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電規章制度(精選3篇)

學校用電規章制度 篇1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範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並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學校用電規章制度(精選3篇)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規章制度和用電設備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設備,週週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序要規範,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設備。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設備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設備,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生。

6.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若發現異常現象,如發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並上報部門領導或總務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儘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佈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設備用於玩遊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設備。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衞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助搶救,並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設備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設備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並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學校用電規章制度 篇2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後勤處,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户,統一用電錶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錶和接線,並對自己電錶,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竊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學校用電規章制度 篇3

一、用火、用電、用氣應認真執行相關專業操作規程和檢修制度;

二、本單位和外單位因施工(包括小面積裝修使用香蕉水、稀料等危險品動火的工程),必須到安全部辦理動火證。重點部位、危險地段動火(天然氣調壓站、變壓器室、配電室、汽車場、電腦房`、電話機房、蓄電池室、各機房、樓層天花板和倉庫內等處)必須由有關部門會審,無異議方能審批辦《動火證》;

三、施工單位進場前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確定專人負責,動火完畢立刻清查現場。不辦證而擅自動火的,現場人員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並通報主管安全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對相應人員實施處罰;

四、電焊、焊割作業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持有許可證書的人員實施,並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焊割點周圍情況,清除可燃物,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或粉塵的爆炸場所焊割,盛過或盛有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未徹底清洗乾淨或採取其他有效防護措施前,不得進行焊割。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五、嚴禁私自增加用電容量和用電設備,嚴禁私拉電器線路,加裝用電設備必須經單位主管部門批准後,由單位電工統一施工、安裝。

六、電器事故處理及拉合開關的單一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和運行日記上。必須按操作完一項做一個記錄,全部操作完畢後進行復查,並校正。

七、增加用氣設備、改動用氣管線,必須向燃氣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批後,由燃氣專業隊伍施工、安裝。

八、嚴禁在高層建築內使用瓶裝石油液化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