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精選5篇)

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1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上級技術管理制度,對項目施工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精選5篇)

2、執行有關交通部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3、組織技術人員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圖紙。

4、負責制訂施工組織方案,編制施工工藝組織設計。

5、指導施工技術人員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規範、操作規程組織施工,並進行質量、進度把關控制。

6、分管項目質量管理工作和工程質量創優計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7、負責審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索賠意向報告及檢查索賠資料的完整性。

8、負責施工過程中試驗、測量等重大技術問題的決策及報告。

9、主持交竣工技術文件資料的編制,參加交竣工驗收、組織施工技術總結和學術論文的撰寫並負責審核和向上級報告。

10、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加強科學知識的保密及設防措。

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2

直接領導技術部,負責總承包項目部的深化設計和技術工作。

審核各分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方案,並協調各分包商之間的技術問題。

督促各分包商嚴格執行各項已經過項目經理批准的各項質量計劃和單項施工方案。

與設計、監理保持經常溝通,保證設計、監理的要求與指令在各分包商中貫徹實施。

組織技術骨幹力量對本項目的關鍵技術難題進行科技攻關,進行新工藝、新技術的研究,確保本項目順利進行。

組織有關人員對材料、設備的供貨質量進行監督、驗收,對不合格的材料、設備經評審後作退貨處理。

及時組織技術人員解決工程施工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3

1、代理項目經理部發布技術信息,處理來自駐地監理工程師方面的技術信息。

2、負責建立項目標準體系,協調技術工作相關部門職責劃分的接口工作,檢查各相關部門職責落實情況,定期向經理報告項目質安體系運行情況。

3、主持編制項目施工進度設計,並貫徹施行。

4、領導質檢(質管)、測量、試驗、計量工作,審定質檢、測量、試驗方面的檢測成果和試驗報告。

5、負責技術交底。

6、審定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實施方案。

7、審定測量部複測定線成果和特殊重要工程部位的施工放樣實施方案。

8、認真執行“預防為止”的方針,組織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9、組織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工作。

10、組織技術質量、安全總結和交流。

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4

1、負責現場市政及配套工程的安全、技術、質量、環保、進度等各項方案的編制和實施;

2、負責工程洽商的編制工作;

3、參與市政、設備、消防、道路等報建報審工作;

4、參與市政工程的中間驗收、竣工驗收,保證工程項目及時交付使用;

5、管理工程質量、安全,保證進度,控制項目成本,全面履約業主合同和分包合同,實現合同管理任務和目標;

6、負責組織部門完成投標工作中技術標的編制;

7、負責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各項方案的編制和實施。

項目總工程師崗位職責 篇5

1、現場工程質量管理、進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技術管理、款項支付;

2、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的分析評定、關鍵部位施工方案及關鍵工序施工工藝把關;

3、設備材料驗收、關鍵工序的隱蔽和驗收、工程驗收;

4、與承包商、監理單位的協調溝通;

5、熟悉國家及本地與工程專業有關的規範要求;

6、熟悉政府相關部門對消防、自來水、天然氣、排水、供暖通風入網報建流程、要求及收費標準;

7、報批報建及配套手續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