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金(銀)卡會員門診章程

醫療保健金(銀)卡會員門診章程

醫療保健金(銀)卡會員門診章程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衞生事業的發展,滿足特殊階層的醫療保健需求,醫院設立醫療保健金(銀)卡會員門診。

第二條 醫療保健金(銀)卡會員門診的服務宗旨是充分發揮醫療技術設施完備,地理位置優越的優勢,開展與之相配套的各項醫療保健服務,探索一種社區與醫院相互聯繫為特殊階層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新模式。

二、會員

第三條 為了便於管理和開展業務,實行會員制管理。

第四條 有意成為會員的成年人(18週歲以上)可以直接書面

申請或委託他人辦理入會手續。

第五條 會員分為金卡會員、銀卡會員。每年會員費的標準和服務內容請參閲會員協議書。

第六條 會員身份的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會員可以在辦理必要手續後自由續約。

三、入會和會員卡使用

第七條 入會時用户需提供的個人證件和證明包括身份證和其他有效證件,1寸個人免冠相片2張。

第八條 用户在入會時必須準確填寫會員登記表,並正式簽署

《醫療保健金卡(銀卡)會員協議書》。

第九條 會員聯繫地址、電話如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院方。

第十條 會員卡如有遺失,會員應及時與院方聯繫辦理原卡的注

銷和新卡補辦手續,並交納補辦手續工本費。

第十一條 會員如對會員門診服務持有疑義,可在加入後的一月內無條件要求退出,辦理部門根據以下原則向會員退費,逾期將不再受理會員的退會事務:

一月內已享受過任何一項特需醫療服務者,僅退還該年會員費的10%以及實際結餘的醫療保證金;一月內未享受過任何一項特需醫療服務者,退還實際結餘的醫療保證金以及該年會費的85%,另15%會員費作為入會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四、醫療保健金(銀)卡門診職責

第十二條 醫院在院區範圍內和都旺社區醫療站為會員提供以下醫療服

1、按照特需醫療保健標準,為會員提供優質的服務,確保會員方便、舒適地完成各項醫療過程;

2、建立會員醫療檔案,制定專人妥善管理會員病案,確保會員隱私;

3、及時提供醫院的基本情況介紹,供會員諮詢查閲;對會員所提出的醫療或保健問題作出合理的解答;

4、及時落實會員所提出的專家門診、住院、手術的預約請求,保證會員得到快捷、方便的服務;

5、安排副主任醫師以上的專家為會員在預約的時間段進行診療;

6、可根據會員的需求,為其安排特邀專家門診、會診及手術;

7、每一年度免費為會員進行一次體檢,根據會員的自身特點制訂個性化查體方案,並給出階段性健康狀況結論,以完善醫療檔案;

第十三條 醫療保健金(銀)卡門診為會員提供如下與就醫相關的服務;

1、提供醫院有關基本情況介紹、各類門診安排、醫生及專家介紹、科室分佈等信息服務;

2、開設專家講座,就多數會員所感興趣的問題進行指導和建議,如保健、健身等;

3、定期給會員郵寄相關資料,讓會員瞭解最新服務和最新的健康和保健信息。

4、幫助會員進行專家門診、住院和手術的預約,具體落實會員的預約;

5、根據會員的要求,為會員提供預約和聯繫、出診、接送、安排住院等服務;

6、根據會員的要求,為會員提供全程的導醫服務,包括在會員就診過程中提供引導並且幫助會員辦理各項手續,如掛號、取藥、取化驗單、住院手續等,方便會員就醫。

五、就診程序

第十四條 預約基本流程如下:

1、會員通過電話或傳真預定某項醫療服務,醫療保健金(銀)

卡門診工作人員將預約請求信息存檔;

2、門診工作人員根據會員的預約要求與相關各科室進行聯絡,落實會員的預約請求;

3、工作人員將預約的結果電話或傳真告知會員,與會員最終確定預約要求。

第十五條 會員到達門診後,由門診工作人員引導完成就診的各項醫療服務。

第十六條 會員在預約時間內應如期就診,如遇特殊情況應主動通知門診工作人員,提前取消預約或改期。

六、附則

第十七條 會員如對會員協議和本章程內容持有疑義,可向門診進行諮詢。(電話:26835919)

第十八條 會員如在各項服務中遇到問題和糾紛可以撥打醫院投訴電話。(電話:2639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