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安全制度(通用3篇)

急診安全制度 篇1

一、急診科質量與安全管理實行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與急診科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兩級管理,醫務部、護理部、醫院感染科等職能部門對急診科有實時監管職責。

急診安全制度(通用3篇)

二、急診質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急診質量標準化、規範化管理,堅持以患者為中心,以醫療質量為核心的質量管理制度。

(二)強化質量意識,定期開展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的分析、評價,保證質量持續改進。

(三)科室成立質量與安全管理小組,科主任任組長,為科室質量與安全第一責任人。

(四)按照急診質量與安全管理要求,每月召開一次急診質量與安全會議,對存在問題進行總結整改;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的急診質量檢查、評價,並通報全科。對急診質量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制定整改方案,認真落實,持續改進。 (五)提高急診病歷及記錄單的書寫質量,保證急診記錄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整潔性和一致性。

(六)對住院醫師按照醫院要求,做好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對進修醫師、輪轉醫師和新上崗醫師,必須進行崗前教育和培訓,重點是醫德醫風、規章制度、操作規範和流程等。

三、醫療安全管理

(一)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醫療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意識。

(二)按照急診醫師資格分級授權管理制度,安排患者的急診就診工作

(三)充分做好搶救前準備,嚴格檢查各種急診器械設備,確保搶救設備完好和搶救藥品齊全。

(四)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和消毒隔離制度,定期檢查實施情況,防止差錯事故。

(五)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急診期間所用藥物及輸液要做到“三查七對”,對藥品名稱、劑量、配製日期、用法、給藥途經等須經兩人查對,特別要注意易混淆的'藥物。用過的安瓿等物品應保留到患者出手術室後丟棄,以備複查。

(六)新技術的開展和新方法的使用,應按照醫院新技術准入及管理制度進行管理,經醫院批准後實施。

(七)嚴格執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堅持崗位交班、病情不穩定時一律不準交班。交班內容應包括患者情況、急診經過,特殊用藥、輸液等。

(八)各種醫療安全不良事件應及時按照醫院要求上報,必要時應進行全科討論,認真整改落實。

急診安全制度 篇2

為了強化全科職工的安全意識,進一步規範科室"三大安全"管理工作,健全科室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安全責任、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以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科室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李美清

副組長:馮家銀鄧高梅

組員:鄢戀梅袁藝肖昌玉劉勇王洪軍

職責:組織全科人員學習相關醫療法律法規、醫院及科室規章制度、各種診療護理操作規範;制定本科醫療安全、生產、治安安全管理措施並監督執行;

負責本科醫療設備運轉安全;協助總務科做好本科的供電供水、暖氣供應、空調運行、氧氣供應、庫房等安全管理工作;協助保衞科做好本科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和預案,監督檢查落實情況,防患於未然,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分工:李美清為科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科安全管理工作。馮家銀協助科主任工作,具體負責制定本科安全管理措施並監督執行,組織全科人員學習相關醫療法律法規、醫院及科室規章制度、各種診療護理操作規範並考核,負責醫療安全管理工作。護士長鄧高梅為科室安全管理具體責任人,負責本科護理安全及醫療設備運行、空調運行、水電供應、氧氣供應、庫房安全管理工作。鄢戀梅協助護士長工作,負責本科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肖昌玉、劉勇分別負責急診科、120 醫療安全管理工作。王洪軍負責120 救護車輛安全管理工作。袁藝、王洪軍分別為急診科、120 安全管理員,協助做好各種安全管理措施的監督執行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二、安全事故防範措施

1、加強安全知識培訓,強化安全防範意識。

2、嚴格執行醫療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診療護理操作規範。

3、健全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制定安全防範預案。

5、科室安全管理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查找安全隱患並制定整改措施。

急診安全制度 篇3

1目的

規範公司安全警示標誌管理,充分發揮安全警示標誌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發生,依據《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gb2897-20xx)和《安全色》(gb2893-20xx)的有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辦公場所。

3職責

3.1安全部負責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樣板,指導各使用單位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符合規範。

3.2各使用單位負責安全警示標誌的計劃報批和維護與管理。如發現有變形、破損、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標誌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3.3人事行政部負責安全警示標誌發外加工製作。採購部負非加工件責安全警示標誌的採購。

4安全警示標誌的分類

4.1在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的場所必須設置禁止標誌。其含義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誌。禁止標誌的基本形式是帶斜槓的園邊框,白底紅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發生危險的場所必須設置警告標誌。其含義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標誌。其基本形狀為正三角形邊框,黃底黑字。

4.3在必須遵守的場所必須設置指令標誌。其含義是強制人們必須作出某種動作或採取防範措施的圖形標誌。其基本形狀為圓形邊框。蘭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標方向的場所必須設置提示標誌。其含義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表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的圖形標誌。基本形狀為正方形邊框,綠底白字。

5安全警示標誌設置原則

5.1安全警示標誌應按照能夠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標識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標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壓等危險場所),使進入現場人員易於識別,引起警惕,預防事故的發生。

5.2各單位在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的同時,根據公共場所和生產環境的不同,設置相應的公共信息標誌,如緊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要與環境相諧調,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並保證標誌有足夠的亮度和照明;有燈光的,其照明不應是有色光。

5.4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應避免濫設和不規範使用,在同一地域內,要避免設置內容相互矛盾和內容相近的標誌。用適量的標誌達到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目的,設置圖形符號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

5.5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應牢固可靠,不宜設在門窗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不得妨礙正常作業和避免造成新的隱患。

6安全警示標誌的設置方式

6.1附着式:將標誌直接附着在建築物等設施上。

6.2懸掛式:將標誌懸掛在固定牢靠的物體上。

6.3柱式:將標誌固定在柱杆上。

7其他要求

7.1安全警示標誌是公司公有財產,每位員工都有義務加以愛護,有責任對損壞其行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標誌的配置使用應列入各級安全檢查的內容,生產安全部負責安裝,各部門負責日常維護,保持整潔,防止沾污和損傷。

7.3地表安全警示標誌由於不可抗力,損壞請各單位告知安全部,安全部將對其修繕或更換。

7.4安全警示標誌的使用、發放、回收由安全部歸口負責並做好發放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儘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廢品處理。

7.5地表區域劃分:以衞生分擔區為基礎,各自衞生分擔區的安全警示標誌各自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