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資管理規章制度

一、 工資制度

公司工資管理規章制度

我公司工資制度採用崗位結構工資制,標準工資由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基礎貢獻工資和工資性津貼四部分組成。基本工資由前三項組成,此辦法僅適用於公司正式聘用員工。短期聘用員工、兼職員工和試用員工,其工資參照xx市場平均標準按合同執行;

<一> 崗位工資及標準

公司崗位共分為行政管理崗位、軟件技術崗位、工程技術崗位和其它崗位人員四個系列。各類人員崗位發生變化,崗位工資在下一個月隨之變動,崗位工資標準及進檔條件詳見附表一;

1. 轉崗之後崗位工齡重新計算;

2. 本崗位工齡僅適用於本崗計算;

3. 高崗轉低崗時可計算連續工齡;

4. 應屆畢業生未獨立工作者,執行崗位實習工資, 崗位實習工資標準為相應崗位工資下浮20%,軟件開發崗位實習期為半年,其它崗位為一年;

<二> 技能工資及標準

1. 技能工資是衡量員工技術水平高低的標準,各崗位對應的技能工資標準見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

2. 初始技能工資的確定:

(1) 技術崗位初始技能工資依據公司內聘技術職稱確定。若低職稱轉高職稱,其技能工資不低於轉職前的技能工資;

(2) 管理崗位初始技能工資依據其聘任職務或管理崗位確定。一般上崗時自一級起步,特殊情況可酌情確定;

(3) 外單位調入員工其初始技能工資依據其最高學歷、實際能力經技術委員會確定內部職稱後相應確定;

(4) 應屆畢業生不能獨立作業時執行實習技能工資,軟件崗位人員實習期為半年,其實習技能工資按其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職稱降低一級執行,但最低按程序員計算;其它人員實習期為一年,其技能工資按崗位最低級計算。實習期滿後對其能力進行綜合評定一次,經評定達到相應職稱能力後,方可按相應技能工資標準執行;

3、技能工資的有關規定及升級考核辦法:

技能工資是崗位結構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員工晉升技能工資必須按“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對其勞動貢獻、綜合能力等進行嚴格考核與評估,其升級考核辦法如下:

① 員工通過自學、自修或帶職上學等獲得更高學歷的,晉升半級~一級技能工資,但不得超過崗位最高級。

② 員工通過高級培訓獲得公司認可的證書者,晉升半級~一級技能工資,但不得超過崗位最高級。

③ 員工獲得公司二等或三等成果獎者,分別晉升一級或半級技能工資,但不得超過崗位最高級。

④ 針對年度能力評估情況相應調整技能工資(詳見人力資源管理辦法)。

⑤ 以下情況者不能晉升技能工資

 出勤率不滿90%以上者。

 連續曠工3天以下,累計曠工7天以下者。

 發生重大人身、設備、質量及生產等事故,直接損失5000元以上者。

 因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及其它違反社會治安等原因被罰款或拘留者。

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者。

 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

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下浮技能工資。

 因技術不熟練違反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等原因造成生產設備事故、人身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在2萬元以上的責任者,視情節輕重下浮半級~一級技能工資6~12個月。

 違反內部有關保護知識產權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下浮一級技能工資6~12個月。

 連續曠工3天以上、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下浮半級技能工資一年。

注:①②③項除晉升技能工資外,仍可參與年度能力評估,若按能力評估結果仍可晉升技能工資者,可取兩者晉升最高級計算。若按能力評估結果需降級的,可先升後降。

<三> 基礎貢獻工資

基礎貢獻工資是體現員工累計貢獻大小的指標,按員工在本公司實際貢獻工齡計算,其計算方法如下:

100+30n(元) n——實際貢獻工齡

<四> 工資性津貼

1. 午餐補助

暫時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補貼,計入工資表中,每月隨工資一併發放。

2. 特殊津貼

特殊津貼分為兩大類:

a、 高級人才津貼其標準如下

博士:a、計算機相關專業4000元/月

b、其它專業XX∽4000元/月

碩士:a、計算機相關專業XX元/月

b、其它專業1000∽XX元/月

b、 特殊貢獻津貼

即對部門經理以上領導人員,依年度能力評估相關規定,享受其標準一般為1000元/月

3. 總部派往省外工作的公司員工生活補貼,含在北京分公司住宿、就餐的出差人員,標準為30元/日。

〈五〉營銷人員工資標準祥見附件一《市場營銷人員底薪的管理辦法(試行)》

二、工資支付辦法

全體員工均執行月工資制,每月所發工資為上月1日——31日工資。並計算上月缺勤天數,扣除缺勤工資,逐月類推。發工資時間每月15日。

日標準工資=月標準工資/23.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