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1、食品從業人員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應當按照要求洗淨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

2、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發泡餐飲具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3、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施,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專用,不得與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採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4、《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辦法》應張貼上牆,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正確的清洗消毒方法,嚴格按照“除殘渣、洗滌劑法、清水衝、熱水消、保潔”的順序操作。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應至少用“一沖刷、二消毒、三沖洗”的程序進行,並注意要徹底清洗乾淨,防止藥物殘留。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後的餐飲具應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並符合有關消毒衞生標準。

6、清洗消毒後的餐具,應及時放入專用密閉式餐飲具保潔櫃(間)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櫃內潔淨、乾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飲具,要立即進行清潔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結束,應及時清理衞生,做到內外清潔。

8、應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定時做紫外線消毒,做好《餐飲具消毒及檢查記錄表》記錄。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度

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台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衞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衞生管理,衞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衞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衞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台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 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 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3

1、設立食品衞生宿命檢查監督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食堂進行食品衞生檢查和環境衞生檢查;

2、把好食品採購、進貨關,特別是對油、米、肉、菜等大宗,關鍵的食品要定點,不準採購黴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衞生安全;

3、規範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細分區、肉菜分開、生熟隔離、洗消嚴格;

4、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須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牆,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應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5、保證不出售變質或夾生不熟食物,嚴防病毒交叉感染引發食物中毒;

6、規範食品運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過專用電梯密閉容器運送。

7、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彙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存貯制度

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應登記。

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3、庫房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定期清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時處理。

4、經檢驗合格包裝的成品應貯存於成品庫,其容量應與生產能力相適應。按品種、批次分類存放,防止相互混雜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放個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外觀與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應配備專用的冰箱、冰櫃。

6、食品儲存配備專用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進行洗刷消毒。

7、成品碼放時,與地面,牆壁應有一定距離,便於通風。要留出通道,便於人員、車輛通行,要設有温、濕度監測裝置,定期檢查和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

三、食品衞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4

品採購索證驗收制度

1、餐飲行業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採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所購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2、採購食品原材料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訂購學生集體用餐(含學生飲用奶)須到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向固定供貨採購食品的,宜簽訂採購供貨合同

3、應當建立台賬(採購記錄)。按格式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持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清單或發票。

4、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後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購記錄及相關資料,記錄、票據的保存期不得少於2年。

5、採購食品時應進行感觀檢查,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有毒有害、有異味、超過保質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觀不潔、破損、包裝標籤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裝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條的規定。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5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配備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實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專人負責,同時加強對其培訓與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

2、食品安全管理員根據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授權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實;

(2)組織實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督促不符合崗位健康衞生管理要求的從業人員調離崗位;

(3)制訂、實施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計劃;

(4)審核進貨查驗管理執行情況;

(5)督促處置不合格食品;

(6)審核各項食品安全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7)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介紹情況並提供資料。

4、食品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接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隨機進行的監督抽查考核。

本人承諾:保證遵守上述制度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6

為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制定了以下十一個有關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時重申以下管理意見。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採購無衞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籤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製品;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櫃、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髮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後存入冰箱內,並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淨,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衞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7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台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台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台帳,台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煙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衞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衞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衞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羣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信息,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衞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大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温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衞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製作單位:

簽字( 蓋章 ):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8

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包括:加工過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醬油、醋、鹽、八角等各種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編號、供貨單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與實際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誤導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有變化的要及時更換公示信息。

4、採購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要專店採購、專賬記錄、專區存放、專器稱量、專人負責,並按照有效期使用。嚴禁採購和使用無合法生產資質以及標籤不規範的食品添加劑和調味料。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9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範。

二、建立食品安全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單位設立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網絡,責任到部門每人。

三、制訂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度包括:環境保潔制度,食品採購保管制度,個人衞生及操作衞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滌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燒煮烹調(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衞生制度和獎懲制度。

四、加強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經常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規和衞生知識教育,定期考核,提高職工的素質。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先經過食品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上崗。

五、做好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先進行體檢,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0

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食品經營店負責人 :全面負責食品安全管理,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教育;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具體負責食品安全管理,查驗並檢查食品的安全性。

第二條 食品經營人員不能有《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所規定的消化道傳染病和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必須取得健康證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並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第三條 進貨時向供貨人索取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流通)許可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等,查驗其是否合法、有效。同時索取進貨單據,並保存進貨單據至少2年。

第四條 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如實記錄進貨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對批發的食品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如實記錄所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進銷貨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第五條 經常檢查食品是否污染、變質、是否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

第六條 購進食品時:

(一)不從無主體資質的供貨單位或個人進貨;

(二)不購進食品質量資質證明不齊全的食品;

(三)不購進質量不合格食品和有問題的食品;

(四)不購進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日期、無合格證食品、劣質食品、冒牌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五)不購進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並承諾不銷售上述食品。

第七條 保持店鋪內外清潔、衞生。不與非食品混放,防止污染。

第八條 發現不合格食品時,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做好登記,並通知相關供貨人和消費者。

第九條 所銷售的食品引發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對涉嫌食品下架、登記,通知供貨人,並主動配合職能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經營者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1

1、食品安全綜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證經營,不超許可範圍、超供餐能力製售食品,不擅自變更加工佈局及場所用途,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社會監督。餐飲單位法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2、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衞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專用分餐工具。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建立培訓檔案。

3、食品採購索證驗收制度。必須到許可證照齊全的合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一次性餐飲具、洗消劑等食品相關產品。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採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資質證明(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生肉禽類應有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從固定供貨商(含個體經營户)採購的,查驗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從合法超市、農貿市場採購的,留存購物清單。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台賬。不採購、使用非食品原料、過期、變質或標籤不符合要求、來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及其製品加工食品。

4、烹調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須燒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於70℃;冷凍肉類在烹調前要完全解凍;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經過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內;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要及時採用高於60℃熱藏或低於10℃冷藏;隔餐隔夜熟製品經充分再加熱後方可使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灶台、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在製作加工過程中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質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規定。

5、環境設施管理制度。加工場所面積與冷藏等設施數量與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有相應的防黴、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洗滌設施。水池、操作枱、工用具、功能區分類使用、標識清楚,設備正常使用。垃圾桶加蓋防止溢漏,下水道加蓋保持暢通,加工場所內外衞生保持清潔乾爽,不在加工場所內飼養活禽畜。

6、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飲具必須經有效的清洗消毒後方可使用。盛裝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須分開,消毒後的餐具放置於專用保潔櫃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業餐飲具的,要向供應商索取營業執照、消毒合格證明,不使用無執照、無標籤的集中消毒餐飲具,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發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具。

7、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不違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劑包裝標籤上註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含檸檬黃、日落黃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麪粉、糕點、肉類加工。食品添加劑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識、由專人管理、專櫃存放、有稱量工具和使用記錄。

8、食品貯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牆離地、分類分架,保持通風乾爽、清潔,定期檢查清理。食品倉庫專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用品,庫房有防鼠、防黴、防塵、防蟲設施。

9、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存放在有蓋的容器中,做到日產日清。廢棄食用油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廢棄食用油脂存放在標有“廢棄油脂專用”字樣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專人負責管理,只能銷售給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10、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衞生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現場,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2

公司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第二條 加強對企業職工安全知識培訓是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經營企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資料。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培訓目的:

(一) 加強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

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透過對食品安排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本企業員工要明確自身的安全職責。特

別要明確食品經營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

(三) 用心開展對本企業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本企業食品經營安全。

第四條 培訓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第五條 培訓方式:本企業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

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業培訓,並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第六條 培訓時光:本企業規定員工每週對食品安全資料進行自學,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

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七條 培訓要求:本企業員工要端正態度、明確目的,認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本企業員工不僅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要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規定。

第八條 對新錄用員工為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九條 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安全依據,並作為員工晉級、加薪和獎懲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條 對本企業食品安排知識培訓及學習狀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狀況、學習狀況進行彙總、歸納、整理並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加強對食品進貨貨源的檢查驗收。

第二條 本企業的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食品生產者貨其他供貨者之間

的合同約定,對購進的食品質量進行檢查,貼合規定和約定的予以驗收的制度。

第三條 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對本企業銷售的食品貨源進行把關,保證本企業所銷售食品的質量。

第四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已經和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 本企業查驗資料:

(一) 營業執照;

(二) 生產許可證或流通許可證

(三) 標註透過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證書

(四) 食品質量檢驗證明、檢疫證明

(五) 銷售憑證

(六) 其它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 對食品進行查驗,檢查食品包裝標識、外觀等資料。

第六條 本企業對所進貨物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應提出異議,經進一步證實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絕驗收進貨。

第七條 本企業員工務必嚴格執行該制度,在簽訂購貨合同時,務必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並親自驗貨,貨證相符方可採購。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對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加強食品進貨檢查。

第二條 本企業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作為對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

進行查驗的書面證明,應當真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進貨時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進貨日期等資料。

第五條 本企業須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進貨或者銷售票價,且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六條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能夠有企業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

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以加強企業員工健康狀況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條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是為了防止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凡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員工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第五條 本企業員工健康檢查應每年進行一次,對新錄用員工或轉崗員工應先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六條 對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這些疾病包括:

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

第七條 如發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中患有第六條規定的不能從事接觸直接入

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業將立即調換其工作,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的崗位。

第八條 本企業建立健康檔案制度,記錄與員工健康狀況相關的信息。

第九條 健康資料包括每位員工的既往病史、診斷治療狀況、家族病史及歷次體檢結果等。

第十條 健康檔案應根據員工每年健康檢查狀況及時更新。

第十一條 健康檔案由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規定程序,對某一批次貨類別的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

或其他的問題食品,透過核貨、退貨、召回、銷燬、補救措施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維護消費者利益的活動。

第三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本企業入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立即停止經營,並通知相關生產

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狀況。

第五條 退市食品種類:

(一) 食品的供貨商未按規定帶給合法有效的證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的;

(二) 本企業在日常檢查中,發現銷售的食品本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三) 本企業自檢過程中發現食品存在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四) 經國家認證的檢驗機構檢測,確認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五) 經食品安全專家評估認為具有潛在嚴重危害的;

(六) 接到上級和本部門下架通知的。

第六條 發現已經銷售或存儲待售的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

單獨存放,通知食品供貨商生產廠家,並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第七條 加強日常檢查工作,對有過退市記錄的食品供應商、生產廠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證

明等文件進行個性標準,及時清點下架退市食品的數量。

第八條 本企業會加強和公司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反饋食品動態信息,用心協助工商部門對食品經營企業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 建立退市食品台賬,記錄退市食品的名稱、規格、庫存數量和銷售數量、生產批號、

保存期、生產廠家或供貨商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銷售日期、處理狀況,且保存期限不低於兩年。

食品檢查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的檢查制度,切實保證食品安全。

第二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食品檢查目的是及時發現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確保銷售食品質量安全。

第四條 本企業檢查資料包括對經營設施條件自查和對所經營食品的安全進行檢查

(一) 貯存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持續清潔;

(二) 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儲存;

(三) 銷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應當使用冷藏設施;

(四) 冷藏温度應當貼合食品標籤明示温度已經食品安全要求;

(五) 檢查食品,及時清理編制或者超過保存期的食品;

(六) 其他需要檢查的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設施。

第五條 本企業由專人按早、晚兩個時光段各檢查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如發現第四條所列問題應當堅決清理。

食品存貯制度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本食品經營企業現建立食品存貯制度,確保食品貯存安全。

第二條 本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相關的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企業存貯制度是按照經營食品的品質特性分類進行存貯。避免食品存貯在惡劣的

條件下,是食品腐敗變質。

第四條 應距離開放式廁所(包括倒糞池、化糞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鄧污染物較為集

中的有礙食品衞生的場所直線距離10m以上,並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之外。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技術標準、規範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個人生活區分開。

第六條 食品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上架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準,有異味或易吸潮

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冷藏、冷凍時應分類擺放。

第七條 銷售生鮮食品的,應當按照生鮮品的保鮮温度要求,選取陳列設備,陳列設備應持續清潔,無積水和污漬。

第八條 貯存生鮮區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輔料應配置必要的低温貯存設備,包括冷藏庫(櫃),

冷藏庫(櫃)温度-2℃--5℃,冷藏庫(櫃)温度低於-18℃。

第九條 採用高温保藏銷售熟食的應當另設專櫃,設置隔離設施和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

第十條 食品貯存應配備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存貯設備、工具、容器等進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條 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儘量縮短儲藏時光,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

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 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衞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審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五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實行購銷掛鈎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鈎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4

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GB276020xx《食品添加劑使用衞生標準》或衞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應用範圍、使用量,杜絕使用《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中規定的品種。

2、不得因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劑而降低了食品質量和安全要求。餐飲經營單位加工經營食品為現售模式,儘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劑,確須使用的,應在限量範圍內使用。

3、採購使用的明礬、泡打粉、小蘇打等食品添加劑包裝簽上應註明中文“食品添加劑”字樣,食品添加劑的具體標籤要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條的規定。

4、購入食品添加劑時,須索證索票並登記台賬。應索取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須取得省級質監部門發放的食品生產許可證。

5、嚴禁違法使用硼酸、硼砂、罌粟殼、離棄信用油脂、工業用料等非信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6、麪點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鋁膨鬆劑,應嚴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鋁含量超標;應首選使用不含鋁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劑,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鈉等防腐劑。

7、餐飲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人員需經過專業培訓國。使用食品添加劑應配備專用稱量工具,嚴格按限量標準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劑,必須做到專櫃、定位存放、並上鎖,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不得與非信用產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劑須有使用記錄。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閲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銷燬,並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衞生。

三、食品衞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衞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衞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衞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衞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衞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衞生。

(八)發現問題,由衞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申請人簽名(蓋章):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目的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一)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食品生產經營的餐廳、水吧、外賣點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職責

(一)本公司所有公園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安全。

(二)公園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公園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經營負責人、食品從業人員人員應認真履行本單位規定的相關職責,切實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規定

(一)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宣傳

1、公司食品從業人員、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生,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應當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公司食品從業人員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對其的初次培訓時間應分別不少於20、50、15課時。

4、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5、公司應當定期使用廣播、壁報、標語、視頻等形式開展經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和普及教育。

(二)員工身體健康、衞生要求

1、公司食品從業人員須持有《健康證》且在有效期內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食品從業人員,新入職員工包括實習生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嚴禁先上崗後查體的情況發生。

2、公司負責組織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其衞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理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飲從業人員手部有開放性、感染性傷口的,必須調離工作崗位。當觀察到員工有以下症狀時,應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5、餐飲從業人員應當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崗位的衞生紀律要求,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勤洗手,勤洗澡、理髮、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6、操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從事與食品加工無關的其他活動後、上廁所後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後用流動水沖洗。

7、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廁。

8、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行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嘗味,使用後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9、要注意個人衞生形象,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梳理整齊置於帽後。進入備餐間必須更衣兩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帶口罩、帶衞生手套、帶工作帽。

(三)食品採購

1、採購食品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應商索取並仔細查驗《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或者

《食品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注意查驗證件有效期限,是否是偽造、塗改、借用的證件。

2、採購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保留真實有效的地址和聯繫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3、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4、禁止採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黴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誌不清、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採購無《食品衞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和原料。

(四)食品存儲管理

1、倉庫負責人須對入庫的食品做好驗收工作,在食品台帳上詳細登記供貨單位、產品名稱、數量、批次、保質期限和相關證件是否齊全,相關證件證明應當保存一年以上備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庫。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閲食品台賬和檢查食品的儲存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食品台賬中做出醒目標註,並優先出貨;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枱報損。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食品台賬中如實記錄。

3、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和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和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5、食品應分類(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牆隔地(隔地30cm、隔牆10cm)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散裝食品應盛裝在容器內並加蓋密封並張貼標識。

6、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整潔。

(五)食品設備設施、餐具管理

1、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佈局設備、設施,防止在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

2、配備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主要設施宜採用不鏽鋼,易於維修和清潔。

3、加工與用餐場所(所有出入口),設置紗門、紗窗、門簾或空氣幕,如木門下端設金屬防鼠板,排水溝、排氣、排油煙出入口應有網眼孔徑小於6mm的防鼠金屬隔柵或網罩;距地面2m高度可設置滅蠅設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4、食品處理區應採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濕和污濁空氣。

5、用於加工、貯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設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黴。

6、各功能區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枱、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應分開定位存放使用,並有明顯標識。

7、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設備、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程運輸食品須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封閉式冷藏(保温)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8、應當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温、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設立獨立的餐飲具洗刷消毒室或專用區域,消毒間內配備消毒、洗刷保潔設備。

9、洗刷餐飲具的水池專用,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飲具池內沖洗其他物品和保潔用品。

10、收回的餐飲具、用具,須立即進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11、清洗餐飲具、用具的洗滌劑、消毒劑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餐具消毒前必須清洗乾淨。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及時放入保潔櫃密閉保存備用。

12、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標記,要經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不準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13、洗刷消毒結束,須清理地面、水池衞生,及時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潔衞生,無油漬殘漬,泔水桶內外清潔。

(六)食品粗加工管理

14、分設肉類、水產類、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區域池,並有明顯標誌。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15、加工肉類、水產類的操作枱、用具和容器與蔬菜分開使用,並要有明顯標誌,盛裝水產品的容器要專用。

16、各種使用原料不得隨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須先檢查質量,發現有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衞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17、蔬菜類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乾淨,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肉類、水產品類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專用加工洗滌區域池內進行。肉類清洗後無血、毛、污,魚類清洗後無鱗、鰓、內臟,活禽宰殺放血完全,去淨羽毛、內臟。

18、做到刀無鏽、砧板不黴,整齊有序,保持室內清潔衞生。加工結束後及時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時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內外清潔衞生。

(七)烹調加工管理

1、烹調加工前須認真檢查食品原料的質量,不得燒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2、烹製加工的食品要燒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於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裏生,加工後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過毒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調後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製品應在放涼後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製品必須經充分加熱後方可食用。

5、烹製加工時不得用勺子品味。

6、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後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應當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7、應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蒐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8、剩餘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衞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疊放。

9、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工具、用具要洗刷乾淨、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沖刷乾淨,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衞生死角,及時消除垃圾。

(八)麪食製作管理

1、加工前要對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質量感官檢查,發現生蟲、黴變、有異味、污穢不潔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況,不能加工。

2、做餡用的肉、蛋、水產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徹底浸泡清洗;易造成農藥殘留的蔬菜應該浸泡30分鐘以上,沖洗乾淨後再加工製作。

3、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麪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當餐未用完的麪食,應當妥善保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櫃內,含水分較多的帶餡糕點,要冷藏,注意生熟分開保存。

5、各種食品加工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漿機、和麪機、麪條機等,用後及時清洗乾淨,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淨、晾曬備用。

6、加工結束後及時清理麪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乾淨後定位存放。

(九)裱花製作管理

1、裱花應在專間內由專人加工製作,其他人不得隨意進出,個人生活用品及雜物不得帶入裱花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