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海南省旅遊景區管理規定》

新修訂的《海南省旅遊景區管理規定》已經通過了,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的一篇“新修訂《海南省旅遊景區管理規定》”,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修訂《海南省旅遊景區管理規定》

為深入貫徹實施《旅遊法》和《海南省旅遊條例》,提升旅遊景區服務質量水平,推進旅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我省旅遊業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2019年7月29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海南省旅遊景區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堅持以問題、改革和發展為導向,主要從以下方面對原《海南省旅遊景區景點管理規定》(以下簡稱原《規定》)進行了修改完善:

一、 樹立旅遊景區全域旅遊發展理念

為落實景區全域旅遊發展理念,《規定》對旅遊景區的開發建設提出了要求,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引導旅遊景區經營者創新旅遊景區運營模式,依託本地區的自然、人文、社會等資源,創建精品旅遊景區,以積極適應我省全域旅遊發展的需要。

二、 強化旅遊景區開發規劃管理

《規定》強化了景區開發規劃的管理。一是進一步明確了旅遊景區開發專項規劃的編制主體和程序,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旅遊景區的建設、發展與保護納入本行政區域的總體規劃;市縣旅遊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省和本市、縣、自治縣的總體規劃、旅遊發展規劃,編制旅遊景區開發專項規劃,報市縣政府批准;強調旅遊景區開發專項規劃應當與海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紅線、文物古蹟、歷史文化建築等相關規劃銜接,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二是規定新建、改建、擴建旅遊景區及其配套設施,應當符合省和所在地市、縣、自治縣的總體規劃、旅遊發展規劃以及旅遊景區開發專項規劃,為旅遊景區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規劃保障。

三、優化旅遊景區發展環境

針對我省旅遊景區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與日益多樣化、休閒化、個性化、網絡化的遊客和市場需求不相匹配的問題,特別是停車場、公共廁所、應急救援等旅遊景區配套服務和輔助設施、旅遊景區道路、旅遊公共交通體系、道路交通標識系統、景區指示牌等建設不盡健全、規範等問題,《規定》增加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旅遊景區經營者的相關職責。

四、強化旅遊景區重點領域安全監管

《規定》進一步加大了旅遊景區重點領域的安全監管。一是加大高風險旅遊項目和客運索道、大型遊樂項目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二是加大旅遊景區內用於觀光遊覽等經營服務的交通工具及其駕駛人員以及乘客的安全管理。三是加大旅遊景區流量控制。四是加大旅遊景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管理。

五、加大旅遊景區經營管理力度

針對我省旅遊景區經營中存在的店鋪、攤位雜亂、過度商業化,缺乏統一規劃和管理,個別旅遊景區以燒高香、請香券、功德券、瞻禮券、算命等方式實施欺詐、斂財,以及一些旅遊景區以虛高門票收入給予旅行社回扣及偷税漏税等突出問題,《規定》對旅遊景區及景區內經營者的經營活動進行了嚴格規範,並明確了旅遊景區經營者的相關法律責任。

六、加強景區文明旅遊管理

旅遊者在景區遊覽過程中不文明行為時有發生,廣受社會詬病。為進一步優化旅遊景區的環境和秩序,加強景區的文明旅遊管理,提升旅遊者的文明出遊意識,推進旅遊誠信建設,《規定》明確了旅遊景區及其從業人員以及旅遊者在文明旅遊活動中的相關責任。

七、改革完善旅遊景區門票價格定價、調價機制

《規定》對我省旅遊景區門票價格的定價、調價機制進行了改革完善,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旅遊景區門票及景區內遊覽場所、交通工具等價格,在定價或者調價聽證程序啟動前十五日,價格主管部門應當以書面形式徵求同級旅遊主管部門的意見。可以説,這是我省旅遊門票價格管理體制機制中的一項重大改革創新舉措,為規範我省旅遊門票價格、遏制旅遊“零負團費”、不合理低價等突出問題提供了堅實的法制保障。

八、嚴格規範旅遊景區門票價格

針對我省旅遊景區門票價格中存在的隨意設置“園中園”門票、捆綁銷售、強制消費、亂收費、網絡違法低價出售旅遊景區門票等侵犯旅遊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等突出問題,《規定》進行了有針對性的規制。一是規定禁止向旅遊者強行出售聯票、套票。二是規定旅遊景區經營者為旅遊者提供唯一交通工具通達旅遊目的地或者在景區進行遊覽,交通工具費用應當計入門票價格,不得另外收取。三是規定通過網絡出售旅遊景區門票的,應當明碼標價。

九、建立健全旅遊景區聯動監管長效機制

為推動建立旅遊景區綜合執法體制,促進政府各有關部門之間執法信息及時互通,《規定》一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統籌協調、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常態監管的旅遊景區綜合執法體制,完善旅遊景區執法信息共享機制。二是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信息交流和懲戒聯動機制。三是規定旅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價格等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對旅遊景區的巡查、抽查和監督檢查情況公告制度。四是規定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旅遊景區信用檔案,實施對旅遊景區的獎勵、懲戒等信用管理制度。

十、從嚴從重整治旅遊景區違法行為

為切實維護我省旅遊市場秩序,適應全面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的需要,《規定》在與《旅遊法》和《海南省旅遊條例》相銜接的同時,運用經濟特區立法權,按照從嚴從重處罰的原則,對法律責任部分進行了梳理。一是增設了部分處罰條款。二是按照《旅遊法》的相關規定予以重罰。三是保留原《規定》設定的比《旅遊法》重的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