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條例頒佈養老金投資制度漸完善

作為養老金結餘資金唯一合法受託機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正在內部籌建多個部門,迎接地方養老金委託投資資金。

社保基金條例頒佈養老金投資制度漸完善

近日獲悉,國務院將正式頒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頒佈後,將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一道成為養老金投資的制度和規範基礎。

“《條例》於去年11月份公開徵求意見,近期很快就會正式頒佈,屆時將進一步規範社保基金投資運營。”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透露。

根據《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被列為力爭年內完成的項目之一。此舉旨在規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條例》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起草,去年11月26日,國務院法制辦發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徵求意見稿)》,隨後面向社會各界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徵求意見。

根據徵求意見稿,《條例》旨在構建防範風險機制,明確基金的性質、用途、來源,調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管理人、託管人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基金的管理運營,加強對基金的監督,保障基金在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確保老齡化高峯時期的社會保障支出。

《條例》明確基金可以在中國境內、外市場投資運營,科學配置經國務院批准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產。為了保證基金安全,保障基金在複雜多變的金融市場獲得收益,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擬訂投資運營辦法,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目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正在內部籌建多個部門,迎接地方養老金委託投資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