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設備管理制度(精選7篇)

監測設備管理制度 篇1

一、 根據《aq1029-20xx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安全監控設施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10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一次。每10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

監測設備管理制度(精選7篇)

二、 配置甲烷標準氣樣的裝置和方法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相對誤差必須小於5%,製備所用的原料應選用濃度不小於99.9%的高純度甲烷氣體。

三、 儀器安裝後,略經調試即可使用,使用期間,需每旬校準一次。校準時,需攜帶密閉氣罩、內六角扳手、遙控器、備用傳感器等工具及新鮮空氣、2%ch4氣樣各一袋,用以校準零點和精度。

四、 為確保檢測元件正常使用壽命1年左右,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維護儀器,旁人不能亂動。儀器需經常清掃,防止煤塵積聚,保持黑白元件的清潔。探頭黑白元件防護罩應經常清理不能隨便打開,以免堵塞黑白元件的檢測孔。

監測設備管理制度 篇2

一、安全監測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法》等有關規定。

二、根據礦井生產接續情況及時安裝或回收安全監測設備及監測線纜。礦井編制採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時,必須對安全監測系統做出設計,內容應包括:設備的種類、數量和位置、動力開關和被控開關的安設地點、控制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佈置圖。

三、在安裝配電系統時,使用單位或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範圍的要求,提供斷電條件,並接通安全監控設備的井下電源及斷電控制線,在連接時必須有監測人員在場監護;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四、安全監控設備安裝完畢後,施工人員必須對監測設備進行認真調校,符合規定並經有關人員驗收後,方可投入正常運行。

五、施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填寫有關記錄,並將工作完成情況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六、井下設備及傳感器的安裝位置,必須嚴格按規定要求設置,嚴禁將監測設備及傳感器安裝在有淋水或有腐蝕性的氣體中。

七、監控設備的傳感器只能與符合規定的配接設備連接並嚴格按施工設計安裝。

八、安裝或回收監測設備,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施工人員簽字後,方可進行安裝或回收工作。

九、施工人員在安裝或回收時,必須與使用單位緊密配合,嚴禁相互推諉以至造成事故,或損壞設備。

十、安裝或回收的監測設備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野蠻操作,應避免劇烈衝擊、震動、損壞監測設備,並應專車運輸。

十一、回收監控設備時,不得隨意剪斷監測線纜,造成材料浪費。

十二、在安裝或回收的搬運過程中,應做好自主保安,嚴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監測設備管理制度 篇3

一、建立健全瓦斯監控系統。瓦斯監控系統必須具備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必須具備防雷電保護和斷電狀態以及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儲存和打印報表功能,具備不少於兩個小時的不間斷電源,中心站主機不少於兩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線備用。

二、安全監控系統必須在市局審查允許准入的廠家內購置安裝、使用。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具有“三證一標誌”(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防爆合格證、ma標誌),計量產品還必須有計量合格證,按要求購置安裝、使用。

三、井下監控分站應安設在便於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於300mm,瓦斯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邊側不小於200mm,風速、負壓、温度傳感器應懸掛在能正確反應該點測值的地方。

四、傳感器的安設數量、種類,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斷電範圍必須符合《規程》要求、採掘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對瓦斯監控設備的種類、數量、位置、信號電纜和電源電纜的敷設,控制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並繪製佈置圖。

五、安全監測人員入井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器。

六、各種傳感器、分站等安全監控設備的備用量不得小於在用量的20%。

七、配備監控設備校驗議,建立安全儀表計量檢驗制度,配足安全監測人員、儀器儀表檢驗維護人員,定期對安全監控系統進行調校,監控系統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於1人。

八、安全監控設備每月至少調校一次,甲烷傳感器等採取載體催化元件的檢測設備,每七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調試一次,其它傳感器按使用説明書要求定期調校。

九、認真填寫監控系統運行日誌,及時填寫校驗檢修記錄,發現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時報告並處理,如瓦斯濃度超過規定切斷控制開關電源後,嚴禁自動覆電,只有當瓦斯濃度降到《規程》允許範圍以下時,方可人工覆電。

十、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制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制開關的負荷側。

十一、甲烷傳感器及其分站,使用前通電試運行不得少於48小時,並調試合格後方可入井使用。

監測設備管理制度 篇4

為了確保壓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我們編制了在用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在編制本單位的壓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參考,各單位應根據不同的使用情況加以完善,以確保安全。壓力管道的安全監察和管理是一項新開展的工作,希望各單位積極探索,創造經驗,廣泛交流。在制度制訂後,應由法人或單位負責人簽發執行。

一、壓力管道的使用登記

使用單位應對其管轄範圍內的屬於壓力管道監察範圍的壓力管道,按照《壓力管道使用登記規則》的要求辦理使用登記和註冊。

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壓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攜帶下列資料向安全監察機構申請使用登記:

(1) 壓力管道使用申請書;

(2) 壓力管道使用註冊登記彙總表;

(3) 壓力管道安裝竣工圖(單線圖);

(4) 壓力管道安裝質量證明書;

(5) 監督檢驗單位出具的《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6) 壓力管道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事故方案 (包括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員名單。

2、在用的壓力管道在規定期限內,使用單位應攜帶下列資料向安全監察機構申請使用登記:

(1) 壓力管道使用申請書;

(2) 壓力管道使用註冊登記彙總表;

(3)壓力管道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預防事故方案 (包括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員名單;

(4)壓力管道單線圖;

(5)《在用壓力管道檢驗報告》;

(6)安全附件 (安全閥、壓力錶等)校驗報告。

二、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檢驗、維修壓力管道的重要依據。凡符合《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管轄範圍內的所有壓力管道,都必須建立技術檔案。管道的技術檔案包括:

1.壓力管道的使用登記證;

2.壓力管道使用登記彙總表;

3.原始設計資料(包括壓力管道的設計計算書、系統圖、平面佈置圖、工藝流程圖、軸側圖等);

4.管道製造安裝資料(包括壓力管道竣工圖、竣工驗收資料、管道材質證明書、管道元件明細表和出廠合格證和質量證明、管道安裝工藝文件、壓力管道安裝質量證明書及監督檢驗報告等)。

5.使用資料

(1) 壓力管道的運行記錄(包括生產週期、累計運行時間、主要工藝參數工作壓力、工作温度波動範圍等);

(2) 管道的定期檢驗報告;

(3) 管道變更記錄(包括修理和改造記錄);

(4) 安全附件校驗、修理和更換記錄;

(5) 管道事故記錄和事故分析報告;

(6) 其它技術資料和記錄。

三、壓力管道管理人員的職責

壓力管道必須由專人管理,並履行下列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壓力管道的標準、法規、制度;

2. 建立、健全壓力管道的技術檔案,辦理壓力管道的使用證;

3. 編制壓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4. 參與壓力管道的安裝驗收及試車工作;

5. 制定壓力管道的檢驗、檢修、改造和報廢等工作計劃並負責實施;

6. 參與壓力管道工藝參數變更的審批工作;

7. 組織有關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8. 參與壓力管道事故分析;

9. 負責有關壓力管道的統計上報。

四、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監察機構進行安全技術和崗位操作法學習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才能持證上崗。

2.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壓力管道的技術特性、系統結構、工藝流程、工藝指標、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採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結構、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

3. 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超壓、超温運行。

五、巡線檢查制度

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作好巡迴檢查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彙報和處理。巡迴檢查的項目應包括:

1. 各項工藝操作指標參數、運行情況、系統平衡情況;

2. 管道接頭、閥門及管件密封情況,是否存在泄漏;

3. 保温層、防腐層和保護層是否完好;

4. 管道振動情況;

5. 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6. 管道之間、管道和相鄰構件的摩擦情況;

7. 閥門等操作機構潤滑是否良好;

8. 安全閥、壓力錶、爆破片等安全保護裝置的運行、完好狀態;

9. 靜電跨接、靜電接地、抗腐蝕陰極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10.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六、壓力管道安全操作規程

壓力管道的使用單位應根據壓力管道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性能,分別制定壓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至少應包括:

1. 操作工藝控制指標,包括最高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 壓力及温度波動控制範圍,介質成分,尤其是腐蝕性或爆炸極限等介質成分的控制值;

3. 崗位操作法,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

4. 運行中重點檢查的部位和項目;

5. 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的判斷和處理辦法、報告程序和防範措施;

6. 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方法;

七、壓力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壓力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是保證和延長使用壽命的重要基礎。壓力管道的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壓力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1. 經常檢查壓力管道的防護措施,保證其完好無損,減少管道表面腐蝕;

2. 閥門的操作機構要經常除鏽上油,定期進行操作,保證其操縱靈活;

3. 安全閥和壓力錶要經常擦拭,確保其靈敏準確,並按時進行校驗;

4. 定期檢查緊固螺栓的完好狀況,做到齊全、不鏽蝕、絲扣完整、聯結可靠;

5. 注意管道的振動情況,發現異常振動應採取隔斷振源,加強支撐等減振措施,發現摩擦應及時採取措施;

6. 靜電跨接、接地裝置要保持良好完整,發現損壞及時修復;

7. 停用的壓力管道應排除內部介質,並進行置換、清洗和乾燥,必要時作惰性氣體保護。外表面應進行油漆防護,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8. 檢查管道和支架接觸處等容易發生腐蝕和磨損的部位,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

9. 及時消除管道系統存在的跑、冒、滴、漏現象;

10. 對高温管道,在開工升温過程中需對管道法蘭聯結螺栓進行熱緊;對低温管道,在降温過程中進行冷緊;

11. 禁止將管道及支架做為電焊零線和其它工具的錨點、撬抬重物的支撐點;

12. 配合壓力管道檢驗人員對管道進行定期檢驗。

13. 對生產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壓力管道、穿越公路、橋樑、鐵路、河流、居民點的壓力管道、輸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蝕性介質的壓力管道、工作條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變載荷的管道應重點進行維護和檢查。

14. 當操作中遇到下列情況時,應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

(1) 介質壓力、温度超過允許的範圍且採取措施後仍不見效;

(2) 管道及組成件發生裂紋、鼓癟變形、泄漏;

(3) 壓力管道發生凍堵;

(4) 壓力管道發生異常振動、響聲,危及安全運行;

(5) 安全保護裝置失效;

(6) 發生火災事故且直接威脅正常安全運行;

(7) 壓力管道的閥門及監控裝置失靈,危及安全運行。

八、壓力管道的統計報表制度

壓力管道的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壓力管道監察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對壓力管道進行統計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

(1) 壓力管道基礎數字統計;

(2) 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情況;

(3) 壓力管道存在的問題;

(4) 壓力管道的事故統計。

九、壓力管道的新建、擴建、改建管理制度

1. 必須按照《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規則》的規定及時向壓力管道監察部門申報監檢。

2. 項目報建審批及備案手續必須齊全;

3. 按規定組織設計交底和施工圖審查;

4. 對壓力管道安裝施工進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設置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安全質量管理責任等內容;

5. 所選擇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壓力管道安裝單位、檢測單位、防腐單位和相應的材料、元件、附屬設施製造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

6. 採購的材料、元件、附屬設施和設備必須符合設計文件及質量要求;

7. 壓力管道的修理與技術改造的基本要求:

(1)壓力管道的修理與技術改造單位必須具備一定的能力和資格;

(2)必須具有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

(3)具有與之相應的技術力量、設備和檢測手段。

(4)對壓力管道進行重大的技術改造時,其技術和管理要求應與新建的壓力管道要求一致。

注:壓力管道的技術改造一般指:

(1)較大數量的更換原有管線(國外有規定更換599米以上);

(2)改變管道公稱直徑,公稱直徑的改變將導致介質流速、流量,管道的應力等技術參數變化;

(3)提高工作壓力;

(4)提高工作温度;

(5)改變輸送介質

(6)管道控制系統的變更等。

8、壓力管道的修理和技術改造必須做到:

(1)結構合理,保證管系的強度能滿足最高工作壓力的要求。

(2)管道的補焊、更換管段、管及熱處理等技術要求,應按現行的技術規範,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必要時進行強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須作焊接工藝評定,焊接材料必須符合規範要求。

9、管道的檢修前的安全要求:

(1)管道系統的降温、卸壓、放料和置換:管道系統停車後,應按操作規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壓至大氣壓,放料應徹底。介質為易然、易爆和有害氣體的管道,應採用惰性氣體進行置換。

(2)用盲板將待修管道與不修的管道隔離。

(3)清洗和吹掃:清洗一般採用蒸汽、水或惰性氣體。酸性液體可用弱鹼洗滌、清水沖洗,強鹼性介質用大量水沖洗。系統不宜夾帶水分的一般用空氣或惰性氣體(通常用氮氣)吹掃。

(4)氣體取樣分析,確認合格後方能交付檢修。

十、壓力管道的定期檢驗制度

壓力管道的定期檢驗,分為在線檢驗與全面檢驗。

1. 在線檢驗是在運行條件下對在用工業管道進行的檢驗,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和方案,在線檢驗每年至少檢驗一次。

2. 在線檢驗工作由使用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也可將檢驗工作委託給具有管道檢驗資格的單位。在線檢驗的檢驗人員資格須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或認可。使用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檢驗計劃,安排檢驗工作。

3. 在線檢驗一般以宏觀檢查和安全附件檢驗為主,必要時進行測厚檢查和電阻值測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為重點檢查部位:

a.壓縮機、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彎頭、大小頭、支管連接等部位;

c.支撐損壞部位附近的管道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縫;

d.處於生產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與重要裝置或設備相連接的管段;

e.工作條件苛刻及承受交變載荷的管段。

4. 以上規定的在線檢驗項目是在線檢驗的基本要求,檢驗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際檢驗項目和內容,並進行檢驗工作。

5. 在在線檢驗開始前,使用單位應準備好與檢驗有關的管道平面佈置圖、管道工藝流程圖、單線圖、歷次在線檢驗和全面檢驗報街、運行參數等技術資料,檢驗人員應在瞭解這些資料的基礎上對管道運行記錄、開停車記錄、管道隱患監護措施實施情況記錄、管通改造施工記錄、檢修報告、管道泄漏等事故處理記錄等進行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檢驗方案。

6. 宏觀檢查的主要檢查項目和內容如下:

1.)泄漏檢查

主要檢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況。

2.)絕熱層、防腐層檢查

主要檢查管道絕熱層有無破損、脱落、跑冷等情況;防腐層是否完好。

3.)振動檢查

主要檢查管道有無異常振動情況。

4.)位置與變形檢查

主要檢查管道與管道、管道與相鄰設備之間有無相互碰撞及摩擦情況;管道是否存在撓曲、下沉以及異常變形等。

5.)支吊架檢查

(1)支吊架是否脱落、變形或腐蝕損壞;

(2)支架與管道接觸處有無積水現象;

(3)恆力彈簧艾吊架轉體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4)變力彈簧支吊架是否異常變形、偏斜或失載;

(5)剛性支吊架狀態是否異常;

(6)吊杆及連接配件是否損壞或異常;

(7)轉導向支架間隙是否合適,有無卡澀現象;

(8)阻尼器、減振器位移是否異常,液壓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9)承載結構與支撐輔助鋼結構是否有明顯變形,主要受力焊縫是否有宏觀裂紋。

6.)閥門檢查

(1)閥門表面是否存在腐蝕現象;

(2)閥體表面是否有裂紋、嚴重縮孔等缺陷;

(3)閥門連接螺栓是否鬆動:

(4)閥門操作是否靈活。

7.)法蘭檢查

(1)法蘭是否偏口,緊固件是否齊全,有無鬆動和腐蝕現象;

(2)法蘭面是否發生異翹曲、變形。

8.)膨脹節檢查

(1)波紋管膨脹節表面有無劃痕、凹痕、腐蝕穿孔、開裂等現象;

(2)波紋管波間距是否正常、何無失穩現象;

(3)鉸鏈型膨脹節的鉸鏈、銷軸有無變形、脱落等損壞現象;

(4)拉桿式膨脹節的拉桿、螺栓、連接支座有無異常現象。

9.)陰極保護裝置檢查

對有陰極保護裝置的管道應檢查其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10.)管道標識檢查

檢查管道標識是否符合因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7. 對重要管道或有明顯腐蝕和沖刷減薄的彎頭、三通、管徑突變部位及相鄰直管部位應採取抽查的方式進行壁厚測定。壁厚測定宜做到定點測厚。

8.對輸送易燃、易爆介質的管道採取抽查的方式進行防靜電接地電阻和法蘭間的接觸電阻值的測定。管道對地電阻不得大於 100Ω,法蘭間的接觸電阻值應小於0.03Ω。

9.安全附件檢驗按規程相關要求進行。

10. 檢驗報告及問題處理

在線檢驗的現場檢驗工作結束後,檢驗人員應根據檢驗情況,按照附件二《在用工業管道在線檢驗報告書》,認真、準確填寫在線檢驗報告。

11. 在線檢驗發現管道存在異常情況和問題時,使用單位應認真分析原因,及時採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隱患應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

12.全面檢驗是按一定的檢驗週期在在用工業管道停車期間進行的較為全面的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l級和2級的在用工業管道檢驗週期一般不超過6年;安全狀況等級3級的,檢驗週期-般不超過3年,管道檢驗週期可根據下述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

l)經使用經驗和檢驗證明可以長期安全運行的管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檢驗確認,檢驗週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9年。

2)屬於下列情況的管道,應適當縮短檢驗週期:

(1)新管道投用後的首次檢驗

(2)發現應力腐蝕開裂或嚴重局部腐蝕,且經檢驗確認可能發生失效的管道;

(3)長期承受明顯交變載荷的管道;

(4)材料產生劣化的.管道;

(5)對有設計壽命要求且服役期超過設計壽命的管道;

(6)焊縫申存在嚴重超標缺陷的管道;

(7)在線檢驗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管道;

(8)檢驗員和使用單位認為應該縮短檢驗週期的管道。

13.在用工業管道全面檢驗工作由獲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資格認可的檢驗單位 (取得在用壓力管道自檢資格的使用單位可以檢驗本單位自有的在用壓力管道,下同)進行。從事在用壓力管道全面檢驗的檢驗人員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資格考核規則》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檢驗資格證書 (具備全面檢驗人員資格即具備在線檢驗人員資格)

14.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應做好檢驗的安全防護工作,嚴格遵守使用單位的安全生產製度。

15.使用單位負責制定在用工業管道全面檢驗計劃,安排全面檢驗工作,按時申報全面檢驗。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檢驗工作的現場準備工作,確保所提供檢驗的壓力管道處於適宜的待檢驗狀態;提供安全的檢驗環境,負責檢驗所必需的輔助工作(如搭腳手架、配起重設置、提供檢驗用電、水、氣等),並協助檢驗單位進行全面檢驗工作。

16.規定的全面檢驗項目是全面檢驗的基本要求,檢驗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際檢驗項日和內容,並進行檢驗工作。

十一、 安全附件檢驗制度

1. 安全附件應符合《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及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不符合規定的,不準繼續使用;

2. 安全閥一般每年至少校驗 l次;

3. 從事安全閥校驗的檢驗單位和檢驗人員要具備相應的檢驗資格;

4. 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使用:

1)無產品合格證和銘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檢查、不校驗的;

4)爆破片已超過使用期限的。

5. 安全附件的檢驗分為兩種:

1)運行檢查:指在運行狀態下對安全附件的檢查。

2)停機檢查,指在停止運行狀態下對安全附件的檢查。

運行檢查可與在線檢驗同時進行,停機檢查可與全面檢驗同步進行,也可單獨進行。

6. 安全附件的運行檢查

1)壓力錶

檢驗人員應注意同一系統上的壓力錶讀數是否一致。如發現壓力錶指示失靈、刻度不清、錶盤玻璃破裂、泄壓後指針不回零位、表內彈簧管泄漏或壓力錶指針鬆動、指針斷裂或外殼腐蝕嚴重、三通旋塞或針形閥開啟標記不清或鎖緊狀置損壞、鉛封損壞等情況,應立即更換。

2)安全閥

(a)檢驗人員應注意安全閥鏽蝕情況,鉛封有無損壞,是否在合格的校驗期內。對槓桿式安全閥,檢查防止重錘自由移動和槓桿越出的裝置是否完好,對彈簧式安全閥,檢查調整螺釘的鉛封裝置是否完好;對靜重式安全閥,檢查防止重片飛脱的裝置是否完好。

(b)安全閥與排放口之間裝設截止閥的,運行期間必須處於全開位置並加鉛封。

(c)檢查中發現安全閥失靈或有故障時,應立即處置或停止運行。

(d)當安全閥須進行在線校驗和壓力調整時,使用單位壓力管道的管理人員和具有相應資格的檢驗人員應到場確認。調整合格的安全閥應加鉛封。調整及校驗裝置用壓力錶的精度應不低於1級。檢驗和調整時,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

3)爆破片

(a)檢查爆破片的安裝方向是否正確;並核實銘牌上的爆破壓力和温度是否符合運行要求。

(b)爆破片單獨作泄壓裝置的,檢查爆破片和管道間的截止閥是否處於全開狀態,鉛封是否完好。還應檢查爆破片有無泄漏及其它異常現象。

(c)爆破片和安全閥串聯使用:

爆破片裝在安全閥出口側時,應注意檢查爆破片和安全閥之間所裝的壓力錶和截止閥,二者之間不積存壓力,能疏水或排氣。

爆破片裝在安全閥進口側時,應注意檢查爆破片和安全閥之間所裝的壓力錶有無壓力指示,截止閥打開後有無氣體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況。

(d)爆破片和安全閥並聯使用時,應參照款2進行檢查。

7. 安全附件的停機檢查

1)壓力錶

檢查壓力錶的精度等級、錶盤直徑、刻度範圍、安裝位置等,應符合有關規程、標準的要求。

校驗壓力錶必須由有資格的計量單位進行,校驗合格後,重新鉛封並出具合格證,註明下次校驗日期。

2)安全閥

對拆換下來的安全閥,應解體檢查,修理和調整,進行耐壓試驗和密封試驗,然後校驗開啟壓力,並應符合有關規程、標準的要求。

新安全閥應校驗合格後才準安裝使用。

安全閥校驗合格後,打上鉛封並出具校驗報告。

3)爆破片

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更換。

4)緊急切斷裝置

對拆下來的緊急切斷裝置,應解體、檢驗、修理和調整,進行耐壓、密封、緊急切斷、耐振動等性能試驗。具體要求應分別符合相關規程、標準的規定。檢驗合格後,重新鉛封並出具合格報告。

十二、壓力管道事故處理制度

1. 對輸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管道應建立巡線檢查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據需要建立搶險隊伍,並定期演練。

2. 對事故隱患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應以書面形式報告主管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

3. 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嚴重事故後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後還必須直接報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撿檢疫總局。

4.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年、月、日、時、分);

(3)事故設備名稱;

(4)事故類別以及事故概況;

(5)人員傷亡、經濟損失。

5. 事故發生部門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及事故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並對所提供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6. 按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向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報告壓力管道事故,並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7. 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到事故發生原因不查清不放過、有關人員沒有接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措施不放過,以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監測設備管理制度 篇5

一、事故

當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系統或附件由於破裂或發生爆炸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事故時,業主或用户要立即向本省授權管理機構報告事故,並將本省授權管理機構規定格式的事故報告表儘快傳遞給本省授權管理機構(安大略省要求48 h內提交事故情況書面報告)。本省授權管理機構負責事故現場檢查檢驗與事故調查。一些涉及的政府部門和警察部門在傷亡事故發生時要介入調查。

對於鍋爐壓力容器發生導致修理的損壞事故,阿爾伯塔省規定,當鍋爐協會行政官認為必要時,也可以要求用户向其提供損壞事故發生的詳細情況報告。

安大略省在20xx年分別發生鍋爐壓力容器事故9起、10起、10起,死亡或嚴重受傷人數分別為3人、13人、2人。

二、違章與處罰

(一)阿爾伯塔省

違章行為主要如下:

(1)干涉或阻撓行政官或安全規範官履行他們的職責與權力;

(2)在安全規範官進行檢驗、審查、評定、主持考試時,他人有意識地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做假證或誤導;

(3)沒有準備好、沒有保留或沒有上交阿爾伯塔省《安全規範法》要求的資料;

(4)違犯《安全規範法》,違犯有關許可、證書或變更通知規定的條件;

(5)違反有關政府部門、行政官或安全規範官命令;

(6)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命令要求採取的行動。

第一次違反《安全規範法》時,個人處罰不多於15 000加元,如果是在連續幾天發生的,每天罰款不超過1 000加元。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並處。

第二次或以後再違反時,處罰不超過30 000加元,如果是在連續幾天發生的,每天罰款不超過2 000加元。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並處。

(二)安大略省

違章行為主要如下:

(1)製造安裝單位、修理改造單位或使用單位及有關人員違反或未能服從《技術標準與安全法》及有關規則和部長命令的任何條款;

(2)製造虛假陳述或提供假信息;

(3)違反或未能服從授權管理機構的條款和項目;

(4)違反或未能服從檢驗師的要求或命令,或妨礙檢驗師工作的行為都是違反行為。

對於違章行為,處以個人不多於5萬加元罰款,或1年以下監禁,或兩者並處。處以公司最高100萬加幣的罰款。

監測設備管理制度 篇6

1 目的

保證全廠設備、管道的安全穩定運行,防止突發事故的發生。

本制度適用於全廠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易燃、易爆、易腐蝕的液體介質的盛裝容器,以及關鍵設備易損壞的監測部位。

2 引用標準

信強化工工作標準。

信強化工設備管理責任制度。

3 職責

3.1 設備科負責制度的制定及監督考核。

3.2 各車間負責對本車間所規定的監測項目進行、定期、在線監測實施。

4 具體規程

4.1 定期檢查項目:

4.1.1檢查易燃、易爆介質的容器管道的接地裝置。

4.1.2檢查關鍵設備的振動值、測厚、壁温等數據。

4.1.3檢查設備、壓力管道本身及所屬附件、支架、振動、安裝是否符合要求。

4.1.4管道閥門的材質、等級是否符合。

4.1.5管道的塗色是否符合要求。

4.1.6設備科每月抽查一次車間的監測情況。

4.2 在線監測:

4.2.1監測各設備的管道的温度、壓力、負荷是否超標。

4.2.2監測防腐、保温、防凍設施是否完整符合要求。

4.2.3監測設備、管道有無跑、冒、滴現象。

4.2.4設備及管道是否有異常振動、響聲。

4.3 相關規定及考核

4.3.1各車間建立定期監測台帳,對設備、壓力管道進行定期監測,根據監測目的不同所做的監測數據,必須填寫《設備檢查記錄》。

4.3.2設備科不定期進行抽查,每發現一項不按台帳規定在線檢查的,對單位責任人罰款20元,對檢查責任人罰款30元。

5 相關記錄

5.1《設備檢查記錄》

監測設備管理制度 篇7

籤 發 人:

責 任 人:

簽發日期:

執行階段:

◆水泵、管道管理員工,應搞好管理工作,確保公司的正常供水。熟悉水泵的特點,瞭解水泵、管道的使用條件,掌握水泵、管道的維修保養技術。

◆檢查泵座地腳螺栓上的螺母鬆緊,調整軸向間隙;旋緊螺母上的定位螺釘,壓緊填料壓蓋。

◆檢查電動機內潤滑油,經過預潤後裝妥電氣裝置;逆時針轉動檢測有無過緊或卡住現象、正逆機構靈活有效等。

◆露於空間的管道要定期進行檢查和塗刷防腐塗料,刷防腐塗料的間隔時間不宜過長,生鐵管不超過3年,熟鐵管不超過2年,發現管道漏水要及時維修。

◆對一般控制閥門,每年至少進行兩次開關試驗和檢查,防止起用時間不開或點不動。當閥門漆面受損時,應塗刷防腐塗料;對關不緊的閥門、龍頭要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