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種》讀後感(精選19篇)

《狼種》讀後感 篇1

這個星期,我讀完了《狼王夢》,這本書是沈石溪的著作。分為兩個故事,一個故事是《狼王夢》、另外一個故事是《狼種》。其中我認為《狼種》的故事寫得最生動,讓我十分難忘。

《狼種》讀後感(精選19篇)

《狼種》這個故事的主人翁大灰是一條警犬,它有着六十四分之一的狼的血統,長相酷似狼。大灰在警犬學校訓練時十分刻苦,格鬥、撲咬、爬高、搜索等各種本領樣樣精通,考核成績門門優秀。但是大灰的容貌十分醜陋,形象又酷似兇惡的狼,人們都不要它。後來被馬戲團的高導演收留了,讓它表演節目為其賺錢,還把大灰交給一個女馴養員來管理。女馴養員很不喜歡這個相貌醜陋的傢伙;和大灰同台表演的還有一羣相貌漂亮、深討主人喜歡的哈巴狗,這羣哈巴狗仗着主人的寵愛,經常戲弄和傷害大灰。

有一天,馬戲團完成表演任務後,在返程的路上,遇到了雲豹的攻擊。平時喜歡察顏觀色的哈巴狗們被嚇得魂飛魄散、四下逃逸;在這個關鍵的時刻大灰不顧自身的安危挺身而出,用警校學到的本領和雲豹展開了殊死搏鬥,救下了主人和其它小動物們。

讀了這個故事,我想到了我們上學期語文課本上的《落花生》文章中父親説的一句話: ” 花生雖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狼種》中的大灰就猶如花生一般,容貌雖然醜陋,但是在關鍵時刻卻不怕艱險、奮勇直上,用自己的鮮血和生命來幫助他人。《大灰》和《落花生》這兩篇文章給我了一個啟示:那就是做人,一個人關鍵是得看他對社會和他人是不是一個有用的人,如果只是一個外表長得好,猶如《狼種》的哈巴狗一般,對他人沒有用的人,那也是枉然的。

《狼種》讀後感 篇2

最近讀了一篇長篇小説,題目是《狼種》,作者是動物小説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聽到這個題目,都會以為寫的是一匹狼。而事實恰恰相反,寫的是一隻警犬。

但是寫的既然是警犬又為什麼以”狼種“為題目呢?剛開始讀的時候我也有這樣一個疑問,但讀了一半就明白了。原來,這是一隻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隻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現了少有的返祖現象。所以呢,大灰從本質上來説是一條狗,但其實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學校裏成為了一隻優秀的警犬,但因為長相醜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沒有警局收購它。後來它陰差陽錯進了馬戲團,與其他動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節目。同它一起表演的,還有十二隻哈巴狗,而它們依仗着主人而經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醜陋而對他愛理不理。

後來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動物以及主人一起從巴基斯坦演出回來,在路上車子壞了,司機去買零件了,他們就一起在路邊的樹林裏玩。這時,大灰髮現灌木叢裏有兩隻雲豹在對他們虎視眈眈,就在用動作告訴主人。但因為馬戲團怕它傷人,就給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並天天用細鐵鏈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沒有理他。一會,雲豹衝了出來。大灰冒着生命危險與他們戰鬥,但因為武器沒有了,傷不到雲豹,而自己卻遍體鱗傷。後來,他巧妙的用辦法摘掉了嘴套,趕跑了雲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與喜愛。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別人。只有這樣,別人才會善待你。這個故事也體現了大灰的忠心,我們都要向大灰學習。

《狼種》讀後感 篇3

狗是人類最忠實的夥伴。在《狼種》這本書中有一個守護者,誓死保衞主人。他就是一隻狼種——一隻名叫大灰的警犬。

他叫大灰,他本是一名黑土凹警犬學校即將畢業的一名警犬,但因他相貌醜陋酷似一隻狼而被淘汰,最後只得進入了陽光大馬戲團。在那裏,大灰遭到主人的嫌棄,而且被其他動物欺負。

可是大灰對待他的主人川妮忠心耿耿。在一次出演回來的途中,因車壞,川妮準備下車領着動物們休息。可是誰知這時出現了兩隻雲豹。 川妮驚嚇萬分,兩隻哈巴狗攻打敵人,誰知差點被雲豹們咬死,此時大灰用盡全身力氣掙扎着想保護主人。大灰把鐵鏈掙開,準備與雲豹奮力撕咬。沒有夥伴的幫助,沒有尖牙厲爪,沒有主人的信心大灰依然堅持着——最後雲豹們逃跑了,大灰勝利了。可是大灰遍體鱗傷,耳朵被撕掉半塊,下顎破裂,四條腿有三條開綻,肚皮被咬穿一個洞,狼毛也掉了一半。這種場景既讓人感動又讓人心痛。

他是一隻警犬,他是一隻訓練有素的警犬,他是一隻為主人赴湯蹈火的警犬,他是一隻不顧自己生命流盡最後一滴血也要保護主人的警犬。

還記得一篇報道:災害過後在一個小山村裏,搜查隊正努力的查找落難者。就在這時一隻小黃狗汪汪大叫。它領着救援隊在一座房子的下面搶救它的主人。我想主人得救了首先感謝的應該是那隻小狗吧。

從這兩個故事中讓我懂得了:判斷一個人的好壞不要只看外表,要看心靈。比如大灰他外表醜陋但他心地善良對主人無比忠誠,是一隻號警犬。

《狼種》讀後感 篇4

在《狼王夢》這本書中一共有兩篇文章,一個是狼王夢,而另一個則就是《狼種》。有一次我正在家裏看《狼王夢》這本書,一看目錄,原來還有一個《狼種》,我便決定先看《狼種》

《狼種》中的主人公雖然長着狼的外貌而實際上卻是一條狗,它的名字叫大灰。大灰原是黑土凹警犬學校的警犬 ,但因為長的太像狼,畢業後無人購買。後來他被帶到了陽光大馬戲團演《智斗大灰狼》這個節目,不用我説你們也應該知道大灰演的是什麼角色,大灰當然演的是大灰狼嘍。大灰現在的主人是陽光大馬戲團的女馴獸師川妮。因為川妮從小就很害怕狼,所以她是含着淚才接受馴養大灰的任務的。在《智斗大灰狼》這個短劇中,大灰常常被那幾只哈巴狗暗算,在戲上有一個環節,只有在那個時候大灰才會被暗算,那就是大灰投降的時侯。後來川妮發現大灰身上總是傷痕累累,就明白了,但是她並沒有制止哈巴狗。大灰在一次進食時,哈巴狗激怒了大灰,大灰便狼性大發,把其中幾隻哈巴狗咬的鮮血淋漓,如果不是川妮及時制止了大灰,後果將不堪設想。再一次去外地表演的途中,汽車壞了,司機就去買零件了,川妮把車上的動物都放下來了。突然出現了兩隻豹子,大灰被鐵鏈子拴住了嘴也被封住了,但在千鈞一髮之際大灰把豹子都趕跑了,但它自己也付出了不菲的代價:它的肚子被戳了一個洞、耳朵被撕下了半塊、三條腿皮開肉綻、下顎破裂,傷勢十分嚴重。

其實狗才是人類忠實的朋友呀,只有他們才會對人類像對自己的親人一樣。

《狼種》讀後感 篇5

我讀了許多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説,最讓我感動的就是這篇小説《狼種》了。

這篇小説的主人公大灰,是一條在警犬學校畢業的高材生,可是因為長得像狼而被馬戲團團長帶走了。我每次讀到這兒,常會很氣憤,只是長得像狼,就不能入伍,這也太不公平了!難道一隻不會救人的哈士奇就比一隻精英狼狗強?那可不見得。大灰在馬戲團過得很不好,先是經常在演出中被咬,後來給一位小女孩鮮花還被打,最後連小巧玲瓏的哈巴狗都敢來對它無禮。大灰忍無可忍,咬了哈巴狗,可馴獸員川妮還罵它、打它,最後封住它的嘴,磨光它的爪子。敢問世界上有尊嚴的人,哪一個贊同這樣做?

大灰不但不記恨馴獸員川妮,還忠義勇敢地趕走了兩隻雲豹,可是大灰卻全身鮮血淋漓,成了一隻血狗,川妮被大灰感動了,我也被感動了,這樣的好狗哪裏找得到?那些哈巴狗走過來,想讓川妮愛它們,可川妮知道,這些狗看起來忠誠,一有危險,它們就會逃走。川妮一把推開它們,要是我就罵它們,罵完再打它們,它們和大灰相比,只剩下三個字:弱爆了!

忠誠的大灰,我希望i快點好起來!川妮再也不會光打你,你也不會再被哈巴狗咬了!還會有很多人讚美你!喜歡你!你也不用戴口罩了,因為你是一條有尊嚴的警犬。如果可以,我也會去看你的!雖然你只是一條小狗,雖然你只保護了一個人,但你已經遠遠勝過了那些為了個人利益而傷天害理的漢奸,我們所有讀者都為你驕傲!

《狼種》讀後感 篇6

《狼種》是動物小説大王沈石溪的作品,這篇小説講的是狼犬大灰的故事。

大灰是一隻狼犬,身上有狼的血統,它是陽光馬戲團的演員,專門演大灰狼。大灰在進陽光馬戲團之前是警犬學校的一條警犬,所有人都覺得大灰不是狗是狼,雖然他的各項考核成績都很好,但是因為相貌非狼非犬,所以被人排斥,不被接受。畢業後,其他的警犬被搶購一空,只有大灰無人問津。直到有一天馬戲團團長收留了它,但是負責訓練它的女演員川妮只喜歡那些哈巴狗,很討厭大灰。連哈巴狗都仗勢欺負大灰,經常弄得它遍體鱗傷。有一天,馬戲團外出演出,川妮突然受到了雲豹的攻擊,在這危險時刻,川妮寵愛的哈巴狗們早就逃得無影無蹤,只有大灰挺身而出,它與雲豹英勇搏鬥,最終用血跡斑斑的的軀體保護了川妮,而自己卻犧牲了生命。川妮抱着大灰,眼角流出了內疚的淚水……

這是一個感人至深的故事,大灰既有狗的忠誠又有狼的兇猛和勇敢,雖然主人因他的相貌不好而討厭它、冷落它,但是在主人遭遇危險的時候,它不計前嫌,奮不顧身,挺身而出,用生命來保護主人。大灰沒有討人喜歡的外表,但它卻擁有一顆善良、勇敢和忠誠的心。

從大灰身上我得到的啟示是,我們要善於發現別人的優點,在任何時候都不能以貌取人。我們班就有一個同學,學習並不是很突出,有一次,他右手骨折,可是他堅持用左手完成作業,沒有因為骨折落下功課,因為他的堅強,他當上了我們學校的升旗手,並被評上了感動班級人物,這可是我們人人都向往的榮譽。雖然他的學習不是最好的,但是他的毅力值得我們學習。

《狼種》這篇小説讓我懂得了許多道理,我受益匪淺。

《狼種》讀後感 篇7

從小就讀蘇東坡的詩,“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的憂愁,“大江東去浪濤盡”的氣勢……無不流露出詩人的豪邁奔放。可我對蘇東坡的瞭解甚少,直至讀了林語堂筆下的《蘇東坡傳》,才知道蘇東坡原來是千古奇人。

蘇東坡既是虔誠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長者,他始終富有青春活力。蘇東坡的背後,幾度升遷的辛酸只有他自己品嚐。他一生為官,一生清廉,與大政治家王安石鬥智鬥法。他熱愛生活,在美食方面留下了“東坡肉”“東坡壺”以傳後世。東坡情感豐富,對其亡妻寄以青絲,在《朝雲墓誌銘》和《悼朝雲》一詩中表達了自己的傷痛。蘇東坡是剛直的,即使有過數次因詩而被捕受審,但他仍不改犀利的詞風。他寫詩諷刺“羣鳥未可辨雌雄”,後又寫“猶誦賣青春”他知己無數,兄弟情深,蘇東坡又是幸福的。

蘇東坡有一身浩然之氣,王安石變法出現了種種弊端,蘇東坡寫出了上神宗皇帝萬言書,包括他自己的政治哲學,也表現出他個人的氣質與風格,機智學問與大無畏精神。蘇東坡反對變法失敗被貶至杭州,他遠離了塵世的喧囂,迴歸與清純與空靈。他習慣了淡泊,他明白瞭如何應對困難。蘇東坡具備至大至剛的浩然之氣,超凡脱俗,剛正不阿,坦坦蕩蕩,使他任何環境中處之泰然,寵辱不驚。

蘇東坡的一生坎坷,但也是豁達的一生。身處逆境也不覺痛苦,腳踏荊棘也不覺悲涼,始終保持開朗,像他的詩詞一樣千載有餘情。

細讀“大江東去浪淘盡”“欲把西湖比西子,淡粧濃抹總相宜”“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原來這些都是蘇東坡開朗的態度和別樣的人生哲理。

《狼種》讀後感 篇8

我們中的每一位都是消費者,無論你是企業主還是打工一族,因為我們都要生活,都有各種需求。

而在過往的消費中,我們多數人都有過消費失誤和利益受損的經歷,伴隨着這些糟糕的經歷,並隨着大家的購買力提升,我們開始越發地傾向於相信品牌,似乎品牌給到我們更多的安全感。

我身邊的很多人都有品牌情結,這是無可厚非的,而成就品牌的絕對不是華麗的辭藻和虛無縹緲的故事,一定是切切實實的經營能力和管理能力,一定是企業在每個細節上服務顧客的行為和承諾。

而看得見的都只能説是品牌的一部分或是品牌的延展部分,絕對不代表品牌的全部,真正意義上的品牌存在於顧客的心裏和口中。經營企業中的品牌建設已經變得日趨重要。

你中午跑出去郊區辦事,實在餓得慌,就找了家飯店吃飯,你付錢,飯店提供餐食,這只是簡單純粹的交易而已;

但是,週末的晚上,你和戀人相約,在馬克西姆餐廳一起共進晚餐,你的消費體驗會從一進門就開始:楓慄樹葉狀的吊燈與壁燈散發着幽暗的光輝,映照着牆上的鎏金藤條圖案,以及臨摹自盧浮宮和故宮的裝飾壁畫。燭紅搖影中,你們的愛情開始升温,彼此細細品味這獨屬於你們的這份浪漫回憶。

這就是品牌帶給客户感知的不同。更有甚者,如全聚德,讓所有外地朋友覺得來到北京不吃全聚德等於沒來北京,這樣的品牌營銷實在難得!

目光短視的企業主們,總是想着自己的眼前,只要能賺錢,什麼牌子不牌子,錢賺得差不多了,我移民走人,這樣的職業操守和短視會讓中國的品牌營銷之路更加漫長。任何一家企業都不能一勞永逸、更不可能一本萬利,但凡有這樣想法的企業主,他的企業都是很難實現持續發展的。

在你內心裏,品牌意識有多強,你的企業生命就有多強,因為這樣的意識會在無形中指揮你的一切經營行為!

《狼種》讀後感 篇9

經歷了多少滄海桑田,經過了多少風風雨雨,中華民族的燦爛文化一直毅力於世界之巔,源遠流長。其中以少兒啟蒙讀物《三字經》為代表的作品最為典型。這本書最大的特點就是三字一句、含義簡單易懂、讀起來朗朗上口,但至今為止還未探索出這本書的作者,即使如此,有些人們也把它譜成曲,讓優美的旋律淨化心靈,昇華個人思想,讓你在體味韻律的同時,獲得並體察到了人生存在的意義以及人的內心世界。

人之初,性本善。

這兩句放在《三字經》的開頭,一語雙關,既從人的本性開始寫起,結構明確,也闡述了人的本性,即人出生的時候,天性本來是善良的,通過錢文忠教授介紹:最初提出這一觀點的人是儒家思想創建者孟子。在孟子的言論中,重點以“仁”為主,我同意這種看法,因為這種觀點可以使很多人避免“霧裏看花”,從而走上不歸之路,人性本善,是人類內心世界真是的寫照。

性相近,習相遠。

人的本性差距不大,但是由於受到後天外來環境的薰染,差距越來越大。可見在古代,就有人對“後天環境”做出了評價,認為導致人性不同的根本原因是受到外來因素的影響,這句“古訓”一直沿用至今。在這個繁華都市,形形色色的事物,在給人們增添樂趣的同時,也在無形中改變了人們的天性,沉溺於其中,從而便有了教育。

苟不教,性乃遷,教之道,貴以專。

“如果不去接受教育,善良的本性就會受到變遷,而學習的根本辦法,就是專一”。這是錢文忠教授對這句話的理解,我對這句話,情有獨鍾,因為人性格的養成是要受到後天教育的影響,對於18歲以下未成年人,他們沒有辨別是非的能力,很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上網、打遊戲、逃學、説髒話,這些現象在中學生中已經是很普遍了,而教育就是挖掘他們本性的善良,讓他們有一個健康向上的人生態度,這才是社會發展的要求。

對於學習,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專一。所謂“一心不能二用”。古時,有“江南才子”之稱的唐伯虎。幼時,也因“心不專”而受到老師的教誨,但最終當他悟出其中的道理時,技藝已經超過了他的老師。是在我們的學習生活中,為什麼有成績好壞之分呢?仔細想想最根本還是自己的心思問題,是不是花心思學習了,是不是“用心專一”了。當機會從身邊溜走的時候,要想想當時為什麼不用心一點兒呢?

《三字經》的經典語句,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就像在人們心中種下一粒思想的種子,慢慢生根、發芽。

《狼種》讀後感 篇10

這本書的作者盧勤,也就是著名的“知心姐姐”,《中國少年報》“知心姐姐”欄目主持人,《知心姐姐》雜誌創辦人。書中沒有什麼大道理,只是將一個個身邊的小故事娓娓道來,有的與兒子頗有幾分相似,有的則與班上的孩子相同。一路看下去,許多故事,令人感慨;許多話語,給人啟迪……

愛是一個大口袋,裝進去的是滿足感,拿出來的是成就感、幸福感。一味向孩子施愛,孩子並不覺得甜,更不懂得珍惜。接受孩子的愛吧!因為施比受更有福!

你説他行,他就行;你説他不行,他就不行。你為他喝彩,他會給你一個又一個驚喜;你説他不如別人,他會用行動證明他真的很笨。大人就是這樣用語言來塑造孩子的。

歲月流逝,孩子一天天長高,父母一天天變矮。孩子要學會俯下身去,傾聽父母充滿愛的“嘮叨”;而父母完全可以放下長輩之尊,高興地説:“終於長得比我們高了!”

不是兒童沒有聲音,而是你們沒有傾聽,請放大兒童的聲音。

用欣賞的眼光看待孩子,是現代父母送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孩子的自信來自於父母和老師的鼓勵和肯定。

愛的感覺需要培養,從點點滴滴去培養,因為最感人的愛往往就像人們最需要的空氣一樣,無色無味,看不見,摸不着。而人一旦有能力從細微之處感受到“有人愛我”,那做人與作文都將是最有品位、最有情趣的。“

”孩子,你真棒!“充分的肯定與鼓勵正是開啟孩子心靈寶藏的一把金鑰匙。我頓悟:7歲的兒子已經開始萌生自我意識了,而我對他的喋喋不休一定讓他感到反感,進而反抗。不如像”知心姐姐“説的,母子換個位置,換個形象。讓兒子做高山,兒子就能長成山;讓兒子當大傘,兒子就能頂天立地!

人同此理,人同此心,當老師必定也是同樣的道理。

因此,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我們應該做到

一、尊重孩子的人格。

尊重人格是不分時間、地點的,也不分優點多還是缺點多。如果一位老師在孩子有成績時就尊重他,在出現問題時就不尊重他,任意褒貶,這就做錯了。老師不妨用心理換位的方法想一想,自己有了缺點、錯誤時,希望別人怎樣對待自己。孩子渴望被尊重,首先是被家長和老師尊重孩子。尊重孩子,就不能對孩子説有辱人格、有傷自尊的語言。二、幫助孩子成功,經常鼓勵孩子。

任何微小的成功,都能增強人的自信。一個孩子,當他寫好一個字,做對一道題,正確回答了老師的問題,他都有成績的喜悦,會期望自己下一次做得更好。作為老師,給孩子幫助,讓他有點滴的成功體驗,並不是多麼難的事情。這就是大處着眼,小處着手。在一個個小小的成功中,積累一分一分的自信。

我讀過一篇文章叫《一位母親與家長會》,文章中的母親共參加了孩子的三次家長會。第一次參加家長會,幼兒園的老師説:”你的兒子有多動症,在板凳上連三分鐘都坐不了,你最好帶他去醫院看一看。“

回家的路上,兒子問她老師都説了些什麼?她鼻子一酸,差點流下淚來。因為全班30名小朋友,惟有他表現最差:惟有對他,老師表現出不屑。然而母親做出很自豪的樣子對兒子説”老師表揚了你,説寶寶原來在板凳上坐不了一分鐘。現在能坐三分鐘了。其他的媽媽都非常羨慕媽媽,以為全班只有寶寶進步了。“那天晚上,她兒子破天荒地吃了兩碗米飯,並且沒有讓她喂。第二次家長會,國小老師對母親説:”全班50名同學,這次數學考試,你兒子排49名。我們懷疑他智力有些障礙,您最好能帶他去醫院查一查。“母親她流淚了,然而,當她回到家裏,卻對坐在桌前的兒子説”老師對你充滿信心。他説了,你並不是個笨孩子,只要能細心些,會超過你的同桌的,這次你的同桌排在第21名。“

兒子暗淡的眼神一下子充滿了光,沮喪的臉也一下子舒展開來。兒子温順得讓她吃驚,好象長大了許多。第二天上學時,去得比平時都要早。第三次家長會,母親坐在兒子的座位上,等着老師點她兒子的名字,因為每次家長會,她兒子的名字在差生的行列總是被點到。然而,這次卻出乎她的預料,直到結束,都沒有聽到。她有些不習慣。臨別,去問老師,國中老師告訴她:”按你兒子現在的成績,考重點高中有點危險。“

她懷着喜悦的心情走出校門,心裏有一種説不出的甜蜜,她告訴兒子”班主任對你非常滿意,他説了,只要你努力,很有希望考上重點高中。高中畢業了,一個第一批大學錄取通知書下達的日子,學校打電話讓她兒子到學校去一趟。她有一種預感,她兒子被清華錄取了,因為在報考時,她給兒子説過,她相信他能取這所學校。她兒子從學校回來,把一封印有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的特快專遞交到她的手裏,突然轉身跑到自己房間裏大哭起來。邊哭邊説:“媽媽,我一直都知道我不是個聰明的孩子,是您……”

這時,她悲喜交加,再也按捺不住十幾年來凝聚在心中的淚水,任它打在手中的信封上。

文中的這位母親給予兒子的就是一種激勵的愛,使兒子總有一種做得更好的慾望。我想如果我們老師能做想那位母親那樣就教育我們的學生,那麼我們會成為非常棒的老師。

三、用全面的眼光看待孩子,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孩子。

孩子是一個完整的人,是一個不斷髮展的人,看待孩子應有全面的眼光、發展的眼光。有了這樣的觀念,就不會一葉障目,只看一點,不計其餘,也不會因孩子一時表現欠佳而氣急敗壞、大發雷霆。

四、教孩子學會積極的自我暗示法

對於做事缺乏信心的孩子,特別是那些自卑感強的孩子,在不斷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指出他們的閃光點的同時,要教育他們在面臨困難和挫折時,進行積極的自我暗示:“我能行”,“我再努一把力就會做好的”,“我不會被困難嚇倒”……

總之,學會欣賞孩子,給孩子一個自信的世界,讓孩子感覺今天比昨天學得好。讓孩子帶着自信步入人生的每一段旅程。

《狼種》讀後感 篇11

老虎,是一種勇猛的動物,它頭上有一個“王”字,這正代表着他惟我獨尊的王者風範;那你是否想過,一隻身陷鐵籠的老虎,又是怎樣的呢?

《華南虎》這篇文章正是描寫一個身陷鐵籠的老虎那不羈的靈魂,字裏行間都流露出老虎剛毅不屈的性格。這是一篇象徵性文章,文中每一個寫老虎的細節都象徵着作者當時的心理活動與追求自由的渴望。所以事實上作者寫的那隻老虎就是作者本身,只不過是藉着老虎的性格與自己相比。

文中的老虎是一隻被囚禁的老虎,理所當然,這隻老虎是十分渴望自由的。他在籠子裏掙扎,不屈服於所謂的命運,一味擺脱囚禁,追求自由。在人類看來,這種掙扎是一種十分可笑的行為。但是人類才是愚蠢的,他們不敢與命運作鬥爭,屈服於命運,寧願做命運的奴隸,是懦弱的行為。籠中的老虎是勇敢的,也是偉大的,他身上所擁有的不羈的靈魂是與命運做鬥爭的最大武器,擁有它,便可以戰勝命運,控制自我。

人類應該因此得到醒悟,因為動物都懂得爭取,為什麼人類不能呢?難道人類不及動物嗎?不是説人類是高級動物嗎?為何連動物都做得到的,人類卻做不到呢?我認為人類缺乏勇氣,不羈的靈魂,堅韌不拔的精神,只要擁有他們,便可以讓命運不再掌握自己,讓自己來主宰自己,這才是人類最需要的。

《狼種》讀後感 篇12

它雖然外表醜陋,但是它那顆忠誠的心,永遠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隻血統純正的獵犬,由於長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遺棄,過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對於令其他狗羨慕的不拘束生活卻令這隻狗厭煩,於是,他幫助了盲人阿炯,並順利地當上了阿炯的導盲犬,阿炯給這隻狗取名叫迪克。當阿炯失業時,迪克帶着阿炯逃到了昆明,準備找阿炯的阿媽。再沒找到阿媽之前,阿炯只好賣藝乞討,並被一位酷似阿媽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當阿炯的才藝被發現時,他一舉成名,可是第一場演出卻因迪克的醜陋毀了整場戲。因此,戲團找了一隻馬戲團的狗來代替迪克,並把真迪克關到了籠子裏。當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媽時,忍受着打擊,帶着迪克,開始了永遠的流浪……

我認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話叫做:狗不嫌家貧。可是為什麼只是因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遺棄它呢?江蘇省有一位老奶奶,因為自己的狗狗長相醜陋而準備遺棄。可誰知,有一次老奶奶家裏來了一隻黃鼠狼,準備把二十多隻雞都要死。正巧被那隻遺棄的狗瞧見,竟不顧被咬得遍體鱗傷的危險,去保護老奶奶家的雞。既然是被主人遺棄的醜狗,它也有一顆忠誠的心,他並不需要主人給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夠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們只看重狗的品種與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顆忠誠的內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華麗又能怎樣呢?如果華麗的外表下有一科醜陋的心,那麼,無論它的外表裝飾得再華麗也無濟於事。可是,有些人並不明白這個道理。他們把醜狗狗扔掉,殺死,甚至把它們吃掉,只是因為它們的外表,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們為什麼光看它們的外表,而不看它們的內心呢?

我也曾經看到過很醜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愛憐與憐憫,沒有一絲的厭惡,我經常會自己帶一些吃的,餵給那些可憐的流浪狗。因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隻狗,我也希望會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給我一點吃的。它只是外表醜陋,可是它的內心並不醜陋,反而很純真與忠誠。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的外表怎樣,就可以斷定他的將來,人品以及他內心的那份忠誠。

我再次想告訴我的同胞們:請不要以貌取人好嗎?因為外表不一定與內心相同呵。正如當時孫權不用龐統,以貌取人,卻白白丟失了一個人才。所以,看一個人,要看他的心靈,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靈美,才是最美。

《狼種》讀後感 篇13

堂吉訶德的存在,是一個時代人物可笑的存在,是一個時代人物瘋癲的存在。

他的存在,無疑讓一個時代感到可恥,他做出極不正常的異常行為,讓時代感到不解,讓時代感到反感。他把風車看作巨人,把羊羣當做敵軍,把苦役犯當作受害的騎士,把酒囊當作巨人頭,不分青紅皂白,亂砍亂殺,鬧出許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動不但與人無益,自己也捱打受苦。

我以為他的可笑的瘋子。

他竟然騎上一匹瘦弱的老馬“駑騂難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鏽的長矛,戴着破了洞的頭盔,要去當遊俠,除強扶弱,為人民打抱不平。又把鄰村的一個擠奶姑娘想象為他的女主人,給她取了名字叫杜爾西內雅,還以一個未受正式封號的騎士身份出去找尋冒險事業,他完全失掉對現實的感覺而沉入了漫無邊際的幻想中,唯心地對待一切,處理一切。

然而他這個瘋子,身上寄存着執迷不悟的靈魂。

他堅信追求的東西是存在的,他懷着中世紀的騎士精神,除強扶弱,為人民打抱不平。一路的冷嘲熱諷,並沒有打擊他的自信心,他從始至終都帶着騎士的驕傲勇往前行。再想想,那些現實壓迫下的逐夢者,不也是執着地堅定着自己的信念嗎?時常在現代潮流裏迷失自我的我們,有資格去嘲笑堂吉訶德是一個瘋子嗎?比起我們,他最珍貴的品質是堅持不懈。

正是他這種瘋子,正不予餘力的渴望改變世界。

一個時代裏,太多千人一面的生活,人羣像一灘死水,給予那些逆流的叛逆者狠狠一巴掌。我們在潮流裏至死前行,又被衝回此岸,我們循環在生命的輪迴,漸漸疲憊在追夢旅程裏。我們的力量在時代裏漸漸流失,夢想也不再渴求,我們,也成為人羣的一員,嘲笑着那些可笑的少數。

然而,時代的瘋子,他不懼怕一切,只懂得拼死前進。

像聽見世界在怒號,細胞在顫慄,大地在顫抖,瘋子沒有後退的想法,瘋子沒有後退的理由。

終了解,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的自在,終明白,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的狷狂。

不在乎!做一個時代的瘋子,做一個堅持的自我!

《狼種》讀後感 篇14

“書是人進步的階梯。”我相信同學們都知道這句話的意思。那麼我今天給大家介紹一本書,書名字叫《淘氣包馬小跳》。

在這本書中,也讓我體會到了小主人公的喜、怒、哀、樂。

喜的是;書中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廠的人,不光自己玩,還會帶着馬小跳一起玩,所以馬小跳也在玩中得到了不少道理。

怒的是:馬小跳的同為路曼曼是老師讓她看管馬小跳的。所以馬小跳經常被老師批評。

哀的是:馬小跳經常進老師辦公室他進去的時候一點也沒有精神,出來時卻歡天喜地。可不一會他又進去了。

樂的是:從來不看他一眼的夏林果竟然要請他參加自己的生日宴會你説他能不高興嗎?

怎麼樣這本書很好吧?那就來看一看吧!

《狼種》讀後感 篇15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西沙有飛魚》,故事裏講的是劉叔叔環遊世界的事情。

劉叔叔到南海有幸見到了千姿百態的飛魚,像一羣鳥。我的腦海中不由得想起畫面:一排排飛魚越過魚羣,在水裏扭着優美的舞姿。

劉叔叔還要考察華南虎,同事羅明錫不幸的是在一次考察當中,失去了自己心愛的兒子。我讀到這已經熱淚盈眶。華南虎又被稱為“中國虎”,但人們很奇怪,崇拜、喜愛虎的同時,又歌頌打虎英雄。對了,我還積累了虎的成語:龍騰虎躍、狼吞虎嚥、狐假虎威……

呵呵,當然,還有泰國的驕傲:大象。説到大象,我還真想騎騎大象呢。但是他來一個“神象擺尾”就會把你甩到十萬八千里。大象的感情豐富,有時非常柔弱,儼如慈祥的母親;有時異常狂暴,似是怒金剛。

劉叔叔還講,有一次他從山上掉下來昏死過去,醒來後發現自己在一個黑暗的山洞裏,一個大管子正在向他臉上澆水,一看是幾頭大象,它們救了劉叔叔,這讓我想起了“盲人摸象”的成語。

讀了這本書,我得到的啟發是世界豐富多彩,如果你想探索就要用行動、實踐來換取答案,你也會從中發現樂趣。

《狼種》讀後感 篇16

舒慶春,是我國著名的作家,他的筆名叫老舍。我讀過老舍寫的《駱駝祥子》、《老張的哲學》、《茶館》、《貓》和《養花》。其中《養花》這篇文章我最喜歡了,因為它讓我受益非淺。

”不勞動,連株花也養不活,難道這不是真理嗎?“對於這句話,我體會很深。做什麼事都要付出勞動,不勞動就能得到勞動果實,那只是空想,只會一事無成。就拿我學習來説吧,以前,我很懶,連課堂筆記也不記。到了考試關頭,便來了個”臨時抱拂腳“,東抄西借,矇混過關。結果呢,正好應了那句話:”宜未雨而綢謬,勿臨渴而掘井。“所以,我的成績一直不太穩定,晃來晃去的,這就是我沒有付出勞動與辛苦的結果。今後,我要改掉這個壞習慣,在學習上多付出一些勞動與辛苦,穩紮穩打,只有這樣,才能鞏固學到的知識,也只有這樣,才會使學習成績得到明顯的提高。

”讓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得到適當的調節,有益身心,勝於吃藥。“對於這點,我的體會就更深了。現在我已上五年級了,學習成績好壞關係到今後的考國中的成績,所以學習比較緊張。天天有着許多學習班的作業。一回家二話沒説,就開始寫作業,如此爭分奪秒,卻事與願違,常常做不了一會兒,就會頭痛,書啊,本子啊,在飛舞打仗,一行行熟悉、整齊、美觀、清楚的文字就變成了潦草、參差不齊、歪歪扭扭的蝌蚪文了。後來,我做一會兒作業,就到屋外跳幾下,活動活動養花讀後感500字筋骨,藉此換換腦力,然後再回去寫一會兒,如此反覆,我覺得好多了,而且作業的質量也得到了保證。

看了《養花》這文章,讓我知道了我們”業精於勤“,而不能”荒於嬉“。

《狼種》讀後感 篇17

《歐也妮葛朗台》是巴爾扎克筆下的十九世紀法國。《歐也妮葛朗台》的故事沒有駭人聽聞的事件,沒有絲毫傳奇色彩。這是一出“沒有毒藥,沒有尖刀,沒有流血的平凡悲劇。”在巴爾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錢,葛朗台老頭的形象便體現了金錢的主宰力量。

其中塑造的葡萄園主葛朗台,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吝嗇鬼。在他的眼裏,根本就沒有親情,友情,只有金錢。甚至因為,歐也妮花了屬於她自己的錢,也要讓她喝涼水,吃麪包度日很久。就在生命即將結束的時候,也不忘盯着他所有的財產。都開始舉行葬禮了,當金耶穌靠近他時,還起來抱住,不忘囑咐他女兒向他報賬。

歐也妮是這篇小説的主人公,同時,她也是一個,擁有這悲慘命運的人。吝嗇的父親無時無刻不在壓迫着她,體貼的母親也去世了,在不恰當的時候愛上了破產的堂弟——夏爾,並且等了他七年,還是被他拋棄了。嫁給了自己不愛的人,丈夫在結婚沒多久就去世了,成了一個可憐的寡婦。

全文以歐也妮的婚事為線索,以大量筆墨描繪金錢的威力,畫龍點睛的一筆卻是指出金錢拜物教的荒謬,指出金錢固然給人帶來權勢,卻不能給人帶來幸福。至少,在人類的感情領域,金錢是無能為力的。葛朗太稱雄一世,積累了萬貫家財,一文也帶不進墳墓,除了一種虛幻的滿足感,可以説一無所獲。在巴爾扎克看來,葛朗台的聚斂癖,是當代社會的一種情慾。向歐也妮這類心地單純的姑娘,金錢與她既不是一種需要,也不是一種慰藉,只有人性已經異化,完全為貪慾所支配的人,才會將金錢視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老頭的吝嗇和對金錢的痴狂,在書中隨處可見:“至於僕人拿儂,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勞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xx年上,葛朗台才痛下決心賞了她一隻舊錶,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禮物。可憐的拿儂老是赤着腳,穿着破衣衫,睡在過道底下的一個昏暗的小房間。”看在20xx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愛,作出決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決定——送拿儂一隻舊錶。除了這些葛朗台還對自己的親人吝嗇:“儘管葛朗台家財萬貫,然而他的開銷卻很節省。他從來不賣肉、蔬菜和水果,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進柴房。他什麼都節約,連動作在內。每頓吃的食物,每天點的蠟燭,他總是親自定量分發;每年十一月七年級堂屋裏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涼;他給妻子的零用錢每次不超過6法郎;多年來給女兒陪嫁的壓箱錢總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覺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兒把她的全部金幣拿出來欣賞一番,歐也妮只好説金幣沒有了。父親一聽,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幣送給了查理,大罵女,並決定把她關進房裏,只給冷水和麪包。”這時的葛朗台知到女兒將自己的金幣送給查理,他愛錢如命的本質戰勝了親情,將自己竟有的女兒送進了閣樓,讓她在那過着生不如死的生活。“1820xx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靜地死去。太太屍骨未寒,葛朗台便請來克羅旭要歐也妮在財產文契上簽字,放棄登記,全部財產歸父親管理,女兒只保留虛有權,歐也妮一點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籤了字,父親這才放了心。”自己的妻子還才安息,他卻為了遺產到處奔波。“晚上,葛朗台來到太太房間,正巧碰上母女倆在看查理母親的肖像,葛朗台一見金匣,就像一隻老虎撲向一個睡着的嬰兒一樣抱住不放。”貪婪、狡黠、吝嗇,金錢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質在此表顯得無疑。與父親相比歐也妮表現得十分慈愛,善良。辦了不少公益事業:建了1所養老院、8處教會國小和一所圖書館。

書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個性,但是從他們身上也可以找到當時社會的影子。貴族階級日趨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園詩般的關係全都破壞了”,代之而起的是飛揚跋扈的資產階級暴發户和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金錢勢力。以及柔弱的婦女,她們安於現狀。

讀完此書我不得不感歎資本家的發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淚的屈辱史。

《狼種》讀後感 篇18

今天寫完作業,看着天還有點早,就急忙跑到學校門口的圖書館借了《裝在口袋裏的爸爸》這本書,實在是搞笑極了。

文中的主人公名叫楊歌,他的爸爸原來是一位普通職工,楊歌班裏有個同學叫陳雪虎,學習成績很好,而且家境富裕,他的爸爸是__公司的總經理。楊歌的媽媽總是抱怨楊歌的爸爸沒本事,總羨慕陳雪虎的爸爸,所以經常在家裏批評楊他的爸爸,不知怎麼回事兒,爸爸變得越來越小,開始媽媽沒在意,後來爸爸變成了拇指寬度的大小,只有1。8釐米那麼高。後來爸爸成了楊歌的“監督員”,每天呆在楊歌的口袋裏,與他形影不離。

一次,楊歌考試得了100分,他正在洋洋得意,爸爸卻説:“你別得意,你寫的題很多都是錯的,有很多題都是我幫你改正的。”爸爸拿筆給楊歌該題的時候像是舉重運動員舉起了一塊大木頭一樣費力。

楊歌的爸爸很勤快,家裏來電話時,他馬上跑去接,拿起電話就像舉起了一輛汽車,更搞笑的是他接電話時要在聽話筒和送話筒之間來回跑,像是在跑幾千米的馬拉松。

爸爸身材小還有很多好處呢?比如,坐公交車從來不用拿錢,都是躺在楊歌的口袋裏。媽媽給他作西裝只用巴掌大的一塊兒布料就行了。更好玩的是爸爸的鞋子,楊歌吃QQ糖的時候,留下一點碴兒,用筆尖扎個洞,爸爸就可以做鞋子。爸爸洗澡從來不用浴盆,都是在家裏的煙灰缸裏,還可以在裏面游泳呢!

一次,裝在錢包裏的爸爸被小偷偷走了。趁小偷睡覺的時候,爸爸偷偷地看了看小偷偷了多少值錢的東西,還偷看了他的銀行賬號,並冒充上帝給小偷打電話,開始小偷不知道,以為是誰在與他開玩笑,於是爸爸就報出了他的銀行賬號,小偷才信以為真。爸爸讓小偷把自己偷的東西物歸原主,小偷就照爸爸的説法去做了。小偷把偷盜的東西還給主人時都是神不知鬼不覺的,後來還做了十件好事,別人都很高興,對他露出了笑臉,小偷看到別人的笑臉,從此改邪歸正了。

這本書真搞笑,當你學習累的時候,不妨拿起這本書“休息”一下大腦,它會使你笑破肚皮的!

《狼種》讀後感 篇19

暑假,我讀了一本《最想要的禮物》。作者是鬱雨君,筆名辮子姐姐,她笑起來露出八顆牙齒,辮子80。2釐米。

尹小碗六歲的生日,把爸爸藏了六年的法國葡萄酒當成飲料喝了,成了小醉鬼。七歲生日把媽媽的皮鞋燒了媽媽責備小碗:“你不是小壽星,是小災星!”

小碗的妹妹小碟又乖又嬌又美,又臭又掘又怪的大碗成了家裏的反面分子。於是她幻想出一個精靈古怪的筷子弟弟,來做自己的同盟軍和玩伴。小碗和爸爸媽媽的關係漸漸疏遠,和小碟矛盾升級,最後被“冤枉發配”到外地寄宿學校。

小碟發現了小碗的祕密小盒子。有一張紙條寫的是:希望有人可以記得小碗的生日,會為小碗準備生日禮物,如果能為小碗舉行一個派對就更好了,派對上要有奶油小丑,小碗想和大家打奶油仗!

——小碗寫在沒人記得的十二歲生日。

十三歲的生日媽媽給校長打電話,讓小碗請假回家。爸爸給小碗做了沒發酵的麪包,這是小碗最想要的禮物!當小碗看見爸爸媽媽還有小碟那三隻奶油鼻子時,她感到家的温暖從來也沒有離開過她。自打計劃給小碗過生日以後,媽媽每次上街都會給小碗買禮物,可是沒有小碗喜歡的,媽媽慢慢張開雙臂,一把把小碗摟在懷裏,送出了笨拙的擁抱。小碟送了一隻金駝色的薩摩犬,尖下巴,雙眼皮,笑起來像個天使一樣的小狗,這是小碗最想要的禮物。

從這本書裏我學到了,原諒和被原諒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