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大會發言稿:物業服務合同簽訂

XX年7月19日,對於中山坦洲xx花園是一個劃時代意義的日子,三年多的努力,三年多的抗爭,4年前,依照法律程序建立業主大會籌備組,召開第一次業主大會,儘管遭遇XX年7月8日中山市中頤物業公司在政府工作人員眼皮底下對業主大會計票現場實施打砸搶事件,於XX年7月12日迫於各界支持還是成功備案xx花園首屆業委會,並將參與打砸搶的物業經理及相關人員繩之以法!自業委會成立堅持每週召開委員周例會商議小區事務,歷時376天,經歷過無數爭執,抗爭!在廣大業主的團結參與下,小區志願者不辭辛勞的工作中於XX年3月至6月成功召開了xx花園第二次業主大會,經過業委會各委員的反覆推敲、業主律師無償提供法律援助,一份長達88頁,包含15個附件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於昨天成功簽署。

業主大會發言稿:物業服務合同簽訂

很多業主自買房以來從沒有在意過自己與物業簽署的《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原因是在簽署之初由於完全沒有“議價能力”,你樂意簽得籤,不樂意籤也得籤,於是就只好“被動而籤”。

國家建設部正式向全國推廣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標準格式文本中,對“前期物業管理”作了這樣的定義:前期物業管理是指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這説明“前期物業管理”,有別於一般意義的物業管理。

一般意義上的物業管理,是從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管理公司後開始,而“前期物業管理”僅存在於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由於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沒有行使選聘物業公司的職權機構,但已有部分業主入住,不能沒有物業管理和服務,那隻能由開發商選聘物業管理單位,或者就是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來承擔物業管理和服務工作。而我們xx花園的前期物業公司正是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

也就是説,以前的物業服務,只是一個臨時代管性質的服務,而我們很多業主並不十分明白這裏面的彎彎繞,把這樣一個臨時性、階段性的管理者當成了長期性、永久性的管理者,而這個“前期物業”仗着開發商的錢勢也一點不把自己當外人,一副“奉天承運”的架勢,在小區內毫不作為,而業主只能忍氣吞聲。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簽訂時,是開發商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在開發商不籤不給鑰匙的脅迫下籤訂的。 合同條款上,物業公司的責任很少,並且規定不具體,違約沒有處罰條款;但對業主交付物業費的約束時間卻很嚴,如有延遲則要求交納遲滯金。存在非常明顯的不對等狀況; 該合同沒有合同期限,業主利益沒法保證。

現在,正式的物業管理者是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業主委員會依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公司簽定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這才是一個全體業主聘用的有服務條款有合同期限的服務企業。

所以,我們要對今天的物業管理者説,遵守合同,履行協議,認清形勢、端正位置、努力工作,服務小區,共建和諧,莫把瓷碗當鐵碗。

一份長達88頁,包含15個附件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於昨天成功簽署,和所有業主的權利、義務和利益休慼相關,請各位業主務必認真學習瞭解,需要查閲合同的業主可以上xx花園官方微博,也可憑房產證複印件或身份證到業委會查閲,業委會也計劃組織xx花園樓長志願者學習瞭解xx花園包含15個附件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監督物業服務的同時也遵守《xx花園管理公約》,行駛業主權利的同時也盡到業主該盡到的義務。同時一個擁有近7000户的龐大小區業主大會工作量很大,需要大量人力,我們需要更多的志願者站出來,“眾人拾柴火焰高,千斤重擔萬人挑”,為了自己、為了家園、為了切身利益,請願意為小區公益事業服務的鄰居朋友踴躍加入到樓長、志願者的行列!xx花園首屆業委會全體委員歡迎每一位志願者的到來,我們將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業主利益高於一切為前提,維護大多數業主利益,全心全意為業主服務,為小區的規範管理出力。相信在全體業主的積極參與下xx花園一定會規範化、制度化、法律化、人文化走向新時代!

最後,祝xx花園明天會更好!

向為小區事務關心、支持、工作、積極配合的業主鞠躬敬禮!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