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室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制度(精選3篇)

計量室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篇1

本制度明確了計量標準的使用、維護、保存、修理、更換、改造、封存及撤銷以及恢復使用等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計量室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制度(精選3篇)

1、計量標準的使用必須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環境條件,具有稱職的使用、維護、保管人員,非檢定人員不能任意使用計量標準。計量標準器和配套設施要放置在固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更不得隨意拆卸和組裝。

2、經上級計量行政部門考核,並取得相應項目的《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才有資格使用計量標準。檢定人員在使用計量標準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術條件要求。

3、標準計量器具要按有關規定定期送檢、自檢,經檢定合格的標準器具方可使用。計量標準器檢定合格後,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粘貼設備唯一性標誌,在不影響讀數的情況下,唯一性標誌應貼在標準器醒目、易識別的顯著部位。

4、發現計量標準器異常時應及時排除,若故障較大需要修理時,應再次檢定,合格後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級做工作計量器具用。若需要報廢更新,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填寫更換申請表等,報計量標準考核部門審批。

5、標準計量器具,儀器,儀表等使用完畢後或臨時離開時,應切斷電源,電源部分應定期檢查絕緣,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對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壞或丟失者,追究責任,給予賠償。

6、標準裝置、器具應保持清潔,經常擦拭,儀器儀表放置整齊,定期清理,保證設備的完好。標準計量器具的定期維護、修理要做好記錄,標明維護項目、內容、更換零部件等,並存檔。

7、標準計量器具、儀器元件的保管應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塵及規定的温度,濕度等條件。

8、如遇特殊情況項目暫停,對該項目標準器要向原審核批准機構申請封存。如決定此項目停止,立即向審核批准機構申請撤銷該標準裝置。

9、標準儀器儀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報上級領導批准方可外借。

計量室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篇2

一、計量室崗位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計量室管理人員、計量標準負責人和檢定、核驗人員具體分工和職責。

1、計量室是本站計量標準存放的地方,也是計量檢定、核驗人員進行量值傳遞的場所。因此計量室所有人員都應認真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主人翁的態度進行工作。

2、計量室管理人員要認真執行國家各項計量法令、文件和有關校驗規程,負責本室所屬計量器具的送檢、校驗及維護。本室最高計量器具必須按上級計量部門在所規定的週期及時送檢,送檢率達到100,超期的標準計量器具一律不得使用。

3、各項目的計量標準負責人要按本站程序文件的要求,保管、保養好各自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確保計量標準的正確、完整、齊全。

4、計量檢定及核驗人員都應熟悉本職工作範圍內的計量器具的檢定規程和檢定方法,正確維護、保養和使用標準計量器具,並能熟練操作。

5、計量檢定員要嚴格按國家現行的計量檢定規程認真檢定,負責把計量器具檢定結果的標識固定在計量器具上,做好檢定原始記錄,出具檢定證書或檢定結果通知書,字跡應清晰、準確。原始記錄認真保存以備核查,做好計量室環境條件的監測和記錄。

6、核驗員要對計量器具的檢定結果的正確性、檢定證書及檢定結果通知書的規範化等給予校核,並在檢定結果書上簽名。

7、做好防盜防火工作,遵守保密規定。

二、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計量標準的使用、維護、保存、修理、更換、改造、封存及撤銷以及恢復使用等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

1、計量標準的使用必須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環境條件,具有稱職的使用、維護、保管人員,非檢定人員不能任意使用計量標準。計量標準器和配套設施要放置在固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更不得隨意拆卸和組裝。

2、經上級計量行政部門考核,並取得相應項目的《計量檢定員證》的人員才有資格使用計量標準。檢定人員在使用計量標準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使用或保存要符合技術條件要求。

3、標準計量器具要按有關規定定期送檢、自檢,經檢定合格的標準器具方可使用。計量標準器檢定合格後,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粘貼設備唯一性標誌,在不影響讀數的情況下,唯一性標誌應貼在標準器醒目、易識別的顯著部位。

4、發現計量標準器異常時應及時排除,若故障較大需要修理時,應再次檢定,合格後方能使用;如不合格,降級做工作計量器具用。若需要報廢更新,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填寫更換申請表等,報計量標準考核部門審批。

5、標準計量器具,儀器,儀表等使用完畢後或臨時離開時,應切斷電源,電源部分應定期檢查絕緣,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使用。對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壞或丟失者,追究責任,給予賠償。

6、標準裝置、器具應保持清潔,經常擦拭,儀器儀表放置整齊,定期清理,保證設備的完好。標準計量器具的定期維護、修理要做好記錄,標明維護項目、內容、更換零部件等,並存檔。

7、標準計量器具、儀器元件的保管應符合防潮,防震,防腐,防塵及規定的温度,濕度等條件。

8、如遇特殊情況項目暫停,對該項目標準器要向原審核批准機構申請封存。如決定此項目停止,立即向審核批准機構申請撤銷該標準裝置。

9、標準儀器儀表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報上級領導批准方可外借。

三、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在用計量標準器和主要配套設備的週期檢定計劃和執行程序,包括偏離時應採取的措施。

1、每年制定計量標準器和配套設備的週期檢定計劃,執行就地就近經濟合理的原則,並嚴格按周檢計劃及時送檢。

2、週期檢定計劃在每年年底以前,由技術負責人根據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週期檢定的要求,編制下一年度的週期檢定計劃上報站領導,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3、按計劃到期的計量標準器,由技術負責人下達週期檢定通知,並且將檢定證書與所屬器具包裝好送檢;檢定後的計量標準器必需經技術負責人檢查驗收,確認完好後,將檢定證書交項目負責人存檔。

4、按計劃自檢的計量器具,由技術負責人下達自檢通知書,項目負責人完成後將原始數據及檢定證書交技術負責人驗證蓋章,並進行登記。自檢計量標準器具的檢定證書長期保存。

5、經檢定合格後才能使用,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標準不能再做計量標準使用,降級至工作計量器具。

6、到期的計量標準器應立即停止使用,並上報站領導,超期使用嚴格按相關法規追究責任;出現故障的計量標準器應立即停止使用,上報站領導,由領導確定報廢、檢修或新購。

7、計量檔案管理員及時做好周檢計劃執行情況和檢定結果等歷史資料記錄,認真貼好標準標識和合格標識。

四、環境條件及設施管理制度

本制度確保了計量室的設施和環境條件適合計量標準的保存和使用,同時應滿足所開展計量檢定或校準項目的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範的要求。應對温度、濕度等環境條件進行監測和記錄,對計量室互不相容的活動區域進行有隔離。

1、計量室設備環境狀態應達到以下標準:設備保存,對號就位;管理有帳,流轉登記;櫃外存帳,加罩防護;設備設施,清潔防塵;空氣無絲,地面無灰;空氣乾淨,室温穩定;室內無雜物,擺放要整潔;用電有保險,停用斷電源。

2、易燃易爆、有毒品的存放,設專人保管,保存在密封、避光、避熱源、避火花源、防振、防碰的安全處,並建立領用消耗登記本。做到隨用隨領,用多少領多少,同時注意安全,防護措施完善,使用人必須掌握安全使用知識和熟悉處理事故的能力

3、使用強電源的計量器具及設備必須有良好的接地,使用前,必須對電器線路進行全部檢查,在無短路、無斷路、無破露、無腐蝕、接線正確、接地良好、保險合適的情況下,方可啟用。無操作能力者不得啟用設備。

4、操作使用汞作為介質的計量器具的檢定工作時,必須在專門計量室進行,做到防溢、防漏、防破碎,對於室內散落汞物質必須進行嚴格的清理和回收。

5、計量室要配備空調、温、濕度計等必要的監控設備對温度、濕度等參數進行監測並記錄。操作人員嚴格按要求進行監控並記錄,發現不符合規定時,應及時進行調整以滿足要求。

6、對電磁干擾、灰塵、震動、電源電壓等嚴格控制,對發生較大噪聲的檢測項目採取隔離措施;相鄰區域的工作不相容時,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進行隔離。

7、當環境條件可能危及到計量檢定或校準結果時,應停止計量檢定工作,並向技術負責人報告,以採取措施保證檢定工作的有效進行。

8、計量室必須堅持做到定期清潔,計量器具等定期保養、定期檢查,根據不同設備及部位分別使用不同清潔器具,對於精密部件,不得用粗糙物、有腐蝕油劑進行擦洗;對於使用汽油、酒精擦洗設備的.部件時,必須做好通風、防火措施,之後及時排除油氣揮發物,保證室內安全。

五、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範管理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開展計量檢定或校準時必須要採用符合規定要求的計量檢定規程或校準規範,並對規程或規範的發放、領用、更換進行了具體規定。

1、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範是建立計量標準,開展檢定或校準工作的必備技術文件,開展計量檢定時,應當使用與計量檢定項目對應的、現行有效的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如無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則可使用部門或地方計量檢定規程。

2、要確保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範發放到位,並作好發放記錄;填寫《文件發放、回收登記表》,由領用人簽收。

3、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範由專人管理,統一編號,由站長確定發放範圍,進行發放登記。受控文件由綜合室加蓋“受控”印章進行標識,並註明分發號作為受控號。

4、若原檢定規程或技術規範變更,要將更改通知及時發放到原文件持有人手中,由文件持有人進行相應更換,由綜合室對更改情況進行檢查,並對作廢文件收回,防止誤用作廢文件。

5、作廢文件應及時清理銷燬,若須保留應加蓋“作廢”和“保留”印章,並作好記錄。

六、原始記錄及證書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計量檢定或校準過程原始記錄、數據處理、證書填寫、數據核驗和證書籤發等環節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原始記錄是評定計量器具性能的原始依據,原始記錄採用國家檢定規程中所附格式,填寫記錄必須是檢定員本人,邊檢定邊取數據,不能搞回憶錄。

2、原始記錄的填寫要求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字跡工整無塗改,示值讀數應按規程要求取值。原始記錄如要修改時,應劃去原數據,並在該數據上方簽上修改人姓名,重新填寫該數據。

3、為了確保檢定數據正確,檢定員對自己填寫的檢定記錄要認真核實,確保無誤後交複核人員複核,複核人要嚴肅認真,複核無誤後方可簽字。

4、證書是計量器具準確可靠、一致性的憑證,證書的格式與填寫內容必須按照檢定規程的要求正確填寫,對於檢定合格的儀器,發給檢定證書,不合格和儀器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並註明不合格項目。

5、原始記錄、檢定證書及檢定結果通知書等,所需數據由檢定員用鋼筆填寫,檢定員、核驗員簽字必須用鋼筆由本人填寫姓名,不得用圖章、編號代替。

6、檢定員、核驗員必須對出具的證書及數其據負責,主管簽字必須嚴格執行檢定規程,證書上數據必須與原始記錄數據相符,對於不嚴格執行計量檢定規程弄虛作假者,按計量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7、檢定員、核驗員出具的檢定證書、檢定結果通知書等由技術負責人嚴格審核驗證合格後,加蓋本站檢定專用章,方可有效。

七、事故報告管理制度

本制度明確了儀器設備、人員安全和工作責任事故的分類和界定以及各種事故的發現、報告和處理的程序。

1、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在計量檢定測試範圍內的儀器設備(包括儀器、工具損壞)、人員安全和工作責任事故等。

1、1儀器設備事故:工作過程中違章操作,造成計量標準及配套設備損壞或技術指標不滿足要求,以及非工作原因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

1、2人員安全事故:工作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人身傷害,甚至死亡。

1、3工作責任事故:工作過程中玩忽職守,造成檢測結果錯誤,並造成政治、安全、經濟上的嚴重損失。

2、按照《石油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事故劃分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3、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或發現人應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報告主管領導人,對故意拖延不報或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者,一經查明,嚴肅處理。

4、一切事故經由事故責任人如實填寫事故分析報告,報告事故經過及造成事故的原因、損失情況和採取補救措施。事故當事人應實事求是地寫出書面報告,説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等,事故旁擊者予以證明,室負責人簽字,上報站領導。

5、對於一般事故,可由本單位領導會同有關人員調查瞭解,實事求是地對事故進行調查並做出結論,通知當事人並報告主管領導和業務部門。

6、對於非一般事故,由主管部門處理,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或調離崗位、行政處分直到提請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對於事故報告及處理結果的有關資料,建立管理檔案,及時存檔。

八、計量標準文件集管理制度

1、計量標準文件集主要是建立計量標準的文字資料,必須認真、妥善保管。計量室計量標準文件集的管理由各項目負責人負責。

2、計量標準文件集應當包含以下文件:

2、1計量標準考核證書(如果適用)2、2計量標準考核(複查)申請書

2、3計量標準技術報告

2、4計量標準的重複性試驗記錄

2、5計量標準的穩定性考核記錄

2、6計量標準更換申報表(如果適用)2、7計量標準封存(或撤銷)申報表(如果適用)2、8計量標準履歷書

2、9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如果適用)2、10計量檢定規程或技術規範

2、11計量標準操作程序

2、12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使用説明書(如果適用)2、13計量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的檢定或校準證書

2、14檢定或校準人員的資格證明

2、15計量室的相關管理制度

2、16開展檢定或校準工作的原始記錄及相應的檢定或校準證書副本

2、17可以證明計量標準具有相應測量能力的其他技術資料

3、凡新購或在用計量標準器具的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均應歸入計量標準文件集保管,並進行登記編號後歸檔。歷次送檢、送修的計量標準器具,其檢、修後的合格證及檢定結果,均應歸檔。

4、計量標準文件集,未經批准不得借閲,確因工作需要時,應辦理借閲手續,並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借閲單位和個人須按規定期限歸還資料,並經項目負責人簽字驗收。發生逾期不還、丟失

5、損壞的情況時,應立即彙報,並做出相應的處罰。

6、計量標準文件集的保存過程中,應保持其整潔完好,不得有污損、黴斑等。超過保存期的檔案應分門別類,選冊登記,經批准後上交保存或銷燬。

計量室計量標準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隨着科技的發展和辦公節奏的加快,辦公自動化設備(下稱oa設備)的使用越來越普及。為規範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oa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減少設備故障率,充分發揮使用效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oa設備使用維護管理主要包括:機房使用維護、設備使用維護、通信線路使用維護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oa設備的職能管理部門,負責設備的購置、調配、實物台

帳管理、維修管理和辦理報廢手續等。oa設備的購置、報廢按照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條oa設備的操作使用人負責設備的保管、日常保養,為oa設備的直接責任人;所有員工不得利用oa設備玩電子遊戲或進行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操作。

第六條oa設備維護管理員負責公司信息網絡中心及各終端電腦應用程序的維護管理、系統故障排除和“病毒”侵害的預防和消除;

負責局域網初始密碼、信箱的分配和設備的配置;指導電腦使用人員正確使用操作;為廣域網上的信息發佈提供技術和安全管理服務;

負責公司oa設備的維護、修理、調試;負責公司電話線路和網絡線的維護管理,負責與電信部門等單位的聯繫。

第三章機房使用維護管理

第七條機房包括:信息網絡中心機房、文印機房等。

第八條機房應保持環境清潔,機房人員應每日清潔枱面地面,不得帶食物入內和在

室內吸煙、堆雜物;應避免潮濕和高温,制定防震、防電磁場、防火措施。

第九條機房實行專人管理,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入機房,不得隨意動用機器設備。

第十條嚴禁在機房設備中使用未經批准和病毒測試的軟件盤,嚴防計算機病毒破壞應用軟件系統。

第十一條計算機房人員不得私自修改系統設置、拷貝系統使用軟件及文檔。

第四章設備使用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oa設備主要有計算機及相關外部設備、電話機、傳真機、複印機、油印機和其他輔助設施。

第十三條oa設備使用人應嚴格履行操作規程,使用前仔細閲讀設備説明書,瞭解日常維護保養常識及一般故障的排除方法。

第十四條oa設備周圍應避免電磁場和高温設備,安裝時應按規範要求接地良好;使用時要注意防塵、保養。

第十五條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oa設備説明維修資料的保管,使用人查閲時須辦理借閲手續。

第十六條綜合管理部應加強對文印紙、傳真紙的質量控制,文印人員使用前應進行去潮處理,複印前要將紙張打鬆後整齊地裝入機器紙盒內。

第十七條oa設備使用不得自行拆卸、修理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oa設備維護管理員,由管理員修理或安排修理;如需更換零件,則需填具《oa設備報修申請單》(見附件),交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對複印機、打印機應採取保護性措施,一次連續印製較多的,中間應挺印休息,對一式50份以上的文印,儘可能採用油印方式,若必須複印或打印,則須經綜合管理部經理批准。

第十九條辦公用電腦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原則,使用人員應設置必要的驅動開機密碼,對軟盤應標號、登記,借用時應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電腦軟盤使用時應注意:

(一)不觸摸軟盤的磁頭孔,防止油污弄髒磁介質表面;

(二)用完應妥善保管,以免落上灰塵摩擦磁盤表面和劃傷磁道;

(三)不應重壓,不要過度彎曲軟盤表面;

(四)不應把軟盤放在錄音機或顯示屏等強磁場的地方;以免破壞磁介質上的信息;

(五)避免日光曝曬,減緩塑料和磁介質老化;

(六)對使用的.軟盤應先格式化。

(七)對於存有重要信息的軟盤,為防止信息丟失,應採取寫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電腦使用人應定期清理硬盤上的失效文件,釋放存儲空間,以提高程序運行速度。

第二十二條電腦使用人應嚴格按開機、關機程序操作,設置突然斷電和突然加電時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電腦使用人發現病毒時,應立即採取措施,或與oa設備維護管理員會同相關單位、部門進行。

第二十四條oa設備的檢修應選擇節假日進行,由oa設備維護管理員會同相關單位、部門進行。

第二十五條未提足折舊的oa設備,發生故障儘可能修理,不輕易報廢。

第四章通信線路使用維護管理

第二十六條通信線路應用範圍包括:電話、傳真、計算機局域網、遠程網絡通信系統。

第二十七條公司oa設備維護管理員負責管理通信線路,負責與電信等有關部門的協調;負責定期檢測線路,保證通信線路的通暢。

第二十八條外部通信線路發生故障時,管理員應立即與電信部門聯繫,並協助電信部門儘快排除故障,保證線路暢通。

第二十九條辦公場所禁止擅自接線拉線和其他妨礙通信線路暢通的行為。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