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心得體會3篇範文

。《教師法》從權利和義務、資格和任用、培養和培訓、考核、待遇、獎勵、法律責任等多方面提出了對教師的要求,規定了教師的義務,保障了教師的權利,使教師的行為有法可依,使教師擯除了後顧之憂,能夠把培養社會主義優秀接班人的責任勇敢地承擔起來。下面是本站帶來的教師法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閲讀。

教師法心得體會3篇範文

篇一:教師法心得體會

有人説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有人説教師是園丁,有人説教師是紅燭,燃燒了自己照亮了別人……教師是一個不同於其他職業,她神聖、偉大、高尚,世界一切讚美的詞語都可以用在她身上。當我是學生的時候,我學習的是《守則》《規範》;當我成為教師的時候,學習的是《教師法》。我國於1998年修訂了新的教師法。長期以來《教師法》雖然存在着,但許多侵犯教師合法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這説明教師只知法、守法是不夠的,因為用法也是我們基本的權利。教師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因為,每個人都享有一定的權利,“平等”的口號不應是嘴上説説而已,落實到實處才擁有意義,否則有法也等於無法了。同時我也認識到作為一名教育前線的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她們的所得,也讓教師有了行為上的準則,只有學習好它才能保證教師享有自己的權利。

另外,教師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履行一定的義務。在學習了《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後,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

教學不再是簡單的知識灌輸、移植的過程,應當是學習主體(學生)和教育主體(教師,包括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學生將不再是知識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識的習得者。面對知識更新週期日益縮短的時代,我意識到:必須徹底改變過去那種把老師知識的儲藏和傳授給學生的知識比為“一桶水”與“一杯水”的陳舊觀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腦知識儲量成為一條生生不息的河流,篩濾舊有,活化新知,積澱學養。有句話説的好:“一個教師,不在於他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年書,而在於他用心讀了多少書和教了多少書。”用心教、創新教與重複教的效果有天淵之別。

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篇二:教師法心得體會

在這一學期的時間中我都在不斷的學習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讓它們在工作中沉澱,發酵。因為我們的事業需要它們---《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

談到教師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魯迅先生的那句話:“俯首甘為孺子牛”,那是對教師無私精神的讚美。不同於其他職業,教師是被稱為“太陽下最光輝的職業”。但是近幾年有些地區屢次出現教師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師被毆打;教師被羞辱等等現象,似乎在提醒着我們這光輝的職業正被黑暗給一點點吞噬了。作為一支具有高素質的社會隊伍,學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教師必修的一門功課。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更是清楚的瞭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這時認真學習“教師法”用法律武器捍衞我們的權利顯的刻不容緩。

但是教師在享受權利的同時要清楚的認識到自己的義務。從在師範學習的第一天起,我就記的在學習“教師法”的同時還在學習着“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通過學習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範。在工作中,嚴格規範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社會認可,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諷刺,挖苦,不威脅、責難家長。時刻以教師的道德行為規範來要求自己,不穿奇裝異服,處處“身正為範”。對於後進生,不拔苗助長,不諷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點,因材施教。理論的知識豐富了,但是當我真正將它付之行動時才發現要考驗我的原來遠遠沒那麼簡單。記得曾教過一名學生,該生表面很老實,但是接觸一段時間發現他不但平日紀律不好,而且不按時完成作業,更可氣的是他對自己的犯的錯誤總是能找到一堆理由去推脱,去逃避。當我教育他時總是和我捉迷藏,趁我一不留神就開溜回家。

對這樣的學生當時我覺的即沒面子又憤怒,於是在一次班上上自習課時間,我將他帶在身邊到了高年級教室進行教育。當時併為發現有何不妥,但是幾星期後,該生家長找到學校説我這種行為傷害到了孩子的自尊心,打擊了孩子的學習信心。一堆的罪狀扣在了頭上,教育教學經驗仍很青澀的我當時滿腹委屈。受不良情緒的影響,當時我根本就將之前學的理論知識拋在腦頭,更別提換位思考,站在孩子的立場想想這件事。冷靜後,在前輩領導的幫助下我給自己做了次深刻的檢討和分析。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可以説經歷了這場風波,我收穫了許多。

教師,應以虛懷若谷的胸懷,誨人不倦的精神,用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響學生的言行舉止,去照亮學生的心靈,去培養好每一個學生,讓每一個學生適應時代發展。教書和學習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用《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範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在以後的工作中,我還要繼續努力,認真學習《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範》以及《教學事故處理辦法》等堅持以人為本、以德立教、愛崗敬業、為人師表,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並緊緊圍繞新時期師德素質要求和師德規範,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導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展。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教師,做一個讓人民滿意的教師。

篇三:教師法心得體會

通過對《教師法》的的學習,我認為要很好地履行教師的義務,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師德師規,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係,關心每一個學生,尊重每一個學生的人格,努力發現和開發每一個學生的潛在優秀品質,堅持做到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自古就是“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但“育人”隨着時代的發展,不斷有新的內容,現在我們社會主義國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這就要求老師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為: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老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為人師表”則對老師提出了高的人格上的要求。為了實現“為人師表,以德立身”。我決心從以下幾方面做好:

第一 ,要從開始嚴格要求自己。孔子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我作為一名教師,就要一身正氣,就是要突出“為人師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我要堅持學習與實踐。我們教師的基本職能就是“傳道、授業、解惑”。因此,我作為一名教師,首先要學識淵博,品德高尚,還要富有教學經驗。而要做到這些要求,救應該做到堅持學習與實踐。處在跨世紀的今天,我們教師要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要刻苦學習教育科學的理論,要進一步學習新知識,不斷增強業務水平。

第三,要愛教育事業。只有“熱愛教育事業”,才能體現“為人師表,以德立身”的真諦;只有熱忱的愛每個學生,讓他們的全部素質都得到提高,才能為教育事業做出貢獻,我要堅貞不移的熱愛教育事業。

第四,沒有愛就沒有教育。熱愛一個學生等於塑造一個學生,而厭棄一個學生則無異於毀壞一個學生。學生正處於人生觀和世界觀形成的重要時刻,在成長的道路上,難免會遇到各種困擾和問題,需要我們去幫忙引導。如果説教師的人格力量是一種無窮的榜樣力量,那麼教師的愛心是成功教師的原動力。那麼如何愛心去打開學生心靈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們。瞭解學生的愛好和才能,瞭解他們的個性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只有瞭解了每個學生的特點,瞭解他們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導他們成為有個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類學,是對人類靈魂的引導和塑造。蘇霍姆休斯基説得好,不瞭解學生,不瞭解他的智力發展,他的思維、興趣、愛好、才能,就談不上教育。學生也往往是最相信老師的,我就像關心自己孩子一樣關心我們的學生。我要熱愛我的每一個學生,我覺得教師不只是教給學生知識,還要教會他做人,還要關愛他,時時刻刻讓他感覺到集體的温暖。讓每個學生都能在這個集體中茁壯、健康的成長,這就是我的目標,也是我的責任。

有人説,教師是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所以,教師的職業道德已不是個人意義上的品德問題,而賦有深刻的社會意義,即關係到千百萬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長,關係到祖國的未來。因此,用實際行動詮釋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要求是每一位合格教師必須做到的!現代社會,對教師的要求越來越高。做教師的不僅要有較高的文化素養,有系統的理論知識,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事業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寬闊的胸懷……還要有甘於清貧的孺子牛精神和有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境界。但教師這個羣體,在現實社會中充當着多重角色。他既是教師,也是社會成員,還是家庭成員,他面臨着來自社會、家庭、家長、學生、學校的各方面的精神壓力和心理壓力,雖然教師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文化素質,但教師(每一位從事教育的工作者)畢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師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在沒有法律約束的時候,教師的教育教學是憑職業道德、憑良心,教師難免也會不當、不足之處。《教師法》從權利和義務、資格和任用、培養和培訓、考核、待遇、獎勵、法律責任等多方面提出了對教師的要求,規定了教師的義務,保障了教師的權利,使教師的行為有法可依,使教師擯除了後顧之憂,能夠把培養社會主義優秀接班人的責任勇敢地承擔起來。面對成千上百性格迥異、智力水平參差不齊的學生能夠用多樣化的、積極的方法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避免與學生髮生衝突,多鼓勵,少批評,多表揚,不諷刺、挖苦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從而迸發出學習的熱情。

有了這樣一部更人性,更全面,更創新的法律,相信對我們的職業前途,教育事業都會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