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範收費行為,保護學員合法權益,根據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現市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收費公示
1、所有收費實行公示制,嚴格執行物價部門的指導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2、在公司辦公室公佈收費標準,做到亮證收費。
3、收費項目和標準變動時應及時更換公示板上的內容。
4、公司為其他部門代收費用時,要註明被代理的單位及收費依據。
二、收費方式
1、培訓費按培訓形式收取,參加正常班培訓的實行一票制,一次收齊。參加學時制預約培訓的,按預約小時收費。
2、費後要出具正式發票。
4、除培訓收費外,一律禁止亂收費。
三、收費監督管理
1、收取培訓費由辦公室財務收費窗口辦理,其他部門和個人不準收取任何費用。
2、受社會監督。在收費公示板上要同時公佈學車費用、交通部門和公司的投訴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