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聯繫點制度

領導幹部聯繫點制度

領導幹部聯繫點制度

一、參與聯繫點掛鈎的人員

參與聯繫點掛鈎的人員由處、科級黨員領導幹部組成。

二、聯繫工作的內容:

1、指導開展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

2、調查研究、督促檢查,使聯繫點成為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示範點。

3、幫助聯繫點進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決實際問題。

4、對聯系的基層單位生產經營狀況、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交流和分析。

5、瞭解聯繫點職工的思想動態、困難職工的生活狀況,以及存在的不穩定因素,並予以研究解決。

三、有關要求:

1、處級黨員領導幹部與車間黨支部掛鈎,做到參加車間黨支部組織的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中心組學習討論、心得交流會一次,主講黨課一次;參加互評一次;參加黨支部組織的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知識競賽一次;參加黨支部組織的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演講會一次。

2、科級黨員領導幹部與基層黨小組掛鈎,做到參加黨小組組織的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中心組學習討論、心得交流會一次,主講黨課一次;參加黨小組組織的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知識競賽一次;參加黨小組組織的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展示一次;參加批評與自我批評(互評)。

3、為保證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收到實效,凡掛鈎的廠處級黨員領導幹部每階段深入現場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瞭解情況,掌握活動進度不少於二次,並及時將掌握的情況向黨委報告;掛鈎的科級黨員領導幹部對上級黨組織做到每週有工作反饋,每階段有情況報告。

四、掛鈎單位:

1、處級黨員領導幹部至少掛鈎一個基層車間級黨支部。

2、科級黨員領導幹部至少掛鈎一個本單位基層黨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