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一:

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

根據**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XX]3號文件《關於在全縣教育系統開展法律法規學習活動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我校開展了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並確定今年四月為教育法律法規宣傳月,除了教師要學習一般的職業道德外,還要學習與我們教師這個職業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

記得xx在全國宣傳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要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這是xx同志在新的世紀,提出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治國方略,是馬克思主義政權學説與我國社會主義政權建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產物,對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法律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在我國,實行依法治國,就是黨領導的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要按照體現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來治理國家。它既需要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完善的行政執法、司法、監督體系,又需要人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的逐步提高。

我們作為新時代的教師,知法是重要的權利義務,學法是重要的必修課程,守法是重要的師德內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護法是重要的基本職責。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然而作為人民教師的我們,在這支隊伍當中對教師法的認識可以説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國的教師長期處於無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例如毆打教師、拖欠教師工資、無故開除教師等。然而許多教師不懂教師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這些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故有法等於無法。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

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為了取得比較好的教學成績,有的老師採取了一些過Ji的行為,如體罰學生等。《教師法》對此給出了明確的界定。學校是培養教育下一代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主要陣地,保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是教育工作者的神聖職責。對學生堅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教師要面向學生,對全體學生負責,不要偏愛一部分人,歧視另一部分人。對於優缺點、錯誤的學生,要深入瞭解情況,具體分析原因、滿腔熱情地做好他們的思想轉化工作。要善於發現、培養和調動後進生身上的積極因素,肯定他們的微小進步,尊重他們的自尊心,鼓勵他們的上進心,幫助他們滿懷信心的成長。對於極個別屢教不改、錯誤性質嚴重、需要給予紀律處分的學生,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説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採用簡單粗暴和壓服的辦法,更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為此教師法規定了教師體罰學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於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教師,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幫助他們認識和改正錯誤,並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對於情節極為惡劣,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此外,我們還明白到我們一直以來所談及的權利,其實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公權,一類是私權。後者是一種可放棄的權利,而前者則不可放棄。或者換句話説公權是一種同時夾帶着義務的權利。合理行使公權和私權也是我們當教師的一種重要的素質。

我們中國一直以來都被西方國家批評為"人治"的國家。現在國家政論既然下決心要從原來的"人治"改革為"法治",於是每一個公民自然而然肩負起知法、學法,守法、用法和護法的重責。

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所以我認為給予我們這些新教師上一節用法的課更有實際的必要。

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二:

一、《教師法》對教師的定義規定是怎樣的?

《教師法》第三條明確指出:“教師是履行教育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因此,每個教師都應但認識到自己辛勤勞動的價值和偉大的社會意義,努力做到自尊、自愛、自強,增強對自己職業的光榮感和責任感。

二、教師享有哪些權利?

《教師法》第七條規定作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教師享有六項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三、教師應履行哪些義務?

《教師法》第八條規定了教師要履行的六項業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四、《教師法》對教師的資格制度有何規定?

《教師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並且還規定了獲各教師資格的條件是:“中國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法規定的心理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由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五、《教師法》對教師的待遇有哪些重要規定?

教師待遇是大家最敏感、最關心的問題,提高教師待遇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為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真正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使之成為社會所尊重的職業,除了精神上鼓勵之外,還必須從提高教師的物質待遇做起,這是推動全社會真正形成尊師重教的需要,也是使廣大教師安心於教書育人的需要。目前教師隊伍急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是經濟待遇偏低,而工作任務又極期繁重,這嚴重影響了教師的生計,極大地挫傷了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造成教師隊伍嚴重不穩。基於此,《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 解決教師住房困難也是教師法的重要內容。《教師法》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城市教師住房的建設、租賃、出售實行優先、優惠。”“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應當為農村中國小教師解決住房提供方便。”

《教師法》對教師的醫療制度進行規定:“教師的醫療同當地國家公務員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對教師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並因地制宜安排教師進行休養。醫療機構應當對當地教師的醫療提供方便。“各級政府要下大力解決中國小教師就醫難、報銷難的問題,建立定期對教師檢查身體的制度,對教師看病、住院、轉診等提供方便。

六、侵害教師合法權益,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教師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教師違反《教師法》,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教師要自覺遵守教師法,如有違反《教師法》規定下列行為的,可以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學教育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如果情節嚴重,違背了教師的職責,已成了教師的敗類,承擔法律責任是必然的。

《教師法》的內容很豐富,通過認真學習,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履行自己的應盡的義務,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業務素質,把自己的一切貢獻給這一光榮事業。 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教師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對教師的權利、義務、任用、考核、培訓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規定,是我國教師隊伍建設走向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師作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師法更是一門必修的科目。但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是每當教師的合法權益被侵害時,能夠主動利用這件法律武器去捍衞自己的人卻不多,這説明教師只是知法、守法還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

為提高教師對《教師法》的認識,樹立法的觀念,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應承擔的義務,併合理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校組織了全體老師再一起學習了《教師法》。通過此次學習,老師們較為準確地理解了《教師法》的精神實質,明確了自己作為教育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改變了“教師不學教師法,難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為哪般,困擾不知錯在哪”的現狀,有利於我們增進守法護法的意識,樹立依法維權的觀念,自覺落實依法治教的行為。不少老師表示,在今後的教育教學工作中,一定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為依據,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原則,依法享有“教育教學、學術活動、管理學生、獲得勞動報酬、民主管理、進修培訓”等權利,並自覺履行“遵紀守法、履行聘約、教育學生、關愛學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義務。

學習《教師法》心得體會三:

通過學習《教師法》等法律法規,我充分認識到自己是完成學校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任務的主體力量,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是學校發展的關鍵,良好的師德師風是教師最重要的素質是教師之靈魂。師德建設決定教師隊伍建設的成敗,也就決定教育事業發展和改革的成敗。

教育部長賙濟指出:教書育人,教書者必先學為人師,育人者必先行為世範。教師職業的特點決定了教師必須具備更高的素質,而師德是教師最重要的素質,是教師的靈魂。師德決定了教師對學生的熱愛和對事業的忠誠,決定了教師執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師德直接影響着學生們的成長,教師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響到學生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和道德行為習慣的養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師德就是一部教科書,就是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對學生的影響是耳濡目染的、潛移默化的、受益終生的。因此,針對師德師風建設中存在的、人民羣眾反映比較強烈的熱點或突出問題,開展師德師風教育活動是極有必要的,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也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實施新課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在今後教學中我將注意學習政策法規,依法執教,學習模範、優秀教師站在時代的前列,踐履篤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學習他們愛祖國、愛人民、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的崇高思想;學習他們關愛學生臨危不懼、捨生忘死、奮不顧身、無私奉獻的高尚師德;學習他們艱苦奮鬥、孜孜不倦、勇於探索、開拓創新的敬業精神,向自我教育、自我改進、自我提高,牢固樹立服務於教學、服務於學生的觀念,為學生健康成長而愛崗敬業,積極奉獻、嚴於律已、嚴守紀律、清正廉潔、依法施教。認真解決自己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加強師德修養,作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