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體育工作制度(精選4篇)

國小體育工作制度 篇1

第一章

國小體育工作制度(精選4篇)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學校體育工作條例》,特制訂本條例。

第二條

體育工作是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學校必須正確處理體育與德育、智育等其它教育的關係,充分發揮體育的育人功能。

第三條

體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1.增進學生身心健康,增強學生體質,使學生掌握體育基本知識,培養學生體育運動的能力和習慣;2.提高學生運動技術水平,為國家培養體育後備人才;3.增強學生集體觀念和組織紀律性,提高學生審美品位,培養學生的勇敢、頑強、進取精神。

第四條

體育工作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體育鍛煉與安全衞生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體育工作面向全體學生,推行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第二章

組織分工與管理

第六條

建立學校體育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組員有總務主任、教導主任和體育教師。小組的主要職責是:1.制定學校體育工作的長遠規劃;2.審批和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3.制定有關學校體育工作的規章制度;4.預算、審核和監督學校每年體育工作經費;5.對學校體育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班級和教師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第七條

教務處是具體管理學校體育工作的職能部門。要負責對體育工作的全程管理,並做好體育教師的考勤、考績工作。

第八條

總務處制訂體育場地、器材、設備的管理維修制度,並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第九條

體育教研組要結合本組實際,制訂學期計劃,組織完成承擔的體育工作任務。學期終了,應就工作作全面總結。

第十條

體育教師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落實防範措施,防止出現傷害事故。要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嚴格執行體育場地、器材、設備的管理維修制度,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向總務處提出體育器材設備的更新添置申請。

第十一條

班主任應當把學校體育工作作為一項工作內容,教育和督促學生積極參加體育活動。

第三章

體育教學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實施體育課教學活動。

第十三條

體育課教學必須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嚴格貫徹執行教學大綱的要求,根據學生年齡、性別特點,落實“雙基”教學;採取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做到教學過程科學、教學行為規範、教學內容系統,教學效果良好。

第十四條

教導處要堅決保證教學計劃中體育課教學時間,嚴禁隨意擠佔挪用體育課時間,切實保證學生每週三—四節體育課,

第十五條

體育教師要遵循教學規律,掌握教學大綱,明確教學的目標要求,突出重點與難點,自覺做到教學“六認真”,要加強對體育教學標準、教材、教法的學習和研究,堅決不允許無教案上課,對備課、上課,輔導等工作,納入本校量化考核。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學生病事假制度。嚴格免試和降標的申報手續和審批權限。對學生體育運動水平進行考查,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嚴禁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第四章

課外體育活動

第十七條

課外體育活動的主要組織形式包括課間操、體育、藝術“2+1”項目和眼保健操,以及各類單項體育競賽。

第十八條

課間操和課外體育活動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豐富生動。有關教師要盡責到位,通力協作,全面管理,確保出勤飽滿,程序規範,人人蔘與,有序高效。

第十九條

課外體育活動要以體育安全衞生教育作保證,以“達標”為課外活動的重點。各項體育競賽要貫徹小型多樣、單項分散、基層為主,勤儉節約的原則。

第二十條

學校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體育活動的時間(含體育課)。

第二十一條

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為師生提供展現體育成果和運動魅力的舞台,創設濃厚的體育運動氛圍,推動學校體育工作的發展,

第二十二條

學校每年在秋季舉行一次以田徑為主的全校性運動會或體育節。

在校長的領導下,由體育工作領導組具體組織安排,制訂有關章程,明確活動主題,形式、分工等各項事宜,全校師生員工要人人關心、人人蔘與。

第二十三條

認真貫徹執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工作由班主任協助,體育教師分班負責,要以課外體育活動為主要陣地,堅持平時測驗與集中測驗相結合,達標測驗與體育課考核、有關體育競賽相結合。

第五章

課外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

第二十四條

競技體育是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要開展多種形式的課餘體育訓練,提高學生的運動技術水平,

第二十五條

學校成立田徑隊和籃球隊。隊員由在校學生中培養選拔。

第二十六條

教務處要安排富有強烈事業心和較高管理能力、專業技術水平的體育教師擔任教練員,並對運動員的管理和訓練進行宏觀指導。

第二十七條

教練員全面負責運動隊的組織、管理、訓練、指導、檢查和考核。要強隊伍建設,堅持科學訓練,確保隊員運動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八條

教練員要根據項目和運動員特點:切實制訂訓練計劃,確保一定的強度和密度。

第六章

體育教師

第二十九條

體育教師是體育工作的直接組織者和承擔者,學校要依靠全體體育教師做好體育工作。

第三十條

體育教師應當熱愛學校體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養,掌握體育教育的理論和教學方法。

第三十一條

有計劃地安排體育教師進修培訓。

第三十二條

體育教師要完成在各項體育活動、各類體育競賽中所承擔的組織、管理、指導、檢查、考核的任務。

第三十三條

體育教師要重視對教學方法的研究與改進,積極參加教學研究和教學科研活動;重視與班主任的聯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第三十四條

體育教師對學生體育運動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要加強安全教育,落實防範措施。

第三十五條

體育教師要重視對體育場地,器材、設備的保護和管理,堅決同侵佔、破壞學校體育場地或破壞體育器材、設備的現象作鬥爭。

第七章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高新區實驗學校

20xx年3月10日

END

國小體育工作制度 篇2

為達到把我校建設成為侯崗鄉有優勢、在全縣有影響的農村標本國小的目標,為能使我校體育、衞生工作正常開展,特訂如下制度:

體育工作

1、定於每週一早操前舉行升國旗儀式,學生須莊嚴肅立,佩戴紅領巾,向國旗敬禮,同時學生要會唱國歌,老師跟班。

2、課間操出行時必須按時,要求在鈴響後三分鐘內整好隊待操,對不認真做操、遲到、早退影響隊容等違紀行為通報批評或口頭批評。

3、各班體育課教師,認真上好體育課,尤其要教會1—3年級學生,學會第九套廣播體操。

4、學校舉行體操比賽和唱《國歌》比賽,為達到發揚友誼第一、比賽第二、互相學習、共同進步的作風和培養學生吃苦耐勞的'能力的目的,需要老師和學生參加時,望按時積極參加,協調工作。

以上各條制度中,與老師有關的,參與學校總評估,與班級學生相關工作的,參與文明班評比。

衞生工作

1、教室、清潔區打掃,需按時按質完成,堅決杜絕吃零食。

2、每週安排一次紀律衞生評比(各班班長、生活委員參加);

3、劃分好清潔區後,不得擅自調動;必須每天打掃一次。

4、對學生個人衞生各老師要經常指導,對生病體弱的學生要多加關照。

5、對學生有損他人身體健康,有損公共衞生的行為,及時加以制止,如發現上學、放學路上爬車的,通報批評教育。

6、上好安全例課,教育學生注意自身安全。

國小體育工作制度 篇3

一、體育課教學

1.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實施體育課教學活動。

2.體育課教學應當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教學內容應當符合課程標準的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和所在地區地理、氣候條件。

3.體育課是學生畢業、升學考試科目。學生因病、殘免修體育課或者免除體育課考試的,必須持市級醫院證明,經學校體育教研組審核同意,並報學校教導處備案,記入學生健康檔案。

二、課外體育活動

1.開展課外體育活動應當從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生動活潑。

2.在學生中認真推行《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達標活動和等級運動員制度。

3.根據季節特點,開展適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點的體育鍛煉和競賽。每學年開展體育節活動,冬季體鍛的內容包括拔河、跳繩、踢毽和長跑,並組織拔河、跳繩、踢毽等比賽。春季開展形式多樣的趣味運動會,形成鍛鍊熱潮。

三、課餘體育訓練與競賽

1.學校對參加課餘體育訓練的學生,應當安排好文化課學習,加強思想品德教育。

2.運動隊每週訓練三次,教練員應制訂運動隊訓練計劃,明確具體訓練要求,並作好有關運動員素質、技術、成績的資料整理。

3.堅持教練工作記錄制度。有完善的運動員檔案,做到“三全”(運動員名單健全、運動員登記表健全、運動員學習成績登記健全),全面關心運動員的成長。

4.教練員要做好每次參加各級比賽運動員的賽前動員和賽後總結工作。

5.教練員堅持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訓練水平,加強科學訓練方法的研究,爭取各項比賽獲優異成績。

四、體育教師

1.體育教師應當熱愛學校體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養,掌握體育教育的理論和教學方法。

2.按照教學計劃中體育課授課時數所佔的比例和開展課餘體育活動的需要配備體育教師。

3.有計劃地安排體育教師進修培訓。對體育教師的職務聘任、工資待遇應當與其他任課教師同等對待。體育教師組織課間操(早操)、課外體育活動和課餘訓練、體育競賽應當計算工作量。

五、體育常規管理工作

1.學校有校長分管體育工作,在制定計劃、總結工作、評選先進時,應當把體育工作列為重要內容。

2.班主任、輔導員應當把學校體育工作作為一項工作內容,教育和督促學生積極參加體育活動。學校的衞生部門應當與體育管理部門互相配合,搞好體育衞生工作。總務部門應當搞好學校體育工作的後勤保障。

3.在體育課備課中,應將學生安全保護措施列入計劃,課前認真檢查本課所用場地器材、教學步驟、教材安排,運動量要科學合理,切合學生實際。

4.體育課和體育活動前教師應檢查學生的穿着。學生上體育課和體育活動應穿運動服和運動鞋。

5.認真做好學生課間操的組織管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若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在第一時間進行搶救或治療、轉診,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和通知家長。

6.積極組隊參加各項競賽活動。

體育器材借還、賠償制度

1、所有體育器材均應放在器材保管室內,並由專人管理。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隨便拿出器材保管室。

2、為保證教學和訓練的需要,體育器材一般情況下不得外借,特別是易損物品和器材,釘子鞋、服裝等。

3、借用體育器材,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和訓練的情況下,應按規定由借用單位憑介紹信辦理借用手續,並一律不得轉借。凡本校教師借用,一律憑藉條並註明歸還日期,如有丟失或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4、體育教學和使用的器材,必須由任何教師填寫體育器材借用單,方可借用,並須按時歸還,如有丟失或損壞,一律由任課教師負責追回或令其賠償。

5、班級課外活動借用器材,應由體育委員持體育器材借用單借用器材,如有丟失或損壞應由保管人員負責追回或令其賠償。

6、體育運動場地一般不外借,凡需借用的單位,應持介紹信與學校聯繫,經批准後方可使用。使用單位應付場地維修費,如需借用器材,則根據使用的多少和磨損程度,酌情增加收費。如有丟失或損壞一律照價賠償。

體育器材保管室工作制度

1、器材保管員全面負責全校體育器材及運動服和運動場地的管理。固定資產和其他體育用品一律入帳後使用要做到帳物相符,定期對帳檢查。

2、對現有物資器材要定期清點,分門別類,存放整齊,注意防火防盜,防黴變,搞好倉庫衞生。

3、要定期對體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修,確保教學與訓練的需要。

4、為保證教學和訓練的'需要,體育器材一般情況下不外借,特別是易損物品和器材,如:釘子鞋、服裝等。

5、體育教學和訓練使用的器材,必須由任課教師負責借還,如有丟失,並負責追會或令其賠償。

6、凡需購置的體育器材,應有體育組保管室提出購置計劃,經體育組審查後上報,由主管校長批准方可購置,一般每學期制定購置計劃一次。

7、加強運動場地的管理,嚴禁各種車輛和外來人員進入場地,影響正常的教學與訓練。對場地和場地內的器材要按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場地內不能堆放任何物品和建築器材。

8、保管人員要以高度認真負責的精神,做好本職工作。

體育器材維修保養、報損制度

1、體育器材的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責任制,各類器材由管理人員全權負責。

2、保持器材室要衞生整潔,各類器材設施要分類定位存放。

3、體育器材使用完畢要及時歸還,進行調整、清潔等各種維修保養。

4、體育器材室鑰匙要嚴格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丟放。

5、體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出現故障及時進行維修,每學期要進行一次全面的體育器材維修保養,以確保體育教學和訓練活動的順利進行。

6、對於損壞已不能修復體育器材,要填寫固定資產減損憑單,報有關領導部門批示後,調整帳面數字。

體育課上出現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

(一)扭傷、挫傷、脱臼等肢體硬傷

1、受傷學生應及時報告體育教師;

2、體育教師視學生傷情采取必要的正確的處理措施;

3、一般情況下,體育教師指派學生護送受傷學生到學校衞生室檢查;傷情嚴重的應及時撥打120救護。

4、體育教師應將學生受傷情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校領導,以便學校及時聯絡家長,妥善處理善後工作。

(二)若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厥等突發情況,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醫、班主任(年級組長)和學校領導。

2、校醫對病(傷)學生做出初步診斷及採取必要的處置,事後要及時做好學生病(傷)及臨時處置情況的記錄,並上報學校。

3、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為嚴重,要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4、班主任(年級組長)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學校領導視具體情況上報區教育局相關部門和領導。

5、體育教師事後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並上交學校。

病殘學生申請免修體育課的規定

一、凡持有學校指定醫院診斷證明,確認不能參加體育實踐課教學活動的學生,需經本人申請,學生本人持有關醫院診斷證明,到學校醫務室審查,經同意,報教務處備案,給予一定期限的免修體育課。有效期限由醫務室審查確定。

二、學生因意外事故致傷、殘,必須持有醫院診斷證明,經本人申請,由學校醫務科審查確認不能參加體育實踐課教學活動的,經體育教研組同意,報教務處備案,給予一定期限的免修體育課程,有效期限以醫務室審查確定。

三、一定期限的免修體育課,到期限後,醫院診斷尚未恢復健康,還需繼續免修體育課的,可持有關證明,到校醫務科辦理繼續免修證明,經體育教研室同意,報教務處備案。否則以體育成績不及格論處。

四、辦理傷殘或某些疾病,需長期免修體育課的學生,原則上應參加體育理論課的教學活動,並按有關規定參加體育基礎知識的筆試,作為體育課成績記載。

五、凡辦理免修體育課手續不全,或沒有辦理者,其體育課成績以零分計。

體育競賽制度

為全面發展學校體育運動,增強學生身體素質,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全面檢查學校體育成果,特制定以下體育競賽制度。

1、校體育競賽以春秋季為主,每學期各舉行一次,秋季以田徑運動會為主,運動會至少有100%的班級參加,和60%的學生參加。春季以陽光體育活動為主,舉行時間以每學期體育工作計劃為準。

2、競賽領導小組由校長及分管領導、大隊輔導員和體育教師組成。

3、競賽採用以年級為單位進行比賽,各取前六名,第一名7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6名1分。

4、競賽結束後,學校根據競賽成績評選出一個優秀班級(團體總分獎)。

5、市、區運動競賽根據上級的要求進行參賽。每學年積極參加長寧區國小生“希望杯”運動會的各項比賽,其中區田徑比賽和區舉辦的陽光體育活動為必須參加項目。具體要求遵循市、區要求進行。

國小體育工作制度 篇4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更好的增進學生身心健康,增強學生體質,使學生掌握體育基礎知識、基本技術和基本技能,確保學校體育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定以下體育工作制度:

1、立體育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和體育教研組長負責。落實校領導聽課制度,保證體育課的教學質量。

2、根據課程標準,依照有關條例規定開足課時,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體育教師必須嚴格按照課表上課,不得隨意停課、換課。

3、每學期學校制定學校體育工作計劃,教師制定體育教學計劃,備課組統一進度,有教案。學期結束有總結。

4、除正常的授課外,體育教師要組織好“兩操兩活動”以及課餘訓練。

5、每學期做好體育測試和體育達標工作,認真記錄學生的成績。

6、每年舉辦兩屆校運動會,並有計劃地開展其他豐富多彩的羣體活動。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競賽。

7、弘揚學校體育特色,成立校籃球隊和校田徑隊,保證訓練時間,不斷提高學校運動隊水平。

8、體育經費有保障,有計劃、有步驟地配備必要的體育器材,堅持經常維修和保護。

9、體育教師應當熱愛學校體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養,掌握體育教學的理論和教學方法,並進行業務進修,積極開展體育科學研究工作。

10、體育教師上課時必須着運動服,口令洪亮有力、動作準確利落,使每個學生都能達到規定的運動量,學好課程規定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