祕書不能越位大綱

我們強調,祕書要準確地認知自己的社會角色,擺正自己的社會位置,目的是為了防止和克服"越位"現象,找到一個穩妥的出力方式。

祕書不能越位大綱

"越位"是下級在處理與領導關係過程中常發生的一種錯誤。其主要表現為:

(A)決策地位。決策,作為領導活動的基本內容,處於不同層次上的領導者其權限是不一樣的。在辦事過程中,有些決策可以由祕書做出,有些決策則必須由領導做出。有的祕書人員不能充分認識到這一點,明明應由領導做出的決策,他卻超越權限,自己擅自做出。

(B)表態越位。表態,是表明人們對某事件的基本態度,一般與一定的身份相聯繫。超越身份,胡亂表態,是不負責的表現,是無效的。一般説來,單位之間交涉問題,對帶有實質性問題的表態,應由領導或領導授權才能進行。而有的人作為祕書,卻沒能做到這一點,領導未表態也沒授權,他卻搶先表明態度,造成喧賓奪主之勢,陷領導於被動。

(C)幹工作越位。哪些工作應由誰幹,這裏面有時也有幾分奧妙。有的人不明白這一點,有些工作,本來由領導出面做更適合,他卻搶先去做,從而造成幹工作越位。

(D)答覆問題越位。有些問題的答覆,往往需要有相應的權威。而有的人明明缺乏這種權威,卻擅自答覆,這也是越位。

(E)在某些場合越位。有些場合,如同客人應酬,參加宴會,也應適當突出領導,有的祕書,張羅過歡,顯自己過多,顯領導太少,這也不好。我們常從電視裏看到,中央領導接見先進人物,參加宴會,一般主要領導走在前面,給的鏡頭要多些;照相也都是主要領導處於顯赫地位。這點,我們在處理祕書與領導關係時,很有必要借鑑。在某些場合,最好也要注意不越位。

發生越位行為的原因很多。從領導角度説,有的單位或部門可能"兵強將弱",領導控制不了祕書;有的單位或部門的領導可能對權力撒手太大,一些本來應由自己辦的事也交由祕書辦,缺乏及時的、必要的集權等等。從祕書角度來説,有的人是屬於心理品質有問題,不把領導放在眼裏,認為自己比領導高明,因此凡事好為領導先。這種人為數極少,作為領導不可不防。而就多數有這方面錯誤行為的人來説,是由於不能準確認知自己的角色地位和盲目的工作熱情所致。

越位往往會對工作、對領導關係帶來嚴重危害。首先從工作上看,領導和祕書是兩個擔負着不同分工職能的社會角色,儘管二者需密切合作和配合,但畢竟職責和與職責相應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不同。若二者不是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而是互相替代,職責不清,就不可避免要帶來混亂局面。有時從局部看,從個體看可能是多出了力,並有所收效。但從整體上看,由於這種出力突破了上下級的界限,又往往會影響別人的情緒和工作,影響領導協調職能的發揮,故而是無效的,甚至是有害的。所以,領導從工作出發,一般是不允許祕書越位的。其次,從領導關係本身看。祕書越權嚴重,必然會導致領導偏離帥位,大權旁落,無法實施領導行為。因此,領導往往在這類問題,只要他還有能力來糾正,那麼,他就一定會毫不猶豫地出來糾正。祕書屢屢有意發生這種行為,他就會視之為危險人物,對其處處警惕,事事留心,利用各種辦法和力量來制約。在這種領導對你治之惟恐不及的情況下,作為祕書絕無良好的領導關係可言。三國時期,漢獻帝屢屢要殺曹操,就是因為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嚴重越權專權。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人工作幹了不少,就是效果不佳,究其原因,恐怕與沒幫到點子上有關,過分了,越位了。結果影響了領導,影響了同事,從而引起他人的反感,儘管這裏面可能有有意和無意之分。可見,作為祕書要處理好與領導關係,凡事不可不守角色本分,收斂和約束自己,注意防止和克服越位現象。

我們強調處理與領導關係要防止越位,並不是説幹工作可以不出力。出力,對於任何人在任何時候,永遠是絕對必要的。問題是社會分工所決定的出力方式是有差別的。不承認或違背這種差別,就會影響整體效能。因此,在處理與領導的關係中,我們強調要防止越位,是一種積極的措施,而不是一種消極的限制。

來源:中華祕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