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管理制度 篇1
一、村幹部學習制度
1、村幹部必須定期參加縣上組織的培訓和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2、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村幹部必須通過不同途徑達到大專以上學歷;
3、平時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及時發現新問題、新情況,並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二、村幹部會議制度
1、村幹部必須準時參加各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遲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扣100元。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2、參加各種會議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3、會後要召開好有關會議,不折不扣地傳達貫徹好會議精神。村幹部每季度至到所駐村小組召開一次羣眾會,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幹部必須堅持每個星期召開好一次碰頭會,總結前一階段工作,佈置下一階段工作。同時,每月必須召開一次專題計劃生育工作例會,做好詳細會議記錄。
5、村幹部必須按時按要求上報各種表冊及各種材料。
如不按時上報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幹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須安排好值班時間表,村幹部必須嚴格按照值班時間值好班,並且做好值班記錄。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到位。對不服從安排或擅離職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資,如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四、村幹部"述職述廉"民主考核評價制度
1、村幹部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會議一般一年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年底,由鄉黨委負責組織領導和監督實施並派員參加村黨支部和村委會體實施,由村黨支部書記主持,組織黨員、村民代表、縣、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加。
2、考核評價村幹部時,先由村"兩委"班子成員分別進行述職述廉,介紹任期目辬、當年目辬實現情況、工作作風及廉潔自律情況等,黨員、羣眾代表等參評人員根據村幹部述職述廉情況就其本人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民主測評、評議和質詢。
3、經民主測評及民主評議後,對不勝任現職的村幹部,由鄉黨委組織部門通過一定程序予以調整、罷免,調整形式主要有降職、改任、引咎辭職、責令辭職、辭退5種。
五、村幹部請假制度
1、所有村幹部在工作期間有私事必須事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席認處扣發一天的工資。
2、村支書、村主任外出必須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同時向包村領導彙報
六、村務公開制度
1、村務公開的內容:財務收支、計劃生育、徵用土地和宅基地審批、救災救濟和獎售款物的發放、集體項目承包經營。除此之外,凡是羣眾關心的重大事項,都應予公開。
2、村務公開按照審查評議、公佈上牆、整理歸檔或"一清、二審、三報、四公佈、五上牆、六存檔"的程序進行。
3、村務公開的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7--10日,對村裏重大事項,主要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公佈。
4、村務公開採用公開欄,張榜公佈或定期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方式進行公開。各村民小組也可採用不同方式公開。
5、每次村務公開後,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羣眾的反映和意見,對羣眾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對羣眾提出的要求,要及時予以答覆,對大多數羣眾不贊成的事項,應堅決予以糾正,糾正後再予公開。
幹部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強化管理,切實增強宗旨意識,規範幹部工作程序,轉變幹部工作作風,樹立為民、務實、清廉的幹部形象,體現基層黨員幹部的先進性,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辦事處黨委、政府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級幹部與辦事處黨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執行辦事處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及各項決定。
3、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對工作認真負責,不得以任何理由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事敷衍塞責。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措施不力而導致工作失誤的。如發生火災、重大信訪、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訪、治安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處理。
4、村幹部要隨時處理解決羣眾來訪的各種矛盾糾紛,做到隨到隨辦,立即解決,不推諉扯皮,不上交矛盾,不得造成越級上訪。如出現越級上訪或羣眾事件,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及時化解矛盾。出現越級上訪,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凡屬兩委會研究決定的事,任何個人無權改變,卻有不妥,必須經兩委複議。
6、水、電、氣的使用,應勵行節約,不能鋪張浪費;辦公室電燈、電腦、電火盆、飲水機等電器設施,幹部離開後應及時關掉所用電源;保持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辦公場所堅持每天打掃衞生,做到辦公用品擺放整齊,用具有序,無雜物堆放,窗明几淨。
二、會議制度
按時參加辦事處黨委、政府及上級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參加會議實行簽到制,不簽到或由別人代簽的視為未到,如遇特殊情況,村支部書記、主任向鄉黨委書記或鄉長請假,村文書向分管領導請假,未經請假不參加會議的一次扣50元,遲到、早退的一次扣20元。參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會場,並將手機及其它通訊工具關閉或設為振動,嚴禁在會場説話、嬉笑、打鬧,保持會場秩序,違者,發現一次扣50元。
三、學習制度
嚴格執行除黨員學習以外的其他學習制度,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提高自身政治理論素質並按照鎮黨委的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和學習記錄。年內,學習筆記不少於1萬字。
四、議事制度
嚴格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有重大事項必須集體研究討
論,需召開黨員、幹部、村民代表會討論決定的事項,必須按照有關程序要求進行,並做好記錄。
五、村幹部民主測評制度
認真落實村幹部民主測評制度。每年年底召開一次由黨員、村社幹部、羣眾代表參加的羣眾滿意度評價大會,側重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村級班子評價結果列入年終綜合考核,兑現獎懲。
六、便民服務制度
為方便羣眾辦事,各村應嚴格執行“雙代服務”的相關要求,村三職幹部為“雙代服務”代辦員,並做好坐班安排,上班時間必須堅持有一人坐班,切實服務羣眾。
七、值班制度
村幹部要認真做好村值班工作,並建立嚴格的值班制度。村定期、不定期進行抽查,對無故不值班者,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八、請銷假制度
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村幹部有事外出必須請假,兩天以內必須向村支部書記請假,2天以上必須向辦事處黨委請假;支部書記、村主任有事外出必須向辦事處黨委書記請假;村上集體外出活動,必須提前徵得辦事處黨委、政府的同意後,方可外出,所有人員回來後,要及時向辦事處黨委、政
府報告。如不履行,發現一次扣50元,並在全辦事處進行通報批評。
九、幹部紀律
1、村級幹部之間必須團結互助,互諒互讓,要有大局意識,要保持團結一致、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艱苦樸素、清廉務實的優良傳統,嚴禁各行其事,出現不團結情況,造成較大影響或後果的,按照其他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堅持事議兩公開,不得假公濟私,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索賄受賄,遇到親朋好友辦事,不準違反規定開綠燈。村、財務嚴格按規範化管理運轉,並經常性開展自查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視其情節進行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依法處理。
3、村幹部要嚴格執行《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財經紀律,由書記先審核,主任後簽報,嚴格按程序執行。做到專款專用、不截不挪,不公款私存,公物不得私借,隨取隨用、隨收隨存。
4、村要堅持黨務、財務、村務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公開一次要有記錄,年底在村民代表大會上通報。進一步規範“一事一議”審批程序,收費申報公示,嚴防農民負擔反彈。
5、村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工作餐每人不得超15元,中午除接待來人外,禁止飲酒。
6、嚴禁村幹部在公共場所參與賭博,發現一次扣100元。
十、責任追究制度
對村幹部在工作中責任心不強、作風漂浮、工作方法不當等原因導致工作失誤並造成重大後果的,實行誡勉談話和責任追究,由鎮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其及時進行整改,對其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對構成違紀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龍峯村黨支部、村民委
20xx年5月20日
幹部管理制度 篇3
一、分工負責制度:村幹部的分工由村黨支部根據本村工作需要和每個幹部的素質狀況,統籌考慮,確定分工,並報鎮黨委、政府備案。
二、考勤制度:村幹部每月工作時間不少於15天,考勤由包村幹部負責,鎮黨委每月檢查一次,每季度進行彙總,半年評比一次。對沒有完成出勤天數的,每少一天扣除村辦公經費20元。
三、工作制度
(1)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脱崗。
(2)密切聯繫羣眾,關心羣眾疾苦,善於做羣眾工作,不脱離羣眾。
(3)處事公道正派,作風嚴謹,不做有損黨員幹部形象的事。
(4)正確行使黨員、村民賦予的權利,依法辦事,廉潔自律,不濫用職權,不以權謀私。
(5)與時俱進,勤於學習,勇於創新。
(6)服從大局,積極完成任務。
四、財務制度
嚴格執行“村財鎮管”制度,從上級部門爭取的資金必須交鎮財政所,納入“村財鎮管”,對違規責任人嚴肅查處。
五、坐班制度
村“兩委會”每天至少安排一人在村活動室坐班辦公,週一到週五每天9:00—15:00為正常坐班時間。各村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原則上不少於5天,每天不少於6個小時,坐班人員要填寫好《村級工作日誌》,做好上傳下達,辦理羣眾來辦事項,調處各類矛盾糾紛,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六、為民服務代理制度
認真履行為民服務職責,堅持便民高效、公開公正、依法合規、無償服務的原則,為羣眾提供黨務類、政務類、經濟發展類、社會生活類以及其他服務類代理服務,對直接能辦結的應及時辦理,對不能直接辦理的,説明理由,講明條件,承諾辦理,一般在2-3個工作日內辦結,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辦人。
七、請銷假制度
村幹部因私外出必須辦理請銷假手續,村“兩委會”一般幹部向支部書記請假,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須向鎮黨委、政府請假,3天以內向片長請假,3天以上向鎮黨委書記或鎮長請假。
八、安全制度
村幹部在履行職責辦理村務時,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好安全防範措施,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安全,不能發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嚴禁在辦理村務時喝酒、賭博、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發生。
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在離任時,由鎮財政所和農村經濟管理機構對其任期內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向村民公開。
十、責任追究制度
村幹部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誤,損害了黨和國家的事業以及村集體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其領導責任、直接責任或相關責任;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追究的範圍主要包括:辦事不公、以權謀私、為政不廉;違反議事決策程序。擅自決策,造成不良後果;村務管理混亂,村務不公開或假公開;違反財務管理規定,造成對集體資產、資金流失的;亂集資、亂攤派,隨意增加農民負擔的;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或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對村民提出的正當要求,能夠解決而不解決或久拖不解決的;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不按時完成的;違反黨員發展、黨費收繳規定的;鬧不團結,作風霸道,方法簡單粗暴,影響村內工作正常開展的;違反印章使用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沒有及時調解各類矛盾糾紛,引發上訪或造成事態擴大的。根據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按有關規定給予教育、誡勉、調整、罷免、撤職等處理;對違反黨紀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幹部管理制度 篇4
一、堅持制度,確保政治待遇得到落實
1、堅持及時為老幹部訂閲每人一份生活晚報,保證老幹部必要的學習資料。
2、堅持離休幹部閲讀文件制度。要保證離休幹部能夠與同級在職幹部一樣閲讀文件,及時瞭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大事。老幹部閲讀文件可採取集中閲讀和分別傳閲的方式進行。
3、堅持請離休幹部聽取重要報告、參加重要會議和重祝活動制度。舉行重祝會、紀念會時,要邀請離休幹部代表上主席台或榮譽席就座。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等也要邀請離休幹部代表參加每年至少1-2次。
4、堅持定期向老幹部通報情況制度。凡是重大決策要徵求離退休幹部意見,及時向老幹部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和定期通報情況,每年至少1-2次,使他們瞭解黨的方針政策,認清國際國內形勢,使老幹部在思想上和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5、堅持組織老幹部對團場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實地觀摩,每年至少進行1-2次。
6、在離休幹部健康情況允許的條件下,邀請離休幹部可以在區內適當組織他們開展學習參觀活動。
7、將有計劃地按老幹局安排逐一組織他們赴內地落實療養、觀光活動。
8、堅持節日慰問老幹部制度。每年的春節、“七一”、“十一”、重陽節和重大政治活動,要對老幹部開展多種形式的慰問活動,每年至少1-2次。在慰問活動中,黨委要高度重視,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參加,主動登門、虛心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建議,對老幹部反映的實際困難要及時研究解決。
二、認真落實離休幹部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落實與否,與離休幹部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是老幹部關注的熱點,也是我們工作的重點。要落實好離休幹部生活待遇,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時辦理離休費的增加手續
按照人事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及時辦理離休幹部離休費的增加手續,並向老幹部做好政策宣傳與解釋工作。目前,離休幹部的基本離休費是: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以及工改時按級別增加的固定工資額。
(二)及時發放離休幹部生活補貼及相關經費
要嚴格按照中央、國務院、師市政府和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及時發放特殊護理費每人600元/月;取暖費350元/年,及相關經費。
(三)及時報銷生病住院費及醫藥費
根據中組發文件中明確規定,在醫療制度改革中,對離休幹部要給予適當照顧,老同志在規定範圍內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市已經建立了離休幹部醫藥費單獨統籌機制,單位要及時繳納醫藥費統籌金,並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與醫保中心保持聯繫,做好離休幹部醫藥費發票收集、報銷工作。
(四)認真組織離休幹部健康療養
按照勞人老文件規定,要認真組織好離休幹部健康療養,所需經費在離休幹部所在單位差旅費中列支。目前,離休幹部已處於高齡、高發病的“雙高期”,原則上取消離退休幹部三年一次的外出健康療養,由師市老幹部局組織離休幹部每年就近健康療養一次。根據師市老幹局的安排,認真徵求老幹部的意見,積極組織離休幹部參加健康療養。
幹部管理制度 篇5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村幹部監督和管理,提高村級幹部的
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一個更加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良好乾事創業氛圍。結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幹部學習制度
1、村幹部必須定期參加鎮上組織的培訓和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2、年齡在35週歲以下的村幹部必須通過不同途徑達到大專以上學歷;
3、平時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及時發現新問題、新情況,並提出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二、村幹部會議制度
1、村幹部必須準時參加各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遲到一次扣50元,缺席一次100元。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2、參加各種會議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3、會後要召開好有關會議,不折不扣地傳達貫徹好會議精神。村幹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駐村小組召開一次羣眾會,每少一次扣20元。
4、村幹部必須堅持每個星期召開好一次碰頭會,總結前一階段工作,佈置下一階段工作。同時,每月必須召開一次專題計劃生育工作例會,做好詳細會議記錄。
5、村幹部必須按時按要求上報各種表冊及各種材料。如不按時上報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幹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須安排好值班時間表,村幹部必須嚴格按照值班時間值好班,並且做好值班記錄。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到位。對不服從安排或擅離職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資,如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四、村幹部“述職述廉”民主考核評價制度
1、村幹部民主測評和民主評議會議一般一年一次,時間一
2、考核評價村幹部時,先由村“兩委”班子成員分別進行述
3、經民主測評及民主評議後,對不勝任現職的村幹部,由
五、村幹部請假制度
1、所有村幹部在工作期間有私事必須事前按規定履
2、村支書、村主任外出必須向鎮主要領導請假,同
村務公開制度
一、村務公開的內容:財務收支、計劃生育、徵用土
二、村務公開按照審查評議、公佈上牆、整理歸檔或
三、村務公開的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7——10日,
四、村務公開採用公開欄,張榜公佈或定期召開村民
五、每次村務公開後,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及時召開黨
六、建立村務公開檔案:村務公開的內容、時間、承
村幹部廉潔自律制度
一、不準違反規定收送紅包;
二、不準在村幹部選舉中進行賄選;
三、不準放任、縱容配偶、子女、親戚利用村幹部職權和
四、不準利用職權,以權謀私;
五、不準參與賭博活動;
六、不準違反支農惠農政策規定;
七、不準違反財務、村務、黨務公開有關規定;
八、不準縱容家庭、子女、親戚等計劃生育對象違反計劃
生育政策;
九、不準違反規定向農民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
十、不準與民爭利,態度蠻橫。
村幹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鄉村幹部監督和管理,提高村級幹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一個更加奮發有為,充滿活力的良好乾事創業氛圍。結合全鄉實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幹部會議制度
1、村幹部必須準時參加各級召開的有關會議,遲到一次扣50元,無故缺席一次100元。有事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2、參加各種會議時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3、會後要召開好有關會議,不折不扣地傳達貫徹好會議精神。村幹部定期召開村民代表大會。
4、村幹部必須堅持每星期召開村兩委會議,總結前一階段工作,佈置下一階段工作。同時,每月必須召開一次專題計劃生育工作例會,做好詳細會議記錄。
5、村幹部必須按時按要求上報各種表冊及各種材料。如不按時上報的每次扣20元。
三、村幹部值班制度
1、各村必須安排好值班時間表,村幹部必須嚴格按照值班時間值好班,並且做好值班記錄。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工作到位。對不服從安排的每天扣50元,如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責任。
四、村幹部請假制度
1、所有村幹部在工作期間有私事必須事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否則按缺席認處扣50元。
2、村支書、村主任外出必須向鄉主要領導請假,同時向包村領導彙報。
五、村幹部工資制度
1、村、組幹部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其中績效工資佔總工資的30%納入日常工作進行考核。
2、村幹部考核由鄉政府考核,組幹部由村兩委會進行考核。
3、鄉政府對村幹部不履行職責,不執行鄉黨委、政府的決定給予每次扣除200元,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村務公開制度
1、村務公開的內容:財務收支、計劃生育、徵用土地和宅基地審批、救災救濟和獎售款物的發放、集體項目承包經營。除此之外,凡是羣眾關心的重大事項,都應予公開。
2、村務公開按照審查評議、公佈上牆、整理歸檔的程序進行。
3、村務公開的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7日——10日,對村裏重大事項,主要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公佈。
4、村務公開採用公開欄,張榜公佈或定期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方式進行公開。各村民小組也可採用不同方式公開。
5、每次村務公開後,黨支部和村委會要及時召開黨員大會,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羣眾的反映和意見,對羣眾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對羣眾提出的要求,要及時予以答覆,對大多數羣眾不贊成的事項,應堅決予以糾正,糾正後再予公開。
6、建立村務公開檔案。村務公開的內容、時間、承辦人及羣眾提出的問題的答覆結果都要形成詳細的資料、表格,經村務監督組長簽字入檔歸案。
七、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看了
幹部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對老幹部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做好老幹部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1、按規定落實老幹部的政治待遇。
(1)要按上級規定向老幹部傳閲上級有關文件,為老幹部訂閲有關報刊。不準截留應向老幹部傳達的文件,不準以經費緊張為由,減少應為老幹部訂閲的報刊。違者對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主要領導黨內警告處分。
(2)某委老幹部局要經常組織老幹部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必須認真做好“五個一”工作,即:每年組織老幹部代表進行一次視察;舉辦一次老幹部運動會;召開一次老幹部座談會;召開一次向老幹部通報工作的情況通報會;組織老幹部召開一次形勢報告會,如沒完成好上述任務,對主要領導給予通報批評,並取消評優資格。
(3)各單位要加強老幹部活動室建設,經常組織老幹部開展活動。對因開展活動不好而引起上訪的單位和單位主要領導,要進行通報批評,並取消評優資格。
2、按標準落實老幹部活動經費。
各單位要按上級規定標準把離休幹部的特需經費和公用經費每人每年600元,退休幹部公用經費每人每年200元,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按期撥付。在某委老幹部局活動的老幹部經費,由某財政統一撥付到老幹部局;在各鄉鎮和其它單位活動的老幹部經費,由各鄉鎮;各單位撥付到各自的老幹部,活動室。對老幹部經費不準挪用佔用,如有不納入財政預算或挪用佔用的,對主要責任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按政策落實離休幹部“兩費”待遇。
嚴格執行《“祕書工作”某實行離休幹部離休費、醫藥費統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工作方案》。對拖欠離休幹部的醫藥費、離休費,各相關單位要按政策規定儘快解決,單位確有困難無力解決的,由主管部門解決。對不認真執行《方案》,仍拖欠離休幹部醫藥費、離休費的單位及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對主要領導給予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