向班主任彙報,班主任每週將考勤登記彙總交到年級組,由年級統計出勤情況,並記錄入學生電子檔案。班主任要經常對班級的出勤情況進行檢查,節假日前後要進行重點檢查,並把學生出勤情況及時記錄在《學生成長手冊》。

第三章請假申請與審批程序

第五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事先填寫學校統一印製的請假條(三聯單),要説明請假原因或附上相關證明,請假時間需準確到某時某分,然後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

請假條應包括:請假理由、請假時間。請假條必須由值班教師簽字審批。請假條一式三聯,第一聯學生請假申請聯,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聯學生離校放行聯,作為學生離校時校警核對的依據,交門衞值班室存檔;第三聯學生返校放行聯,作為學生返校的依據,並憑此聯到班主任處消假。

第六條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在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請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籤意見,年級組長批准;請假七天至一個月,由班主任、年級組長籤意見,報政教處批准;超過一個月由教務處審批辦理休學手續,並報校長室,由校長室報市教育局備案。如果要申請續假,則申請續假的時間與原請假時間合併計算,批准權限同上。

第七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隨意請假,如確需請假須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能生效。學生因事請假應從嚴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況下請假人確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學生請假必須以學校統一印刷的正規請假條為憑證,其他不合規範的請假條一律無效。請假的學生必須到班主任處備案,否則以曠課處理。

第八條學生因病請假須申請,有條件的須持有家長證明。請假超四周者,須持醫院診斷證明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

第九條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學生因急病、急事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通過電話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學校領導(特殊情況可告知有關教師或班幹部),經口頭同意後方可准假,並在請假期滿一個工作日內持有關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第十一條一學期中因病、因事請假累計達總學習時數三分之一者應予以休學。因慢性病或住院請假時間較長而需要休學的,必須由學生或家長持醫生證明並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能保留學籍,病癒經縣區以上醫院證明和學校複查批准後,方可復學。

第十二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含續假)未獲批准,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活動者,以曠課論處。學生曠課以課堂學時統計,每天按曠課8節計。

第四章學生離校

第十三條在校期間因急事或疾病需請假回家的同學,必須寫好請假條,經班主任或教師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師與家長取得聯繫後,方可憑班主任或教師簽字的放行條離校。

第十四條學生獲准請假後,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內場所逗留,必須由家長或代理監護人即時領回。

第十五條學生憑離校放行條到門衞值班室辦理離校手續,家長或代理監護人要出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接受檢查並做好登記後,方可領取學生離校,學生不得單獨離校。離校放行條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檔。

第五章學生返校

第十六條學生請假期滿回校時,必須向校警值班室報到並出示請假條第三聯學生返校放行條,經批准後方能進校。

第十七條學生憑請假條第三聯學生返校放行條向班主任報到並消假,第三聯學生返校放行條交由班主任存檔。

本辦法自2x年5月1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江陽市第一中學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9

為了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參考兄弟班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學生科。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學校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保衞科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説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保衞科科,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0

為培養同學們自主學習、獨立思考的良好習慣,規範自習行為,更好地提高自習效率,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進入自習室人員要自覺地遵守下列規定:

1、自習室開放時間:21:00—21:50

2、洗刷放在自習前10分鐘,或自習後在教學區進行,回宿舍後不得洗刷,不得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

3、會考自習室內要保持安靜,進入會考自習室時不得大聲喧譁,不得隨意走動和走出教室,嚴禁在自習室中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4、保持好自習室的清潔衞生,嚴禁在自習室內吃零食、吐痰等。離開時請將椅子放回原處,並將桌面物品及垃圾清理乾淨,將垃圾帶出教室。

5、會考自習室將配備管理人員,管理人員有權按照規定對會考自習室進行管理,所有同學都要服從管理。

6、因事因病不能來上晚自習的,須事先向班主任請假並簽字,請假條交本班負責人,由負責人負責簽到和説明。

7、每天自習完後請自覺將物品帶走,如有物品遺失自行負責。

8、按時關門,最後離開者,關好門窗,關閉所有設備。

從現在做起!點滴積累!堅持,堅持,再堅持!祝大家會考成功!

大成初級中學九年級段辦

20xx.12.6

課程安排:

數學:星期一、星期四

英語:星期三、星期五

物理:星期二

班委人員:

班主任:李雪剛班長:王維李帥數學課代表:高世豪英語課代表:宋世豪物理課代表:商辛銘

晚自習安排:

1、每大週數學、英語、物理前幾節測試(時間:30分鐘)。

2、測試結束後將進行自主學習。

3、自主學習包括:完成當天新學內容的反思、歸納和整理(知識梳理、筆記整理、讀書筆記整理、錯題好題整理)。

4、每大周最後一節課,任課教師將針對測試內容進行講解。

5、針對存在的問題及好的學習方法,將會進行專題講座。

6、考前將進行有計劃地自主複習。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1

一、請假原則

本着以學習為主的思想,望全體同學謹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不請假則不請假”的原則,珍惜能在學校學習的每一分時間!

二、請假步驟

1、學生有事需請假,先電話致家長要求家長來接;

2、寫好請假條,待家長來之後,到班主任處請假;

3、班主任斟酌請假理由,若確需請假,准予請假;

4、學生待家長來之後,搬凳子到班主任處,並取請假條到值班室籤條,與家長一起回家;

5、假滿後,家長致電班主任告之學生返校時間,學生返校;

6、學生返校後,到班主任處銷假,並搬回凳子;

三、請假紀律

1、請假一次,返校後值日一天(擦黑板);

2、若學生無按班級規定程序請假,按情況嚴重程度,加倍值日或視作曠課處理或作其他處理;

3、若父母確實比較忙沒有時間來校接學生,電話致班主任由其他親屬來接學生回家,若感覺請假不值得有人來接,則説明此假可請可不請,則班主任將不準假;

4、對於請假頻繁的學生,班主任將作另外處理;

四、班主任寄語

望全體同學用清晰的頭腦認準自個所處的時間階段,科學定位;再回頭時,可以問心無愧的告之自己,不虛此行!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條

為了使學校有一個穩定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質量,特訂立此條請假條例。學生應以學習為主,樹立以校為家的觀念,努力克服各種外界因素對學習和生活的干擾,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努力學好文化專業知識,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條

加強學生考勤,上課、自習、實驗、實習、設計、勞動、早操、課間操和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等,均列入考勤範圍,學生都必須積極參加。考勤由各社長或活動的主持人負責,早操、課間操考勤,由體育部負責。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第三條

學生在校期間,除家庭發生重大情況(即婚喪嫁娶)外,不得請事假;如確實有特殊情況請假回家者,需家長親自陪同到校解釋請假。

如學生因學校風氣整頓,如理髮等確係要離校整理者,必須按校規要求整改,如出現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長到校幫助其整改。

第四條

學生因病確需請假者,離校前須有校醫務室證明,為確保生病學生安全,必須通知家長到校接學生回家,嚴重病症者直接送往醫院就診。返校後,必須持在醫院或診所就醫的證明及康復情況方可返校。

第五條

學生請假程序如下:

1、由本人填寫請假報告單(三聯單);

2、請假一節之內(不離校),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批准,並由張秋偉備案;

3、請假一節以上或離校至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後,到級部蓋章批准,並報張秋偉備案。

4、請假離校一天以上,緊急情況除外,家長必須到校來接學生回家。經班主任批准後,報級部批准並備案。張秋偉備案

第六條

請假期滿後,應按時返校學習,並帶相應的資料向班主任銷假。未及時銷假者或無手續者按曠課論處。

第七條

凡請假期滿後,因事、因病不能按時返校需續假者,按以下規定辦理:

1、續假人在城內或校內的,按第五條辦理;

2、續假人在外地的,應通過家長的.電話嚮導班主任報告(口頭捎信或自己打電話無效),返校時須持有效證明補辦續假手續。

第八條

對曠課的學生令其檢查,並根據其曠課的時數、情節和認錯態度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情節嚴重者(曠課三節以上)直接交由級部或政教處處理。在校內請假,如出現謊騙虛報等請假,同宿舍內同學(如不及時反映情況)負有共同欺騙老師的責任,受連帶責任。

第九條

本條例中的請假時間包括雙休日(走讀生除外)。學生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期間所發生的任何事件,學校概不負責。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3

一、學生日常安全制度

1、進出校門要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後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

2、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擁擠。

3、嚴禁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傷。

4、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的圍牆,門窗、圍欄、樹木、球架,不準上房。

5、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兇器進校。

6、若照明燈和電風扇等電器發生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排除,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

7、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要勉強擦拭。

8、不準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準私自到校外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玩樂活動。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徵得家長同意。

10、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鬥毆。

11、察覺到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師長。遇事冷靜,以保全自身安全為重,不衝動蠻幹。

12、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要求完成實驗。

13、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15、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6、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規定。

二、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學生在校園任何人不準體罰或變相體罰,嚴禁老師、員工打罵學生。

3、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4、學校任何部門不準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體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後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限和“後進”的學生,所有學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於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三、學生個人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資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應該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餘的錢一定要妥善保管。

3、學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曬時,個人注意看管,幹後及時收回宿舍,嚴禁放在室外過夜。

4、學生不提倡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宿舍裏有存放物資的箱、包,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四、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居住的場所,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集體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採取防範措施,杜絕一切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2、在宿舍區內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學生都有義務報告宿舍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並要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

3、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5、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裏。

6、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7、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8、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無故損壞嚴加處理。

五、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實行“誰組織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

2、學生的活動一般提倡在校內進行,組織者應落實好安全管理責任制,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

3、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途中要注意車輛交通安全,嚴禁超載帶人帶物。

4、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5、組織集體外出遊玩、野炊等活動,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在野炊中要注意飲食衞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4

為教育引導學生在互聯網時代健康成長,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獲取健康科學的知識信息,消除互聯網絡對學生的不良影響,倡導良好上網行為習慣,營造健康、文明的校園網絡文化氛圍,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一條 學校鼓勵學生通過互聯網絡進行知識學習,瞭解信息,開闊眼界,溝通交流,豐富生活。

第二條 學生上網要自覺遵守國家制定的網絡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學校的有關制度規章和紀律要求。

第三條 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安定的違法犯罪活動。

第四條 學生上網不能耽誤正常的學習和學校規定參加的集體活動,不允許學生在正常的教學時間和休息時間上網,否則,以曠課論處,並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第五條 學生上網要養成定時、定量、有積極目的、有利於成才做人的網絡學習習慣。

第六條 廣大學生應以對自己、對學校、對社會負責的態度,培養良好的上網行為,自覺做到“十不準”。即:不準在網上隨意發佈公共信息和在網上散佈謠言;不準侮辱、欺詐他人;不準在網上交友和約會網友;不準沉溺網上游戲、聊天;不準盜用他人網上地址和賬號;不準製作、傳播網絡病毒;不準散發垃圾郵件;

不準瀏覽黃色或反動網站及各種有害信息;不準破壞網絡設備和程序;不準隨意公佈個人和家庭信息。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5

一、作業:課代表及時向學生公佈交作業時間,交作業時,首先以小組為單位交齊,送交課代表。若本組有一次沒能及時交作業,則該組成員每人扣1分,造成沒能及時交作業原因的學生扣3分。(各科課代表及時統計,送交學習委員,學習委員記錄。)

二、課堂:在課堂上各組成員應積極思考,相互協作,努力回答老師提出的問題。每回答對一次給該生加1分。(學生統計)

三、紀律:課堂上不許任何人搞與學習無關的活動,自習、飯空中各小組應保持絕對安靜的紀律。課間不許亂打亂鬧,每發現一次扣該生1分。每週評選出紀律最差小組,每人空1分,則該組成員評出紀律最差學生扣3分。若班委會幹部認為我們班本週紀律非常好,則本週可以不評選紀律最差小組。(選票統計)

四、衞生:在教室內各組學生應保持本組區域內衞生整潔,地面無垃圾、紙屑,桌椅整齊、桌面乾淨。每週評選出衞生最優組最差組,最優組每人加1分,最差組每人減1分,本組評選出造成最差原因的學生並扣2分。(選票統計)

五、遲到:每遲到一次扣該生2分,以鈴聲信號音落為準。(由班長統計)

六、其他

1、頂撞:課堂上不準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頂撞各任課老師,若有者則扣該生5分,並通知家長協調處理(由班長統計)

2、請假:每曠課一節扣5分,並通知家長協調處理。每請假一節扣0.2分。(由班長統計)

3、好人好事:凡是好人好事為我們班加分者,班級給個人所加分數為給我們班加分的2倍。(學生會幹部統計)

4、勞動:勞動委員及時分配好勞動任務,各個成員在完成勞動任務時,必須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自己的勞動任務,堅決杜絕出現在勞動過程中偷懶、打鬧應付的現象,若有此種情況扣該生2分,沒能按質、按量完成熱任務的扣2分,勞動不及時或超時的扣1分(由勞動委員統計)

5、上操:打了間操鈴,各個學生及時走向指定地點集合,遲到者扣2分,造成跑步不整齊,口號不響亮者扣1分。(由體育委員統計)

6、講桌:擦黑板的學生吧講桌擦乾淨、整潔、歸位、桌洞乾淨,不能有空粉筆盒且保持有老師上課用的粉筆,沒粉筆了,擦黑板的學生去黃主任處領取。每有一項不到位扣值日生1分。(以老師點名為準)

7、室內垃圾:班主任老師監督觀察是否有亂扔垃圾、紙屑等東西。每發現1人次扣1分。(以老師點名為準)

8、宿舍:寢室長維持好宿舍衞生、紀律,對於不維護我們班形象的可以給該生扣1----5分。

9、校規:凡是違反校規校紀的,給我們班造成不良影響者,根據情節扣5---10分,反是給我班造成扣分者,每扣1分,並安校規校紀處理。(班主任統計)

10.無故不穿校服的老師每點一次名扣1分。(班主任統計)

11.晚自習9點25必須到宿舍,否則按遲到處理。(班主任統計)

注意一:1、以上的積分,周累積成月積分,月積分累積成年積分,最終作為素質評定的重要依據。

2、以上各項均每週統計一次,基礎分50分。

注意二;1、教室內外的打掃時間為每天上早讀前打掃完,午飯空時在掃一次教室外。

2、衞生區的重點打掃時間為每天早飯空,且8點之前必須打掃完,中午飯空自習10分鐘前必須打掃完。

3、一般情況下沒安規定時間打掃完的安遲到處理。

4、遇到大型檢查,或者樓梯、樓層勞動委員協調分工。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6

為便於本系自習室的管理,維護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各個學生應當認真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提高公共管理系的影響力,以全面發展為原則,發揮“團結、自覺、務實、開拓”的精神,特制訂本制度,已達到學習的目的,具體如下:

1、自習室內不得喧譁,不得在閲覽室內打電話,避免妨礙他人學習。

2、如確有問題需與同學交流,可以用傳紙條的方式進行.

3、同學要自覺遵守自習室學習紀律,並注意優良學習氛圍的形成與保持。

4、自習室內手機調成振動或靜音,不準追趕、吵鬧、及其他與學習不相關的事情;

5、愛護公物,禁止在桌椅上亂貼亂畫亂刻及在任何書刊資料上劃圈點注,不得損壞公共設施,不污損他人書刊類學習資料。

6、為了保持室內環境衞生,禁止在自習室內吸煙、隨地吐痰、在室內吃飯、吃零食、亂扔果皮、紙屑等。

7、不準幹私活、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8.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互相尊重,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遵守開放時間,閉館前自覺離館。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7

xx國中在提升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的同時,也用心做好課外讀物的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校園,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確保高品質地閲讀。

一、學校成立“讀物管理”領導小組,建立監督檢查機制

學校加強對學生攜帶進入校園讀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的讀物管理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課外讀物的遴選、審核工作。

課外讀物原則上每學年遴選一次。程序包括初選、評議、確認、備案等環節。學校組織管理人員、任課教師和圖書館管理人員提出初選目錄;學科組負責審讀,對選自國家批准的推薦目錄中的讀物,重點評議適宜性,對其他讀物要按推薦原則、標準、要求全面把關,提出評議意見;學校組織專門小組負責審核把關,統籌數量種類,確認推薦結果,公示並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提高認識,規範課外讀物推薦和徵訂工作

學校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開展相關政策法規的學習宣傳,使廣大教師意識到規範學生用書工作的重要性。同時學校將嚴肅學生課外讀物推薦、徵訂紀律,非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學校不組織任何學生課外讀物的推薦、徵訂。與老師們簽訂《xx國中不亂徵訂教輔資料教師承諾書》,設立了違規推薦、徵訂學生課外讀物“紅線”底線,凡觸犯者依據學校師德師風及規範辦學行為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精心挑選適合學生課外讀物

我校根據教育部《中國小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制定xx國中課外讀物進校園標準。

1.進校園課外讀物的範圍是除教材和教輔之外的、進入校園供中國小生閲讀的正式出版物(含數字出版產品)。

2.明確堅持方向性、全面性、適宜性、多樣性和適度性的推薦原則,要求符合主題鮮明、內容積極、可讀性強和啟智增慧的推薦標準。

3.下列十二種情形的讀物不得推薦或選用為學生課外讀物:

(1)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污衊、醜化黨和國家領導人、英模人物,戲説黨史、國史、軍史的;

(2)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有反華、辱華、醜華內容的;

(3)泄露國家祕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4)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5)存在違反宗教政策的內容,宣揚宗教教理、教義和教規的;

(6)存在違反民族政策的內容,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不尊重民族風俗、習慣的;

(7)宣揚個人主義、新自由主義、歷史虛無主義等錯誤觀點,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傾向,格調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揚超自然力、神祕主義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穢、色情、暴力、邪教、賭博、毒品、引誘自殺、教唆犯罪等價值導向問題的;

(9)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10)存在科學性錯誤的;

(11)存在違規植入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及不當鏈接,違規使用“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等字樣的;

(12)其他有違公序良俗、道德標準、法律法規等,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通過舉辦講座、培訓等活動銷售課外讀物。

5.存在下列五項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予以處理;需要追究其他紀律或法律責任的,依紀依法移交相應主管部門處理。

(1)進校園課外讀物未按規定程序組織推薦的;

(2)進校園課外讀物不符合本辦法原則、標準、要求的;

(3)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的;

(4)接受請託、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5)有關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干預課外讀物推薦的。

四、積極開展豐富多彩讀書活動,確保閲讀有品質

有序開展教師讀書論壇、讀書節、整本書閲讀、圖書漂流、親子閲讀活動,建設書香校園。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8

為豐富學生閲讀內容,拓展閲讀活動,規範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校園,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依據教育部印發《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組織機構

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推薦原則

(一)方向性。

堅持育人為本,嚴把政治關,嚴格審視課外讀物價值取向,助力學生成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

(二)全面性。

堅持“五育”並舉,着眼於學生全面發展,圍繞核心素養,緊密聯繫學生思想、學習、生活實際,滿足學生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等方面的閲讀需要,全面發展素質教育。

(三)適宜性。

符合學生認知發展水平,滿足不同學段學生學習需求和閲讀興趣。課外讀物應使用綠色印刷,適應青少年兒童視力保護需求。

(四)多樣性。

兼顧課外讀物的學科、體裁、題材、國別、風格、表現形式,貫通古今中外。

(五)適度性。

中國小校和教師根據教育教學需要推薦的課外讀物,要嚴格把關、控制數量。

三、具體實施

具體實施要求見《x學校學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制度》。

四、管理監督

1、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學校加強對圖書館購買、教師推薦、學生攜帶進入的校園讀物管理。

2、定期開展有關課外讀物的問卷調查,及時發現問題讀物應及時予以有效處置,消除不良影響。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條 為規範學生組織的部門設置,明確其職權劃分和幹部配置,特根據《烏魯木齊市科信中學學委會章程》的相關規定製定本條例。

一、學生委員會

第二條 學生委員會由學代會選舉產生,簡稱學委會,委員人數應為班級人數的兩倍(高三除外),原則上每個班選舉兩個人。委員提前離職時由學委會決定替補人選,替補委員不得超過本屆當選委員人數的二分之一。

第三條 學委會從委員中推選產生副主席兩名,主席由行政老師擔任,組成學委會主席團,主席負責全面工作,兩位副主席進行分工,主席團與當屆學委會任期相同都為一年一選。

第四條 學委會通過會議的形式行使職能,學委會應每月召開一次正式會議,一般為每月的第一週的適當時間,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後召開。學委會正式會議由主席團負責召集並主持,主席團認為有必要時可召集臨時會議。非學委會委員的其他學生幹部可列席會議。

第五條 學委會主席團負責學委會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職權:

(一)代表學委會對政教處或團委負責並報告工作;

(二)主持學委會的日常工作,對學委會的工作方針、活動計劃和重要工作事項做出具體安排和部署;

(三)召集、主持學委會會議,決定會議議程;

(四)督促、領導下屬各部門的工作,接受下屬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五)考察、選拔下屬各部門幹部的候選人,擬定任免意見,提交學委會會議決定;

(六)其他由學校有關部門或學委會委託的工作職權。

第八條 學委會主席團的成員必須努力瞭解我校與學生工作的有關事項,認真督察下屬幹部的工作情況,對學委會工作做出更全面、更實際的考慮,多聽取老師、下屬幹部、廣大學生的意見,主席團成員之間和主席團成員與主管老師之間應根據需要經常進行討論和交換意見,最大程度的有效行使職能。

第九條 學委會主席團的成員必須接受主管老師和學委會全體委員的監督,恪盡職守,嚴格遵守規章制度,依照規定行使職權,若受到主管老師或學委會過二分之一委員的不信任則可罷免,罷免可由主管老師或三分之一學委會委員聯名提出。

二、下屬部門

第十條 紀檢部:負責配合政教處進行學校各項學生紀律的檢查工作,主要包括學生考勤、儀表、晚自習紀律等檢查。對內監察各部門工作是否符合校規校紀和學委會規章制度,向主席團報告。聯繫各班紀律委員。

第十一條 衞生部:負責校園衞生的檢查管理,督促校園衞生保持工作,對校園衞生向學校提意見。並代管衞生監督團、環保回收站的工作。聯繫各班勞動委員。

第十二條 體育部:負責學校的兩操管理,參與學校體育活動的策劃、組織等工作。聯繫各班體育委員。

第十三條 生活部:負責對住校生的紀律、衞生的日常檢查管理,維護良好的寢室住宿環境,解決一些力所能及的住宿生生活問題。向學校報告寢室存在的問題。聯繫各寢室寢室長。 第十四條 信息處理部:負責綜合處理各班或學校有關部門與學委會的信息交互工作,對信息交互反映的問題進行分析向各部門提出意見,必要時向主席團報告,聯繫各部門。

第十五條 宣傳部:負責學委會各項工作、活動的宣傳方案策劃和執行。負責公開欄信息的審核發佈。日常負責學校廣播站的運營,對有關的通知進行播放,並製作適宜校園的廣播節目。負責校報的編輯印發。並接受委託代管國旗班、主持團、記者團。聯繫各班宣傳委員。

第十六條 電影院:負責豐富學生的週末娛樂生活,利用學校階梯教室的設備,播放內容健康、積極向上的電影,同時收取一定的電影門票,擴大為學生組織的經費來源。

第十七條 各部門配置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到兩名,特殊情況副職多配須經主席團批准。各部門幹部候選人應由本部門現任的部長、副部長初步考核,報主席團考察後做出任免意見,由學委會會議決定。任期由學委會視需要決定。

各部部長主持本部門全面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工作,各部門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條例。部長臨時缺位時可指定代理人,代理時間不得超過一週,超過一週須向主席團請假,由主席團決定代理人,代理人一般為副部長或資深成員。各部門須定期向主席團報告工作,並隨時請示重要問題。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會議由部長召集,討論部署本部門的工作,部門會議應邀請其他部門幹部列席會議。各部門分工明確,也許要全力配合、協調一致。部門之間的工作調動可由部長協商進行,除需特殊技能的崗位外,均可申請調動,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四、補充説明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由主席團監督實施,需修改時,應由主席團指示辦公室擬定,經主席團審議後報學委會會議批准修改,並報團委備案。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20

一、學生睡眠管理制度

1.明確睡眠時間:

國小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

2.嚴格遵守入睡時間:

國小生睡覺不得晚於21:20。

3.保證作息規律:

做到按時入睡,按時起牀,早睡早起。

4.養成良好個人習慣:

合理安排放學後的時間,做到省時高效,合理緊湊。

5.掌握簡單的睡眠技巧:

可以運用簡單的睡眠技巧幫助自己及時入眠。

二、對家長的建議

1.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家庭作業按時完成。對於實在完不成的學生,和任課教師積極溝通,尋求解決辦法。

2.制定嚴格的睡眠時間:

學生睡眠時長不少於10小時,睡覺時間不得晚於21:20。

3.家長做好教育和監督管理,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作息習慣,按時睡覺,到點起牀,早睡早起。

4.家長為孩子做好榜樣,作息規律。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21

學生應養成良好的閲讀習慣,提高閲讀能力,從閲讀中獲取精神滋養與智能提升。為規範課外讀物進校園,防止問題讀物進入我校園,充分發揮課外讀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課外讀物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1.學校嚴格按照《中國小生課外讀物進校園管理辦法》採購規範的課外讀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進校銷售課外讀物(含數字出版產品),禁止任何人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課外讀物。

2.學校每學年參照《教育部推薦新課標中國小課外閲讀書目》向學生推薦課外讀物,建立圖書館,設立班級讀書角,優化校園閲讀環境,開展形式多樣的閲讀活動,提高閲讀興趣,培養良好閲讀習慣。

3.學校對學生攜帶進入校園的讀物進行管理,發現問題讀物及時處置,消除不良影響。

4.家長應在正規渠道購買課外讀物,重視課外讀物價值取向,購買符合孩子認知發展水平,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容積極向上的正版書籍,對於不適當的書籍要及時禁止閲讀。

5.保證孩子每天課外閲讀時間不少於30分鐘,倡導親子閲讀,教育孩子愛護圖書。

課外讀物領導小組:

組長:王勝(校長)

副組長:陳國強(分管校長)李瑞蘭(語文教研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22

1、學校全體幹部、教師、職員、工人均系考勤對象,校長室領導有關職能科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

2、教職工的考勤由所在處室進行。

3、考勤員逐日記載出勤情況,每週向職能科室上交記錄情況;職能科室按月將統計情況報校長室,並記入教職工工作檔案。學校校行政值班領導堅持定期檢查崗位,並將檢查情況記錄作為考評依據。

4、全體教職員工必須按規定的辦公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5、教職工因事、因病離崗、離校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填好請假單),准假後方可離崗。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按礦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考勤員,並作好記錄。

6、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礦工論處。

7、教職工集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集體活動均列入考勤之列。

8、學校將教職員工的考勤情況同考評、獎金、憑先評優等掛鈎,對違反學校勞動紀律,情況嚴重的.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除名。

高中學生管理制度 篇23

在日常工作中,當你需要編寫考勤,請假,制度相關範文時,也常常苦於沒有相關的參考範文?以下這篇由文本庫為你整理的德順一中學生考勤、請假制度文章可作為您的參考,您可複製或收藏備用。

德順一中學生考勤、請假制度

為規範對學生的管理,保障安全,特制訂本制度,要求全體師生遵照執行。

一、考勤

1、學校對學生實行全食宿,24小時全封閉管理,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課、住宿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缺勤者作曠課論。

2、每班設立點名冊,每節課(包括上課或課程表安排的自習、勞動課、晚自習)均應由任課教師(或考勤員)點名登記。每節課預備鐘響後,值周班幹檢查該節課本班出勤情況,上課鐘響後,值周班幹向任課老師報告出勤情況。科任老師應及時將出勤異常情況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每天掌握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對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及時查明原因,與家長配合進行教育。

3、考勤員每週統計,於下週星期一早上把經班主任籤閲的考勤情況統計表交教務處,星期三上午考勤員取回統計表,在班每週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需由班主任將學生考勤情況填入學生手冊,向家長彙報,對全勤學生學校給予鼓勵。

4、無故曠課的學生,一學期曠課累計六十節者給予警告處分;曠課累計一百節者給予記過處分;曠課累計一百五十節者,作自動退學處理,並通知家長。

二、請假

1、學生因病因事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申訴請假理由,填寫“學生離校請假條”並按權限審批。急病或特殊情況無法回校辦理請假手續的,需打電話向班主任請假,並在回校時按門衞要求登記,回校兩天內憑班主任開具的補假單到德育處辦理補假手續。班主任應及時將學生電話請假情況通知舍務老師。

2、請假經批准後,持“學生離校請假條”先到舍務老師處簽字備案再交給門衞方可離校。

3、禁止班主任給門衞打電話讓學生離校;禁止家長帶沒辦好離校手續的學生離校;因特殊情況(突發傷病等)無法向班主任請假的,可找校醫、舍務老師或其他老師帶學生到門衞處進行登記離校,並由老師簽名確認,或由門衞主動打電話給班級主任徵得班級主任同意後門衞才可放行。

4、請假三天以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三天以上至一週以內的,經班主任提出意見,由教務處審批,請假一週以上的,班主任和教務處提出意見,由校長審批。

5、凡學生請假不在學校住宿的須由班主任或該生到舍務老師處備案。

6、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後,應回校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因病未愈不宜復學者,可繼續休學一年。請事假超過一個學期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應予休學。

7、銷假:學生提前返校或假滿回校,應帶備家長證明及時向班主任及舍務老師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