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讀後感(通用28篇)

《不老泉》讀後感 篇1

《不老泉》這本書剛開始的時候我不愛看,結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來,它講的是有一口泉,誰喝了誰就長生不老,塔克他們一家就是這樣的,有一個叫温妮的小女孩,無意之中知道了這個祕密。可是,有一個穿黃衣服的人也知道了這個祕密,想盡辦法得到他。

《不老泉》讀後感(通用28篇)

自從我讀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關愛的心。也學到了很多好詞好句。故事的內容是這樣的:

在一片茂密的樹林裏,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媽媽、爸爸。某一天,温妮出來玩,玩着玩着,她在樹林裏迷路了,然後,就坐在一棵大樹下,忽然,她看見旁邊有一個男孩,他叫:傑西。正趴在那裏喝水,這麼一想,自己也渴了,就問:“這水好喝嗎?我也想喝。”傑西説:“不行。”“為什麼”温妮説。因為,這是不老泉,你長到十七歲的時候就可以喝。這時,邁爾斯和梅也來了,這是傑西的弟弟和媽媽,最後,温妮跟着他們一起回家了。不過,有一個穿黃衣服的人偷聽了他們的談話,心中暗暗的笑了,因為,他了解一個不老泉的祕密。

這個穿黃衣服的人真壞,是個壞人,隨便偷聽別人的談話,這樣做很不好。

在這裏,讓我心裏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關愛温妮;他們一家人還會照顧温妮。特別是傑西對温妮很好,他給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讓她長到十七歲的時候喝下去,然後就去找他。

穿黃衣服的人不幸沒有得到泉水,而且還被梅用槍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給抓起來了,然後,温妮又把梅給救了,讓他們趕緊逃脱。

最後,温妮沒有喝珍貴的不老泉水,而是給了那隻大蟾蜍,因為,這隻蟾蜍能聽懂她説話,是她的朋友。

這本書真有意思,我最喜歡裏面的傑西,傑西非常善良、友好,幫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歡温妮,温妮離家出走,害的爸爸媽媽非常着急。你們呢?

《不老泉》讀後感 篇2

故事講述的是關於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裏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給綁架走了。温妮來到了塔克的家裏,知道了一個驚天動地的祕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讓人長生不老。然後他就和他們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個穿黃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蹤着他們,祕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説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還住進了監獄。最後他們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給救出來了。他們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長生不老水,自己沒有喝,沒有和他們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開始讀這本書的時候,很想長生不老,因為我們之前讀過《天藍色的彼岸》這本書讓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讀完這本書後我才知道,長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們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幹工作不能讓別人發現,還要來回的換工作,一輩子都很窮。一點意思都沒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認為生在世上度過自己一生要經歷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麼高興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長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暫才會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長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幹什麼。

有時候我認為生命像個搖籃,隨時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這才可以讓大家珍惜生命。真實的世界上沒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會喝,因為如果喝下去了,雖然永遠都不會死去,但是永遠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時光才是最好的時候。只有那一段時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認為故事寫的很好,可以讓人從一個小故事中脱節對長生不老的渴望。看後一定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我希望大家有機會也可以讀一讀。

《不老泉》讀後感 篇3

生命因青春而美麗,生命因價值而光彩,同時,生命也因死亡而悲傷。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讓你永保青春,不斷的釋放生命的活力,你會去喝嗎?通過閲讀這本書,給我的感觸特別大,讓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價值不在於長度,而在於寬度和深度。

如果一個人,沒有盡頭的活着,他會厭煩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書中的塔克説的那樣:生命是一個輪子,死亡它也在這個輪子上啊。可是現在,死亡從這個輪子上掉下來了,我們塔克一家不在這個輪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麼辦法爬回輪子上,我會毫不猶豫的上去,“從而看出了塔克已經厭倦了生活,對一模一樣的日子是多麼的無奈。因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遠停在岸上的船一樣,水在不斷的流動,身邊的事物在不停的變動。它卻永遠的擱在了那裏,不能駛出,不能衝刺,沒有沉沒,生命對它來説也就再也沒有了歌唱和詩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麼還有熱情歌頌嗎,正如人一樣,如光一成不變的活着。還會對生命珍惜嗎?

死亡也許是殘忍的,死亡也許是遺憾的,死亡也許對生活充滿着不捨,但是人 生就像賽場,許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賽場上跑多長時間,最後總歸有終點,如沒有死亡也就是等於別人在跑你卻站在原地不動,那人生還有什麼意思。所以我們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長生不老,在有限生命裏發揮出無限光芒,多為社會做點什麼,就如{鋼鐵是怎樣煉成}中的保爾·柯察金説的

人最寶貴的是生命。它給予我們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恥。這樣在他臨死的時侯就能夠説:‘我已把我整個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鬥爭。

《不老泉》讀後感 篇4

不老泉這本書講述了一個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個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樹林中。她的母親和奶奶對她管教甚嚴,她準備離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個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樹林裏發現了一個名叫傑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歡上了他。後來,傑西的母親跟哥哥把温妮帶到了他們家,讓温妮知道他們已經有幾百歲了。後來,穿黃色制服的老人發現了他們,梅殺死了他,警察把梅帶到了警局,最後,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來時,發現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傑西給了温妮一瓶不老泉裏的水,她沒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許多道理。其實,人永遠的活着並沒有什麼好,只有經歷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實,在一般情況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會喝。但是,讀了這本書之後,再讓我選擇喝不喝,我會選擇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個人孤孤零零的永遠活着,其實,經歷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們想死都死不了了。這讓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沒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會永遠也不死去,永遠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沒辦法死。温妮的選擇是正確的。其實,在現實生活中,誰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親身體會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讓人長生不老的泉水。這本書告訴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樂趣,死也有死的快樂,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難受的人。我們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樣,不小心誤食了不老泉,而導致後悔莫及。

《不老泉》讀後感 篇5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講述了小女孩温妮賭氣離家出走,卻在小樹林裏無意間發現了“不老泉”的祕密——喝了可以長生不老,容顏也永遠不會發生變化。然後,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綁架”了一天,並與他們過了一天。卻不知這一切都被黃西裝看見了,他從温妮的爸媽那裏要來了小樹林,報酬是找回珍妮。他來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們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並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槍托砸死了黃西裝,而這一幕正好被林間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將面臨被絞死的命運,但是,卻沒有一個人能置她於死地,因為她喝了不老泉。為了保全這個祕密,也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個決定:讓邁爾斯在晚上撬開監獄門,自己進去替換梅,讓梅乘着夜色逃走。而傑克,則交給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讓她在十七歲那年喝下它,這樣他們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這個願望最終並沒有達成,温妮為了救一隻蟾蜍,將“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卻在78歲時去世。

這本書將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與為了發財而不顧一切的黃西裝做了鮮明的對比。黃西裝為了利益,為了發財,而不惜將不老泉的祕密公佈於世,也不顧別人喝下後是否開心,只是一味地為了金錢。甚至當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後,竟想將他們打傷。那時,他的眼睛裏只有利益,只有金錢,完完全全成了一個“利益的奴隸”

這讓我想起了社會上的一些人。他們為了金錢,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殺人放火,不顧一切地以各種手段獲得金錢,

最後因此進了監獄,穿上了囚服。他們也是一個個金錢的奴隸啊!

人要學會控制自己,別讓自己成為“金錢的奴隸”,最終誤入歧途!

《不老泉》讀後感 篇6

今天,我讀了美國的著名作家納塔莉· 巴比特寫的 《不老泉》,看完後,我深有感觸。

這個故事的主要內容是這樣的:温妮· 福斯特在家族擁有的森林裏發現了一口泉,泉水竟然可以使人長生不老!但這也迫使小温妮進一步思考:永生究竟是一種福音還是一種詛咒?

喝過這口泉的塔克一家四口看着生命在身邊流逝,而他們自己卻永遠不老,他們把這奇妙的經歷祕密地像温妮一一道來…… 温妮最終沒有去赴傑西的不老之約,她選擇平平凡凡的過生活,選擇經歷生與死。若干年後,塔克一家又回到了這裏見到了温妮,不過見到的是她的墳墓。她已經去世了 ,活了 78 歲。温妮雖然沒有長生不老,但是她已經領悟了人活着的真諦。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為死亡總是伴隨着各種傷痛,各種離別,各種恐怖,各種殘忍。你可能還想和你心愛的人多説幾句話,你可能還想多看這美麗的世界幾眼,但死亡斷絕了你的這些希望。死亡絕然地帶走你的親人,或把你從你的親人身邊帶走,帶走你的愛、你的希望、你的快樂和健康。可是永生,並沒有表面上看的那麼風光。

死亡與出生就挨在一起,你沒法兒只挑自己喜歡的,不要自己不喜歡的,完整的人生才是一種福氣。人活着就得死,所以我們這模樣,不能算活人,這能算是死人,是死物,就像路邊的石頭。這是塔克先生説過的一句話。曾經,我也向往長生不老,這樣可以和家人永遠呆在一起,可看完這本書,聽完塔克先生説的這句話,我頓時覺得自己錯了,錯的太離譜了,我發現如果永遠不死的話,那麼你就不會去珍惜這個生命,去感悟這個世界!

所以,死亡真的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像塔克一家一樣,永遠死不了。

《不老泉》讀後感 篇7

“這部書只不過是對於騎士文學的一種諷刺”這是作者塞萬提斯對於自己所寫之書的評價,寫此書的目的在於“把騎士文學地盤完全摧毀”。《堂吉訶德》是文學史上的第一部現代小説,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紀和17世紀初的整個社會,全面批判了這一時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學,藝術以及私有財產制度。使它成為一部“行將滅亡的騎士階級的史詩”,一部偉大的現實主義文學名著。

堂吉訶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總之,他沉浸在浪漫離奇的書堆裏,夜以繼日地讀呀讀呀,睡得極少,讀得極多,終因用腦過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讀書只會讓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曉理通暢,而堂吉訶德因為讀了太多的騎士小説不着邊際,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騎士小説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淪虛幻的小説情節中喪失理智,想入非非。為小説後文的發展鋪敍奠定了基礎,交代了堂吉訶德離經叛道行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當時社會盛行風氣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頭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鏽跡斑斑,長年累月堆放在角落裏,無人問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來細緻詳細地刻畫描寫了主人公堂吉訶德開始他可笑騎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尋找盔甲。堂吉訶德找到了其祖父廢棄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敗不堪,暗示了騎士時代早已終結,封建制度的腐敗衰壞。而堂吉訶德想方設法絞盡腦汁去修補盔甲,非要穿上這身已經過時沒有作用的補丁戰衣,這盔甲一碰就會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訶德以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與對騎士精神的盲從就能恢復、彌補整個時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連遠行必備的戰衣都是如此的單薄易碎,這就註定了堂吉訶德渴望的騎士之旅的告破與失敗結局,暗示了理想與現實的格格不入與作者本身無力抗爭的無奈。

在介紹了堂吉訶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後,懷着明知是悲劇卻還是要看堂吉訶德如何一步步從現實中清醒,顛覆偽騎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損盔甲的堂吉訶德一起出發吧。

堂吉訶德首次出遊:堂吉訶德像個真正的冒險家一樣,第一次單槍匹馬出遊了。遊蕩一天之後,他來到了一家簡陋的客棧,可是這一切在他眼裏完全變了模樣,這裏儼然成了威嚴的城堡,可以聆聽動聽的音樂,品嚐美味的鱈魚,享用精白麪的麪包。不過,這一切都是堂吉訶德自己個人的臆想世界,成為了他幻想實現可笑的騎士事業的基地。

“他覺得,再不到那傷痕累累的世界裏闖蕩是一種罪過,這世界需要他這麼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矯枉,要去除暴,要去盡職。越想越多。”

堂吉訶德由於受到騎士小説的毒害頗深,此時已經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認為整個世界處在水深火熱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難的人們。其實,堂吉訶德的力量極其微薄。因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義情節的其實存在,以天下為己任,也不可能憑藉其一個人的力量就改變世界,將黑暗帶向光明。更何況是堂吉訶德這樣一個只沉迷於書。愛幻想,身無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諱是天方夜譚!這一段描寫堂吉訶德心理狀態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瞭堂吉訶德渴望將書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義帶到現實中,而沒有考慮到真實的現實情況,體現了堂吉訶德盡信書的愚昧與可笑。

“他決定一碰到人,就讓人封自己為騎士。”

“他一看到客棧,就把它當成一座周圍有四座塔的城堡,每個塔尖都銀光閃閃,還有壕溝、吊橋等,總之,凡是城堡該有的,這裏全都有了。”

“有個豬倌要從已收了的莊稼地裏召回一羣豬,吹起了號角,堂吉訶德以為這是侏儒在吹號角通報他的到來。這是他盼望的信號,於是他洋洋得意,來到客棧前。”

堂吉訶德不再滿足於一個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裏,他需要別人的肯定來證明自己是真正的騎士,他需要讓周圍生活中活生生的人來參與他荒謬的幻想遊戲,並且信奉他的想法。於是他將出行沿路遇見的任何事物都經過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説中看到過的騎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滿意,令人讀來深感無語可笑。將客棧看成城堡,將豬倌的號角聲當成歡迎自己的信號,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裝異服受到驚嚇的婦女們當成是因為害怕他,當他可笑的繁文縟節被人們嘲笑時,還一再強調自己信奉的騎士禮法。此時的堂吉訶德已經完全沉浸在病態的痴迷中,迷醉於飄渺的不切實際的騎士夢想,用一切外在現實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並且認為理所應當,無法自拔。

本章描寫了堂吉訶德初次出遊的開端場面,與人們的首次接觸,他種種荒謬,異於常人的行徑不只驚駭了人們,更體現出他腦海中的構想與現實的背道而行,無法交融,為後文堂吉訶德更加驚世駭俗的作為埋下伏筆,鋪墊基礎。

堂吉訶德自封騎士的趣事:堂吉訶德即將名正言順地成為一個騎士——他把客棧老闆當成長官,硬要老闆受封他“騎士”的名號。老闆見他神志不清,變想拿他開心逗樂,就當起他的“教父”,在這個“受封典禮”上,發生了各種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來老闆,把自己和老闆關在馬棚裏。他對着老闆雙膝跪下,説道:”最勇敢的騎士,在你答應我的請求之前,我是不會站起來的。我求你一件事,這事會為你增添榮譽,也會為人類造福。“言談舉止中表現出了堂吉訶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戀和執着於他理想化騎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現出與常人無法理解的作為。

”堂吉訶德説一個子兒也沒帶,因為他在遊俠騎士的專記中從未讀過其實要隨身帶錢。“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訶德已將虛擬世界的騎士小説情節當成了自己行為處事的指導準則,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規律行事,還以為這種虛無的法則是共存的意識形態。堂吉訶德緬懷已經沒落的騎士制度,幻想用騎士精神來改造現實世界,用騎士小説裏虛構的方法論來指導信使世界的行動。但是他卻不知道自己已經脱離了實際,因而處處碰壁,屢遭失敗。

”老闆説:‘這可不對,因為傳記中是不會提到帶不帶錢這樣的事的,作者以為這就如同要帶乾淨襯衣一樣無須多説,誰會認為騎士出門既不帶錢又不帶襯衣呢?’“堂吉訶德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他一味迷戀騎士小説而想入非非,喪失了基本的理智。連客棧老闆都故意取笑以這種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説以他已徹底失去了獨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與騎士相關的信息為自己的信條,任何人杜撰的騎士小説的情節堂吉訶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與盲從。

”堂吉訶德早已把一切東西集攏好,便拿到去放到院裏牆邊的飲馬水槽裏。這時,天色漸黑,堂吉訶德擁着盾牌,手持長矛,神氣活現地在水槽前面來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動作描寫,對堂吉訶德的行為做出了全面而細緻的刻畫。堂吉訶德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雖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極不合常理與實際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實現的時代背景與允許的社會環境條件,但此刻的堂吉訶德已將自己整個身心完全融入了”騎士時代“,騎士精神已在堂吉訶德讀書的過程中潛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這樣一個成人深深的腦海,影響且改變了一個成年人多年穩固的世界觀。這一是證明堂吉訶德本身思想的單純簡單,易受外界影響;二是足以證明封建騎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變一個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與意識神態。這注定了堂吉訶德的行為與當時主流社會的格格不入,也註定他泡沫般的幻想遲早會狠狠破碎。

”堂吉訶德一見那情況,抬起雙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爾西內婭道出心聲一樣,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實的女僕有了第一次機會了,在這個勇氣受到考驗的第一次緊要關頭,但願您能幫我,保佑我。’“這部分細緻描寫了堂吉訶德的語言和動作,顯著體現出堂吉訶德已經把騎士精神化為了具體行動,在行為上又推進到一個更為具體也更為誇張、不可思議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衞的程度。一個人能如此忠實捍衞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實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訶德選擇遵循與維護一種沒有實現前提的所謂信仰,其結果必然是執迷不悟的悲劇。

”聽到這些,客棧老闆真擔心騎士會採取這樣的極端行為,忙去取來一本記載驢夫所用草料的賬本,又把上文提到過的那兩個女的帶來,此外還要一個男孩高高舉起點着蠟燭,來到堂吉訶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賬本,口中唸唸有詞,就如在重複誦讀什麼虔誠演説詞一般。“客棧老闆為以防堂吉訶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賬本當成聖經來應付堂吉訶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聖的儀式變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對現實和理想巨大差異的描寫,將自己對當時社會上封建制度與腐化風氣真實的不滿與憤懣滲入到堂吉訶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細枝末節中,取得了極強的諷刺效果,表達了自己真實的強烈的不加修飾的情感,直指時事,強烈抨擊。

《不老泉》讀後感 篇8

《擺渡人》是一本心靈治癒系小説,它媲美於前不久剛讀過的《追風箏的人》。

初始,迪倫不過是個15歲的孩子,擔憂早飯的好壞,恐懼同學的嘲笑,尤其是在選擇是否帶上泰迪熊上火車的時候,幾次拿起,放下,取出,放進,充分展示了一個小女孩心理世界的脆弱,恐懼,猶疑不安。

然而在她坐的火車遇到意外後,一切的平靜都被打破了。她的靈魂遇到了擺渡人崔斯坦,擺渡人的任務就是帶領這些魂魄穿過她們內心的荒原最終到達彼岸獲得安息。每個魂魄的荒原都是它內心世界的衍生,而迪倫的荒原羣山險立,烏雲密佈、荊棘叢生,正是她敏感脆弱的心靈的'寫照。在崔斯坦幫助下她度過荒原時遇到了種.種艱難險阻,幾次三番面對魂飛魄散的險境,在崔斯坦對迪倫的拼命的幫助下,使迪倫從一開始的迷茫困惑慢慢蜕變成堅韌自立。同時她對崔斯坦也有了感情,而崔斯坦也愛上了迪倫。

迪倫的靈魂深處,身處黑暗,卻總有一片光明在牽引着她不斷前行,這片光明便是她心底因愛而生的倔強信念,這份愛便來自她的擺渡人崔斯坦。正是這份愛讓迪倫在歷盡艱險穿過荒原獲得永生的平靜後,仍然忘不了崔斯坦,於是她想盡辦法再度回到荒原去尋找崔斯坦,明知會面對魂飛魄散,也並不懼怕。

一路上她獨自一人面對惡魔輪番的偷襲,企圖擾亂她的意志力。惡魔得到可乘之機時,一齊向她襲來,就在她驚慌失措的時候,只要想起崔斯坦的面容,迪倫就變的充滿鬥志。

經歷了這麼多,相逢之後的迪倫,徹徹底底的改變,她勇敢無畏。為了救助一個小女孩的靈魂,她義無反顧的衝出安全屋,機智地分散了惡魔的注意力,以此來給小女孩爭取時間,這裏展現出迪倫的變化。

為了愛,為了他們,嘗試一起回到迪倫之前的世界。雖然規則一直是這樣的,但是也許,也許他們還是有一線希望的。迪倫的心中有一輪太陽,一輪信念和愛的太陽。她堅持拖着崔斯坦返程。跋山涉水,他們再次回到火車事故地點。甦醒後,他們終於再次相逢在新的世界。一聲默契的“嗨,原來你在這裏。”,所有艱難便化成春光明媚。

細細咀嚼,這不僅是一本愛情的小説,更是一個小女孩的心靈成長史。因為愛的匱乏,她的心是一片無盡的荒原;穿越之後,因為愛的豐盛,她蜕變成一個勇敢堅強的擺渡人,將自己的愛人引領回家,脱離無形的控制。猶如書的封面,無論如何黑暗,有愛的陽光,一切都會好的。即使是荒原,也會肆意花開、風和日麗

《不老泉》讀後感 篇9

我讀了《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這是美國作家喬治?塞爾登的著作。書中寫了一隻住在鄉下的蟋蟀柴斯特,因為貪吃跳進了一個野餐籃,被帶到了紐約時代廣場的地鐵站,遇到了小主人瑪利歐,還與塔克老鼠和亨利貓結成了深厚的友誼。柴斯特用它絕妙的音樂天賦幫助瑪利歐一家擺脱了困境,自己也成為了震驚整個紐約的演奏家。然而,獲得成功的柴斯特卻思念起鄉下那自由自在的安靜生活。在朋友們的理解和幫助下,它終於回到了自己深愛的故鄉。

這本書中有一句話讓我久久難忘,那就是:“我的錯誤就由我來承擔吧!”

蟋蟀柴斯特剛從鄉下來的時候,時不時地闖禍。因為半夜夢遊,坐到了錢箱上,把一張兩元的鈔票當作柳樹葉子,吃掉了一半。塔克老鼠給它出了很多主意,叫它逃跑,或者把剩下一半也吃了,或者陷害掃車站的清道夫,又或者把報攤的東西打破,嫁禍給小偷,柴斯特毫不猶豫地搖頭拒絕。正在這時,瑪利歐媽媽來到報攤,柴斯特“人贓俱獲”!結果,它被關進了籠子。又有一次,柴斯特邀請小夥伴開生日聚會,不小心把報攤點燃了。夥伴們叫它快點逃,可是柴斯特又搖搖頭,跳回籠子裏,準備好接受一切懲罰。

多可愛的蟋蟀!它捨不得離開小主人,捨不得離開朋友們,但是當它犯了錯誤時,沒有逃避,而是選擇了勇敢地面對,雖然它明明知道,小主人的媽媽不喜歡它,隨時都有可能把它趕走。它還是説:“我的錯誤就由我來承擔吧!”

從柴斯特身上,我想到了自己。曾經,我把媽媽放在桌上的潤膚露打破,液體流了一地,我對媽媽説:“有隻小貓從桌上跳過。”曾經,我把同學桌上的書本碰落在地,我説:“不是我弄的。”現在,我想想自己,覺得真是慚愧。如果時光能倒流,我一定會對媽媽説:“媽媽,對不起,是我打破的。”我也會把同學的書撿起來,説:“對不起,是我碰掉了你的書。”可是,時光不會倒流,我就趁今天這個機會,把這一切都説出來。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每個人都難免會犯錯

《不老泉》讀後感 篇10

藤野先生是一位對魯迅很用影響力的人,他是一個很友善很和藹的人。

作為日本人,他並沒有對來自弱國的魯迅加以嘲諷和嘲笑,反而是加以細心關照,對他的講義都要用紅筆認認真真的批改一番,連語法錯誤都要批改出來,甚至講義上的一個圖裏的一根血管移了一點點的位置都要跟學生講明。

他對魯迅十分關心,以至於中國人的迷信,藤野先生也要為魯迅考慮。總之就像是很熟悉的朋友差不多,在與魯迅離別的時候還送了照片,背後還寫了惜別兩個字。可見他對魯迅的感情十分濃厚。

“每當夜間疲倦,正想偷懶時,仰面在燈光中瞥見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説出抑揚頓挫的話來,便使我忽又良心發現,而且增加勇氣了,於是點上一支煙,在繼續寫些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惡痛疾的文字。”看這段話,可看出藤野先生對於魯迅來説,也是一名很好的朋友,也可看出藤野先生對魯迅的影響有多大。在魯迅過世後,藤野先生還寫了一篇《謹憶周樹人君》來紀念魯迅。

《不老泉》讀後感 篇11

我讀了《寫作業不用靠媽媽》這本書中的“思考巧克力”一文,短短的五頁紙,不但豐富了我的想象力,還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

它主要講了:宙思一遇到要動腦筋的作業就頭痛,每次都只能向媽媽求助幫忙。有一天,他需要交出創意大賽的作品。媽媽拒絕幫忙後,宙思去找發明家叔叔,結果發明家叔叔和他媽媽的態度一樣,讓他先想好一個主題,再寫一張計劃表。宙思對他大失所望,不耐煩地説:“難道就沒有一種吃了讓人馬上想到好點子的藥嗎?”那一剎那,讓發明家叔叔眼前一亮,想到了一種能讓人想到好點子的藥。最後,他給了宙思一盒能思考的巧克力,並告訴宙斯吃的時候不能嚼碎。然後,宙思離開了。我想:那盒巧克力會讓宙思變成愛思考的人的。

這讓我明白了多思考,多試幾次,你就能想出好點子的。

《不老泉》讀後感 篇12

你們知道動物小説大王是誰嗎?當然是沈石溪了!而在暑假,我有幸讀到了他的一本書《最後一頭戰象》,並寫了一篇讀後感。

主要內容:解放前的西雙版納,傣族的最高領主叫召片領,他曾經有一隻威風凜凜的象兵,但是和日寇打仗時,我方八十多頭戰象全部中彈倒地,戰鬥結束後,召片領讓大家在洛江邊挖一個巨坑,把陣亡的戰象埋葬了,還立了一個碑:百象冢。在曼廣的民兵搬屍體時,發現還有一頭像還活着,叫嗄羧,由村裏一個叫波農丁的人養着,這象已經五十歲,象在死之前會有預知,到它們家族的象冢去,於是作者和波農丁跟着嗄羧,讓他們感到意外的是它並沒有去象冢,而是和老戰友埋在了一起。

其中令我最難忘的一部分是,嗄羧來到“百象冢”的石碑前,選了一平坦的土地。一對象牙就像兩隻鐵鍬,在地上挖起來,土地翻鬆後,他又用鼻子把土坷垃清理出來,繼續挖。他已經幾天沒有吃東西了,由於體力不支,挖一會就要歇一會,太陽落山了,他依然在挖。他的堅持不懈讓我難忘。

感想:據科學家考察,全世界野生的非洲象和亞洲象只剩四十萬頭,因為每年都加共約六十萬噸象牙,這等於要捕殺四萬五千頭大象,不少人還喜歡用象牙飾品,我國已將亞洲象列為一級保護動物。你拒絕象牙飾品,就是拯救了聰明可愛的大象。

《不老泉》讀後感 篇13

在讀完《藤野先生》後,沒有像大多數人一樣,對魯迅先生無限吹捧,更多的是對現在社會上種.種現象的思考。

在現實社會中,在本應充滿陽光的青春校園中,那大多數學生,用着國家免費提供的桌椅.書本.甚至免費的住宿,每天念着“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將校規班規背得滾瓜爛熟,背地裏,卻從不把學習當回事,吃喝玩樂,攀比成風。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學生成羣結隊,以打架為樂。甚至將談戀愛常掛於嘴邊,拿出來炫耀。

十五六歲的年紀,本應無憂無慮,一心為未來奮鬥,打下堅實的知識基礎,結下莫多的真摯朋友,收穫最純真的友誼。

十五六歲的年紀,是人生中最美好最輕鬆的時代,是一個人展望未來,目空一切,不斷攀爬的時代。

然而,又有多少人為了明天會捱打而擔憂,為了失戀而痛苦,為了顯示自己多麼美麗富有而惆悵。那是他們本不該有的。

想一想魯迅先生當初為了中華民族毅然棄醫從文的壯舉,想一想無數革命先烈的犧牲,他們做着不同的事,卻有同一個理想----中國有一個嶄新的明天!為了這個理想,他們奉獻了自己的一切,將青春年華送給了祖國母親!

同學們,醒醒吧,當你們學習有關革命先烈的文章時,請想一想,我們在他們用一生換來的美好生活中成長,卻做着這樣那樣的齷齪事,對得起他們的犧牲嗎?

當初,在那樣艱苦的條件下,眾多的中國人民萬眾一心,從未有一個人喊過苦,説過累。當面對死亡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畏懼,縱使知道前面危險重重,縱使自己有機會可以逃掉且毫髮無損,但沒有人那樣做。即使七八十歲的老人,也願意用鮮血去喚醒中國。

為什麼?因為他們是中國人,他們有一顆愛國心。

我相信,無論同學們平日多麼放蕩,在在內心深處,一定有一處最美的地方,那裏裝着一顆心,一顆愛國心。給你也給我一個機會,給你也給我一個理由,因為我們是中國人,所以為了祖國的明天,請放下那些本不應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事,讓我們一起努力翱翔!

革命前輩為中國鋪好了道路,是需要我們用心去走出明天的!

《不老泉》讀後感 篇14

最近我正在讀世界著名奇幻文學大師羅爾德·達爾的作品,看完了《了不起的狐狸爸爸》、《查理和巧克力工廠》、《女巫》後,又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書《瑪蒂爾達》,很想推薦給大家。

這本書講述的是小女孩瑪蒂爾達和她的校長特拉奇布爾小姐戰鬥的故事。瑪蒂爾達這個小女孩,説她是天才或者神童都委屈了她。瑪蒂爾達的哥哥邁克爾是個完全正常的孩子,可是他的妹妹,有些事情會讓你目瞪口呆。可能許多人處在瑪蒂爾達生活的環境中,都會整天以淚洗面,但瑪蒂爾達把一切都看做是笑話。一歲半她就完全能説會道,懂得和詞彙和大人一樣多。可她的爸爸媽媽不是稱讚她,卻説她是個嘰嘰喳喳的多嘴丫頭,狠狠地告訴她,小姑娘都應該是看得見人而聽不到聲音的。到了3歲,瑪蒂爾達已經自己學會閲讀家裏的報紙雜誌。到四歲,她已經讀得又快又流利,自然開始渴望讀書了。但在這整個有知識的家庭裏,絕無僅有的一本書就是她媽媽的《簡易食譜》。等到她把這本書的從頭到尾讀到滾瓜爛熟,背出了書中所有的菜譜以後,她決定要讀些更有趣的東西。4歲時的瑪蒂爾達就已經把家裏的書讀完了,但基本上都是雜誌,因為她那個經商的爸爸和嗜賭的媽媽根本不讀書,所以也想不到為異常聰明的女兒買書讀。還是瑪蒂爾達自己提出上學的要求,父母才把她送進康琴國小。校長特拉奇布爾小姐投鉛球出身,哪個學生不聽話,她就把孩子像鉛球一樣投出牆外,她最討厭的就是小孩。全校師生都生活在她的陰影之下,瑪蒂爾達也不例外。雖然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但一年級老師珍妮小姐是小女孩心頭的一縷陽光。老師欣賞瑪蒂爾達的聰慧,鼓勵她繼續向上。在跟校長特拉奇布爾戰鬥的時候,瑪蒂爾達發現了自己具有一項超能力,只要用自己的眼睛使勁盯着一個東西,那個東西就會跟她的眼球一起移動,最後,她利用校長特拉奇布爾小姐殺了珍妮老師的爸爸也就是她的姐夫後偽造遺囑,而獲得遺產的證據,把校長嚇暈了過去,第二天就再也沒有回來……

《瑪蒂爾達》這本書教會了我如何在逆境中成長,要是跟父母或者老師發生矛盾的時候,我就會想一想瑪蒂爾達是怎樣做的。

《不老泉》讀後感 篇15

老舍先生出生於城市貧民家庭,童年時代是在北京胡同裏的大雜院度過的,大雜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靈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講述的就是北京大雜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與背景顯然是這篇小説取得成功的關鍵因素。故事的講述者“我”是個在街上擺卦攤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經去世,與拉洋車的兒子相依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間北房(租的)”。懸樑自盡的小媳婦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兩間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給一家洋人當花匠”,還認得幾個字。丈夫小王是個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務的那個洋人“供給着在一個學校唸書”,自居女學生。因為“孃家使了一百塊的彩禮”,王家“爺兒倆大概再有一年也還不清這筆虧空”,“所以老拿小媳婦出氣”。老王是“一天到晚對兒媳婦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樣討人嫌”,給她嫂子小鞋穿,亂造謠言給嫂子使壞”。小王雖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樣惡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後還是經常狠狠地毆打小媳婦。並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頭的”。小媳婦“沒有一天得着好氣,有的時候還吃不飽”,最後在不堪忍受、萬念俱灰的情況下選擇自殺,結束了自己年僅十七歲的生命。

小説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婦之死的罪魁禍首。是她不忿於嫂子的“臉上居然有點象要笑得意思”,要懲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腳,導致小媳婦手中正端着的飯鍋出了手,掉在地上,鍋裏的米粥潑了一地。然後二妞馬上惡人先告狀:“爸,瞧她把飯全灑在地上啦!”在一個貧窮之家,“糟蹋糧食”幾乎是不可饒恕的罪過。所以“小王的臉當時就漲紫了,過來揪住小媳婦的頭髮,拉倒在地liu_。小媳婦沒出一聲,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婦就上吊自殺了。

我對二妞這個人物的印象,就是一個詞就是尖刻,否則很難解釋她為什麼要千方百計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對此顯然並不滿足,他特意在小説中設計了一出二妞與張二嫂吵架的情節,對二妞這個人物作了更為嚴厲的批判。當時小媳婦被打之後躺在牀上,鄰居張二嫂“動了善心”,過來看看小媳婦,安慰了她幾句。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當即就與張二嫂吵了起來。不過她可不是張二嫂的對手,張二嫂一句“你這個丫頭要不下窯子,我不姓張”就“把二妞罵悶過去了”。接着張二嫂罵得更厲害,“三禿子給你倆大子,你就叫他親嘴;你當我沒看見呢?有這回事沒有?有沒有?”通過張二嫂一連串責問,我們可以肯定,有!這就不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處令人“拍案叫絕”。二妞此時只有十四五歲,很難想象成年後她會是怎樣的一個人。

《柳家大院》是那種具有完整結構與完整故事情節的傳統意義上的小説。在魔幻、先鋒、心理、意識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這種傳統意義上的小説已經被不少人視為陳舊、落伍,應該被送進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賞這類小説。老舍先生的創作有一個很突出的特點—幽默,不過我一直認為這一特點與他的大多數作品的主題—窮人的苦難與不幸—不相協調。魯迅先生曾批評過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於此。《柳家大院》雖然沒有幽默成分,但因為文字採用了不少北京口語,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給人以輕佻、不莊重之感—北京口語很大程度上給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臉、油腔滑調、“耍貧嘴”。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難以達到魯迅先生同樣描寫女性悲慘命運的短篇小説《祝福》的原因。

《不老泉》讀後感 篇16

在新中國成立六十週年即將到來的日子裏,為了讓我們這些生活在幸福和平年代的孩子們,能體會到新中國的來之不易,學校掀起了一場讀英雄人物故事的熱潮。我一口氣讀了好幾本,印象最深刻的還是這本——《兩個小八路》。

《兩個小八路》是著名作家李心田的一部反映抗日戰爭的傑作。故事發生在1942年,正值抗日戰爭時期,故事中的兩個小八路:一個叫孫大興,一個叫武建華。他們倆在黨的培養教育下,在戰爭烽火的洗禮中迅速成長起來,像兩隻雛鷹,迎着滿天的風暴,振翅欲飛……

這兩個小八路,我更喜歡十三歲的小通迅員孫大興。你看他“閃着光芒的烏黑的眼珠,結實的胸脯挺得高高的,兩條有勁的腿並得緊緊的,身子站得筆直,活像一棵茁壯的小楊樹……”。他爸爸孫連長自小受苦,因為不忍屈辱,殺死了地主家的少東家,帶着年僅八歲的孫大興投奔了八路軍。在一次戰爭中孫連長光榮犧牲了,孫大興發誓要為爸爸報仇。趙團長教育他要化悲痛為力量,繼承爸爸的革命遺志,為解放全中國受苦難的人們去鬥爭。

一次行軍時,孫大興腿受了傷,組織決定讓小衞生員武建華護理孫大興,到敵戰區我地下黨員老靳家中養傷。孫大興是個堅強的孩子,腿摔傷了,他忍着疼痛連哼都沒哼一聲。孫大興還是個遵守紀律又固執的孩子,他教育武建華不要拿別人的東西,硬是將老鄉給的一個雞蛋分一半給武建華吃。他機智又勇敢,在敵戰區和武建華一起燒掉了偽軍的糧食,協助老靳炸掉了敵人的炮樓……為了聯繫上二營部隊,將敵人引進老龍谷,孫大興和通迅班長接受了一次特殊的任務。孫大興因腿部受傷不幸被敵人活捉,他機智勇敢地與鬼子周旋,最終將鬼子帶進了我軍的埋伏圈——老龍谷。敵人全軍覆滅,孫大興也倒在了血泊中,永遠地閉上了雙眼。

看看他們那個年代的孩子們,再想想我們現在的生活,還有什麼困難可言,我們真是太幸福了!有時候,我僅僅是學習上的一點點小困難,都克服不了。我想以後不會這樣了,生活或學習中再大的困難也攔不到我,我一定勇敢地渡過這些難關,長大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來報效我的祖國,就像我們的呼號:“準備着,為共產主義事業而奮鬥!”

《不老泉》讀後感 篇17

説起南懷瑾的這部《論語別裁》,在大學時候,就有一位老師向我們推薦過,當時讀過一些,覺得這位老先生很是博學,個人的經歷也很豐富,所以解讀起《論語》也是非常地深入淺出、引人入勝。但是,後來也聽説一些大學教授説,南懷瑾實在稱不上是什麼“國學大師”,他所解讀的東西也有誤讀誤解的地方。以我個人淺薄的學識,實在難以對此進行甄別,只是覺得,凡是有道理、有啟示,切中現代人問題的言辭,總是要注重吸收其合理的地方,至於那些不明白的、不喜歡的,那就隨它去吧。

翻讀這本《論語別裁》,到處都能看到日常生活中常常會引用的成語、警句,這本孔子的語錄對中國人的思想、行為的影響真是巨大,不過可惜的是,中國人熱衷於説一套、做一套。記得某位清朝時期來中國的傳教士説過,中國的官僚階層總是把孔孟之道、仁義道德放在嘴上,但是實際上,他們是極其狡詐的一羣人。這其實也不能算中國人的特色吧,從人性的角度而言,“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新約 羅馬書》)。

説到這裏,想起《論語別裁》中解讀“述而”的一段文字,原文是“子曰: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慼慼”,南懷瑾寫道:“我們都犯了這個毛病,有時候:‘唉!這個社會沒得搞的。’言外之意,我自己是了不起,而這個社會是混蛋。這也是‘長慼慼’的一種心理病。心裏憂愁、煩悶、痛苦。”這句解讀可真是説到我自己心裏去了。哪個時代、哪個社會,都是一堆問題的集合體,與其埋怨,不如做點實際的事情,去改變周邊的小環境。就像有人説的,中國不好,在於我自身的問題,一切要從自己改起,這才是正確的態度。

原文中接下去的這句話,對我而言更是心有慼慼焉。這句講的是孔子的個人風範:“子温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我深深感覺,自己應當效法孔子之風,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努力做到這三個方面。第一,温而厲。我個人性格是非常温和的,但經常也會遇到人善被人欺的情況,毫無一個“厲”字可言。我想君子為人,應當自信、自尊、自強,決不可温而無骨,軟趴趴的,必須堅強起來、堅定起來,有所持守。第二,威而不猛。我是既不威,更談不上猛,今後如果性格上能夠堅強起來,在“威”、“猛”之間做到平衡是必要的。第三,恭而安。我個人是恭敬有餘,而安詳自如則不夠,在領導面前內心緊張、唯唯諾諾,缺乏活潑、安和的氣質,這也是我要努力去操練的。

那麼這些君子之風如何養成?個人性情如何操練呢?我覺得,還是要從實踐中去鍛鍊,去成長。雖然説年近三十,品性也趨向穩定,但是,人永遠不能放棄改變的可能,孔子説“後生可畏„„四十五十而無聞焉,斯亦不足畏也”,人生苦短,再不改變、再不成長,恐怕就晚了!

《不老泉》讀後感 篇18

這個寒假,我讀了《震動》這本書,這是一部關於汶川 512 大地震的長篇災難小説。這部小説非常感人,讀起來讓人慾罷不能,讀這本書的時候,讓我想起了當年大地震時那些感人至深的場面。

這本書講述了一羣八年級的少男少女們在經歷大地震前後所發生的故事。故事講的事男生黃春榮和鍾雷都喜歡宋佳玲,兩人因此結仇。宋佳玲請另外一位叫元帥的男孩去調解,元帥想出的辦法是:讓黃春榮和鍾雷到郊外決鬥,他和俞前進當裁判。而宋佳玲為了阻止決鬥,和顧芳芳一起趕到郊外製止。就在此時,大地震爆發了!他們全部被困在郊外,沒吃沒喝的,黃春榮的腿被石頭砸壞了,就在這樣困難重重地情況下,他們同舟共濟,共度難關,他們吃樹葉、吃草,掏鳥蛋,喝髒水,甚至還喝過尿液,最終他們決定不能幹等,於是派俞前進出去找人來救他們,最終他們得救了。雖然黃春榮失去了一條腿,顧芳芳需要做手術,但他們卻都活着。並最終戰勝了災難。

故事的主人公中有漂亮的宋佳玲,優秀學生鍾雷,讓老師頭痛的留守少年黃春榮,有點任性的顧芳芳,曾被人誤會為小偷的俞前進,壞小子元帥,還有為了救學生而犧牲自己的何平老師。這六個性格各異的少年,因為種種原因走到了一起。他們中有老師眼裏的好學生,也有讓老師頭疼的壞小子,有被同學輕視的的學生,也有處於叛逆期的少女,但是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災難,把他們推入了絕境,在生與死的考驗面前,他們放棄矛盾,敞開心扉,成為了一個整體,共同面對災難,譜寫了一曲生命和愛的讚歌。

這本書深深地打動了我,地震帶給了我們巨大的災難,不僅僅是財產的損失,還有心靈的創傷。但是在大災難面前,這幾位少年經受住了生與死的考驗,他們沒有被災難嚇倒,而是堅強面對,他們都在災難中成長了!他們直面災難的勇氣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學習!

《不老泉》讀後感 篇19

八十天環遊地球,這在科技發達的今天是件輕而易舉的事。然而在一百多年前,這可是件難事。於是就有了福克斯與他的五位老牌友的這場事關兩萬英鎊鉅款的大賭局,也有了這八十天在世界各地那有驚無險的旅程。

故事中的主人公—斐利亞.福克斯是位年約四十,眉清目秀,沉着冷靜並且生活有着超常規律性的豪爽男子。他和他的僕人—聰明能幹而又正直誠實的法國人路路通一起因為這場大賭局而踏上了這整整八十天的艱難旅程。在路上,他們遇到了錯把福克斯當成賊的警官費克斯,還差點被費克斯拘留在半途中。最後自命不凡的費克斯終於發現了自己的錯誤,不再和福克斯主僕作對。福克斯也排除了一個又一個險情,驚險地贏得了這場賭局。

《八十天環遊地球》寫得扣人心絃,使我感覺像走進了書中的場景,和福克斯先生在一起環遊世界。看到緊張處,常常讓我為福克斯先生暗暗地捏了一把汗。讀着這本小説,我在不知不覺中學到很多:地理知識,風物人情,還有做人的道理。書中的福克斯先生十分慷慨大方,他在出發前將自己打牌贏得得的錢全部給了路邊向他乞討的可憐人;他還善良又疾惡如仇,在印度救下了將要被燒死殉葬的艾俄達夫人;他遇事沉着冷靜,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難從不輕言放棄。福克斯先生身上有這麼多優秀的品質,我想,這也是他最後取得成功的原因。雖然我在平時的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像福克斯先生在八十天環遊地球時出現的危機和困難。但對我來説,如果能像福克斯先生那樣遇事前先充分估計;遇事時沉着冷靜,遇事後不輕言放棄,那現在常常困擾我的很多情況都會迎刃而解。至少不會出現上課時因為前一天忘記把學具放進書包而尷尬地向同學借用;也不會因為在超市和爸爸媽媽走散而茫然不知所措;更不會因為覺得練習籃球基本功太枯燥而想放棄籃球訓練。

《不老泉》讀後感 篇20

十萬個為什麼內容非常豐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體、健康、醫藥等方面,讓我感受到了很多,令我印象最深的呢?還得講到關於動物的:“大象的鼻子為什麼會噴水?”下面,就讓我來講講吧!

“大象的鼻子為什麼會噴水呢?”相信大家都很好奇吧!人在游泳時,如果不換氣,便會咳嗽不止,但大象卻能把水吸進鼻子。原來,大象鼻腔的結構很特殊,在它鼻腔後面的食道上方,長有一塊軟骨。用長鼻子吸水時,水進入鼻腔,由於大腦中樞神經的支配,促使食道上方的這塊軟骨暫時將氣管口蓋上,水就由鼻腔進入食道,而不會進入氣管。因此,水就不會嗆入與氣管相通的肺裏去。當大象將水重新噴出去後,軟骨又會自動張開,以保持呼吸的正常進行。

從這篇故事裏,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常識。《十萬個為什麼》中一個個新奇的知識,讓你感到大自然中包含的文化。這本書豐富了我的知識,開闊了我的視野,是我的一位好老師啊!

《不老泉》讀後感 篇21

因愛國而努力——讀《岳飛傳》有感

説起“岳飛”這兩個字在我們國家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岳飛精忠報國、仁愛正義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前兩天,我有幸拜讀了《岳飛傳》這本書,內心久久不能平靜。

書中的岳飛給我的感覺就是兩個字——平凡。岳飛和我們一樣只是一個普通人,整個岳家軍還有他的師傅周侗也都是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的人。但是,他們懷着一顆愛國的心、懷着自己的信仰闖出了一條不平凡的路。他們都是平凡的,但他們的人生絕不平凡。

岳飛給我的另一個印象就是愛國。這在他寫的詞——《滿江紅》中體現的尤為突出。整首詞語調慷慨激昂,無時無刻不催人奮進。其中一句“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不知喚醒了那個社會時期的多少少年,也是他對自己壯志未酬的吶喊!這讓我想到了我們自己。我們是現在這個時代的青少年。我們生活在和平年代,享受着革命先烈用鮮血換來的成果。我們都沒有經歷過岳飛所經歷的那樣的坎坷,可是無論身處於什麼地方、什麼年代、什麼境況,我們都不能忘了自己身上流淌的血液,不能忘了自己世世代代相傳的中華民族的精魂,不能忘了是什麼哺育我們長大。有人説:“愛國不就是兩個字嗎?天天掛在嘴邊有什麼用?”這句話沒有説錯,但也絕對沒有説對。愛國不僅僅是兩個字而已,它是這個世界上所有人的情懷,更是一個國家的人心所在。我們是中國人,我們愛我們的國家;而外國人也有他們所熱愛的祖國。一個國家如果沒有任何人留戀它,沒有任何人去為它更繁榮而努力,那麼這個國家遲早會完全崩塌瓦解。愛國,只有在嘴上説説是不可能有用的。作為二十一世紀的青少年,我們還沒有能力做多偉大的報效祖國的大事。但是,我們可以從小事做起。請讓我們從講文明禮儀做起吧!它代表着一個國家的形象。我們的祖國自古就有“禮儀之邦”之稱,吸引着世界各國相交。但是,去年我卻經歷了一件既讓我感到憤慨又讓我感到羞恥的事。那是一個傍晚,我偶然看見了兩位在街邊散步的外國友人。當時風挺大,一隻塑料垃圾袋被捲到了天上。他們正在議論:“這裏怎麼有這麼多垃圾?”“這裏的人都把垃圾隨便扔大街上……”“中國人都這樣的嘛……”聽到這些話,我心裏氣得説不出話來:他們怎麼能把中國人想成這樣呢?但我轉念一想:他們這樣評價我們不就是因為現在還有人亂扔垃圾嗎?如果我們沒有人亂扔垃圾,那我們在別的國家的眼裏的形象就不會是這樣了。是我們給了別人踐踏自己的國家的機會。同學們,我們是新時代的主人,我們的現在就是我們祖國的未來,所以我們更要講究文明——從現在開始不隨地亂扔垃圾、不隨地吐痰、不亂寫亂畫,主動給人予善意的微笑、給需要的人伸出友誼之手,把路邊歪倒的小樹扶正……這些都是我們隨手可做的小事,它體現了一個民族的文明。一個人縱然有極高的智商與學歷,如果他不講文明禮儀,甚至於連最基本的道德都沒有,那還算不上是“人”。

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説講文明禮貌只是愛國的體現之一,愛國還有別的表現——努力。我們作為二十一世紀的少年是祖國新鮮的血液,所以我們必須努力發展自己,做“血液”應做的事。岳飛為祖國征戰沙場,立下赫赫戰功,這是他能做的事。而我要做的不是去打仗,而是要發奮學習。“八國聯軍”入侵我國,“火燒圓明園”掠奪了無數珍寶;日寇侵華,燒殺掠奪;這都主要是因為我們的祖國還太弱小,沒有反抗能力。而如今,我們的國家又開始繁榮昌盛,國力日漸強大了,但是我們還有很多高科技核心技術還沒有研發出來,所以很多方面常常受別國的牽制。我們就該從現在起奮發學習,為將來能作為青年一代為祖國更日益強盛做準備,讓祖國的綜合實力更強,不受其它國家的欺負,永遠屹立於地球的東方。

同學們,我們都是新時代的主人,我們都像岳飛一樣,只是普通、平凡的人,但應有熾熱的愛國情懷,帶着一顆熾熱的中國心努力奮發,讓我們為社會、為祖國走出一條不平凡的路來!

《不老泉》讀後感 篇22

《狼國女王》是沈石溪的作品之一,主要講了雌狼紫葡萄成為帕雅丁狼羣的女王之後怎樣統治整個帕雅丁狼羣的故事。

紫葡萄原來是狼王盔盔的妻子,本來是一隻普通的雌狼,只要幫盔盔生兒育女就可以了。可是一天狼王盔盔被孟斯拉加虎咬死了。被狼羣中最有威信的朵朵菊選為狼羣中的第一位女狼王。紫葡萄在當狼王的時候,經歷了不少災難,在一次次的災難中,帕雅丁狼羣死去了許多狼,包括紫葡萄的孩子紅毛絨、白燕燕等狼。當紫葡萄趕走她的孩子時,心像被無數利刃刺得傷痕累累,可是沒有辦法,只好祝願他能夠自己靠自己的力量活着,成為獨霸一方的狼王。我讀到這裏的時候,不禁為紫葡萄感到傷心,所謂“虎毒不食子”“可憐天下父母心”,可是狼是沒有感情的,即使是父母面對自己的孩子,也只能忍。當我讀到大結局的時候,不禁又為他們而感到高興。雌狼踢踢為帕雅丁狼羣生了六隻狼崽,可是她和她的丈夫黑三卻為了保護孩子而死去了。到了最後,宛格莎狼羣加入帕雅丁狼羣,從而成立了一個新的狼羣,而紫葡萄又一次被選為狼羣的女狼王。

我讀了這本書後,被沈石溪的那無比巧妙的寫作方法給迷住了。而且我也很喜歡紫葡萄,她並不自私,放過了帕雅丁狼羣的敵人宛格莎狼羣的王后紅耳圈狼和她的孩子,到最後就受到了宛格莎狼王發衝的幫助,打敗了孟斯拉加虎。並最終合成一個新的狼羣。

《狼國女王》是一本很好的書,希望你們可以來看看。

《不老泉》讀後感 篇23

《塔克的郊外》是《時代廣場的蟋蟀》續集,《時代廣場的蟋蟀》很好看,《塔克的郊外》也一樣好看。

《塔克的郊外》主要講的是:柴斯特回到鄉下了,他知道草原遇險了,就派了雲雀——約翰去通知他的聰明夥伴——亨利貓和塔克老鼠。約翰飛呀飛,終於來到了繁華的城市——紐約,就開始催塔克和亨利動身了。他們趕上了最後一班車,來到了康涅狄格州。來到康涅狄格州了,看到是一幅郊外的畫面,然後他們就來到了柴斯特的樹樁,安息了下來。為了拯救小動物的家園,他們想了很多辦法都沒有成功。最後,他們想到了一個最好的辦法,才拯救了草原,這個辦法是一個“善意的欺騙”,他們連夜趕造了一個“善意的欺騙”,他們“淘寶”了艾倫·哈德雷家的一些物品,艾倫的媽媽開始懷疑有松鼠同他們的東西,最後,他們成功的淘了艾倫·哈德雷家的一塊牌子,矗立在了一堆廢墟上面。後來,人們發現發現了這堆廢墟,同時也發現了這個牌子,他們的市長維西説,要保留這塊草原的原貌,所以就沒有破壞了。

我覺得塔克很聰明。塔克是唯一想出辦法的一個人,他讓草原恢復了原貌,他讓草原不受破壞,也不讓艾倫傷心,也不讓她領着那些小朋友傷心,還不讓草原的小動物們傷心。

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凡是做事的時候動一動腦筋,不動腦筋的人是想不出辦法。塔克就是愛動腦筋,所以就想出來了一個那麼好的辦法,亨利也想出了一些辦法,所以就説凡是做事的時候動一動腦筋。這本書是我看過最好的書,不過還有哈利波特那一系列的也很好看,也寫的很好,很生動;我還總是覺得《塔克的郊外》好看一點。我第一眼看《塔克的郊外》的時候,我就覺得這個故事一定很好看。令人驚訝的是一隻小老鼠竟然能想出那麼好的辦法,不用説老鼠是想不到的,何況有時候這個辦法人都想不到。所以我覺得塔克很聰明,我真的覺得這本書很好。

《不老泉》讀後感 篇24

金庸先生極可能是個女權主義者,特地編了個大圈套,讓男人奮不顧身往裏跳,女人則在一旁等着收穫利益。

説起暗戀,我第一個反應就是上中學時看金庸先生的《鹿鼎記》,裏面有個英俊瀟灑、武功蓋世的百勝刀王,因為傾慕美人陳圓圓,放者武林盟主不做,甘心在她身邊默默無聞毫無所求地當個種園子的菜農,每天能見上美人一面就心滿意足,偶爾搭上幾句話能記一輩子。當時的我很為這故事感動,心想那是怎樣的一種情懷啊,浪漫、偉大,充滿了奉獻和犧牲精神。愛一個人愛到這份兒上還能有更甚的麼?此後小心眼裏還暗暗下了決心將來如有機會也要這麼來一下子,讓自己也為自己感動一回。

隨着年歲的增長,我對這個愛情故事的看法也逐漸改變。感動早已經不在,代之而起的是陣陣疑心。經歷越多,我越覺得這個故事怎麼好像是個陰謀。金庸先生極可能是個女權主義者,特地編了個大圈套,讓男人奮不顧身往裏跳,女人則在一旁等着收穫利益。對比一下歷史可以發現,百勝刀王這個榜樣實際上就是從前的貞潔牌坊,只不過是為男人立的。想要牌坊的有多慘,為了這虛無的暗戀他得拋棄事業地位,放棄追求世俗幸福(譬如和心愛的女人睡覺)的權利、還要日日夜夜為對方的安全着想,遇有危難得挺身而出。而身為女主角的陳圓圓卻十分之愜意,不用擔心什麼道德約束可以隨便和其他男人(如李自成、吳三桂等花叢老手)亂來,不用任何付出就有個超級保鏢可以胡亂招惹對頭冤家不必擔心安全問題。這麼爽的事情誰不想呀,我也想當陳圓圓,好有個百勝刀王這樣的傻瓜跟着。

不過社會發展到如今,人民羣眾的精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暗戀越來越沒什麼市場,那百勝刀王和陳圓圓的故事也糊弄不了誰了。問十個人,十個都説那刀王太弱智,要是我早就先跟陳圓圓挑明瞭。她若是乖乖地同意還則罷了,如若不肯,就像韋爵爺説的“喜歡她,搶來做老婆就是了,”憑咱一身蓋世工夫,把她搶了就跑,哪還有後來吳三桂、李自成什麼事兒!

《不老泉》讀後感 篇25

書中自有顏如玉,書中自有黃金屋。本學期以來我讀了好多書,可印象最深的,卻只有《綠山牆的安妮》。

安妮·雪莉自幼失去父母,一直住在孤兒院內。直到有一天,十一歲的安妮終於被一户人家領走了——馬修兄妹。一開始馬修的妹妹莉拉不同意,但後來同意了。小安妮個性鮮明,喜歡幻想。她自尊心強,有一次,同桌馬斯特嘲笑安妮的紅頭髮,説安妮是“紅髮魔女”,因此,安妮和他冷戰了好久。安妮還交到一個知心朋友戴安娜,冬天她們用蠟燭在窗台上傳遞信號,差點兒把窗簾燒着。安妮還邀請戴安娜來參加她的茶會,把葡萄酒當成蜂蜜茶,灌醉了戴安娜,令人哭笑不得。經過七年的努力學習,安妮終於考上女王大學,可是馬修去世了,莉拉也已年老,體弱多病,不太能照顧自己了,於是,孝順的安妮決定,不上女王大學啦!她要留在這裏,在這附近的教書,一可以賺錢養家,二照顧莉拉也不遠……

我喜歡安妮,不只是因為她的孝順。還因為她的自強,她的堅強,她的自尊心!在我們生活當中,有多少人遇到一點點挫折,就放棄?這值得嗎?説不定下一次嘗試就成功了呢!

俗話説得好,金無赤足,人無完人,安妮也不是沒有缺點,只是她的缺點比較少而已。安妮有個缺點,那就是有點粗心。有一次,她參加了學校裏的文藝展演,報名時,一粗心,把自己的名字擠到前面的艾莎黎哪兒去了,以至於主持人報幕時,報成:“艾莎黎·安妮”……

其實想想,安妮就和自己的性格一樣,有時活潑,有時霸道,還很有自己的意見。有時也會發脾氣,撒小謊,有時做起事來無比認真。《綠山牆的安妮》這本書讓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説:遇到困難不要輕易放棄……

讓我們像安妮那樣,樂觀向上,用積極的心態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戰,越過一個又一個障礙,衝破一個又一個難關,朝着我們的美好夢想奮進吧!

《不老泉》讀後感 篇26

讀了莫頓·亨特寫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後,我深有感觸,我知道了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會藴常着豐富的人生哲理。

文中的“我”從小體弱多病,是在母親的倍加呵護中長大的,當聽到“我”的好朋友叫“我”去爬山,“我”表現出來的膽怯和猶豫,説明了作者的孱弱,因為作業的孱弱,藐視他,在他幼小的心靈裏,沒有人能夠給他真正的快樂。

作者和其他孩子來到一處空地時,那座懸崖就聳立在空地的另一邊。他大約只有二十米高,但在作者的眼中卻是高不可攀的險峯,寫出了懸崖在作者眼中是極高的,雖然只有二十米高。

一個孩子接着一個往山頂上爬而作者卻落在最後,當時作者全身顫抖,冷汗直冒,心也咚咚直跳,充分地寫了作者當時的膽怯和害怕。

當作者看到其他夥伴都爬上了山頂,要吃崖頂沿着一條迂迴的小路下山回家時,他軟弱地哀求他的夥伴不要丟下他,但他們還是丟下他走了,就連他最好的朋友也走了,只留下他一個人在那裏啜泣。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作者在一片寂靜中,伏在巖石上,恐懼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動彈,但正在作者特別無助的時候。他的父親來了。父親見到“我”之後並沒有責備,而是帶着安慰的口氣説:“完飯做好了,下來把,孩子。”而“我”卻恐懼地説:“我下不去了,我會摔死的。

作者父親帶着鼓勵和安慰的口氣説:”不要想着距離有多遠,你只要想着你是再走一小步。你能辦到的。“我”父親的話不僅充滿安慰,還告訴了作者戰勝困難的方法,戰勝困難需要的是信心和成功的體驗。

“我”每次只移動一小步,慢慢爬下懸崖。正是每次是移動這一小布才把困難一點點分解,才使作者戰勝了困難,也為作者以後戰勝困難提供了信心和方法。正因為那一次爬懸崖的經歷,作者從他父親那裏學到了自信,學會了克服困難以及實現遠大目標的辦法,學會了讓自己放鬆、讓自己快樂,從此他便得堅強、樂觀,勇於並善於進取,最後,成為了一位作家當你遇到困難時,要想着眼前的一小步,把困難一點點分解。最後戰勝它。

《不老泉》讀後感 篇27

學校開展了讀書活動,給我們推薦了一些書來讀,其實,我是個愛讀書的人。我愛讀的書也很多。只是一向對專業類的的書籍不大感興趣,因為説教味太濃,讀起來總覺得有些累。當我看到《不跪着教書》這本書時,它的題目吸引了我,這“跪着”的含義是什麼?誰在跪着教書?為什麼跪着?在我從教的這些日子中有沒有“跪着”?拿起書來仔細打量,原來書名旁邊還有用小字寫的一段話:“想要學生成為站直了的人,教師就不能跪着教書。如果教師沒有獨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學生會是什麼樣的人?在巨大的麻木和冷漠面前,我的確有過放棄的念頭,然而一想到中國人有千百年下跪的歷史,想到文革給中國人帶來的恥辱,想到下一代人還可能以各種各樣的形式下跪,就覺得我們中國首先得有鐵骨教師,教育的辭典中才能有‘鑄造’這樣的詞條。”反覆將這段話讀了幾遍,每讀一遍,心情就覺得愈沉重。懷着複雜的心情,我翻開了這本書。

原來,作者吳非是一位特級教師,教授級中學高級教師,任教於南京師大附中。本書收錄的是他近年有關教育問題的隨筆雜感,有對教育問題的思考,有教學隨想,有和同行或學生的對話。沒想到,開篇第一則隨筆——《永不凋謝的玫瑰》就深深地打動了我。這篇文章講的是前蘇聯著名的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他記下了這樣一則真事。校園的花房裏開出了一朵碩大的玫瑰花,全校師生都非常驚訝,每天都有許多同學來看。這天早晨,蘇霍姆林斯基在校園裏散步,看到幼兒園的一個4歲小孩在花房裏摘下了那朵玫瑰花,抓在手中,從容地往外走。他很想知道這個女孩為什麼摘花,他彎下腰,親切地問:“孩子,你摘這朵花是送給誰的?能告訴我嗎?”小女孩害羞地説:“奶奶病很重,我告訴她學校裏有這樣一朵大玫瑰花,奶奶有點不信,我現在摘下來給她看,看過我就把花送回來。”聽了孩子的天真的回答,蘇霍姆林斯基的心顫動了,她攙着小女孩,在花房裏又摘下了兩朵大玫瑰花,對孩子説:“這一朵是獎給你的,你是一個懂得愛的孩子;這一朵是送給媽媽的,感謝她養育了你這樣的好孩子。”

這個故事長久地感動着我,並深深地啟迪了我。假如是我,會怎麼做呢?我想,我肯定會對孩子缺乏良好的道德教育而憂心忡忡,首先可能會沒收了她的花,當然更不會再去摘花給她;然後就會苦口婆心地對小女孩進行一番傳統的道德教育,教育小女孩從小要愛護花草,因為它們是我們人類的朋友,不要損害公物云云。可這不是對美好性靈的戕害嗎?我為自己有這些所謂高尚的正義的想法感到羞恥!在自己十幾年的教學生涯中,難道就沒有真的這樣去做過嗎?難道只有那麼一兩次嗎?這是不是下跪了,是向誰下跪了?一個個小故事慢慢讀下去,可以説每一個故事都能打動我,都能觸動我心中某一個柔軟的地方,讓我或感動,或同情,或憤怒……特別是作者對目前教育中存在的一些腐敗、墮落以及種種不人道所表達出的那種憤怒,讓我感同身受。作者對教育事業的忠誠、對祖國教育現狀的擔憂、以及對理想教育的嚮往和追求,不能不使我對他產生深深的敬意。

懷着對吳老師的敬意,我認真讀完了這本書。對於本書封面上的那段話,我不敢説完全理解了,但可以説有點理解了。我覺得用“語重心長”、“發自肺腑”或者説別的什麼詞都不能表達出作者在寫這段話時的心情。回過頭來再讀這段話,我讀到了一個字——愛。

吳非 老師提出的兩個主要觀點是:多讀書,多思考。“只要肯讀書,什麼都好辦”是針對學生,更是針對教師自身。吳老師説,“一位教師,只有不斷地進德修業,把自己的工作和學生的成長結合起來,讓自己成為學生的表率,才能得到學生的敬重,才能讓學生成為真正的人。”“要讓學生出色,教師必須出色;想讓學生多讀書,教師首先應當多讀書,自覺地多讀書。”“學生超越教師,是教育的成功,也是教育的希望;然而如果教師太容易被超越,我看真不是什麼幸事。”“我很平凡,但是我們的學生需要最出色的教師,需要偉大的老師。”

作為一個教師,怎樣才算沒有跪着教書。我的體會是:首先,教師應該有自己的思想,應該有獨立思考的精神。如果教師沒有獨立思考精神,他的學生就很難有獨立思考的意識。比如,面對一本教參,他不敢説“不”;面對外行領導的錯誤指責,他立刻匍匐在地,這樣怎麼能去“立人”呢?如果教師是跪着的,那他學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其次,教師要有自己的教學風格。風格延續着教師的教學生命,因為它可能長久地影響學生對學科的興趣。吳老師認為,一個老師如果能通過課堂讓學生喜歡我們的學科,那他就是成功者。我覺得這句話説得很有道理。第三,教師要有人格。特別是在平常與學生家長接觸時,應該理智地保持適當的距離,也不要討好權貴的子女,媚態百出,更不要在學生和家長面前隨意釋放你的粗鄙。第四,教師要有愛與敬重的閲讀。不僅如此,作為一名教師還有責任和義務引導你的學生熱愛閲讀。一本好書往往就是一粒善良的種子,一粒誠信的種子,一粒愛的種子,一粒正直的種子,這些種子適時地播撒在孩子的心田,就有了真善美品格的萌芽,滋養感知,潛移默化,人的心靈就會變得充實,高貴,美麗,他就有可能始終站立着,像一個人一樣的活着……

我不得不承認,吳老師所追求和嚮往的“不跪着教書”是一種理想的教育,是一種高尚的教育,也是我們的民族和時代需要的教育。而現實卻往往令人失望。懸在每個教師頭頂那許多大大小小、長長短短的指揮棒,豈能容你做得了半點主,你能不下跪嗎?反思自己十幾年的教學生涯,很慚愧,我不敢説我沒有過跪着教書的歷史。我也不知道有幾位同仁能夠理直氣壯地説:“我從未有過跪着的歷史!”

《不跪着教書》對廣大教師來説無疑是一劑補鈣的良藥。我以為這本書也很適合關心教育事業的人士閲讀。老實説,吳非老師的想法有太多不合時宜的地方,跟蘇東坡一樣,這個優秀教師也是一肚子不合時宜,比如絕不接受學生家長請吃飯,在今天,99%的老師做不到。但我還是要説,我敬佩吳非老師,這樣的人在教育界立住了,是一個奇蹟。有這樣的人,中國的教育才讓我看到了希望。

我想我能夠這樣來理解這些話的涵義:作為一名教師,我們有責任提高自己的修養,傳授知識,促進學生的思想交流,豐富他們的精神世界,堅韌他們的骨氣,提高大家的民族氣概。

吳非 老師説:“只要肯讀書,什麼都好辦。”“不管以後課堂模式如何,老師還是要在課堂上與孩子們説話的;無論如何,別讓孩子們看不起你。”説得多麼樸實、多麼中肯呀。他是期望年輕一代的教師“能注意知識的積累,向新高度攀登;倘若條件有限,那也要有點自我提高意識,哪怕讀點閒書也是好的,哪怕知道一些掌故也是好的,即使自己讀書不多,聽聽別人説讀書也行”。 想要學生成為站直了的人,教師就不能跪着教書。中國人曾經有着千百年給封建權貴下跪的歷史,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逆來順受,從骨子裏向外透着奴性。封建主義早已滅亡,可它給中國人帶來的精神毒害還不可能説消失就消失。還有人可能還在以各種各樣的形式跪着生活。為了不使我們的下一代繼續以各種各樣的形式下跪,我們教育工作者就要向吳非老師所説的,得要站直了教書,得要有鐵骨!

我們學校每學期都舉行“書香飄滿校園”讀書活動,這就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平台,大大激發了廣大師生的讀書熱情。每年推薦的“教師必讀書目”,對教師的讀書是一種很具體、很有效的指導。假如,我們的教師都有一些值得一讀的好書;假如,我們的教師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和精力,為豐富自己而不斷地讀書;假如,我們的教師能夠把讀書作為提高生命質量的途徑;假如,我們的教師能夠邊讀書,邊研究思考,那麼,我們的教師生活就充實了,精神就豐滿了,心靈就淨化了,教育就有智慧了,生命就有價值了,人生就有意義了。

讀書,思考,實踐,再讀書,再思考,再實踐,這是一個循環往復的規律,是做一件有價值的事情所必須經歷的過程。我將在今後的教育工作中堅持遵循這一規律,一路前行。

《不老泉》讀後感 篇28

今天我讀了《淘氣包馬小跳》這本書,我就喜歡上了這本書中的主人公馬小跳,儘管他是那樣的調皮,儘管他在老師和同學的眼裏是一個不可救藥的孩子,但他更是一個樂觀聰明的孩子,是一個敢作敢當的孩子,也是一個善良的孩子。他用一顆童心做到誠實守信,用真誠對待每一個人,在他眼裏世界永遠是粉色的!

你如果問我為什麼喜歡馬小跳,我會用書中馬小跳説的話對你説:“跟着我馬小跳、跳,即跳也要笑,把煩惱都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