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通用17篇)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1

《簡愛》是一本具有多年曆史的文學著作。至今已152年的歷史了。它的成功在於它詳細的內容,精彩的片段。在譯序中,它還詳細地介紹了《簡愛》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通用17篇)

從中我瞭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許多事。她出生在一個年經濟困頓、多災多難的家庭;居住在一個遠離塵器的窮鄉僻壤;生活在革命勢頭正健,國家由農民向工業國過渡,新興資產階級日益壯大的時代,這些都給她的小説創作上打上了可見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嗇的塑造了這個天才們。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毀滅之手。這些才華橫溢的兒女,都無一例外的先於父親再人生的黃金時間離開了人間。惜乎,勃郎特姐妹!

《簡愛》這本小説,主要通過簡.愛與羅切斯特之間一波三折的愛情故事,塑造了一個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卻始終堅持維護獨立人格、追求個性自由、主張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頭的堅強女性。

簡.愛生存在一個父母雙亡,寄人籬下的環境。從小就承受着與同齡人不一樣的待遇:姨媽的嫌棄,表姐的蔑視,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並沒有絕望,她並沒有自我摧毀,並沒有在侮辱中沉淪.所帶來的種種不幸的一切,相反,換回的卻是簡.愛的無限信心,卻是簡.愛的堅強不屈的精神,一種可戰勝的內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學習生活中,簡.愛仍然是承受着肉體上的受罰和心靈上的催殘.學校的施主羅可赫斯特不但當着全校師生的面詆譭她,而且把她置於恥辱台上示眾.使她在全校師生面前丟盡了臉.但簡.愛仍堅強不屈,化悲憤為力量,不但在學習上飛速進步,而且也取得了師生們的理解.

不久,簡.愛又陷入了愛情的旋渦.個性及強的她同樣保持着個人高貴的尊嚴,在情敵面前顯得大家閨秀,毫不遜色,對於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從容面對.

同樣,在羅切斯特的面前,她從不因為自己是一個地位低賤的家庭教師,而感到自卑,她認為他們是平等的.不應該因為她是僕人,而不能受到別人的尊重.也正因為她的正直,高尚,純潔,心靈沒有受到世俗社會的污染。使得羅切斯特感到自慚性穢,同時對她肅然起敬,並深深地愛上了她。他的真心,讓她感動,她接受了他.後來,簡.愛發現羅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現,毫不猶豫地離開了他,她對愛情的專一,讓我敬佩.

最後,簡.愛得知,羅切斯特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雙目失明.軀體嚴重殘疾,完全喪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時又妻亡財毀.簡.愛全身心的愛再次投入了他的懷抱......

從這本書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個體現新興階級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畫了工業革命時期的時代精神。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2

“難道就因為我貧窮,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沒有靈魂,沒有一顆心了嗎?你想錯了!我的心靈和你一樣豐富,我心裏所裝的也和你一樣充實。”這是《簡·愛》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一句名言,是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尊嚴,相信書中敢於抗爭、性格倔強的簡·愛一定會給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簡·愛是一個可伶的女孩兒,父母早逝,只能寄養在舅媽家。從小她受盡舅媽的虐待、表姐的蔑視,表哥的欺負和痛打。十歲時舅媽把她送入慈善學校當修女,修女在當時是最低賤的,在那裏,簡·愛學會了堅強,並在那裏一呆就是八年。長大後,她一邊當家庭教師,一邊反抗政府的偏見,打破傳統地位觀念,最終她嫁給了一位牧師,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讀完這本書,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這個曲折的故事,讓我意猶未盡,簡·愛的倔強和獨立的性格,深深地震撼了我。簡·愛從小就寄人籬下,受盡了不別人的冷眼相待,而她沒有屈服,敢於面對現實,與偏見和命運抗爭,以勇敢頑強的毅力克服所有的困難,這就是我喜歡簡·愛的理由再加上簡愛在那所修女學校待了八年,要知道在那所學校裏學習,不是被老師害死,就是被餓死凍死,這就讓我更佩服簡·愛頑強的生命力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會遇到許多困難,當困難來臨時,不要哭泣,也不要絕望,要學習簡·愛,勇敢地面對困難,敢於正視現實,不屈服不放棄,擁有簡·愛一樣的毅力,堅強的克服困難,這樣任何困境也都能迎刃而解了。記得有一次體育測試,因身體不舒服發高燒不能參加,但想到這次測試又很重要,不能因我一人而拖了全班的後腿,剛剛讀了《簡·愛》,她的影子又再次浮現在我的面前,因為簡·愛給了我動力,我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之火,堅強地完成了100米彎道跑測試。

我很喜歡簡·愛這個人物,希望能成為一個像她一樣的人,一個敢於與命運、偏見抗爭的人。我也希望大家也讀一讀了《簡·愛》,一起分享讀書的快樂。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3

我第一次見到這本書,就被它的封面和故事簡介給吸引住了。哦!這是一本關於狗的書!於是,我毫不猶豫的買了下來。當翻開它的那一刻起,我就沉浸在了故事當中……

這本書裏講述了一隻名叫“美麗的喬”的小狗一生的經歷,從它剛剛出生時那個壞主人的心狠手辣,到後來新主人家的温暖和對它的愛護,喬經歷的每一件事都是它生命中最特別的。

通常被養在城市裏的小狗,都會過着平凡而索然無味的一生,每天做着同樣的事情,按時吃飯,按時睡覺……但喬不同,可能世界上沒有一隻小狗和喬一樣,有着豐富多彩的一生,有着温暖的家,有着愛它的主人,有着知心的夥伴。喬的一生真是讓我感到不可思議!

但沒有誰的一生是十全十美的,喬的耳朵和尾巴曾被原脾氣暴虐的壞主人砍掉過。這就引起了我的思考,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在善待,保護我們的動物朋友?

現在,很多人的嘴裏都談論着要善待動物,保護動物,可是,到底有多少人做到了呢?我們沒有權力去傷害任意一個無害的小動物,因為我們一樣共存在這個地球上,一樣享受着大自然的恩賜。有很多人獵殺動物,單純是為了娛樂,剝下動物的皮,向朋友炫耀。這種濫殺無辜的人,一定不會有好報的!

動物,這種弱小的生命,在我們看來微不足道的生命,卻能在我們最困難時給我們幫助,在我們傷心時給我們無聲的安慰,在我們熬夜時陪伴在我們左右。哪怕是一隻小小的倉鼠,一隻小小的鸚鵡,都能成為我們最好的的夥伴。他們對我們的信任,對我們的崇敬,對我們的感情,超過了我們對世上的一切。所以,如果你有一個愛你的動物朋友,就請你也好好的愛護它,珍惜它吧!

一起來愛護身邊的小生命吧,這樣,一定會讓你的人生更精彩的!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4

放假了,我想我該把不愛讀書的習慣改掉,一定要在寒假裏多看書。於是,一放假,我就和爸爸媽媽來到新華書店購買圖書。其中,有一本有趣又感人的書《超酷天使大肚子爸》吸引了我。

這本書的作者是鬱雨君,書中的主人公分別是:大肚子爸爸、維C阿姨和五個孩子:飯糰、布丁、蘇打、小晴哥和布瓜。

這本書主要講了:大肚子和四個孩子飯糰、布丁、蘇打和小晴哥住在一個像量角器的奇妙院子裏,喜歡芭比娃娃的維C阿姨常來照看他們。可是,這幾個孩子都很不幸:飯糰是腦癱,是永遠睡不醒的娃娃;布丁的腳掌外翻,被稱卓別林娃娃;先天尿牀的蘇打是愛馬桶娃娃;愛吐泡泡不説話的小晴哥,被稱口水娃娃。他們都很自豪地説:“我們是爸爸生的。”爸爸用他的愛心給他們上音樂課、妖精課和馬桶課,讓孩子們的缺點都變成了優點。蘇打不再依賴馬桶,布丁變成了跳芭蕾的小天鵝。隨着時間的流逝小院要拆遷了。大肚子爸爸也告訴了孩子們事實:這四個孩子都不是自己的親生的,而是在路邊抱養的。爸爸告訴孩子們要和自己的親生的爸媽在一起,並將布丁、蘇打、小晴哥分別送走,而飯糰因生病卻遠離了這個世界。幾年後他們再次相見時,大肚子爸爸和維C阿姨成了一家人並且生了個孩子名叫“布瓜”。

多麼感人啊!讀完了這本書,我感到我們是多麼的幸福。想想那些失去父母被拋棄的孩子們,想想那些殘疾人,我們是不是應該伸出援助之手呢?也許幫助了他人,才是多麼快樂的事情啊!我相信,人與人的和諧之愛才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才是用金錢買不到的無價之寶!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5

《時間簡史》一書是大科學家史蒂芬。霍金的名着,自一九八八年初版以來,已成為全球科學着作的里程碑。它被翻譯成四十多種文字,銷售了一千萬冊,成為世界出版史上的奇觀。有如我們當年讀徐遲的報告文學《哥德巴赫猜想》,科學的終極目標在於提供一個簡單的理論去描述一個高深莫測的現象。

霍金的學生、《時間簡史》的中文譯者吳忠超曾寫道:“他(霍金)象一個孩子,一個好奇的孩子,喜歡問最基本的問題,我為什麼是我?時間是什麼?我們從何而來,又往何處去?”他把宇宙本性最前沿的知識,通俗地展現在我們面前。

有日月星辰的奧妙,才有時間的歷史。讀《時間簡史》,不僅使你瞭解到時間的起源與形成,更應懂得這位偉大科學家在時間暢想曲的後面,還有更多未竟的音符。

時間是每個人的終身伴侶。從少年到老年,我們每時每刻都在時間裏穿過。有悲傷,也有欣慰;有眼淚,也有歡娛;有失敗,也有成功。時間的痕跡刻在臉上,也刻在心裏。

如果把人生比作壯麗的舞台,那麼舞台上戲劇的演出水平不會僅僅取決於空間因素,還會有賴於時間條件;如果把度過生命的歷程比作攀登歲月的長城,那麼時間戰略、時間信念、時間素質將決定攀登者的行進速度;如果把寶貴的生命比作閃閃發光的星星,那麼星星的光源必然是長時間生命熱能的聚集。

時間也是一部年齡的哲學。富蘭克林曾説:“你熱愛生命嗎?那麼別浪費時間,因為時間是組成生命的材料。”大發明家愛迪生,在他七十九歲時,自豪而風趣地對人們宣佈“我已經是一百三十五歲的人了。”這是因為他積攢了超出常人多倍的時間財富。十六歲至六十歲,愛迪生通常每天工作十八到二十小時,六十歲以後,每天仍工作十六個小時。如按平常人一生活動和工作的時間來計算,他的生命已成倍延長了。

所以七十九歲加成了一百三十五歲。其實,人的一生真要無端的浪費許多時間,從指縫間、從酒杯下、從無聊中。但我們並不經意,總覺得時間還長着呢!於是乎“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萬事成蹉跎……”這樣的生活就縮短了你我的生命。年齡的加減法,加入的是有意義有價值的時光,減去的是揮霍空耗的歲月。

我現在老了,懊惱自己年輕時尚不努力。但我羨慕現在的年輕人,因為人生的黃金時代是青年時期。青春的火花、友誼的暖流、生命的歡樂一起湧來,事業開始了最初的跋涉,人生揚起了破浪的風帆,生活領域急劇地展開,工作課題驟然增多。

但我要用一個老者的身份,真切地告誡年輕的朋友們,真正生命的春天,是隨着理想種子的播下而來臨的。生活的海洋並不像碧波漣漪的西子湖,隨着時間的流動,它有時平靜如鏡,有時浪花飛濺,有時巨浪衝天……只有把握自己命運的人,才能創造生命的輝煌。

今日之日不可延留,昨日之日不能呼返。這位蜷縮在輪椅上、能與上帝對話的史蒂芬。霍金,似乎在《時間簡史》中告訴了我們這個道理。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6

這個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法師的帽子》的一本書,裏面有好多姆咪,裏面有一隻姆咪叫姆咪特羅爾,他有好多好多的朋友,有小吸吸,小嗅嗅,斯諾爾克小妞,斯諾爾克小子,赫木倫等好多朋友呢。就這樣,姆咪特羅爾和其他一些朋友組成了很奇怪的一篇故事。

在一個陽光明媚的春天,所有小動物都甦醒了,姆咪特羅爾,小吸吸,小嗅嗅去爬山。到了山頂他們發現了一頂很奇怪的帽子,。放進去的東西都會變化。假如你放進一個雞蛋殼,帽子裏就會飛出五朵能坐人的雲彩。我也想坐上去,可是我還沒碰過呢!姆咪特羅爾,小吸吸,小嗅嗅,斯諾爾克小妞,斯諾克小子坐在彩雲上面可開心了。可是過了一天彩雲就沒了。有一天,他們在玩捉迷藏時,姆咪特羅爾躲在了那頂帽子下面,出來時,就變成了一個大怪物。姆咪特羅爾的朋友們都不認識變異的姆咪特羅爾,自我介紹了一下,姆咪特羅爾還以為在玩一個遊戲呢。後來他們才知道是哪頂帽子弄得鬼,在湖邊把蟻獅拿來測驗,沒想到蟻獅變成了一個刺蝟。他們看見了,害怕極了,把帽子扔到了小河裏,但帽子卻自己又回來了,那片湖變成了紅色的果醬,姆咪特羅爾把帽子扔到了小吸吸的山洞裏。

有一天姆咪特羅爾他們一家和他的朋友們一起去一個小島上玩,把有着魔法的帽子給拿回來了,到了小島上,碰到了又聾又啞還看不見的哈蒂法特納人,赫木倫把他們的晴雨表給搶了過來。半夜裏,哈蒂法特納人在姆咪特羅爾他們的帳篷裏拿走了晴雨表,他們身上都是電,把斯諾爾克小妞的頭髮都弄沒了。新一天又開始了,姆咪特羅爾他們一家在小島上準備撈廢舊的東西,斯諾爾克小子還發現了一座金山呢!幾天過後姆咪特羅爾他們回家了,姆咪媽媽把赫木倫收集的一個種子扔到了那個有魔法的帽子裏,結果整個屋子都變成了森林,姆咪特羅爾和他的朋友都不認識自己的家了,後來他們從地道里爬到了家裏,覺得這房子好不錯有好多樹的果實。

在晚上他們看見了某甲和某乙,他們總把話説得顛三倒四,他們手裏提了一個手提箱,有一個叫格羅克的人想把手提箱裏的東西拿回來,因為裏面的東西是他的,但手提箱是某甲和某乙的,就這樣,斯諾爾克小子還為他們打了一次官司呢。最後,把有魔法的那頂帽子和格羅克交換,某甲和某乙就在姆咪特羅爾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小嗅嗅離家出走了,姆咪特羅爾感到傷心,某甲和某乙就把他們手提箱裏的東西給姆咪特羅爾看,原來是寶石之王啊,傳説魔法師就騎着他的黑豹來找這顆和豹子頭一樣大的寶石,那就是寶石之王,突然,姆咪媽媽急匆匆的跑出來;“不好了,我的皮包不見了。”所有姆咪都知道,姆咪媽媽沒有這皮包活不下去,於是她便説;“誰能把我的皮包找到,晚上給他編一個慶祝晚會”。原來是某甲和某乙把姆咪媽媽的皮包當成卧室了。當給某甲和某乙辦慶祝會時,某甲和某乙把寶石之王給大家看時,被魔法師看見了,於是便去拿寶石之王。某甲和某乙不給,魔法師就給某甲和某乙一塊寶石之後,並把姆咪谷的每一個成員實現一個願望。

《魔法師的帽子》讀後感精選範文三

暑假的生活總是那麼的悠閒自在。在這個暑假裏,我看了許多非常有趣好玩的書,真是令我快樂極了!

其中有一本《魔法師的帽子》令我印象很深刻,它向我們展示了一個充滿真誠、善良和美麗的奇妙世界!

春天的一個早晨,小木民矮子精、小嗅嗅和小吸吸冬眠過後上在山頂找到了魔法師的帽子。這頂帽子就像魔法師一樣,會一種神奇的魔法:你把一樣東西放進去,它就會變成另一樣東西,你想都想不到它會變成什麼東西!

木民們把這頂帽子當做紙簍,木民媽媽扔進一個蛋殼,蛋殼竟慢慢的變成了五朵小云彩。小夥伴們駕着雲彩四處飛翔,八方飄遊。他們還把海水放進去變成了木莓漿,三條魚遊了進去,一隻蟑螂跳了進去,結果都變成了金絲雀。

一個雷雨的夜晚,哈蒂特納人竟把斯爾克小妞的頭髮給燒掉了,早上在大家的共同安慰下,這才忘掉了傷心……

木民媽媽把一團有毒的粉紅色植物扔進了魔法師的帽子裏,那糰粉紅色的植物開始從帽子裏慢慢的長出來,爬得滿屋都是,結果,木民家變成了一座森林。小木民們在森林裏玩得非常開心!

書裏有一句話:讓我們把尾巴纏在一起。這句話體現了木民們的友誼、團結互助和助人為樂的精神。團結一致和助人為樂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20__年5月12日,當四川遭受突如其來的地震侵襲時,我們敬愛的温總理火速趕赴災區看望受災人民,全國上下紛紛捐錢捐物,為災區人民送去了陣陣温暖。這就是我們團結一心、勇敢堅強的中國……

後來,木民家又迎來了某甲和某乙。他們擁有一顆巨大的紅寶石。月亮上的魔法師看見了這顆他尋找了幾百年的寶石,於是他幫木民谷的每一個人實現了各自的願望,同時某甲和某乙也送給他另一塊和箱子裏一模一樣的紅寶石。大家非常開心地度過了一個難忘而快活的夜晚!

書中,各種小動物的可愛形象刻畫得惟妙惟肖、活靈活現,我好象身臨其境一般!木民爸爸沉靜睿智,木民媽媽勤勞寬容,小木民矮子精機靈善良,某甲某乙助人為樂……

這一羣可愛的小木民們讓我的暑假增添了許多快樂!我想,我也應該具有木民們勇敢、自信的性格,在遇到困難時不退縮,永遠要用一顆積極、充滿自信的心去勇敢地面對!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7

在暑假裏,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簡·愛》。小説的主人公簡·愛是個孤兒,但她是一個不甘受辱、自尊自愛、自立自強、敢於抗爭、敢於追求的女性。她那純樸善良的高尚品質深深打動了我。

簡·愛的母親原是一位富家小姐,她愛上了一個窮牧師。他們不顧親友的反對結了婚,富家小姐的父母因此和她斷絕關係。他們結婚後一年生下了簡·愛。可是就在簡·愛出生的那年,她父母因感染流行風寒去世了。簡·愛成了孤兒,被送進了孤兒院。後來她舅舅把她接回府上住。可是不久舅舅也去世了,她舅母經常虐待她,在簡·愛10歲那年把她送到一個慈善學校。她在那地獄般的學校生活了8年,還當了兩年教師,後來到桑非爾德府當家庭教師。簡·愛長得矮小,並不漂亮,但她聰明伶俐,正直善良。不久,主人羅切斯特愛上了這個無財無貌的簡·愛,簡·愛也愛上了比她大20多歲的主人羅切斯特。在教堂結婚那天,有人揭穿羅切斯特還有一個瘋老婆。簡·愛知道後便毅然出走,離開了這個她深愛的人,流浪了兩天兩夜。在她快要餓死的情況下,奧利佛一家救了她,還幫她找到一份工作——鄉村教師。在這期間她繼承了叔叔的財產,成了非常富有的人,還意外知道奧利佛兄妹竟是她的親戚,她主動提出將財產與他們三人平分。最後,她回到桑非爾德府,發現這裏已成了廢墟。聽別人説,這裏發生火災,羅切斯特為了救別人被壓斷了一隻胳膊,眼睛也瞎了。簡愛知道後不顧一切地找到羅切斯特,最後他們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從簡·愛身上,我看到了她正直善良的美好心靈。當她突然知道自己可以繼承2萬英鎊成為富翁時——要知道她當鄉村教師的年收入才30英鎊,她顯得還是那麼平靜,沒有過分的激動。而當她知道在這世上還有幾個親人——正好是救過自己的奧利佛兄妹時,卻高興得簡直瘋了。她主動提出把遺產與奧利佛兄妹三人平分。多麼慷慨大方,一個不為金錢所迷惑,把親情和友情放在第一的人啊!

最讓人感動的還是當她回到桑非爾德府,發現這裏已成了廢墟,聽説羅切斯特為了救別人被壓斷了一隻胳膊,眼睛也瞎了時,她不顧一切地找到羅切斯特,去安慰他,照顧他,還毫不猶豫地選擇了他,跟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多麼純潔、多麼高尚的愛情啊!

整本書寫的就是簡·愛一個灰姑娘的人生經歷。一方面,她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甘心命運的安排;第二個方面,她又在捍衞自己的人格和尊嚴。這個故事,可以説是一個灰姑娘的的奮鬥史。她在追求一個基本的權利:平等。

《簡·愛》這本書還告訴我們依靠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聰明才智,只要堅忍不拔地艱苦奮鬥,勇往直前,是可以衝破重重險阻,達到自己的目的的。簡·愛的自尊自愛、自立自強、正直善良的品質讓我敬佩,不正是我們所需要學習的嗎?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8

張愛玲的小説總是給人一種刺骨的諷刺,像是局外者一般看透了人情變換,將手中的人物投入現實中久久不能自拔。沉香屑:第一爐香中的薇龍就是一個便是這樣一個可憐的女子,在張愛玲的手中翻覆。正因為張愛玲的生長的家庭環境才造成了她的獨特性格,才造就了她非同一般的寫作風格。

文中的薇龍起初是一個單純的大學生,跟隨家人在香港讀書,有着自己的目標,有着自己的尊嚴。為了能夠在香港繼續能夠讀書,於是她放下自己的姿態請求姑母來援助自己。來到姑母家的時候着實是薇龍震撼了一下,“四周繞着矮矮的白石字闌干,闌干外就是一片荒山。這園子彷彿是亂山中憑空擎出的一隻金漆托盤。”相信這時候的薇龍在心中也羨慕了一把。姑母是一個富翁的遺孀,交際手段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對於薇龍的投靠並不是出於親戚之間的慈悲,而是為自己的未來做打算,將其作為吸引男人的誘餌,滿足其虛榮、荒糜的生活。自己人老珠黃之後,總要找一個接班人。樑太太是自私的,也是世故的,正是這世間的無奈將薇龍一步步推進深淵。

單純而愛美的大學生自然經受不住那樣的誘惑,“她到底不脱孩子氣,忍不住鎖上房門,偷偷的一件一件試穿着”。但是此時的她還是沒有陷入荒糜的困境,“一個女學生哪裏用得了這麼多?這跟長三堂子裏買進一個人,有什麼分別?”然而過了一會兒,“薇龍不由想起壁櫥裏那條紫色電光綢的長裙子,便細聲對樓下的一切説到‘看看也好!’”也許這時的薇龍註定要融入原本憎惡的荒糜生活。

順着樑太太的安排,薇龍周璇在各個交際場合,逐漸在交際界小有名氣。薇龍知道在這些場合是很難找到正經的可託付終生的人,當她對愛情有點點憧憬的時候,樑太太卻將那人收羅了去。只怕在這樣的環境中經受的誘惑遠遠不止這些,直到喬琪的出現使薇龍陷入了自己的幻想,即使直到這場戀愛是以悲劇收場的。可是戀愛中的女人都是愚蠢的,即使知道自己是單方面的付出,也會幸福不已地陷在自己編織的美夢中。薇龍終是嫁給了花花公子喬琪,“從此以後,薇龍這個人就等於賣給了樑太太和喬琪,整天忙着,不是替喬琪弄錢就是替樑太太弄人。”她沒有天長地久的計劃,只有在這眼前的瑣碎的蠍西里,她的畏縮不安的心,能夠得到暫時的休息。在最後,喬琪和薇龍在灣仔去看熱鬧的時候,看着正在打價的喬琪,薇龍才想起未來是無邊的荒涼與恐怖。

薇龍是徹底的將自己封在了對喬琪的愛情中,“我愛你,關你什麼事,千怪萬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你明知道一句小小的謊言可以使我多麼快樂”。卑微到塵埃裏的愛情也不一定會開出花朵。張愛玲寫到此處戛然而止,但是人們都能猜想到,薇龍的結局是怎樣的,年老色衰之後,失去了利用的價值,被無情的拋棄。現實中的我們身邊也不乏缺少這樣的女性,因為愛情失去了自己,失去了自己對於未來的追求,甚至於有的人以生命為代價來澆灌自己珍惜的愛情。

沉香屑:第一爐香中的薇龍可以在現實中找到原型,為了眼前的浮華失去了最初的自我,迷失在繁華中,成為了無根的浮萍,隨風漂流,沒有了人生的目標。燈紅酒綠的生活是奢靡的,是許多人嚮往的,但是同時也是有許多夢想的屍體堆積起來的。鏗亢的音樂掩蓋了最純粹的人性的呼喚,對金錢的痴迷勝過了對夢想的追求,現實中的殘酷是在於誰都不能預料未來。現在的清明並不能夠指引到未來的明智。堅定自己的信念,堅持自己的目標,才能增強自己對於外來誘惑的抵制。

愛情,一度是多麼神聖的詞彙,但是人們卻將其不平等化。愛情中人人平等,就像是雙方投入了相同的心血澆灌而成。雙方的平等對待是幸福愛情的前提,那種卑微到塵埃中的愛情註定是要有一方受傷。將自己放到廣闊天地中,端正心態,收穫最純粹的愛情。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9

書乃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從古至今,書一直是人們的充電機。我也是一個愛讀書的孩子,在我讀過的書中有一本叫作《地心遊記》,它的內容非常精彩,可以説它是我國小階段讀過的眾多書中最愛的書之一了。

第一次目睹《地心遊記》的“芳容”是在學校的操場上。那天學校老師請同學們上台自由推薦自己最愛的書,一位男同學上台介紹了這本書,説這本書是多麼的好看,主人公黎登布洛克教授是他最崇拜的人。最崇拜的人?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仔細地看了一下封面,書面印刷簡潔醒目,橙紅兩色相間,上面有四個大字:“地心遊記”。字上方一個紅色方框內是黎登布洛克教授正在探險。他驚訝的神情讓我很想知道發生了什麼。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讓媽媽買給我。誰知學業繁忙的我竟然把這件事忘到了九霄雲外,差點與《地心遊記》失之交臂。

不知過了多久,在一個星期天,媽媽帶我去新華書店看書,我意外的又發現了它的蹤跡。在那一堆琳琅滿目的圖書中,我一下就看到了《地心遊記》,它不僅是新課標必讀名著,還是全國優秀暢銷書。我如獲至寶,立刻拿起它走向媽媽,告訴她我想買這本書。媽媽翻看了簡介和目錄,説:“嗯,這本書還真挺好的,但是它的版本很多,我們回家上網看看在網上買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媽媽説的也有道理,就戀戀不捨地和《地心遊記》道別了。回到家裏,媽媽上網搜到了這套書,但因為網上顯示在世界讀書日當天買書有更優惠的活動,媽媽就説等幾天再買。誰知後來和我一樣“貴人多忘事”的媽媽竟把買書的事給忘了。可憐的《地心遊記》又再次與我“擦肩而過”!

也許我和這本書有緣分吧!一天,我不小心把後排同學桌上的一本書給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撿起來一看,竟是《地心遊記》,我立即激動地叫起來!再看看我心愛的書,感覺它是多麼期待被我閲讀啊!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寫了一張小紙條放在了筆袋,晚上一回家就讓媽媽趕緊給我買。媽媽滿懷歉意,立刻下單了。第二天放學回家,一本嶄新的《地心遊記》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趕緊翻開它,細細閲讀。它果然不負所望,非常精彩。黎登布洛克帶着他的侄子開啟了一次驚心動魄的地心歷險,雖然一路上遇到許多艱難險阻,但黎登布洛克教授憑着自身的智慧和勇往直前的精神把這些困難都一一克服了,並最終回到了意大利。我讀了無數遍後現在幾乎能倒背如流。每當我向別人推薦它時,就會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時的不易,就覺得倍加珍惜。

這就是我尋找最愛的書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覺得有點神奇呢!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10

《你一年的8760小時》這本書裏艾力寫道:”心靈雞湯吃多了,味道也不同:有的鹹,有的甜,有的辣。吃多了,肚子會壞,步子會慢,腦子也會亂。有些時候,把雞湯和道理放在一邊,先邁出一步,然後在實踐中不斷地總結、修正。只有這樣,我們才不會成為那個懂的很多,會的卻不多,最後幾乎沒有任何改變、一事無成的人。“ 所以他在開頭就給讀者表明,這本書也講道理,但是講方法。教別人任何事,”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嗎?本文是小編讀《你一年的8760小時》心得感悟,歡迎大家閲讀。

上個月的某段時間,我明顯感覺自己生活,工作力不從心。工作上雖然早出晚歸,勤奮辛苦卻總因為一些小事而犯錯,向幾家雜誌社投稿,每天興致勃勃的打開郵箱卻每天都是空白的無人問津,找到新發行的某雜誌的編輯,他卻禮貌性的對我説,你的文章挺好的,但是不適合我們的雜誌,感覺太官方了。

於是我沉默了,即便去讀很多的書,即便有朋友安慰我,對我卻沒有任何的幫助。我那陣子就在消沉的情緒裏,一天天的打發着時間。然後當我拿到了手中的這本書《你一年的8760小時》的時候,我開始以為這本書就是一本簡單的時間管理類的書籍,然後看了一眼作者,艾力。説實話,對艾力的最初印象就是,《奇葩説》這個綜藝節目一名辯方選手。我又自己很主觀的理解為,這又是一類有點小名氣就開始寫書的人。

但是,當我認真看完整本書之後,它改變了我之前對這本書的偏見。我被他的努力和拼搏給折服了。俞敏洪給他的評論是:”一個人,即使沒有任何背景,靠着日復一日的堅持和努力,學會聚焦,在一個領域做到極致,也能闖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天地。“ 艾力,他是有我們現在很多年輕人羨慕的成績。畢業於北大名校,新東方最年輕的演講師,參加過全國無數次的演講。單憑畢業名校這一點,我想他就已經可以找一份高薪又舒服的工作了。但是他沒有,他在26歲的年紀裏,從新東方兩萬老師裏脱引而出,成為集團裏最年輕的演講師、培訓師,網上製作“酷艾英語”的視頻,教大家英語贏得了點擊量5000萬的成績,他公益創辦早起團,健身團,讀書團,這本書就是寫下他這一路的經歷和故事的。

我想很多人應該和我一樣,一面在平淡的、無趣的生活裏渴望雞湯來給自己一劑清醒,但是另一方面又排斥這個滿是雞湯味的社會。我經常在想,雞湯能給我們什麼呢?今天因為拖延沒有完成應該完成的任務,然後找到一篇雞湯文,讀完後熱血沸騰,但是有用嗎?回到現實生活中後,該拖延的工作還是拖延,抱怨工作但是不能改變的狀態還是在抱怨,覺得現實很骨幹於是理想變得越來越遠了。然後我靜下心來認真審視這一切的時候,我覺得雞湯並不是一無是處,雞湯也不是靈丹妙藥。它適合一種人:本身擁有執行力,擁有衝勁的人!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11

讀《戰爭與和平》很舒服,不僅因為作者語言描寫上的順暢,更在於從這部作品中感受到了很多與中國歷史和中國文化相契合的地方。從我自己看來,作品之所以有價值閲讀,可能就在於作品能夠給予顯示以啟示,無論這種啟示是正面的借鑑還是反面的提醒。

皮埃爾和安德烈有過一場爭吵,他覺得安德烈只是為自己活着實在難以理解,他在共濟會的影響下,認為應該努力求得自身淨化,為他人,愛鄰人。從這裏,隱約可以看到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修身養性,推己及人,忠恕之道甚至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書中關於戰爭的描寫,也有很多和中國人體驗相符的地方。尼古拉參戰受傷之後,想到了家裏的好,發出了我為什麼要到這裏來的疑問;安德烈也對自己參軍作戰的目的產生了懷疑:到底為誰作戰?這樣的一些思考在中國同樣有過發展,中國人也有所謂“一將功成萬古枯”的歎息,也有“興,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反思。甚至於書中多處可見的關於人民戰爭、游擊戰爭十分純潔和強烈的民族感情的描述,恍惚讓人體會到了中華民族生死危機關頭所發出的“救亡圖存”的最強音。更有甚者,戰爭幾近結束之時,面對軍隊大量的減員,書中竟然會有“剩下的全是菁華”的感歎,抑或是振奮人心,一掃頹氣的激勵,這種.種不能不讓人想到長征結束後毛澤東對於中國紅軍的種.種描述。

這本書太多的地方能激起人關於我們所熟悉的中國歷史、文化的聯想。50、60年代的翻譯文學已經內化在中國現代傳統之中,不知道中國的讀者們是否從這些翻譯的經典中看到了我們久遠的傳統和不久前這個國家有幾許相似的經歷;甚至於再往年推,革命戰爭年代的人們讀這本小説是不是從中汲取了很多可供中國革命學習的地方;再往後,80年代的人們熱衷於讀這些經典,比如説戰爭與和平,其中是否也喚起了人們對歷史的回憶,並引發了對理想生活的追求?

“中國現代傳統,也即20世紀中國文化傳統和現在有什麼關係?這其中是否還有一些可以作為精神傳統滋養下一代?”從第一個問題看似很自然地過度到第二個問題,然而我不認為這樣,甚至於如果把這兩個問題過分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會影響我們對第一個問題的思考。如果這麼推理可能要好很多:影響20世紀中國文化傳統的種.種因素中,集中到本次討論的範圍也即那些文學經典,是否還有很多值得今天的人借鑑學習的地方?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我們就要反思為什麼包含了很多經典要素的作品在今天不能再引起今天人的廣泛興趣?當然可以我們可以説出很多諸如社會急速發展,誘惑越來越多之類的理由,但是對文化問題的反思可能並不能僅僅侷限在對政治、經濟問題的反思,文化本身可能就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我們是不是可以從《戰爭與和平》這些經典之中發現一些我們以前沒有發現的東西,從另外一個角度,就是能不能從現代的角度對這些經典進行再解讀,重新發現或者重新認識一些對於我們有啟示的東西。由此聯想到近年來頗熱的“國學熱”,無論這種國學熱是炒作出來的,還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學熱,既然這股熱潮能夠出現,就説明了社會上更多的人已經意識到了我們存在的問題,並且希望能從我們的傳統中尋求解決之道。當然,有很多人會覺得這種國學熱是在西方知識結構框架中對國學的解讀,並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所謂的國學。我覺得即使這樣又有什麼關係呢?即使我們不能擺脱全球資本主義化的趨勢,我們同樣能夠重新發現我們自己的傳統。推而廣之,對於《戰爭與和平》這些曾經影響過我們或長久或短暫歷史的作品,重新解讀的意義也在此:發現延續的傳統,構建新的傳統。

再回到作品本身,從書中大段關於舞會的描寫,對於人物心理的描寫,對於景物場景的描寫,很明顯的顯示出托爾斯泰在這方面寫作的得心應手。在讀刺蝟與狐狸之前,雖然覺得書中大段所謂傳教式般的議論很是枯燥難讀,但並不覺得這是此書的敗筆,甚至覺得是自己素養不夠,才導致不能理解提升作品檔次的“精華部分”。當時就是這麼認為的,所以13日上課的早上還特地將第四冊最後關於歷史的探討重新細讀了一遍。由於水平的侷限,並不能發現其被貶低的原因。單從表面來講,托爾斯泰舍長就短,顯然有他自己的思考,而這種思考很明顯與作者的危機意識緊密相連。這一點可能跟魯迅等文人頗為相似。張承志在《魯迅路口》的散文中,認為魯迅不走“純粹的文學道路”的願意在於魯迅的“良知”。張的觀點有偏頗的地方,但是還是很清晰的表達了魯迅以及魯迅之後的一大段時期,社會需要思想,中國需要思想。

《戰爭與和平》在中國的流行,其中應該也有這方面的因素。毛時代的人人都可能成為哲學家,這時間的人當然需要思想,於是《戰爭與和平》流行;從一些80年代的回憶文章特別是對於80年代大學生活的回憶文章裏,很容易發現有過一段詩意的時間,結詩社、讀尼采等等,對獨立思想的追求,於是《戰爭與和平》流行。90年代之後,人們不再需要詩了,好像獨立思考的人也越來越少了,於是通俗的文學取代了經典,也就是課上所説的,突然發現現在的人不讀“《戰爭與和平》”了。從這個角度來講,對這類文學作品的重新解讀,發現延續的傳統,構建新的傳統,或許還有對社會重新啟蒙的意味。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12

在暑假裏,我讀了好多好多的書,比如:《舒克貝塔》,《愛的教育》,《做人與做事》,《時代廣場的蟋蟀》······我最愛看《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讀完了這本書 ,我有數也數不清的感情想表達,我就在這給各位説説吧。

這個故事的大體內容是這樣的:有一隻蟋蟀叫柴斯特,它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一個草場,但是柴斯特很貪吃,結果跳進了野菜籃裏,被帶到了紐約的時代廣場,它在哪裏遇到了很多朋友,也闖下了許多大禍,但是它都以絕妙的音樂天賦,擺脱了困境,還成為了震撼紐約的小明星,就在這時,柴斯特開始渴望自由,最終回到了自己深愛的故鄉。

這本書裏面充滿了友愛和温情,我讀了好幾遍,每次讀完,總感覺眼睛裏淚汪汪的,心裏熱乎乎的。在故事中,蟋蟀柴斯特的演奏出了名,震撼了整個紐約,而此時它卻要回到老家去享受無拘無束的快樂!為什麼它敢於在事業的巔峯之時,提出要退隱?難道出名被大家喜歡,就不是快樂嗎?我感覺我們人人都想當明星!這本書告訴了我一個重要的問題:自由!“快樂”和“出名”呢只是三明治外面薄薄的兩層,中間那層最重要,是一個牛肉餡兒餅,可是調皮的柴斯特,嘴巴太小了,一口咬不了三層,它只能吃一層,它要選哪一層呢?正如地鐵裏的那隻亨利貓説的:“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那它就應該去做它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只是讓它感到不快樂的話,那成名又有什麼意義呢?”對呀,太對了!榮譽雖然是非常好的,但讓柴斯特太累了,它在自己的故鄉,覺得高興就放懷大唱一下,就算很累,它也很高興,因為它有心情;而在時代廣場,它不管有沒有心情都要一天唱兩次,它失去了自由。自由的快樂和受約束的快樂?孰樂?我明白了。

這本書讓我想到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人類為了自己的快樂,把很多動物關到了動物園裏,讓它們失去了真正的自由,忘記了動物是屬於大自然的。我希望動物們能像柴斯特一樣擁有自由的快樂!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13

記得一年前讀這本書時,也許是因為心不夠靜,總是一目十行,很多句子只是掃了一眼,而今再讀時,一字一句地讀,心便真實地沉浸到這充滿夢幻和童稚的詩中,沉浸到這淡淡的卻又似鉛一樣沉重的憂傷中。

最初認識到顧城,是看到他對爸爸説的一段話:“爸爸,我最神往的地方,就是你年輕時去過的西藏。我認為沒有一個夢境,是睡在現代化的摩天樓裏,它總是隱藏在雲深霧濃處,冰山雪嶺中。越高的地方,越接近天國。”看到這段話的那一瞬,我振奮了,彷彿在佈滿齒輪的城市,在狹小混亂的街巷中看到一個會唱很多安靜而悲壯的歌曲的靈魂抬頭凝望着接近黎明的天空,我聽見他説:“我要心。”哦,是的,是的,我們的心在那最純淨的雪域,在那會盛開大片大片格桑花的布達拉宮的山巔,在那最接近天國的地方。

在會考後,爸爸説要帶我旅遊,我便站在中國地圖前,長久地看着西藏,長久地看着那塊青紫色的版圖,可是我放棄了這次去西藏的機會。因為我不知道,當我看到現代化的、被柏油馬路分割得支離破碎的西藏時,我有沒有接受幻想瞬間崩塌的能力。西藏在我的心中已然太過神聖,寄託了太多我的夢境。它如今現實的樣子,我不願、也沒有勇氣看到。或許,顧城也是這般,他一生都沒有踏進西藏一步。

顧城是一個悲哀的孩子,始終沒有長大。他喜歡一個人靜靜地凝視雨雲下忙於搬家的螞蟻,在護城河裏遊動的蝌蚪和魚苗,在屋檐下築窩的燕子和覓食的麻雀…… 可他不太凝視人,似乎人是種令人生畏的動物。就像。他從始至終都沒有學會凝視現實。他一直神往古老的文明,崇尚清新的夢幻。只有在那遠古的夢境中,他的眼睛,才有星雲的流動。

他是一個任性的孩子,一個被幻想媽媽寵壞的孩子。他希望,用彩色蠟筆在心愛的白紙上畫出笨拙的自由,畫下一隻永遠不會流淚的眼睛,畫下最年輕的沒有痛苦的愛情,畫下未來,畫下因為熱愛未來而熄滅的心。他説:“我想在大地上,畫滿窗子,讓所有習慣黑暗的眼睛,都習慣光明。”可是,他沒有領到蠟筆。一個讀過太多書的人,一個太過敏感而細膩的人,一個憎惡現實、與自己用幻想建起的世界相依為命的人,再多走一步,便會是整個生命和世界的坍塌。他在自己想像的完美世界上付出了所有的情感,然而這愛,卻像最透明而清脆的琉璃。

或許,他也曾掙扎着想要融入現實。他曾這樣寫過:“我像孩子一樣,緊拉住漸漸模糊的你,徒勞地要把泡影,帶回現實的陸地。”是呵,我明白,倘若讓他接受現實,讓他放棄那些從夢海深處升起的遠古的夢境,對他來説,無異於毀滅。是的,在激流島,一切還是真正地毀滅了。愛,把新鮮的死亡帶來。像顧城這樣透明而脆弱的生靈,無論如何都不適合整日出沒於霓虹閃爍的地方,不適合在金融界賺大把大把的錢,不適合影視歌三棲,不適合政壇勾心鬥角,也不適合活到七老八十、子孫滿堂地坐着等待老死。慘烈而決絕地拒絕在鏽蝕的死亡上尋找一絲生的空間,或許是他最好的選擇。

我願意相信,天空和海上迸濺的水滴會覆蓋一切,覆蓋那無法尋找的墳墓。我知道,那時,所有的草和小花,都會圍攏,在燈光暗淡的一瞬,輕輕地親吻他的悲哀。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14

讀完憩園,留給我的是一種沉重的氣息。是一種對人生的惋惜,對生命的惋惜。事物的發展看似平凡,卻怎麼也脱不了命運的擺佈。憩園裏的兩家主人,在這裏上演的是一曲命運的悲歌。

小説憩園以第一人稱我進入憩園的所見所聞所感展開,描述了憩園裏前後兩家主人的命運,看似不同,卻也相同。被同一根命運的繩子所牽引,演繹一場人生的悲劇。是無法擺脱,還是根深蒂固?

楊三爺作為憩園中前主人,幾乎已完全被封建社會自身的體制掏空了靈魂。他愛讀書,還能作些詩詞,但是,不勞而獲、衣食無虞的腐朽生活使他失去了對自身命運的審視能力。他一步步地走向墮落的深淵,既無力自撥,也不想自撥。最後只得賣掉憩園,被親人趕出家門。楊三爺是憩園原先的主人,靠着祖輩遺產過着安閒的日子,吃喝嫖賭,揮霍家產,使家裏一日日走入困境。為了錢財,兄弟們商量着要把憩園賣掉,平分祖先遺留的最後家產。此刻的楊老三想要守護這份產業,已經是不可能的了。他的大兒子留學回來,代替了他在賣公館的合同上簽字。幾個月後,憩園便有了新主人。楊三爺的所作所為引起了家裏人的不滿,大兒子恨他,並以極端的方式對待自己的父親,言語逼人,處處充滿着恨意,最終把父親趕出家門。妻子恨他,無法原諒他背叛自己,縱容自己的兒子如此對待父親。唯有小兒子,時刻想着父親的好,時刻想着要照顧父親,然而他還小,沒有強大的力量去做成這件事,最終的結果,也只能是一段悲情的結束。

實際上,《憩園》就是以楊三爺今天的命運隱喻着姚誦詩明天的結局。它讓我們看到是,封建社會的剝削體制不僅僅給廣大平民百姓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同樣也給它自身的利益繼承者帶來了巨大的災難。而且,後來的災難更為可怕,因為它直接消解了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意志,瓦解了人對自身命運的最基本的審度能力,對自我生命的最原始的體察能力,使人的精神和心靈真正地變成了荒漠。這裏,巴金從人物命運入手,以一種互為印證的敍事手段,使我們看到被奢靡的物質外表所擁裹的精神深處的頹敗情形,體現了作家對腐朽文化無法改變的悲憫。

憩園裏上演了兩家主人的不幸,享受榮華富貴,帶來的只是一次次悲慘的命運。貪圖安樂,是以生命付出代價。憩園裏籠罩着悲哀的氣氛。縱使有美麗的庭院,縱使有安寧的環境,也不能讓人走出悲哀的命運。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15

讀了《岳飛傳》這本書,使人明白了要像岳飛一樣愛祖國,孝順父母,做一個忠孝之人。《岳飛傳》有很多的經典的故事情節,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岳飛傳讀後感1000字,歡迎大家閲讀,供您參考。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本站。

怒髮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

紹興四年(1134)秋,岳飛第一次北伐大獲全勝。八月下旬,宋廷擢升岳飛為清遠軍節度使。當旌節發到鄂州(今武昌)時,全軍將士歡欣鼓舞。一天,雨歇雲散,江山明麗,岳飛憑欄遠眺,感慨萬千,吟詠了這首詞。

看到岳飛的這首《滿江紅》不由的使我眼前浮現岳飛騎着戰馬拿着長槍上陣英勇殺敵,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場景……

在宋朝一個洪水滔滔的季節,誕生了一位民族英雄,他就是盡忠報國的岳飛。這是一個勇猛殺敵,無數次打敗金兵的入侵的英雄;這是一位立志報國的熱血男兒,一個堂堂正正的大英雄。在戰場上他毫不退縮,而是英勇善戰,三番五次打破金兵,凱旋而歸。就是這樣一位民族英雄,不怕金人的金戈鐵馬,卻被奸臣當道,處心積慮所迫害,最終在大年夜在風波亭被害。大宋的安寧是岳飛和他的將士們、他的兄弟、他的家人不惜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我真的為這樣一位英雄的倒下而感到無比的痛心。

讀了這本書,有個人不得不説,那就是陷害忠良的秦檜,因你殺害忠臣,理應成了中華民族的千古罪人,被世世代代所唾棄,被遺臭萬年。還有你的妻子王氏,成了你的幫兇,犯下滔天大罪,因此你們將永遠跪在岳飛面前贖罪。

《岳飛傳》有很多的經典的故事情節,看的我如此如醉,如岳飛出世、組建岳家軍、槍挑小樑王、宗澤贈盔甲、羣英結義、岳母刺字、岳飛掛帥、被害風波亭、沉冤昭雪,一門忠烈……

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這是一份罕見的遺書。因為,它既是一份被逼迫下的供詞,又是臨死之前留給世人最後的八個大字。當初,岳飛被秦檜等人以“莫須有”的罪名治罪,臨行前,儈子手們再次提審岳飛,企圖逼迫他在提前炮製的“供狀”上簽字畫押。但是,岳飛視死如歸,他取過筆來,大義凜然地在供狀上寫下了這八個大字。這八個如椽大字,一個個頂天立地,力透紙背,昭示了岳飛寧死不屈的精神和偉大高潔的人格,以及相信上蒼最終會做出最公正判決的堅定信念!這是岳飛面對奸臣迫害的最好回答,也是他留給這個世界的最後遺言和期盼。值得慶幸的是,雖然岳飛受到了秦檜等人的不公正待遇,但是總算蒼天有眼,他被迫害致死不久,遺言便得以實現。

岳飛去世20年後的1162年,宋孝宗下令為其平反,重新恢復他在世時的官位,不僅如此,岳飛還得到了後人至高無上的評價。記得國父孫中山評價如是説:岳飛魂,是中華民族的精神代表,也就是民族魂。

讀了這本書,使我明白了要像岳飛一樣愛祖國,孝順父母,做一個忠孝之人。一定要報效祖國,為祖國的發展獻出一份力量。因此從小就要努力學習,永不鬆懈,分秒必爭。岳飛背上刺的“盡忠報國”也將成為我人生的座右銘,相信自己也一定會做到的。

他雖然被迫害致死,但他“精忠報國”的愛國精神,卻高高地寫就在歷史的豐碑上,存活在人民的心目中。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16

卡夫卡在《變形記》裏給我們講述了一個離奇的故事:年輕的推銷員格里高爾是家中惟一經濟來源,每天過着繁忙、壓抑的生活;父母和妹妹都很疼愛他。結果他在一夜好夢結束之後,發現自己變成了一隻大甲蟲。全家都因此惶恐。並且格里高爾也因為這一奇怪的遭遇,經歷了家人從震驚、恐懼到冷漠、厭煩的現實,雖然他的母親和妹妹都試圖用剩餘的一絲對他的愛來照顧他,但是還是被他那可怕的樣子所疏遠,而他父親更是對他深惡痛絕,屢次攻擊他,傷害他,並在最終直接導致了他的死亡。我想,也許格里高爾的離去對他來説是一件好事,否則,生活在這個被異化了的世界,留給他的也只會是無盡的寂寞與孤獨,被社會壓的喘不過氣的他,在這個恐怖的社會只會承受更多的折磨。

也許你會説這個故事實在是太過荒誕,但是荒誕的背後是社會的現實,現在,人們都被物質世界衝昏了頭腦,為了追求利益,不擇手段地破壞我們的世界,沙塵暴的侵襲,荒漠化的逐漸擴大,濫砍濫伐,毀林開荒,人類正用自己的行動一次又一次的將這種卡夫卡式的無奈、痛苦、憂鬱延續,這種感覺並沒有因為文明的日趨完善,反而愈加嚴重。

我們應該感謝卡夫卡,他為我們敲響了警鐘,要是這種對利益的追逐在這樣擴張下去,或許故事真的有可能變成現實,這樣,我們的家園會變成什麼樣子,醒悟吧,人們,讓我們重新呼喚我們的精神世界,人與自然只有和諧相處,我們才能夠可持續發展。希望卡夫卡的《變形記》可以呼喚起我們的心靈,喚起我們的良知……

描寫簡愛讀後感1000字左右 篇17

最近幾天,我開始看福爾摩斯探案集了福爾摩斯讀後感。

這本書是我爸爸給我買的,我一開始就愛不釋手,每天都在陽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媽媽叫我我才把書放下去一邊玩。

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叫福爾摩斯的人,他的腦袋很聰明,思維也很敏捷,還可以通過人的外表知道一個人的生活背景,偵破過血字的研究、四個簽名、威脅國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會問一些別人認為非常不起眼的問題,然後他就會從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線索。他也會去實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觀察樓梯,讓警長也摸不着頭腦,不知道他以後該怎麼辦才好,而他也可以從中得到線索。

他有很多愛好,比如拳擊、醫學、科學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慾望也非常強,有時會在自己身上做實驗,甚至劃破自己的手指。

記得有好幾次,一些很聰明的警長以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説出很多的道理,讓警長不得不服。

福爾摩斯得出的結論也很特別,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過程説一遍,警長們才會明白,但我卻一點,也聽不懂,總之大體知道就行了。我有時候覺得這個案子很簡單,然而他得出的結論常常是我想不到的東西。但也有時候,我的推理有時候也是正卻的,他會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後案子被偵破,真相大白的時候。

福爾摩斯偵破的每一個案子都很難偵破,但他卻一點也不費勁,很輕鬆的就把案子給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聰明才智和他在危險時表現出的冷靜和敏鋭的反應。他把每一個案子都當作一次遊戲,每偵破一個案子都會覺得很開心,也很快樂,他長時間不破案會覺得很無聊,也打不起精神來。

最近快開學了,不能每天看福爾摩斯了,不過沒關係,我還可以藉助閲讀課的時間讀福爾摩斯的故事。福爾摩斯的形象已經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腦海中。福爾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讓我體會到無論面對多麼困難的事情,只要認真、細心、善於動腦,就能夠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