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四查教育整頓個人心得體會

人民警察形象代表着國家、政府的形象,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樹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對維護黨的領導,維護政治穩定,維護社會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公安機關一直在轉變管理理念,強調樹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賴的警察公眾形象,在加強隊伍建設、改變警察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執行“五條禁令”、開展“專項”教育等一系列活動,使警察的總體形象有了明顯地變化,服務熱情、工作規範、執法文明等形象,在人民羣眾中得到有效的樹立。那麼如何建立一支紀律嚴明執法嚴格的公安交警隊伍,已經成為需要我們去認真思考認真實踐的問題。下面,筆者結合目前開展的“四查”活動談幾點個人認識。

交警四查教育整頓個人心得體會

一、開展“四查”教育整頓活動的必要性

當前,交警隊伍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務非常艱鉅,公安交警的責任十分重大。面臨新形勢、新挑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四查”教育整頓是改善公安交警隊伍現狀的必要手段,是提高公安交警隊伍戰鬥力的重要舉措,是完成好日益艱鉅繁重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務的客觀需要。因此,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這個時間組織開展“查思想查執法查紀律查作風”“四查”教育整頓活動是權宜之舉,能夠使全體民警準確把握形勢,增強憂患意識,增強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使命感,克服盲目樂觀和鬆懈思想,為交警隊伍的健康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當前交警隊伍的現狀

當前在交警隊伍中,個別領導幹部和民警工作作風不實,宗旨意識不強,紀律渙散,引起羣眾不滿;在路面執法中,罰款不給票、少開票,為違法車輛充當保護傘,參與入股分紅,收取保護費,利用職權以權謀私,收取當事人好處,違規辦理業務等在執法單位不同程度的存在;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令案件仍很突出,個別民警理想信念動搖、政治變質,嚴重損害了交警形象和執法公信力,損害了警民關係。

交警工作點多線長面廣,與社會陰暗面打交道較多,稍不留神就有可能發生問題,可以肯定地説,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市場經濟的負面效應和社會消極腐敗現象對交警隊伍的影響一時難以完全消除,交警隊伍自身容易受到社會消極因素影響的客觀現實難以根本改變,交警工作易受腐蝕滋生不正之風的現實危險性正在增加,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可能性在不斷的增大。

還要清醒的看到,與新形勢、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戰相比,交警反腐倡廉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個別單位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流於形式,制度形同虛設,監督乏力,有的領導和民警作風漂浮,工作不實,掩蓋矛盾,粉飾太平,不能正視隊伍中的腐敗問題,隊伍管理失之於軟、失之於寬。

三、存在問題的原因

一是發展理念缺乏。部分民警由於受舊的執法理念的影響,缺乏科學發展觀的發展思維,認為“上路糾違,違法必罰”,通過處罰就能達到“保安全、保暢通”的目的,而且罰則達上限,認為“依法從重處罰”才能起到最好的教育效果。殊不知,時代進步了,社會發展了,交通參與人的素質也提高了,交通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提倡人性執法,重視教育的“軟實力”的作用,提倡“良言一句暖人心”的教育宣傳效果。

二是民警素質不高。作為執法主體,交通民警直接接觸廣大駕駛人,由於部分民警不重學習,缺乏訓練,管理水平低下,宗旨意識不強,羣眾工作方法不當,執法藝術和水平不高,方法簡單、態度生硬,易產生對立情緒,造成被動。個別思想不純,物質慾望強烈,為謀私利,以權謀私,傷害了羣眾感情,破壞了交警形象。

三是溝通協調不夠。交警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主要從事自身的業務工作,其接觸的對象主要是駕駛人,與其他部門溝通、打交道不多,不太注重和不善於公共關係的建設,一些媒體和部門為了獵奇吸引觀眾眼球和追求收視率,負面曝露報道增多,正面宣傳報道相對少,對交警部門執法的薄弱環節“炒作”,給執法帶來不少負面影響。四是執法效果不佳。執法是一門藝術,並不是機械式的照搬照套法律條文,在語言、行為、技巧等方面很有講究,運用好的執法藝術,既能整治交通違法,又能達到教育駕駛人,達到良性執法效果。五是不願多傾聽意見。有些領導工作中不注意聽取民警的意見,不進行調查研究,凡事生搬硬套,不結合單位實際或民警反映情況,一味按部就班地按照上級部門的意見處理,造成決策與工作實際錯位,措施空洞,不切合實際,工作中出現措施不力、效果不強的問題。

三、對策思考

一要從嚴治警。建設一支素質好,形象佳,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交通民警隊伍,不僅有利於推動工作的開展,更有助於改善警民關係。因此,要針對執法隊伍自身的問題和不足,始終堅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從嚴治警,學習強警,加強民警隊伍的教育,增強公僕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強化內外監督機制建設,遏制民警違法違紀問題,要針對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適時開展教育整頓活動,淨化純潔民警隊伍;深入開展大練兵,走素質強警之路,提高執法水平,提升駕馭交通管理局勢的能力

二要規範執法。規範執法是對交警隊伍的基本要求,加強交警系統執法規範化建設是認真貫徹落實孟部長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提高認識,進一步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完善執法制度,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和執法質量。要加強執法制度建設,確保民警每一個執法行為和執法環節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減少執法的隨意性。要大力加強交通民警的崗位訓練,提高民警的執法水平和執法質量。要改進執法方式,堅決杜絕給交警下達罰款指標。要加強執法監督體系建設,要着力解決民警執法形象不好、執法用語不規範、不按程序執法、亂執法等問題,使有效投訴和信訪明顯下降。

三要積極引導。要善於做民警思想工作,開誠佈公的與民警進行談心交流,處理好工作與個人關係,及時化解矛盾,贏得民警的理解和信任,在隊伍中營造一種嚴肅、活潑、團結、奮進的工作氛圍。通過做思想工作,讓民警自我約束、自我監督、自我管理,形成領導在與不在一個樣的工作作風。當民警在單位工作既輕鬆又順心時,就會產生巨大的工作熱情和活力,有力地推動各項工作的進步。

四要防微杜漸。加強隊伍管理,要有長遠的眼光和寬闊的視野,不可急功近利,只看到眼前的局面,而不注意對今後工作的影響。首先要加強日常管理,不因事小而不為,強化管理貴在從小事入手、從細微處入手,點滴的積累,才能保證長久的穩定;要增強觀察事物的敏鋭性,善於發現問題苗頭,將一些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況,防止問題的發生和擴大。出現問題,要及時解決,不能推、拖、讓、蓋,要勇於承擔責任,大膽進行調查處理,避免問題的進一步擴大和惡化。

五要建立完善機制。機制是制度的有機結合體,其內容具有規範性,其作用具有一貫性。建立科學的機制是克服管理隨意性,實現管理規範化、有序化的根本途徑,因而 機制在管理中更具根本性和長遠性。實踐反覆證明,機制出導向、導向出風氣、風氣出人才、人才促發展。一是傳統的管理表現方式是以人管人、以人管物、以人管事,最大的弊端是隨意性,容易導致管人上講面子,管物上憑感覺,管事上看情況。二是傳統的管理手段單一,解決任何問題幾乎都是採取“做思想工作”的辦法,於是乎把許多帶有“不許”、“不準”的“有關規定”看作管理的法寶,但往往事倍功半。三是傳統的管理沒有嚴格科學的目標設定,沒有保障“持續發展”的多項目的考核,往往時而凱歌高奏,時而偃旗息鼓,哪方面“空白”了就集中人力突擊一下,哪裏“下滑”了又調猛攻一下,哪個民警出了問題,或集中“總結教訓”、集體反思幾天,或開展集中學習整頓,原因就是沒有長效的管理機制作為保障。因此,加強隊伍建設必須建立健全長效的管理機制,以制度治警、以制度育警,由人治轉變成法治,從人為的主觀操作完全脱離出來,形成良好的局面。

六要從優待警。倡導以人為本,落實從優待警,必須清楚認識到以下四個反差:一是高風險與滯後的安全保障的反差;二是高消耗與惡劣的健康狀況的反差;三是高負荷與低微的工作待遇的反差;四是高壓力與沉重的思想負擔的反差。以上反差嚴重挫傷了民警工作主動性、政治進步積極性,產生消極怠工的情緒。要針對以上反差,因病施醫,制定相應的措施,真正落實從優待警方針,真心真意為民警謀福利,辦點實事,辦點好事,民警沒有思想包袱和精神壓力,工作起來就會更加積極主動,更加自主自覺,隊伍管理起來就會事半功倍,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七要提高意識。既然你加入了警察隊伍,就決定了你八小時以內是警察,八小時以外也是警察,也應銘記警察身份;着警察服裝的時候你是警察,要履行警察職責,不着警察服裝的時候你還是警察,也要奉行警察職責,羣眾對警察的要求和監督無時無處不在,警察對自身的約束更應該徹裏徹外。惟其嚴格自律,才能無損於頭上的警徽,才能無愧於“人民警察”的光榮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