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小區管理制度 篇1

一、公司在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範圍內提供場地及停車管理服務,凡進出小區的車輛實行登記制度,並隨卡發放車輛進出時間聯繫單,一車一卡,憑卡放行。

小區管理制度(精選14篇)

二、進入小區的車輛須服從當班保安人員指揮,駛停入不影響交通和業主正常使用的指定位置,禁止在小區停放3噸以上貨車。

三、收費標準:

1、業主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60元,年票每輛每年600元。

2、外來車輛收費標準:月票每輛每月80元,年票每輛每年800元。

3、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累計時間在2小時以內不收費,2小時至12小時收費5元,12小時至24小時收費10元。超過24小時按此標準,每天(連續24小時)收費。

4、自行車停放,原則上不收取費用;摩托車、電動車、三輪車收費標準待小區內建好固定停車棚後另行制定。

5、本收費標準為20xx年度標準。

五、本通知解釋權歸物業管理公司。

小區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加強對出入、停放本小區車輛的管理,維護小區正常生活交通秩序,確保住户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對出入、停放本小區的車輛作如下規定:

1、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嚴禁進入小區。2噸以上的卡車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小區。

2、本小區有車輛的住户,應向本公司申請辦理通行IC卡(原小區配發的門卡),憑IC卡通行大門,及在小區停放,按規定收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本小區住户車輛進入小區後,有車庫的住户必須將車停放在車庫內,無車庫住户必須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嚴禁亂停亂放。

4、非本小區住户的車輛,進入大門時應主動向門衞出示證件,講明進入原因,符合進入條件的領取臨時通行IC卡,並做好登記,方可進入小區,嚴禁衝闖大門。出小區時收回IC卡,並按停車時間收取停車費。遺失、損壞IC卡,照價賠償(每卡30元)。

5、進入本小區的貨車,卸完貨物後應及時離開小區,因故不能離開的,應將車停放在指定停車位置。

6、進出、停放車輛必須服從小區管理人員的管理。駛入小區的車輛應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不得鳴號。如車輛損壞路面或公用設施,應照價賠償損失,並視情節處以罰款。

7、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停放管理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與車主拉關係,收受賄賂,放鬆管理,違者從嚴處理。

8、違反以上規定者按小區有關規定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9、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10、原則上非業主車輛不得停放在小區過夜,若確須停放應該停在指定位置。

11、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12、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嚴禁超車。

13、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14、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洗車。

15、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

小區管理制度 篇3

一、文明衞生標準:

1、小區道路每天專人打掃,室內經常打掃,做到窗明几淨。

3、小區內無亂搭、亂建、亂放、亂堆、亂倒現象。

4、小區內內無飼養家禽家畜現象。

5、倒垃圾按時按指定地點,嚴禁院內亂擲煙頭、紙屑瓜果皮殼。

6、樓道暢通,無雜物堆放,嚴禁在過道里放爐灶,晾曬衣服繩索整齊有序,不影響市容和過路。

7、汽車、自行車在指定線內有序停放,駕駛人員洗刷汽車後要立即將污漬地面掃淨。

8、小區內三線(電話、電力、電視線)線路整齊美觀。

9、保持小區內花草樹木完整、美觀、地面無枯敗枝葉、雜草和棄物。

10、嚴禁住樓户往樓下亂擲雜物。

11、下水道暢通無堵塞,窨井完好無損。

12遺留現象。

二、責任範圍:

1每日打掃不少於二次,保持包乾區整潔衞生。

2、生活區分片負責人要做好片內衞生監督檢查工作,責任人有權對片內違反制度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

3、小區住户要保持家庭內外整潔衞生,對小區內衞生負有責任。

4、衞生管理人員,要負責好小區衞生工作,每天要巡迴視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小區管理制度 篇4

一、小區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創造一個優美、寧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詳細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繫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髮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根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地面停車位的收費標準參照《杭州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執行,即: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貨車包月費每輛100元整、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車包月費每輛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費;對在小區臨時停車不超過1小時的,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1小時的,每輛每4小時2元整,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連續24小時)停車服務費,每輛超過6元的,按6元收取。對長期租用車位的業主(使用人),小區管理處應每年與其簽訂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費政策和標準不同,僅作參考)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並設有專人管理,阻止和勸解其它車輛佔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所有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及時與業主取得聯繫,在徵得業主同意後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後,應及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

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後,須及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應及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並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視檢查,如出現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積極配合車主查找並提供其它幫助,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並做好必要的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意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後,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並攜帶較貴重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説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意進入小區,如遇特殊情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並徵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後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視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意亂停或侵佔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大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註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並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户)必須按

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須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標誌、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閒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須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後,必須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佔道停放,私佔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塗改或覆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後,必須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維修、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佔道停放等車輛進行糾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為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小區管理制度 篇5

(一)保潔員的職責:

衞生保潔員是保持本小區清潔衞生的直接責任人,衞生保潔員必須做到:

1、小區實行12小時保潔;

2、樓道、樓梯走廊、每星期清掃一次;

3、業主可隨時將垃圾袋投放在樓道口指定的專用垃圾筒內,由衞生保潔員將垃圾統一集中清運;

4、定期疏通窨井、化糞池;

(二)本小區住户、居民和進入本小區來訪者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本區衞生,必須遵守:

1、各住户將生活垃圾袋裝,並繫上結,投入垃圾筒內,以便保潔員及時清運,不得將垃圾擺放在門口,走廊或樓梯間,裝修垃圾必須袋裝,紮好口,堆放到樓下指定地點,以便保潔人員及時清運;

2、嚴禁任何人員在區內隨地吐痰、亂丟紙屑、煙頭、瓜皮果殼;

3、不準亂倒垃圾、雜物、污水和隨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布屑、塑料袋、油漆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當導致堵塞或損壞,由該户業主承擔全部修理費用;

5、小區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亂塗亂帖及亂豎路牌,廣告牌等,違者負責清除粉刷費用,如屬未成年人所為,則由監護人負責;

6、小區內不準私自飼養家禽、家畜、家犬,確有需要的則必須辦理有關手續,經有關部門批准報管理處備案方可飼養;

7、住户裝修完畢,應立即清掃,不能將廢棄物棄置走廊、樓道或公共場所;

8、小區周邊商業網點娛樂場所不得佔用公共空間、走廊,堆放物品擴大經營場地,應在適當位置放置垃圾筒;

9、住户不得向室外傾倒污水,拋紙屑、煙頭、雜物等;

10、凡違反以上規定者,社區將配合市容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衞生管理規定予以阻止,阻止無效者將通過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小區管理制度 篇6

1、小區停車場,專供購(租)車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閒雜人員不得入內。

2、小區住户車輛長期停放地下停放地下停車場須辦理車輛藍牙卡,一車一卡,持卡出入,臨時停車須登記。

3、租用固定車位的車輛應該按們停放,租用非固定車位的車輛由保安人員指揮按序停放,對臨時進入區內的車輛停放實行擇位停放。

4、停車場地將採取24小時值班並做好記錄,嚴格按消防規定配備消防設備和器材。

5、停車場地應保持環境衞生,不得在停車場內擺攤點、會客、喝酒、睡覺、喧譁、吵鬧和長時間聊天。

6、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鳴喇叭,限速5公里/小時。

7、停車場禁止裝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8、車輛進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它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

9、停車場保安人員應對停放車輛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和車輛有無上鎖或外部破損等異常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登記。

10、車輛停放後,車主要帶走車上所放置的物業,並鎖好車

鎖、車門和車窗、否則責任自負。

11、車主要愛護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公共設備,不慎損壞時需照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2、有固定車位的車主要嚴格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停放費標準,按時交費;臨時車輛由管理員指引停放位置,並根據停車時間規定收費。

13、若車主不慎丟失車輛藍牙卡,應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提供有關資料,經核實後繳納辦卡成本費,由物業公司補發出入卡。

14、若車輛在停放區被損壞者,原則由損壞雙方協商解決,嚴重者可向保險公司索賠,當班保安員與物業公司共同協助調查處理。

15、所有停放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對違規行為和停泊車輛的車主,管理員有權採取警告、罰款、拖車等處罰措施,由此造成的損失一概由車主負責。

小區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為加強小區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對小區業主有固定車庫、使用小區內停車位的車輛和外來在小區停留的車輛進行停放管理。

2.職責

2.1項目經理部負責辦理停車位使用手續;

2.2保安主管負責車輛停放管理。

3.規定

3.1有固定車庫的車輛停放管理

3.1.1公司統一發放紅色通行證;

3.1.2進入小區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其車庫內;

3.1.3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2使用停車位車輛的停放管理

3.2.1採取使用固定車位方式,對停放車位上的車輛實行統一管理(保安人員24小時值班、巡視)。每個車位月使用費80元;

3.2.2各車主到所在項目經理部辦理車位使用手續,領取統一的'綠色通行證,方可使用停車位;

3.2.3車輛進出小區和停車位時,保安人員認“證”對車,通行證與車牌號不符者,保安人員有權禁止該車輛停放;

3.2.4車主(司機)保管好通行證,如通行證丟失或損壞,車主(司機)要立即報告保安主管,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由車主(司機)自負。

3.3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3.3.1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前要進行登記,方可進入;

3.3.2外來車輛停放時必須接受保安人員引導,不得隨意停放;

3.3.38:00--16: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停放二小時以上每次收取停車費3元;當日16:00--次日8:00時,外來車輛在小區內不允許停放。

3.4有通行證的車輛一律把通行證放在車內明顯處。

3.5小區內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以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車、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情況除外)。

3.6禁止出租車入內,遇有乘載老、弱、病、殘以及攜帶過重物品的,視情況可以放行,但10分鐘內必須離開。

3.7進入小區內的車輛不得鳴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和地點停放,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又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通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3.8進出小區時應保持謹慎,避免碰撞其他車輛,否則除負責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做出禁止使用停車位的處理。

3.9停放小區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後果自負。

3.10車位使用者應保持車位清潔,無油漬。

3.11根據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定,保安人員通過值班和巡邏,避免停放在小區內的車輛受損壞,不承擔保管和保險責任。

小區管理制度 篇8

根據《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第四條,本小區為犬類禁養區的範圍,結合有關規定和小區大多數業主的意見。為保障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並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小區禁止飼養各種犬類和各類寵物(貓、蛇、鱷魚、鴿子等);不準飼養家禽家畜(包括:雞、鴨、鵝、羊、豬、兔、牛、馬等);

第二條 導盲犬按《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依法飼養;

對現有養犬的管理規定:

第一條 凡本小區內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到縣公安機關辦理登記註冊,領取《養犬登記證》,並保證每年檢查一次;

第二條 凡本小區內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持有動物防疫部門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並對飼養犬隻進行一年一次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小區管理處應做好督促、檢查;

第三條 養犬人必須持《養犬登記證》和《動物健康免疫證》到小區物業管理處進行登記備案,否則視為無證飼養行為。

第四條 養犬人應看管好所飼養的犬隻,不得因犬叫聲而影響他人正常休息,對噪聲較大的犬隻,應採用加嘴套或牽出小區等方法加以控制;

第五條 養犬人攜犬出户時,應當束犬繩,並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不得在樓道內、架空層或人流較多區域內溜犬,並主動避讓老人、孕婦、兒童及殘疾人;

第六條 養犬人應文明遛犬並攜帶寵物糞便袋或垃圾袋,及時清除犬隻所排泄的糞便。對未能及時清理犬隻糞便的行為,物業公司有權要求養犬人進行清理或由物業公司代為清理並收取相應的保潔費(每次100元),否則將犬隻驅逐出本小區;

第七條 犬隻乘坐電梯時,養犬人應為犬隻戴嘴套或由養犬人抱乘電梯,並避開電梯使用高峯期;

違反管理規定的處理辦法

第一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物業公司有權進行管理和制止,對無證犬、無登記犬,物業公司有權收繳並將其驅逐出本小區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條 對小區內飼養的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物業公司將對養犬人進行勸阻,若不聽勸阻,物業公司有權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三條 飼養的寵物犬不得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對於所養犬隻狂吠不止,建議配帶犬口罩,確保小區安靜。對於不採取措施的,物業公司有權採取強制措施或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機關採取相應措施;

第四條 因犬造成的人員傷害,養犬人應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救治,並立即通知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有權向公安機關上報。

第五條 如養犬人所養犬隻侵擾他人,物業公司以書面責令整改無效後,有權採取強制措施或向養犬人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條 寵物死亡,養主必須及時與畜牧獸醫部門聯繫,在其指導下對寵物屍體進行處理。嚴禁隨意丟棄,嚴禁在小區內火化或深埋寵物屍體。

第七條 凡在小區內亂竄,無養犬人牽領管理的犬隻,管理處將視為流浪狗,並組織專門人員抓捕,或趕出小區,以確保小區環境整潔、衞生、安全;

以上管理規定,請廣大業主互相轉告,並自覺履行。讓我們共同創造一個文明、和諧、舒適的居住環境!

平城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日

小區管理制度 篇9

露天停車場:

1.設置固定停車場,白磚鑲出停車位(3×5.7),畫出車位號;

2.每個車位安裝鎖車器(兩把鑰匙:車主一把、物業一把);

3.停車場設置標識牌;

4.停車場設置電子巡更器,保安每2小時巡檢一次;

5.露天停車場免費停車,可避免因被盜、碰撞或刮傷等糾紛;或實行收費30元/月,繳納公眾責任保險,一旦發生丟失、被盜、撞壞或刮傷予以保險賠償;

6.與車主簽定停車協議。

地下車庫:

1.只限實華園小區業主存車,建立業主車輛電子檔案(門牌號、姓名、工作單位、車名、車號、顏色、聯繫電話、實車照片)

2.地下車庫24小時存取,車庫出入口、通道口設置門禁系統;車主憑卡通行通道或存取車輛。

3.設置升杆式門禁系統,車卡、門禁卡、通道卡一卡三通;

4.收費標準:200元/月,預交半年;

5.人執管理:三班倒,每班2人(24小時連倒)負責監控系統、消防系統、衞生管理。

小區管理制度 篇10

一、小區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創造一個優美、寧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詳細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繫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髮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根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並設有專人管理,阻止和勸解其它車輛佔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所有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及時與業主取得聯繫,在徵得業主同意後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後,應及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後,須及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應及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物業社區微信,停車場僅提供停車場地,並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視檢查,如出現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積極配合車主查找並提供其它幫助,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並做好必要的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意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後,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並攜帶較貴重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説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意進入小區,如遇特殊情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並徵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物業社區微信,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後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視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意亂停或侵佔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大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註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並應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户)必須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認真履行職責,發現車輛停放不整齊要及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須配備各種安全設施和標誌、配備消防器材。

小區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使進出X小區的車輛安全、有序,特制定車輛停放管理規定,請自覺遵守。

一、小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1、小區內停車場採取購買或租用車位的方式,對進入小區內的各種車輛(包括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實行全封閉式統一管理(禮賓24小時值班),請各業主(住户)先在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引導下辦理好車位租用手續,領取“IC卡”後,方可使用停車場。

2、車輛進出停車場時,禮賓人員認“卡”對車,“車位卡”與車輛牌號不符合者,禁止車輛出入,所以請車主(司機)認真保管好“車位卡”並隨身攜帶,如“卡”一旦丟失或損壞,車主應在第一時間書面報請服務中心進行處理,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任何後果將由車主負責。

3、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4、停入小區的車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離車時要鎖好門窗,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5、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6、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喇叭。

7、不準在小區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習。

8、不準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9、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服務中心指定位置),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經勸阻不聽者,將按市“交管部門拖車處罰管理辦法”處理。

10、除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等)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二、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1、停車場停放車輛為高度不超過1.8m的小汽車和小型貨車。

2、停車場的停車位只供機動車輛停車用,禁止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

他行為。

3、嚴禁小孩及無關人員進入車庫車道及場內玩耍。

4、車輛進出車庫停車場憑車輛入場證,按規定所提示方向減速慢行,有秩序地進出,車輛在停放、行駛中應注意安全。

5、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泊位有序地停放,嚴禁跨越車位或在車道上停放。

6、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必須服從場內管理人員的指揮調度,嚴禁車輛在出、入口處逆向行駛。

7、嚴禁在地下停車場內加油,維修保養車輛。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場內管理人員同意。

8、嚴禁裝載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裝有貨物的貨車進入停放。

9、車輛停放後,貴重物品不能留滯在車內,人員離開時應該關好門窗、車門,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一切由車主自負。

10、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吸煙。

11、禁止在地下停車場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到服務中心審批,並做好有效防範措施,方可動工。

12、嚴禁在停車場內存放汽油、機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及焚燒廢棄物;不準在車庫私拉電線。

13、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車場內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防栓,不得佔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14、禁止一切車輛在停車場內練習、修理車輛及車輛加油、過油、洗車等。

15、所有車主應自覺保持車場內清潔衞生。

16、車輛進場、離場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車況進行管理,檢查。車主須配合履行相應的驗車手續後方可離開,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16、任何人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管理人員,必要時可利用地下停車場內現有的消防設施滅火。

p; 服務中心

小區管理制度 篇12

1.0目的:為了保持小區乾淨整潔,使客户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

2.0適用範圍:小區內清潔衞生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保潔部主任負責小區清潔衞生計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和質量監控;

3.2保潔部領班負責協助主任檢查監督、組織實施工作;

3.3保潔員負責依照本管理規定進行具體清潔衞生的工作;

3.4各業主或住户須遵守本管理規定,維護小區環境衞生。

4.0基本內容

4.1本小區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清運及消殺工作由管理處保潔部負責;

4.2每天7:00-11:00;14:00-18:00由每個保潔員對劃分各責任片區進行各項日常清潔保潔工作, 22:00-0:00設有固定人員負責清運垃圾並送至垃圾中轉站;

4.3根據不同季節,經常使用藥物進行"四害"消殺工作,及時清理天台、天溝或公共地方積存污水,保持小區內公共區域無蚊、蟲孳生地;

4.4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各業主或住户須使用垃圾袋,平面區定於早上8點;中午14點;晚上20點前將生活垃圾放置院前果皮箱內;高層住户於每天晚上將垃圾袋裝投入垃圾桶內,管理處保潔員均將會按時到位清理垃圾,切勿將垃圾、廢物、雜物堆放在門口、走廊、樓梯間或其他公共地方,以免影響環境衞生;

4.5小區範圍內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丟紙屑、煙頭、果皮等廢物,不準亂倒垃圾、雜物、污水和隨地大小便,違者將視情況給予100-500元的罰款,並責令清掃現場;

4.6小區內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亂塗亂畫亂貼,違者應負責粉刷或承擔清理費用,如屬小孩所為,應由家長負責;

4.7凡在公共場所亂貼、亂派廣告、標語、傳單者,除責令其限期清理現場恢復原狀外,並罰款500~1000元;

4.8切莫把垃圾、菜葉、布屑、膠袋和廢紙等雜物投入廁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當而 導致堵塞或損壞,業主或住户應及時通知管理處進行處理並承擔相應費用;

4.9各業主或住户禁止在室外、公共場所、陽台欄護外部晾曬衣物被褥及其他物品等,如發現冷氣機滴水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喻住户從速修理,以免影響小區環境衞生;

4.10各業主或住户嚴禁向室外(即窗外或陽台外)傾倒污水,拋丟垃圾雜物等;淋花,晾曬時(包括放置地拖等),不得將水滴到樓下,不準有影響小區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現象和行為;

4.11為保證本小區文明、安靜、清潔衞生,小區內嚴禁飼養雞、鴨、狗等家禽、寵物;

4.12客户在裝修過程中要保持公共環境清潔,裝修垃圾袋裝化,放置在指定地方,並於當天拉走清理,不得將裝修垃圾及廢物棄於樓梯道、走廊及公共場所,裝修垃圾不得倒入本小區垃圾池內,違者給予罰款並負責清理;

4.13小區內商業網點不得在公共場所,走廊堆放物品或佔用公共場地擴大營業場地,經營店主必須做好"門前三包,室內達標"的衞生要求,應在適應地方放置垃圾桶,不得造成蚊蠅孳生地;

4.14保潔員是保持本小區清潔衞生的直接責任人,凡是管理處員工均有維護本區衞生的義務,對不衞生現象視而不見,見而不管的將視為失職,管理處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直至辭退;

4.15本管理處員工應向小區客户宣傳關注環保,節約能源,遵守社會公德,樹立全員保潔意識,維護小區環境衞生,有賴全體業主和住户的全力合作。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環境保潔部崗位職責》

《保潔服務檢驗流程和標準》

《防疫消殺檢驗流程和標準》

《防疫消殺操作規程》

小區管理制度 篇13

第 一 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小區寵物豢養管理,保障小區業主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定所述寵物,包括小型犬、貓、鳥等動物;

第三條 本小區准予豢養上述寵物,不準飼養家禽家畜(包括:雞、鴨、鵝、羊、豬、兔、牛、馬等);

第四條 其他寵物豢養規定。參照以下養犬管理規定執行。

第 二 章 法 律 依 據

第五條 《市犬類綜合治理實施意見》;

第六條 《市犬類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第七條 《市關於依法加強犬類管理的通告》;

第八條 《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辦法》;

第九條 《市限制養犬規定》

第 三 章 小區內養犬條件

第十條 凡本小區內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持有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

第十一條 養犬人必須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註冊,領取《養犬登記證》,並保證每年檢查一次;

第十二條 養犬人必須持《動物健康免疫證》和《養犬許可證》到小區物業管理處進行登記備案,否則視為無證豢養行為。

第 三 章 小區內養犬規定

第十三條 園區每户只准養一條觀賞犬(體長標準:成年犬一般不能超過50cm),禁止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養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四條 養犬人應為所飼養犬隻進行一年一次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小區管理處應做好督促、檢查;

第十五條 合理飼養和管理所養犬類,避免飼養犬隻狂吠影響他人。家中無人時,應將犬隻妥善安置。

第 四 章 小區內遛犬規定

第十六條 為避開人流高峯,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養犬人在小區內溜犬時間應在每天早上7:30分以前,晚上20:30分以後,其它時間均不準在小區內遛犬;

第十七條 養犬人攜犬出户時,應當束犬繩,並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不得在樓道內或大堂區域內溜犬;

第十八條 養犬人不得攜犬進入兒童遊樂場和居民休閒活動區;

第十九條 養犬人應文明遛犬並攜帶寵物糞便袋或垃圾袋,及時清除犬隻所排泄的糞便。對未能及時清理犬隻糞便的行為,物業公司有權要求養犬人進行清理或由物業公司代為清理並收取相應的保結費(每次五元),否則將視情節給予警告、罰款或驅逐出本住宅區;

第 五 章 處 理 辦 法

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物業公司有權進行管理和制止,對無證犬、無登記犬,物業公司有權收繳並將其驅逐出住宅區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一條 對小區內飼養的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物業公司將對養犬人進行勸阻,若不聽勸阻,物業公司有權向公安機關舉報;

第二十二條 飼養的寵物犬不得干擾他人的正常生活;對於如所養犬隻狂吠不止,建議配帶犬口罩,確保小區安靜。對於不採取措施的,物業公司有權採取強制措施或向公安機關舉報,由公安機關採取相應措施;

第二十三條 所養犬隻傷害他人時,養犬人應及時把傷者送往正規醫療機構進行救治,並立即通知物業公司,並且,對於受害人要給予一定賠償;

第二十四條 如養犬人所養犬隻侵擾他人,物業公司以書面責令整改無效後,有權採取強制措施或通過公安機關予以制止及通過法律訴訟向養犬人追討賠償。

小區管理制度 篇14

一、門衞人員24小時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認真履行職責,

二、門衞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文明執勤,禮貌待客,認真負責,服裝整齊,儀容端莊,按時交接班,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三、認真做好來客來訪登記和外來車輛的進出登記,對外出的車輛注意檢查,防止居民車輛被盜。

四、收發報刊、函件等應當麪點清,並做好登記,要做到及時準確,不積壓、不私拆。

五、保持門崗周圍環境的整潔及設施標誌完好。每天10點以前小區主管要負責落實門崗內外的清潔工作。

六、門衞值班室及站崗區域禁止非工作人員滯留,以免影響門衞正常工作,值班室內物品應保管愛護、擺放整齊,衞生良好。

七、執行工作和客户來訪時應站立,提前主動上前工作,工作時間不允許從事與工作不符的事,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允許酒後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應使用文明用語。

八、值班電話為工作電話,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電話,

九、發生突發事件和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報告公司領導,並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問題,無論發生任何情況,門衞都必須保證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峯期門衞人員應保證在崗,快速兼靈活處理機動車進出小區,避免進出小區車輛長時間堵塞道路。

十、配合巡邏崗人員做好當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一、對因客户原因損壞小區設施、設備及公司辦公物品,門衞人員有權要求損壞者照價賠償,損壞者拒賠的,門衞人員對損環者有權暫不放行,報警處理。

十二、做好院內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及綠化養護工作,承擔抽水澆花及冬季清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