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教育課程考試監考人員守則

一、監考是一項嚴肅的工作,監考人員是考場的執法者。監考人員必須認真做好考場的監督、檢查工作,嚴格維護考場紀律,制止違紀行為,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網絡教育課程考試監考人員守則

二、監考人員應參加監考培訓,認真學習與考試有關的政策規定,熟悉監考業務,掌握工作程序,明確崗位職責。對考生既要嚴格要求,又要耐心熱情,不要因執行紀律不當而影響考場正常秩序。要營造公平、公正、和諧的考場氛圍。

三、監考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作息時間和工作程序,嚴密、準確地組織考試,杜絕工作中的差錯和失誤。具體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1.必須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清理考場,編排好座次,考場要單行、單座,並保持適當距離;

2.開考前15分鐘組織考生入場,督促考生對號入座,將非考試物品集中放在規定的存放處;

3.認真核對考生的學生證和身份證,杜絕代考、舞弊;

4.向考生宣讀《考場規則》;

5.開考前5分鐘試卷拆封,分發試卷到考生,提醒考生認真檢查試卷,及時處理殘卷、錯卷、漏印卷等;

6.督促並檢查考生在試卷規定位置寫上姓名、學號、專業、學習中心等相關信息;

7.如實認真地填寫好《考場情況登記表》;

8.考試結束時,如數收回試卷和答題紙,認真清點、理順、封裝,收齊草稿紙,缺考卷在評分欄中填寫“缺考”字樣後隨同考卷一起按登分單上編號順序裝訂;

9.檢查、清理考場。

四、考試期間,不得擅自離崗,不得抽煙,不看書報雜誌、聊天或做其它與監考無關的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試卷帶出或傳出考場。

五、監考人員要嚴肅認真地執行考規考紀,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對違紀考生不姑息遷就,對作弊行為果斷處理並及時報告巡視員或考點總負責人。

六、監考人員要積極配合和支持巡視(考)員的工作。

七、網絡教育學院派往每個學習中心的巡視員協調、巡視考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