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習慣性違章學習體會

反習慣性違章旨在保護員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可一些員工認為“反違章是安監部門和領導的事情”,與自己不相干,對之缺乏主動性、積極性。也有部分員工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可以了。還有員工覺得,領導又沒有授權,不太好意思反“他人的違章”,於是對眼皮底下的違章視而不見。事實上,反違章人人有責,沒有旁觀者和局外人。

反習慣性違章學習體會

反違章是員工收入增加的前提。安全就是效益。如果違章屢禁不止,企業事故頻發,經濟效益上不去,員工個人收入也必然會受到影響。反之,企業連續安全生產,損失減小了,經濟效益就會提高,員工收入也會水漲船高。

反違章是保障自己不受傷害。一個人生存的首要前提就是要保護自己不受傷害,而他人的違章卻能對自己構成傷害。電力的特殊性和施工環境的複雜性,決定了員工時刻都在與安全打交道,因此,不僅自己不違章,還要隨時注意同事是否違章,是否對自己的人身安全構成了威脅,隨時做好不被同事傷害的準備。

反違章是保障同事生命健康。保護同事的安全是義不容辭的一種責任。如果因為自己的粗心大意、工作失誤傷害了同事,自己定會抱憾終生。因此,工作中,要特別要注意危險源辨識,隨時注意自己的工作是否危及同事的安全。同時要多留意觀察周邊的安全情況,時刻提醒同事,發現“三違”行為要敢於及時制止,不能礙於情面説不出口,不能有“只管自己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念頭。

反違章是遵守安規的體現。安全生產,成於眾人之力,毀於一人之手,一人把關一處安,眾人把關穩如山。安全生產是全局性的工作,所以反違章必須人人蔘與、人人為之負責。安全規程就明確規定:工作班成員必須“認真執行本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並監督本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可見,對於習慣性違章,每個員工都有權監督、制止。看見習慣性違章行為不勸説、不制止,本身就是一種習慣性違章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