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5篇)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1

一、目的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5篇)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衞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牀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後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並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衞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衞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牀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鬥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台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並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後,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佈,並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繫維修並承擔費用。

八、附則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2

為加強x局路家屬院機關宿舍的管理,保證入住人員的安全,結合我局機關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做如下規定:

一、因工作需要,由x局招錄、遴選及掛職、軍轉幹部等家在外地,且在x市暫無住房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人事處進行審核後,方可入住。宿舍人員一般不得超過xx人。

二、已婚人員暫住時限為一年,未婚人員至結婚。

三、機關宿舍只限本單位人員入住,其他人員不得入住。

四、機關宿舍的水電費、有線電視收視費、天然氣費等,由入住宿舍人員共同負擔。

五、宿舍人員要對統一配備的物品設備,按要求使用保管,不得損壞、丟失。如有損壞、丟失,由責任人負責維修和賠償。

六、宿舍人員嚴禁在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大聲喧譁等;嚴防火災等意外事故發生。

七、宿舍入住人員要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搞好宿舍衞生和日常管理。

八、局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宿舍的管理和設施的正常維修。

九、本規定為x局內部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3

一、 住宿條件

1.住宿者,須是家住外地的單身教職工。

2.家住大連附近,但因工作存在特殊情況者,説明情況,經院辦同意也可申請住宿。

二、 住宿辦法

凡需住單身宿舍的教職工須本人到院辦領取、填寫住寢審批表,經過部門領導、人事處以及院辦審核後,根據實際情況,由院辦統一安排宿舍。

三、 宿費標準

每人按每月 元標準收取房費,由財務處統一扣除。水電、煤氣、物業費按照實際發生標準自行交付。如有退寢人員,應核對水電、煤氣、物業費等發生實際費用交付後方可退寢。

四、 住寢管理規定

1.住寢時必須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要在指定房間、牀位住寢,不準私自調換,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時,須經院辦同意,並須填寫調寢表。

2.教職工申請的牀位及寢室內空餘的牀位,不得以任何方

式轉給他人居住,另不得私自帶陌生人到寢室入住,違者按退寢處理。

3.住寢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或干擾管理部門對宿舍進行安全、衞生檢查。

4.為便於寢室管理,每個寢室內由入住人員自行推選一名寢室長,寢室長負責寢室的各項日常管理及衞生管理。

5.請各位教師自覺愛護房內的設施、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如發生破損和故障,應及時向總務處報告。如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應對照物品價格原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對照物品價格加倍賠償。

6. 請各位教師勿在夜間大聲喧譁,以免影響其他教師休息。 請保持房間整潔,物品擺放有序,勿亂佔用宿舍空間,以免影響他人。

7.請各位老師節約用水、用電。

五、退寢管理

若有申請不居住宿舍的教師,請到院辦以及人事説明。

六、此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院務辦公室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4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範疇。?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責任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衞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並自覺接受門衞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並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後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衞處批准,並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停放自行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牀、桌、凳、櫃、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衞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牀後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牀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禁止高聲喧譁、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11、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後10分鐘關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説明情況。熄燈後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宿舍管理領導小組。

三、衞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並隨時保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牆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保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

3、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衞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乾淨,牆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4、宿舍領導小組每週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中,並專欄公佈。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衞生。維護自身利益,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衞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衞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衞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衞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衞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衞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台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6

為加強保安員宿舍管理,創造一個秩序良好、清潔衞生、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規定,供各小區遵守執行。

一、內務要求

1、各小區保安員宿舍建立輪流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人值日。

2、值日員每天上午、晚上兩次負責搞好室內外衞生,清掃時間可視工作要求調整。

3、保持室內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煙頭、雜物,不在房間裏亂塗畫、亂張貼。

4、起牀後被子按要求整齊疊放(JJ花園保安員按部隊內務要求疊放),牀鋪保持乾淨平整,不亂放雜物,鞋子、包箱擺放整齊。

5、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具按指定位置擺放。

6、私人貴重物品由個人妥善保管,避免丟失和損壞。

7、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及其他危險品帶進宿舍。

8、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吵鬧、喧譁、唱歌,就寢後須關閉各通訊裝置,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9、不準帶外人進入房間住宿,不準男女同房混居。

10、注意安全防火,不準在室內明火燒煮食物或使用電熱壺、電爐,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器。

11、不當班人員收看電視時間為下午16:00-23:00(星期日可以提前收看)。

12、晚上23:00熄燈就寢,值日員負責關燈。

13、自覺愛護宿舍配備的電視機、電風扇、牀鋪、桌椅等公物,如損壞要按價賠償。

14、自覺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宿舍區內的公共設施。

15、晾曬衣物應在指定的地方,並保持曬衣區整潔衞生。

二、管理規定

1、入住宿舍保安員由小區管理處主任安排住宿房間及鋪位,不得擅自調換。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應在離職生效之日搬離宿舍,不得再在宿舍居住。

2、保安員必須自覺遵守[20xx]03號文件《保安員內宿管理暫行規定》,並按規定請休假。

3、內務檢查。各小區保安隊長負責對保安員外出、歸隊、內務、就寢、公物等每天不定時檢查2~3次,並做好檢查記錄。在檢查中發現保安員一次違規給予批評教育,二次違規視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處以20~100元罰款。

正常情況下使用公物需報損或需改善宿舍設施,經小區管理處主任核准後報公司解決。

4、內務評比。每月由辦公室會同保安大隊對小區保安員宿舍組織檢評,對宿舍管理不按要求履行或沒有檢查記錄的給予保安隊長罰款50~100元,內宿人員違規同第3條處理。對內務工作評比中管理優秀的宿舍給予保安隊長對等或以上的獎勵。

三、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實施。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7

青年教師公寓是國家和學校投資改造,提供給在我校工作的的單身教職工居住場所。為保證青年教職工能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一、入住條件

(一)人事處登記在冊的留校、調入的且家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職工申請入住,需經所在單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記在冊且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師,由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學校獨立核算企業在職未婚青年職工住房應由企業在社會上租賃解決,確有困難且家住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的,由所在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牀120元。

(四)寒、暑假期間,若青年教師公寓有空房間,在校博士生、博士後可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借用探親間,住宿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房租每月每牀100元。

二、入住時每人須一次性交住房租賃保證金和備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時返還,不計利息。

三、入住人員調出須先退牀方可辦理報退手續。

四、入住人員在取得住房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兩個月內必須退牀。如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報學校批准,方可繼續租住。

五、入住人員不得將牀位借給他人使用、擅自調換房間,不得拒絕安排新人入住、私自佔用別人牀位,不得留異性住宿,違者將取消居住資格。

六、入住人員必須保持室內公共設施完好,如有損壞,由居住人賠償;應保持公共衞生,不得私自佔用走廊等公共場所,不得在走廊內堆放雜物、垃圾。

七、入住人員要管理好煤氣、水、電,節約能源,保證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範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及房屋結構,一經發現,取消居住資格,並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九、嚴禁亂拉亂扯電線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電器;違反規定並造成損失的,須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賠償責任。

十、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滋事,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

十一、應退牀人員到期仍不退牀的,按每月每牀500元收取違約金。

十二、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晚11:00-早5:30關閉大門),自覺遵守其他有關規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員和清掃人員應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自覺執行上述規定。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8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學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範疇。?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領導小組,設組長一人(主要責任人),副組長、組員若干,寢室設室長一人。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衞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學生入校後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並自覺接受門衞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簽字證明,並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後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衞處批准,並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停放自行車,。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違者將進行批評教育,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牀、桌、凳、櫃、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按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衞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牀後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牀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禁止高聲喧譁、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11、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後10分鐘關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説明情況。熄燈後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宿舍管理領導小組。

三、衞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並隨時保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牆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保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

3、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衞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乾淨,牆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4、宿舍領導小組每週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中,並專欄公佈。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衞生。維護自身利益,做好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 職工宿舍樓管理,給職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舒適、文明的休息場所,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堅持統一管理與住宿職工自我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宿舍樓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 職工宿舍日常管理規定

第四條 後勤保障部負責宿舍樓的日常管理,根據各單位職工的實際工作、生活需要,按規定合理、統籌調整安排職工住宿。

第五條 職工宿舍樓設保潔員,負責本樓的公共秩序和衞生清潔。服務人員要盡職盡責,搞好服務工作,管理好所屬公用物品,如有無故丟失、損壞的由本人負責賠償,人員變動時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續,如出現交接不清,帳物不符,應由本人負責賠償。

第六條 住宿人員要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愛護公物,講究衞生,保持宿舍衞生清潔。宿舍不準擅自留宿他人,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元;出現毆打、謾罵、侮辱服務人員者,交由保衞部處理。

第七條 宿舍內嚴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賭、大聲喧譁、打架鬥毆等擾亂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為,違

者交保衞部依法處理。

第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內配備的公共用品及門、窗、玻璃等公共設施,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各類廢舊、帶有腐蝕、有毒氣味的物品一律不準帶進宿舍。

第九條 住宿人員要嚴格執行水、電管理規定,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子和超出規定的大功率燈泡以及長明燈;嚴禁使用電褥子;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飯鍋或液化氣做飯;不準偷電或出現長流水現象。對不按規定使用水、電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並按損失水電的數量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條 對職工所使用的職工宿舍,不居住超過半年或年居住累計不足一個月而又不退房的,經後勤保障部逐月核實情況後,由保衞部、職工所在單位和後勤保障部一起將職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後(物品由職工所在單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條 對不服從管理經教育仍不悔改者,後勤保障部責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費20元/天,扣款由人力資源部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二條 宿舍樓統一調整按單位劃分樓層房間,實行雙層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入住的宿舍轉租轉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則每查出一人次/日給予20元罰款;職工調動、

調離、退休、退職或離崗休養必須到後勤保障部重新辦理住宿登記及退房手續,否則按每月60元收費,以上變動情況單位應及時上報後勤保障部,否則費用由單位負責。

第三章 職工宿舍分配條件及辦法

第十三條 在本礦工作上三班倒的職工可申請住房,常白班作業的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可由本單位申請分配宿舍。

第十五條 申請住宿的職工,根據有利於生產和工作的原則,優先安排井下一線職工或確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職工。

第四章 職工宿舍收費標準(暫定)

第十六條 職工住宿每房間安排三人,住宿收費10元/月〃人。

第五章 礦區內家屬院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雙職工需安排宿舍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可持結婚證明由本人申請分配平房並按標準交納房租費。在礦區家屬院居住的職工每月交房租60元,電費據實繳費。

第十八條 未經領導批准現住家屬院或住招待所的幹部職工一律到職工宿舍樓居住。

第十九條 每月二十六日前後勤保障部將上月住宿收費明細表交人力資源部,在工資中扣除住宿費及水電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後勤保障部負責監督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10

一、員工管理制度

所有員工和來訪人員,在宿舍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令,遵守公司各項規章 制度,服從行政科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安排。

二、員工宿舍規則

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員工居住,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2、員工入住宿舍須經行政科主管人員批准,安排在指定房間,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調房。

3、自覺愛護宿舍設施,不得亂寫亂畫,愛護門窗、玻璃,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4、注意防火、防盜,外出時關好門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發現可疑人員,應及時向行政主管或保衞科報告。丟失物品責任自負。

三、員工宿舍內六禁止

1、禁止私藏公共物品,儲存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兇器等。

2、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

3、嚴禁損壞公物和他人的物品,破壞公共設施和回宿舍就餐。

4、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鬨鬧事。

5、嚴禁自行安裝電源插座和亂拉電線。

6、嚴禁無故擺弄和私自動用消防器材

四、員工宿舍七不準

1、不準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和拆遷挪用公物。

2、不準在宿舍用電爐子、電飯煲、電熱杯、電熱器等電器和酒精爐、液化氣等。

3、不準隨地吐痰和向窗外吐痰、潑水和丟擲任何物品。

4、不準自行張貼任何告示、傳單、招牌、廣告和宣傳品等。

5、不準帶進和飼養任何動物。

6、不準出宿舍時赤身露體。

7、不準赤身在水房沖洗。

五、遵守宿舍秩序規定

1、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喧譁嬉鬧。

2、如遇特殊情況員工親屬臨時在宿舍住宿,必須先按規定提出申請,有宿舍主管批准,申請交主管備案。

3、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宿舍管理人員有權清理其所有物品。

4、保持宿舍樓清潔衞生

5、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6、起牀後,牀鋪應擺放整齊,髒衣物應及時清洗。

7、不得在房間、走廊裏潑水。

8、每天上午七點和下午一點半以前,必須將本宿舍的垃圾掃到室外,有清潔工及時清除,其它時間不準外掃。

9、不準在洗漱室和墩布池內大小便。

10、杜絕小便不入池,大便不入坑,手指不入簍,便後不衝的行為。

六、節約用水、用電

1、

2、 用水後隨即關閉水龍頭,洗衣服時不得長流水衝衣服。 人離宿舍時,必須關閉燈和其它電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七、凡違反本《員工宿舍管理制度》者,根據其性質、態度、影響和後果,按公司規定,給予批評警告,通報和罰款50-300元。盜竊物品的罰款為物值的5-10倍,拒不悔改者和多次重犯者加重處罰。

八、敢於對違反《員工宿舍樓管理》行為進行批評和檢舉者,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表揚或獎勵。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11

1.全體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住宿文明公約,維護宿舍區公共秩序,自覺遵守學生宿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作息時間,服從管理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樓期間,學生無班主任或學管簽章的批條,一律不得在宿舍區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習上課前進行清樓,不按時離開宿舍且無正當理由者,將通報給系學管和學生處進行處理。

3.學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異性宿舍樓,不得擅自在外過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對違反此規定者將通報給系學管和學生處進行處理。如有來訪者,必須到宿舍樓管理員處登記,並於熄燈前兩小時離開宿舍。

4.學生要愛護宿舍(樓)內的公共物品和設施,誰使用誰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當,造成丟失、損壞的,需按規定賠償。對故意破壞公物者,除按規定賠償外,還將給予紀律處分。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任何學生不得隨意調房間、調牀位。學生畢業離校或調整宿舍前要先驗收宿舍,凡有公物損壞需繳清賠償費用後方予辦理離校手續。

5.學生要自覺遵守日常行為規範,不斷提高個人素養,要自覺搞好宿舍內的環境衞生。宿舍內不得吃飯、抽煙、飲酒,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貼亂畫、污損牆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亂丟瓜

子殼、果皮、紙、袋等垃圾。全體住宿學生要共同努力創設整潔、文明的住宿環境。

6.學生要自覺將宿舍內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內,簸箕用完放回原處。嚴禁往垃圾桶內倒水、小便,嚴禁往水池內倒廢棄物。便紙按要求扔放,宿舍衞生間內便池、地漏堵塞的,應按規定繳納維修費用後,由維修人員疏通。

7.學生要堅持每日整理內務,做到地面乾淨,牀鋪整潔,物品擺放有序,衞生間無異味,並配合管理人員進入宿舍查房。

8.學生要自覺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圍牆、柵欄,不得鑽窗入室;樓內不得大聲喧譁、高聲播放音響,不得進行跑、跳、拍球等活動,不得有任何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9.注意用電安全,謹防火災。學生在宿舍內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電源,不得改動室內電器設施,不得使用任何種類的電熱器具、炊具,如有違反將直接交由保衞處處理。電器設施如有損壞需及時上報到宿舍樓管理員處。嚴禁擅動消防器材,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焚燒物品、使用酒精爐等明火。

10.要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流水、長明燈。對不按時熄燈、關水和超額用水、用電及竊電者除通報給系學管和學生處進行處理外,還將按學院用水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11.學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護意識,打掃室內外衞生時要注意安全。實習工具和個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帶入宿舍(樓)。

12.學生要增強防盜意識,自覺將大額現金存入銀行卡或飯卡中。宿舍內嚴禁存放大額現金,貴重物品要鎖進櫥櫃或隨身攜帶,離開房間要及時落鎖。提高警惕,不得准許陌生人進入宿舍。

13.嚴禁偷竊、敲詐他人財產等犯罪行為。對於無視法紀、打架鬥毆、製造事端和威脅他人安全,進行偷竊、流氓犯罪等活動者,將直接交由保衞處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條 為保持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入住單位宿舍的人員在工作之餘能夠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入住單位宿舍的員工。

第三條 所有人員在入住前必須自願接受並保證遵守此制度方可入住。

第四條 單位宿舍住宿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服從單位安排、監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內使用或存放危險品、易燃品、違禁品;

3、起牀後要將被褥疊放整齊;

4、個人物品、衣物等應疊放整齊;

5、使用電視、電腦、收音機等時,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6、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情況後果自負;

7、房間衞生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打掃,保證宿舍整潔;

8、宿舍內的垃圾應當集中傾倒在指定地點;

9、提高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

10、早上出門鎖好門,晚上睡前鎖好門。

第五條 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應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如實呈報其部門主任或書記進行處理:

1、不服從單位安排、監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賭博、鬥毆、酗酒的;

3、蓄意破壞宿舍內物品或設施的;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影響宿舍安定、團結,屢教不改的;

5、嚴重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竊行為的。

第六條 除辦公室人員外,不得隨便帶外人來宿舍住宿。

第七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予以有效實施。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13

為加強教師宿舍管理,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師宿舍的分配由學校總務處負責協調安排,落實到位。教師不得自行調整宿舍位置。要服從學校管理,自覺遵守執行本制度,創造文明、舒適、安全的生活居住環境。

2、宿舍樓內的設施、設備和學校配備的電器、辦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設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職工應愛護使用,不得自行出讓、轉移、轉借、贈予他人。

3、保持室內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整齊,起牀後應將牀上用品整理好,放學或離室時關好門窗。

4、自覺維護宿舍的清潔衞生。宿舍衞生每天打掃,室內必須做到地面潔淨,門窗玻璃明亮,牆壁無蛛網,無塗損,不亂釘、亂拉線、亂掛衣物,地面無積水、無髒物,房內無異味。

5、愛護宿舍物品,凡宿舍內的設施、設備、用具發生正常破損和故障,應即時向總務處報修,故意損壞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賠償。

6、不準在宿舍內惹事生非,尋釁滋事,留宿外人,大聲吼叫,酗酒,賭博等影響宿舍區正常生活和學習秩序。

7、禁止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教師宿舍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等大功率電熱器具、白天禁止使用電熱毯、以免因用

電負荷過大損壞電路和控制設備。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學校取暖規定製度,加強防煤煙防火事項。宿舍內嚴禁點蠟燭。不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電,同時做到節約用電、用水。凡在宿舍內違反國家治安、消防條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關條例處理。

10、住校教師應相互尊敬、和睦相處、禮貌往來、互相監督,發生糾紛或發現問題及時制止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11、新分配或調入人員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住宿。

12、調離本單位的教職工向總務處交清學校財產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本制度自20xx年9月開始執行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14

為了貫徹“教育育人,環境育人,服務育人”的理念,提高宿管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使學校生活區的管理工作上一個新台階,特制訂本考核細則。

一、考核細則具體操作:宿管每月按分折算,按考核項目逐一考核,直接採取扣分制,每分1元,直接從津貼中扣除,每期結束時,轉換成績效得分,作為評優評級的依據之一。

二、考核項目和評分細則:

1、按規定時間要求學生起牀、洗漱,離開宿舍,及時清查各宿舍有無留宿人員,按要求統一管理。(10分)

2、監督並協助學生搞好宿舍衞生,保持物品整齊統一擺放。(5分)

3、搞好個人衣被、洗漱物品及日常用具的清潔衞生。(5分)

4、保持走廊、廁所、水池衞生,杜絕學生向走廊或垃圾桶內傾倒髒水,監督學生勿將垃圾倒入水池。(5分)

5、按時間規定搞好門窗及空調的管理工作(根據氣候變化,搞好宿舍通風,空調温度按規定設置)。(5分)

6、在上課期間,所有人員禁止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班主任假條批准後方可入內,每週三、四收1——4年級學生衣物由班主任老師收齊,集體洗滌。

7、上課後仔細檢查登記每個宿舍內牀、空調、牆面、及廁所、水池等基本設施的損壞情況,及時登記上報,並跟蹤解決處理情況。(5分)

8、上下課在宿舍區走廊燈光、消防栓、門窗、牆面、廁所、水池等基本設施的損壞情況,及時登記上報,並跟蹤解決處理情況。(5分)

9、上下課期間,如有家長或親朋來訪,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並做好登記工作(來訪時間、學生姓名、宿舍及離開時間)。如有家長在宿舍期間,要緊密關注,與家長溝通要熱心主動(儘量説普 1

通話),時刻展示職工良好的精神面貌。上課期間所有來訪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宿舍,下課期間,由受訪學生到門口領入,並做好登記工作。(5分)

10、着裝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不穿奇裝異服,不濃粧豔抹,不染髮,不穿高跟鞋,保持簡樸大方的工作形象。(5分)

11、下課期間,保持巡邏狀態,嚴密觀察本區域各宿舍動態,嚴禁進入教師休息室休息。(15分)

12、下課期間,保持與各宿舍溝通,善於發現學生思想問題,搞好室員間的團結,盡全力將學生之間的矛盾及學生個人的不良思想情緒在萌芽狀態給予化解。做好登記,並向主管部門彙報。(5—20分)

13、如在宿舍內發現學生酗酒、抽煙、打牌、爭吵、打架等嚴重突發事件,應及時制止,並聯系主管領導來宿舍協助處理。(10—50分)

14、嚴禁學生在宿舍內是用道具、高功率電器(電吹風、夾板、熱得快、電飯鍋等),不得私拉電線、電源、明火(酒精爐、蠟燭、打火機等)。(20分)

15、禁止學生在休息期間大聲喧譁,如有發現,應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的學生應做好登記,並上報班主任和值班代班。(5分)

16、嚴禁學生互竄宿舍,更不允許他人在宿舍留宿,如有發現,應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的學生應做好登記,並上報主管部門。(5分)

17、宿管應經常督促學生將貴重物品及現金交給學校保管,對明顯不聽勸告的學生應向主管及時彙報。(10分)

18、上下樓梯及在濕滑路面活動時注意安全,如發現意外傷害學生,應及時給予幫助,嚴重者立即聯繫主管部門協助處理。(5分)

19、遇學生在打開水時,應反覆提醒學生檢查瓶底、手柄是否鬆動,注意提水方式,防止操作不當,造成傷害。(5分)

20、積極引導學生愛護公共財物、公共衞生,不亂寫亂畫,不亂倒垃圾,如有發現應及時制止,對於不聽勸阻的學生要立即聯繫主管部門協助處理。(5分)

21、做好學生衣被等晾曬管理工作,安規定開放陽台,如遇突發天氣,應主動幫助學生收好衣被等。(5分)

22、禁止學生在陽台、樓頂及其他危險區域逗留,做好安全防範工作。(5分)

23、夜間休息後,應按時查房,查房時應當麪點到,對於未按時回宿舍的學生,應查明原因,對情況不明者,應立即聯繫主管協助調查,並做好記錄工作。(20分)

24、夜間在學生睡覺前,應保持巡邏狀態,在學生睡覺後,應實行不定時突擊檢查。(10分)

25、學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安全救護常識。如遇到用電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災等突發事故,應及時打開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學生,積極主動參與撲救工作。(5分)

26、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安排,不得擅自離崗,不隨意請假,有特殊情況,應向主管部門請假,經批准並在做好工作交接後方可離崗。(20分)

27、要善於學習,總結經驗,努力提高自身修養和管理水平。(5分)

28、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學生任何物品,不得收受學生及家長任何禮品或現金。(20分)

29、退學學生在整理行李時,必須由班主任親自監督,經核實後,方可攜帶行李離校。(10分)

30、宿管手機要按時充電,保持24小時通話狀態。(5分)

31、確保學生喝水,每2小時檢查保温桶。(10分)

32、確保低年級學生每隔一天洗腳,每週至少洗一次澡。

33、每週下午打1——2次藥,晚自習開窗通風后一小時方可進入。

二、本細則自20xx年9月起實行。

臨邑加華學校

單位宿舍管理規定 篇15

為了實現學生宿舍管理的規範化,營造一個文明、健康、舒適的住宿環境,保證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據學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細則,在宿舍管理上對住宿生從出勤、紀律、內務衞生、安全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學性,從而培養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養成住宿生團結協作、樂於助人、文明守紀的優良品質,為未來的全面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一。具體要求:

(一)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按時離開寢室去上課、上自習,遲到者扣1分。

2. 午休時要求按規定時間返回寢室,不得在休息時間出入寢室,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1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宿舍管理員説明情況,記錄在案。

3. 晚自習後,要求在規定時間返回寢室就寢,按時熄燈。晚歸者扣個人2分。

4. 住宿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夜不歸宿者給予停宿處理。

5. 節假日結束後未按規定時間返校,未能夠正確辦理請假手續者扣個人2分。

(二)紀律方面

1. 宿舍樓保持安靜,禁止在宿舍樓內大聲喧譁、打鬧、追逐,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1分。

2. 宿舍樓內禁止吸煙、吸毒、喝酒、賭博或者進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給予停宿處理。

3. 宿舍內嚴禁大聲吵鬧、鬥毆,違者扣個人3分,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

4. 寢室內不允許下棋、打撲克、玩球,違者沒收其物品並扣個人1分。

5. 愛護公物,不撬門砸鎖,更不能故意破壞宿舍內設施,違者扣個人3分,並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

6. 上課、晚自習期間,沒有請假條而進入寢室者扣個人1分,沒有正當理由而滯留在寢室內的扣個人2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宿舍管理員説明情況,記錄在案。

7. 不經學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寢者扣個人2分。

8. 未經允許在寢室內私貼亂畫各種印刷品、廣告、啟示等,違者責成恢復宿舍原狀,並視其情節輕重扣個人1-3分。

9.對無視檢查,態度生硬,謊報姓名等的住宿生扣個人3-5分,並視情節給予公開批評或停宿處理。

10.不經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允許,私自離開學校者扣個人2分。

11. 熄燈後不能按時就寢,還在宿舍內走動者扣個人1分。

12熄燈後住宿生應立即上牀休息,不得做任何與就寢無關的事情,如亮燈、刷牙洗臉、吃東西、講話聊天、開電筒看書、播放音樂和晾洗衣服等,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2

分或扣寢室6分,即每個人1分。

13.住宿生不得塗改宿舍公佈欄,宿舍評比欄,宿舍住宿名單表等,違者扣3分。

14、住宿生不得帶體育運動器材(如足球,籃球和排球等大型球類)進入宿舍樓內,違者扣個人3分。

(三)內務衞生

1. 寢室長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內務衞生檢查標準要求,負責做好早、午內務衞生工作,地未打掃乾淨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宿舍髒亂扣值日生1分。

2. 住宿生要按照學校個人物品擺放標準要求整理好個人的物品,個人牀上物品凌亂扣1分;牀上被子疊的不合格扣個人0.5分,牀上亂掛衣物毛巾扣個人0.5分。

3.牀底物品擺放凌亂扣個人0.5分,儲櫃上擺放物品扣該櫃使用者每人0.5分,櫃裏的物品擺放不整潔扣寢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4. 禁止在窗內或窗户上私自掛晾衣繩、曬晾衣物等,違者扣寢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5. 禁止在宿舍和宿舍門外潑倒髒水、亂扔雜物,違者扣個人2分。

6. 每週日和週三衞生大掃除,檢查不合格的扣寢室6分,即扣個人1分。

(四)安全保衞

1. 住宿生不得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外人來訪需到管理員處登記,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者扣個人3分。

2. 以非正當手段進出宿舍者扣3分,擅自留外人住宿者扣個人5分。

3. 嚴禁住宿生攜帶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槍,激光電筒等)進入宿舍樓,違者沒收物品並扣個人5分或給予停宿處理。

4、住宿生要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注意安全,離開宿舍要關閉燈管、鎖門、鎖存物櫃、關窗,違者扣值日生1分,並扣寢室其他人0.5分。

5. 禁止在寢室內存放易燃易暴危險品,違者沒收危險品並扣個人5分。

6. 禁止在宿舍內攀爬欄杆、圍牆、窗台、陽台、天台,違者扣個人5分或給予停宿處理。

7. 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壞消防設施,違者扣個人3分

8.禁止私用各種電器(如枱燈、音響設備、電吹風、電熱水壺、小電視機等),違者沒收物品並給予停宿處理。

9.宿舍樓內禁止豢養各種小動物,違者給予停宿處理。

二。獎懲:

(一) 獎勵

1、 每週不扣分的寢室按評比制度規定分別授予“文明宿舍”稱號。

2、每學期末對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據加分情況評選出優秀住宿生,將分別授予“宿舍之星” 稱號。

3、每學期末對錶現突出的舍務幹部,將分別授予“團結之星” 、“正義之星” 、“管理之星” 等稱號。

4、每週獲文明寢室獎勵的寢室在下一次評比時每寢室加2分。

5、在衞生大掃除時,獲得公開表揚的寢室加6分,每人加1分。

6、學校在平時常規的衞生、紀律等檢查時,公開表揚的寢室每人加1分。

7、做好人好事並獲大家好評的住宿生,由宿舍管理員酌情加3-5分。

8、對宿舍精神文明建設、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寶貴建議和意見並被採用的住宿生加2分。

9、 敢於大膽檢舉揭發甚至制止宿舍中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的的住宿生加2-5分。

(二)懲罰

在一學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從發現之日起即作停宿或退宿處理,停宿長短由宿舍管理員決定。

1、不服從、不尊重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舍長的管理。

2、 未履行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

3、 出現吸煙、吸毒、喝酒、賭博或者進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者。

4、惡意毀壞宿舍公物影響嚴重者。

5、攀爬門窗進出寢室者。

6、性質嚴重的偷竊、打架、鬥毆者。

7、 影響嚴重的聚眾鬧事者,造謠滋事者。

8、私留外人在校留宿者。

9、在宿舍內豢養各種小動物者。

10、在寢室內私用各種電器者。

11、不疊被子者。

12、違反學校紀律影響嚴重者。

13、凡一週內總分扣到6分者學校予以通報批評併發停宿警告通知,兩週累加達10分以上者即作停宿處理。已發過停宿警告通知的同學,以後扣分嚴重者可直接停宿處理。累計受過兩次停宿處理的住宿生,可直接實行退宿處理。,

三。 對住宿生管理實施的量化考核由宿舍管理員和學校總務處共同執行。

四。本管理辦法解釋權屬於學校總務處。

五。本考核細則自公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