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工作規劃的幾點思考大綱

全國“六五”普法教育,是在我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歷史條件下開展的新一輪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在過去20年裏,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動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並正在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與我國快速發展的經濟、與人民羣眾對法治的期盼還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還較明顯。如何搞好第五個五年普法教育,我們認為:應當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點、難點和盲點等薄弱環節上,通過攻克薄弱環節來提升“六五”普法教育的質量。

六五普法工作規劃的幾點思考大綱

一、薄弱環節制約着普法教育的質量

我國的普法教育通過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實施、人大監督、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格局,普法教育滲透到全社會的各個領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間正是我國改革開放時期。在改革開放、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經濟轉型、企業轉制、各種利益關係重新調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為各種利益調整的主要特徵,社會矛盾比較突出。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們開展的普法教育就很難適應社會發展變化的形勢,因而在實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現了對一些重點對象抓而不緊、對工作難點缺少辦法和對盲點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環節。其表現:

一是領導幹部學法抓而不緊。領導幹部是社會管理的決策者。他們的法律素質和學法質量直接關係到一個地區、一個部門和一個單位的學法熱情,關係到所屬地區和部門的法治化建設水平。因此,我們在推進“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領導幹部學法用法作為重中之重來抓。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區和部門的領導存在着重經濟工作輕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輕長遠利益、重基層普法輕自身學法的問題。會上要求多,會下落實少,對下要求多,對己要求少的現象較為普遍。由於一些領導幹部對普法教育認識上的偏差和重視程度不夠,導致一些地區的普法教育發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質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當代,功在千秋。應該説,在“四五”普法中,各級政府對青少年法制教育較為重視,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構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組織網絡體系,確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規範運作。但是在工作運作中還存在着一些諸如法制副校長素質不高,講課內容缺乏針對性,且講課形式單一。簡單枯燥,導致有的學校法制副校長沒有切實發揮好應有的作用。由於青少年法制教育質量不高,直接影響了一些學校和學生學法的積極性。

三是流動人員法制教育難落實。隨着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口流動已成為一大趨勢。xx縣目前就有外來流動人口1萬多人,佔本地人口六十分之一。他們一方面為本縣的經濟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另一方面也給社會治安帶來了壓力。

四是中小私營企業法制教育存在盲點。由於這部分企業規模較小且分佈面廣,一些業主本身素質不高和急於發展經濟的心理,因而對自身的法律學習和對員工的法制教育難以落實,勞動合同糾紛、勞資糾紛、非法用工等問題時有發生。實行政企分開後,政府又缺乏對中小私營企業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難以滲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營企業中存在盲點。

五是農村法制教育工作還不到位。多年來,在推進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級政府一直將農民的普法作為重點來全力推進。特別是各地以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開展“綜合示範村”以及“法律明白人”創建活動為契機,使普法教育在農村得到了有效推進。但由於農村人口眾多,基礎設施薄弱,地區發展不平衡,加上普法骨幹緊缺和政府投入不夠等因素,使普法工作很難落實到位。

六是對行政區劃調整中的法制教育滯後。在推進小康社會建設的進程中,農村向城市聚集已成為必然趨勢。特別是近年來,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設力度,村委變社區,農民變市民。但是,城市擴建也對失地農民帶來了諸如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問題。而法制宣傳教育不能適xx市建設快速發展的形勢,使城市建設中的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生活保障等一度成為熱點問題。

二、用法制提升普法教育質量

普法教育質量不高有領導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有相關部門責任不明的問題,也有主管部門工作不到位的問題等等,但是從根本上説還是缺乏應有的法制保障。因此,在推進“六五”普法中,我們應當下大力氣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以提升普法教育質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我們認為,應構建以下四個保障機制:

一要構建普法教育組織保障機制。首先要從法律制度上確立組織保障機制。不僅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都要建立普法組織機構,而且還要賦予其相應的職能和權限,不能讓普法機構成為擺設。目前,絕大多數單位都有普法的組織機構,但一些單位的普法機構作用不大,工作推進不力,普法教育的質量難以保證。因此,必須通過法律制度的形式來確立普法組織機構的職能和權限,讓它們真正在全民普法中發揮服務和保障作用。

二要構建普法教育責任機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必須要全社會來共同參與。這一方面需要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另一方面又需要通過法律制度的形式來明確各自的責任,否則共同責任就會成為一句空話。因此,必須要通過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來構建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的責任體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頭上有指標”,這樣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質量才能提高。

三要構建普法教育資源整合機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教育、科學文化知識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擁有的資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部門之間不溝通、開展工作單打一的現象比較普遍。因此,必須樹立“大普法”觀念,通過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來整合資源,這樣,普法教育才能與其他教育互為侵透,協調發展,普法教育的質量才能夠提高。

四要構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評機制。在普法教育的實踐中,絕大多數單位都建立了考評機制,但一些單位考評的效果不是很好,影響了普法質量。因此,要從法律制度上對普法教育的考評機制予以確認,同時從政府的角度解決部門考核、多頭考核和重複考核等問題,把一切考核納人到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軌道上來,增強考核的權威性。這樣,才能夠保證普法教育與其它工作協調發展,才能促進普法教育質量的提高。

三、創新為確保普法教育質量提供動力

“六五”普法既要開拓創新,又要加強基礎性工作;既要求發展,又要繼承過去的優秀成果及其成功經驗。

一要把握“三個理念”,努力實現理論創新。一是要堅持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我們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是變革中的和諧社會,是發展中的和諧社會,是維護公平和公正的和諧社會,是正確反映和兼顧各方面利益的和諧社會,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保持社會安定團結的和諧社會,而這一切都需要努力通過法治的手段去實現。二是要堅持科學發展觀的理念。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是以人為本,把人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制定“六五”普法規劃時,要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普法依治理工作的基本目標,加強發展經濟、公民權利義務和人口、資源、環境等可持續發展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加強羣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專項依法治理,切實維護好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三是要堅持增強黨的執政能力的理念。黨的執政能力的體現者基本上都是國家各級機關、各部門、各行業的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法律素質的高低,能否依法辦事和公正執法,直接影響着法律的實施,影響着黨的執政能力的體現,也影響着依法治國的進程。因此,在制定“六五”普法規時,強調提高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的法律素質,強調提高其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關鍵。

二要樹立創新理念,拓展法制宣傳形式。一是在傳統形式與現代手段的結合上突出現代手段。隨着現代科技的迅猛發展,人們的生活進入了數字和網絡時代,影視、網絡等傳媒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法制宣傳教育中越來越突顯出其優勢和作用。我們要充分發揮現代傳媒的優勢,鼓勵、引導、支持有關傳媒辦好法制欄目(網頁)、節目,圍繞人們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以案釋法、文藝作品等人們易於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識,宣傳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腦。二是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傳的結合上重視日常宣傳。誠然,利用各種紀念日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易於產生影響,營造氛圍。但是,法制宣傳教育更需潛移默化和點滴滲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傳教育,使人們在濃厚的法律文化氛圍中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諦,進而提高全民法律素質。三是在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的結合上注重法治實踐活動。法制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運用法律參與社會實踐。所以,要引導和指導公民積極參與立法活動,領悟法律的本意;推進執法、司法公開,把執法和司法的過程變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過程;強化和規範各類法律服務,把維權和調處矛盾糾紛的過程作為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的過程,使法制宣傳教育植根於法治實踐之中。一次良好的法治實踐本身就是最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其效果遠遠勝過數次空洞的説教。

三要創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機制。全民普法是一項偉大的事業,需要大批人才從事這項工作。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人力資源與普法教育的需求差距較大,特別是基層單位的矛盾更為突出,有的單位搞普法教育的專職人員只有一人。因此,在“六五”普法中,要創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機制,改變人力資源緊缺的狀況。要通過法律的途徑確定普法機構的人員編制,定人、定崗、定職責,不得擅自挪用。要通過多渠道、多途徑創建普法宣傳員隊伍,調動各方面的力量為普法教育服務。如組建普法講師團隊伍、法制新聞隊伍、法制文藝隊伍和法律志願者隊伍等等。通過創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機制,讓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到普法教育的大潮中來,確保全民普法教育這一偉大事業獲得如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