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精選20篇)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

看完後還會細細的回味一番,也曾想象着如果我能成為其中的一員那該多好啊!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精選20篇)

這樣的機會來了。

《法律基礎》課程中開辦了一個模擬法庭。這是一個關於花盆墜樓而砸傷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擬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個路過案發現場的目擊者路人。雖然這只是個小小的角色,但從中我獲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擊者路人,即證人,屬於訴訟參與人。作為證人,所作的證詞必須屬實,不能胡編亂造。雖然民事訴訟是採取“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但在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卻有重要區別。做誠實的證人,做誠實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與法同行。

模擬法庭是以法律基礎課教學為依託。以學法、用法、普法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質為目的,有非法律專業學生自編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擬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礎課程教學的可聽性、可學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礎課生動有意思,使得同學們端正了上《法律基礎》課的態度,深刻理解法律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權威性等精神內涵。

舉行此次模擬法庭,使我真正瞭解到民事訴訟案件審理的整個程序。書記員宣佈法庭規則:“不許大聲喧譁,不許隨意走動,要遵守法律紀律。”然後宣佈:“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2)、審判長、審判員入庭。書記員宣佈:“全體坐下!”(3)審判長宣佈庭審開始。先後委原告、被告及辯護人出庭。(4)、審判長(員)宣佈並進行法庭控辯。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訴方)發表控訴意見和控辯雙方進行法庭辯論。(5)、審判長(員)宣佈並進行法庭調查。包括控辯雙方提供證據和證人出庭作證。(6)、審判長(員)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辯護人做最後的陳述。(7)、休庭,合議庭進行合議。(8)、5分鐘後,法官入庭。(9)、審判長做最後的審判,退庭。

模擬法庭還給同學們提供了一個怎樣寫法律文書的機會(起訴書、答辯詞、辯護意見、判決書等)。

通過法律基礎的學習與模擬法庭的結合,應學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權行為進行鬥爭。

這次的模擬法庭中有點小小的不足,就是雙方進行法庭辯論不夠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擬法庭搞得更好。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後將被告人起訴於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採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複,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於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着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後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鑑。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於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着“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並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後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後,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後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後,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後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紮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後被告人做了最後陳述後,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後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着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後,由於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迴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於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後宣佈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説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於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後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為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於刑事類案件,對於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於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後,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鬥毆,在鬥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後,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於警車內,後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後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併罰,並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於防衞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後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於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並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於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並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後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後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聖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穫,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並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3

6月30日我們在學校進行了大學以來的第一次模擬法庭活動,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天時間,但這卻使我感觸頗深。

我們系組織這次模擬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讓我們瞭解法院民事審判制度。通過了解並參與民事訴訟的審理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如《勞動法》,《合同法》等。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加深我們對理論知識的記憶,使我們的理論知識能更好的和實踐相結合。模擬法庭一開始就受到我們學生的重視和,知道老師們給參與此次模擬法庭的同學們也提供很多幫助以及指導。增強了我們們的自信心。

我們多方查找資料,並找指導老師給這個案子進行分析。最終我們確定了——勞資糾紛案件。此案只涉及到一個被告,案件並不複雜,但是涉及到的相關訴訟程序問題還是有些麻煩的,這就需要我們開動腦筋,對案情認定清楚,為了表演好這個案子,我們參與的同學們針對本案涉及到的《勞動法》和《合同法》相關知識進行深入的探討和研究。

在進行演練的時候是比較煩瑣的,這一階段要清楚審理案件的基本程序,這對我們同學是一個考驗,因為這對於我們同學來説是陌生的,但我們並不恢心,我們主動上網檢索資料,觀看了許多關於法院審理程序的視頻資料。通過我們的細心觀察,基本掌握了開庭時的程序,並能夠付諸於行動。接下來是我們天天不斷的排練與討論,儘管這樣是枯燥無味,但是我們都很認真,沒有説一個累字。我們只想儘自己的最大努力把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搞好,自己累點沒關係。

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台,宣佈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後宣佈法庭紀律,接着是審判組法官出庭並宣佈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被告也積極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所以整個審理過程就較為簡單和輕鬆,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時間飛快的流逝,40分鐘很快就過去了,最後,法庭宣佈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麼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從心裏發誓我將來一定會作一個一切為民的好律師,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瞭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着這次庭審的優缺點。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4

按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作為以後想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一員,在學校學習必要的法律理論知識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要從事法律實務這個職業,尤其是對於電大這個本來就是培養實踐性人才的學習方式而言,能免更好的實踐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而模擬法庭是我們瞭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後參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幫忙作用。透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聖。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透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為今後從事法律實務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下方就這次模擬法庭活動談談我個人看法。

一、模擬法庭的概念和性質

所謂模擬法庭,是指透過模擬表演的形式將庭審過程展示出來的供學習和觀賞的一種活動。我們所談的模擬法庭主要是純學習性的模擬法庭,他是法學教育方法中的一種。其主要有一下性質:模仿性、學習性、表演性和指導性。模仿性是模擬法庭最本質的特質。模擬法庭主要模擬庭審過程,其有關的案例資料可能是真實的也可能是虛假的。但是有關的訴訟參與人,是虛假模擬出來的,由模擬法庭參與者所扮演,就像演話劇一樣。在我們的模擬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維護自我的權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化,有種身臨其境的感覺。學習是我們模擬法庭最終目的,我們需要透過這個模擬法庭運用我們的法律知識,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模擬法庭的教學能夠幫忙學生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理論聯繫實際的潛力,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操作潛力。我們不能把模擬法庭純當做一個話劇表演,要把學習的目的貫穿於始終。合理的指導是完成好模擬法庭的內在要求。模擬法庭離開了老師的指導,僅僅有學生自學自演,是無法到達良好的效果的。學生在模擬過程中可能出現很多問題,只有老師指出才能及時發現得以糾正。

二、法庭庭審程序嚴謹

從老師佈置模擬法庭的案例開始,同學們就進行了詳細的分工,並根據分工分頭開始準備各類材料。從起訴書、證據、答辨狀、法律條款的確認等。在案件的準備過程中,我們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關係,把龐雜的證據材料分類彙總,編寫證人證詞,完成訴訟意見等工作。最後,為了完成這些工作,參與人員犧牲了超多時光,進行了細緻的討論,以嚴謹的態度把前期準備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審莊重嚴肅,開庭之前書記員宣佈十條法庭紀律。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像;不準鼓掌、喧譁、鬨鬧;不準攜帶武器進入法庭,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在法庭審理期間,關掉移動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體會到法律工作的艱辛和嚴謹,每一個案件都需要應對超多複雜的事宜,龐雜的法律關係,以及繁雜的證據材料。這都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決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三、庭審過程人性化

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承擔訴訟義務,尊重人格,無論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據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有申請回避的權利;有舉證、質證的權利;原告有申請撤訴的權利,被告有承認原告訴訟請求和反駁原告請求的權利;對雙方爭議的事實和法律關係,有相互辨認的權利;經法庭允許,雙方當事人有權向證人發問的權利;雙方當事人有請求法院調解的權利。民事訴訟當事人應承擔以下訴訟義務:對自我提出的主張有舉證的職責;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和理由;應自覺遵守法庭紀律;對發生法庭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務必自覺履行。另外,法庭還尊重當事人意見沒有進行法庭調解。

四、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是我在以後的學習中需要不斷加強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後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強法律理論和知識完善法學理論體系。在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了自我法學理論的不足和缺陷,對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體的理性思考,在以後的學習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體系,培養理性思維潛力,提高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潛力。同時也要加強語言表達潛力,提高邏輯思維的嚴密性,增強法庭上的辯論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潛力。

親身參加這次模擬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識得到了鍛鍊,實踐潛力得到了些許提高。透過模擬法庭的實踐,使我的法律綜合潛力鍛鍊和提高,諸如口才表達潛力、應變潛力、思維潛力、運用知識的潛力結合法律基礎課的學習,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犯行為進行鬥爭。透過參加模擬法庭教學實踐活動,能夠親眼目睹或親身經歷法庭審判程序,使之對法庭審判程序的理解顯性化、感性化,從而到達鞏固所學知識,真正體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權威等精神內涵,為構成法律意識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模擬法庭在教學模式上更加開放靈活,不像書本上的知識那樣枯燥無味,它提高了同學們學習的興趣,用心參加到模擬法庭這個實踐活動中來,讓我們充分認識到書本上的理論知識在實際中起了指導作用。“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資料,以前我們主要是依靠自我學習為主、老師指導為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帶給了十分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最後,也感謝陳老師的點評和指導。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5

本次模擬法庭演練,我被安排在行政第二組,所扮演的角色是一個為自己盡力爭取權利的原告。在我們的那個案件中,被告廣東省東州市公安局不給我所扮演的原告的電動自行車上牌,於是原告到法院起訴被告廣東省東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為。

通過這次模擬法庭演練,我學到了很多,也看到了自己很多方面的不足,特別是法律程序方面的內容。以前我一直覺得自己訴訟法方面的知識還是可以的,但經過這次演練,我發現自己的知識構成還是有很大的缺陷,特別是一些細小的方面,以前沒怎麼注意,在這次演練過程中都一一暴露出來了。例如,證據的提交、迴避的適用、公務人員不能以職務作證等等。這也使我明白要想真正的學好一個專業的知識,特別是像法學這樣的操作性和實務性比較強的學科,光學點理論知識是遠遠不夠的,我們要儘量去實踐。正所謂“實踐出真知”,只有經過幾次有價值的實踐活動,我們的知識才能真正的被掌握,能力才能真正的提高。

其次,在這次模擬法庭演練實踐中,我深深地體會到溝通的重要性以及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可以這麼説沒有大家的通力合作我們的演練不會成功。任何一個人的不負責任都有可能會毀了我們的整個演練,然而另外同學在團隊遇到困難時的挺身而出又總會化解各個危機,由此可見團隊合作的重要性。只有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那樣才能同舟共濟、創造奇蹟!具體説來,包括以下幾點:

一、樹立團隊精神,增強團隊意識

“人無完人”,這個道理恐怕大家都知道,但當我們這些不完美的人為了一個共同的目的走到一起來以後卻能完成一件完美的事,形成一個完美的集體,這就是團隊的魅力。讓我理解了團隊合作的重要性,沒有完美的個人,只有完美的團隊。但是並不是有了團隊就萬事無憂了,一個有競爭力的團隊,要有完善的組織體系和分工,要領導有力,分工明確,更要彼此信任、理解和包容。這樣,我們的任務和目標才能完成的又快又好。

二、增強了協作意識,加強合作意識

一個人的力量總是有限的,而一個集體團結起來凝集成的力量是無窮的,在我們的工作和生活中,每個人都會有不盡人意的時候,我們需要別人的幫助,同時我們更應該主動地去幫助別人,這樣,我們就會形成一個團結的整體,一個有凝集力、有戰鬥力的整體,一個可以克服各種困難的整體。可以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我們的案件中有很多的證據材料,要找全這些材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於是,我們組長安排每個人都找點。作為原告,我需要找全我向法庭提交的四項證據材料。我整整花了一個下午才勉強做好了三份證據,第四份安全檢測證書怎麼也找不到。可是第二天就要演練了,時間可不會等我們。在百般無奈之下,我把我的困境告訴了我們組長。最後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在最後的關頭終於找到了那份安全證書。

三、認識到溝通的重要,計劃的目的性

在任何一個任務中,溝通是使大家凝聚的連線。如果你不能從溝通中獲得充分的信息或者通過溝通形成統一的認識和意志,那麼你的那個環節肯定出問題。這點在我們第一次準備演練時表現得最為深刻。那一次由於大家都沒有準備過,有的甚至沒有看過案件的材料,在事前也沒有充分的溝通,所以整個準備活動表現得相當的匆忙、混亂,有諸多不和諧的地方。個人之間的溝通、領導與下級的溝通、下級與上級的溝通以及經驗的主動交流等是實現集體目標的關鍵。溝通可以讓你變得主動、智慧。

四、增進友誼,加深理解

在我們全組討論案件時,每一次大家都會發表自己的意見,而且往往會為某一項環節而爭得面紅耳赤,這點在我們製做證據時表現得尤為明顯。當時大家在證據的內容、形式、所要證明的問題等許多方面多會有不同的見解,而且多數情況是相互之間都不能説服對方,只有經過長時間的辯論爭論的問題才會被確定。但也正是因為這樣,我們每個人對自己的組員都加深了了解,我們的友誼也更加鞏固。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6

本學期即將結束,同時也就宣告我們兩年的專科學業接近尾聲了。在老師的指導下以及各位同學的努力學習下,我們順利地完成了這次模擬法庭的,我們所模擬的是一個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全過程。當老師在監考席上坐下後宣佈:“請同學們安靜,等待開庭”。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台,宣佈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後宣佈法庭紀律,接着是審判組法官出庭並宣佈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訴人和辯護人進行激烈的辯論。時間飛快的流逝,一個小時過去了,最後,法庭宣佈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從庭前準備到庭審結束,整個實踐過程學到了教科書上許多沒有的知識

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麼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瞭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着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核,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

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於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於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二、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責任極其重大。但第一次參與到這樣一個環境中來,的確也顯露出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脱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

二、庭審調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為:第一頁 第二頁 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核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佈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説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並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

三、法庭辯論階段。由於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不過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為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中。

四、對於我個人的幫助。擔任審判長一角色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通過本次實踐,對自己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核,原以為我學的很棒,可現在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揮出自己的潛力,我還得一直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為我還年輕,我有着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現。在此,為我們提供了這麼好的一個平台,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能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的應用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對於自己兩年來學習法律知識的成果進行了一次實地檢驗。這對今後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方向有巨大的指導意義。在汲取法律知識時,要從法理入手,從應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為只瞭解相關法條的辭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學習歷程中都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讓我們共同為我們的教師和校園歌唱吧,預祝明天更美好。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7

按照電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我們以張麗醫療事故案為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緻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佈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在舉證責任倒置中,反對的一方應當就某種事由的存在或不存在負擔舉證責任。

民事責任特別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一般包括損害事實、因果關係和過錯,這些要件事實的存在也構成了決定原告是否勝訴的關鍵。但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原告不必要就這些因素的存在與否都負擔舉證責任,而應當由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與否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指證明責任依據法律的規定發生特定分配的現象,同時還意味着反對一方所證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嚴格的限定,即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反對的一方究竟應該反證證明什麼,必須要由法律規定。通常,由被告方證明的事實是由實體未能加以明確限定的,其證明人後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係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生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係。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二、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由被告承擔證明某種事實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無法就此加以證明,則承擔敗訴的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為一旦倒置以後,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

敗訴後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偽不明時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的難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繫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別。舉證責任的轉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繫,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舉證責任轉換的現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範,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

三、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案件中,發動訴訟的原告一方,也應當對部分事實的存在,承擔舉證的責任。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着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實體法的規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於過錯、因果關係等,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麼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為的危害後果事實、危害後果與被告的行為間有關聯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為加強對一些處於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並不是説,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基於法律規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

通過實踐,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理解。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8

首先我感到非常慚愧,作為大學生,未來的建設者,對11.15火災竟幾乎一無所知。之後我查看了相關新聞,看到最多的是“聚氨酯”三個字。由於聚氨酯泡沫燃燒速度過快且會釋放劇毒氣體,被視為造成重大傷亡的元兇之一,呼籲禁用該材料的聲音絡繹不絕。然而從專家口中我們得知,不同的聚氨酯材料燃料性能不同,可分為B1難燃、B2可燃和B3易燃三種,而引發重大火災的往往是不符合防火標準的B3級。

既然聚氨酯本身沒問題,那又是誰釀造了這場慘劇?

電焊工?包工頭?開發商?廠商?很難説誰該負全責,但責任都是有的。

先説電焊工。無疑,電焊工是這場慘禍的直接肇事者由於他們的技術不足或疏忽大意平添了五十八個亡魂,他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電焊工的申訴也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是啊,他們大多是農民工,沒有錢上專業學校拿專業執照,但他們也要生存呀!怎麼辦呢?只有苦幹來賺取微薄的工資,給活就幹!

這再次提醒我們,農民工問題是當今社會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早在改革開放之初,社會主義藍圖中就指出,先讓一部分人富起來,在幫助另一部分富起來,最終實現全民小康。如今,那些先富起來的地區是不是該幫幫後者?

再説包工頭,為了獲取廉價勞動力,竟不看執照就隨便給活;利潤和金錢塞滿了他們的大腦,工程質量在他們眼裏不值一提,垃圾工程可能造成的後果他們更是無暇顧及。開發商和廠家不也一樣嗎?為了賺取更高的利潤,他們可以偷工減料,可以製造偽劣產品。他們都是罪魁禍首!如果説電焊工是幫兇,那麼包工頭就是殺人兇手,開發商就是幕後主使者,而廠商就是殺人的刀。真不知道,面對五十八個亡靈,面對那些面容憔悴、悲痛萬分的親屬,他們還能否安寢!

其實,若究根到底,那些為開發商出謀劃策的人,那些為廠商日益生產的人,不也該受到良心的譴責嗎?

我不禁反思,為什麼一場大火竟燒出了這麼多的兇手!多年來,我們一直沉浸在國家持續高速發展的喜悦中;國家崛起,人人應高興,但我們是否依然被這種喜悦衝昏了頭腦?我們應該認識到,道德和法律意識在我國還十分欠缺,由此釀成的悲劇層出不窮,今日的11.15火災,昨日的三聚氰胺不都是血的教訓嗎?還有,科技的相對落後,讓我們只有賣苦力和資源來維持GTP的增長。如果我們能開發出更先進的材料,還會有11.15火災嗎?

聯繫到自身,作為材料人,我們任重而道遠。我們不僅要學好專業知識,打下紮實的基礎,為國家研究出更安全更環保的材料;還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保有一個赤子之心,堅決不為金錢所利誘而去生產害國害民的劣質材料!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9

經過將近三年的本科學習,我們對法學已經有了一個系統的認知,法學基礎理論素養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離法律實踐還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説是理論與實際相脱節。這次模擬法庭的舉辦,為增強我們的實踐能力提供了良好的契機和平台,對於我們今後的學習方法和方向都有着巨大的指導意義。參與者與旁觀者的體會永遠是不同的,旁觀者能看到別人的不足,參與者卻能從身心兩方面去感受和發現自己。經過此番演練,我感觸頗多,受益匪淺。

本次模擬法庭,我們以晉江康亞鞋業有限公司訴大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為例,運用所學過的相關知識具體地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認真做了庭前準備工作,進行了細緻的人員分工和會場佈置。為使得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保證法庭審理的莊嚴神聖,在正式開庭前我們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排練和演習。

總的來説,我們這次實踐是比較成功的。通過實踐,我們加深了對有關法律知識的掌握和對我國司法制度的瞭解,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思維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所提高,思想上增強了創新意識。此外,非常榮幸的是我扮演了人民陪審員的角色,擔任了合議庭的組成人員之一,這對我來説是一次十分難忘的經歷,它讓我真切地體驗到了坐在審判席上的風采,極大地激起了我學習法學的熱情,我必定會永遠記住這段經歷。

下面就這次模擬法庭活動談談我個人的總結和看法:

首先,作為人民陪審員,在整個庭審過程中需要我表述的內容是不多的,所發揮的作用也比較有限,但我還是全身心投入到了自己的角色當中,靜靜地聆聽、觀察、思考,感知着整個民事案件審理的程序和意義。由於我負責本次模擬法庭中所涉及的包括《立案審批表》、《舉證通知書》、《開庭通知書》、《傳票》等在內的相當一部分法律文書的寫作,並在此過程中查閲了大量的相關資料和信息,對法律文書的格式和內容都有了深刻的記憶,寫作水平也有了較大的突破和提高,這點是值得欣慰的。

其次,我深切地體會到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基本原則的重要性。它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必須查明案件的客觀事實以及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係,並在此基礎上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把法律作為處理案件的唯一標準和尺度。而要想查明案件事實,就要求證據必須是全面的,既要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要聽取被告一方的,必要的時候人民法院還可以依職權主動調查,然後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務求抽絲剝繭,還事件以本來的面目。此外,它還意味着案件在審理程序上也必須嚴格依照相關程序法的規定辦理,不允許任何階段的顛倒和超越,否則就是違法。

再次,我覺得律師在訴訟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作為最終的糾紛解決方式,民事訴訟直接關係到當事人權益的實現,而體系龐雜的民事訴訟實體法和程序法卻是當事人很難全面掌握的,律師可以在專業上為其提供很大的幫助。另一方面,作為法律專家,律師同樣掌握着運用法律分析案件的技能,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監督法律的正確實施,從而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當然,這次模擬法庭還是存在着一些不足的。比如原告方在舉證的時候對其證據證明象的交代不是很明確;雙方律師在詢問證人的過程中要求其做了過多推論性陳述;審判人員之間的分工稍微有失合理;審判長在歸納爭議焦點時有所疏漏等。在不斷總結和反省的同時,我會盡量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最後,經過這次實踐,我深刻認識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還只是冰山一角,學的還不夠深,理解的不夠透。其實法學專業知識面是非常廣的,它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要想在該領域有所建樹,必須付出極大的努力和代價,不僅要有紮實的法學理論基礎,能夠正確理解法律法規,在實踐中還要能靈活運用。總之,本次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許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是我大學生涯中一筆寶貴的財富。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0

迎接挑戰的一天終於來了。一開始只是覺得興奮、新鮮,但當我站在模擬法庭台上的時候,我終於明白了——“莊嚴”。

時間很快,就是那麼幾十分鐘,我們的模擬法庭結束了。但幾十分鐘的表演凝聚的是我們很多天的反反覆覆的排練,是我們全體模擬法庭同學共同努力的成果。

我們常常説要學以致用,在現在這個階段最直接有效、鍛鍊實踐我們知識技能的方式就是參加模擬法庭的活動。在活動中我們需要充分發揮自身能力,自己找案子,自己寫訴狀,自己找證據,自己練程序等等,這所有的自己做,讓我感到了現實法庭審判工作的繁重和當事人尋求法律幫助的艱辛。法官要秉公執法,不偏不倚,當事人要尋找一切有利證據,維護自己的權利,絲毫不是我們在課堂學習上停留在書中的那些理論知識所能簡單闡述的。通過這次模擬法庭的活動,我深刻感受到了自己法律知識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確了自己要努力的方向。

此外,這次活動也更加和諧了我們同學之間的關係。大學生活,很多都是自己管自己,很少能有機會將同學們聚在一起互相瞭解,時間長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擬法庭給我們提供了這樣一個機會,同學們在一起討論法庭程序的進行順序,一起找證據、寫證詞,一遍一遍地不斷排練,共同找出排練中的錯誤來不斷完善我們的模擬法庭。可以説這是我們所有成員團結的結果!

總的説來,我們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不僅僅培養了我們的個人能力,還增強了我們的團隊精神。整個活動重提問、重交流、重討論。而這正是我們將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質。活動中每個同學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實做好了自己的任務,所有的這些體會都將成為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它使我懂得了個人能力與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1

我是,是第五組的成員,在民事模擬法庭中擔任被告代理人 民法,是民事法律的簡稱,即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民事模擬法庭是依照法院的民事法庭而進行的,它是學生在大學時期瞭解和運用法律,學習法律的最好實行的方法,它能夠使學生更好的瞭解和運用法律,使同學學習到更多的法律知識,讓同學們瞭解和學習到更多的法律程序,讓同學在出入社會後少點錯誤,為同學們多積累點經驗,為同學們出入社會打下基礎。

經過民事模擬法庭以後,讓我看清了法庭的相關程序,讓我明白了民訴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追究其相關民事責任的活動,讓我明白在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時,我們應採用什麼方式,什麼訴訟請求維護自身的權利,並用相關的法律來約束自己,在法庭上,法官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公正司法,公正審理。對案件認真負責,要堅持為人民負責的原則,用相關的法律維護人民的利益,訴訟當事人要運用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手段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犯罪嫌疑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並同時監督法庭和法官,使法官不舞弊,運用法律知識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社會趨於穩定。 經過民事模擬法庭以後,讓我懂得一個人無論做什麼事都要用相關的法律知識來約束自己,時常心中有法律,這樣,才能更好地處理和解決事情,無論什麼時候都要記住相關的法律知識,在權利受到侵害時能及時地運用相關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解決事件.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2

根據電大對法學本科畢業生法律實踐的要求,我們法學本科班二十幾位同學在老師的精心指導下,在我們同學的密切配合中,我們舉辦模擬法庭實踐活動,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審理”的是一個“離婚案”。我們“依法”組成了“模擬法庭”。由陳某擔任審判長,劉某擔任審判員,萬某擔任審判員,薛某擔任書記員,黃擔任原告,王某擔任被告,董某擔任原告律師,張某擔任被告律師,其他同學擔任旁聽。首先是書記員宣佈法庭紀錄;然後是審判長宣佈開庭,公佈原告被告,以及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法庭調查;原告被告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審議庭評議;公佈判決等程序。此案由於事實清楚,證據比較充分,經過了一個多小時較激烈的辯論,審議庭審議後,法庭作出了判決,此次的模擬法庭到此結束。透過這次活動,加深了對有關法律知識和我國司法實踐的瞭解,法學思維和業務技能的得到基本訓練,對所學課程的掌握程度以及專業知識水平認識和觀察社會的潛力進行了自我檢測,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潛力與創新意識有所提高,認識、理解了法庭庭審的程序;實踐活動是學習方法的轉變,是理論聯繫實際培養應潛力的重要舉措;我還認識到此次模擬法庭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對我今後工作學習的影響等。下方就這次模擬法庭活動談談我個人看法。

一、法庭庭審程序合法,執法嚴謹

1、開庭前三日,法庭送達了原告人及被告人傳票,這個過程讓當事人有所準備:請律師,找證據,組織法庭辯論等。

2、法庭庭審莊重嚴肅,開庭之前書記員宣佈十條法庭紀律。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像;不準鼓掌、喧譁、鬨鬧;不準攜帶武器進入法庭,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在法庭審理期間,關掉移動通信工具等。

3、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承擔訴訟義務,尊重人格,無論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有申請回避的權利;由舉證、質證的權利;原告又申請撤訴的權利,被告有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的反駁原告請求的權利;對雙方爭議的事實和法律關係,有相互辨認的權利;經法庭允許,雙方當事人有權向證人,鑑定人發問的權利;雙方當事人有請求法院調解的權利。民事訴訟當事人應承擔以下訴訟義務:對自我提出的主張有舉證的職責;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和理由;應自覺遵守法庭紀律;對發生法庭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務必自覺履行。

4、法庭庭審人性化,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見。

本次模擬法庭是一件離婚案,在庭審過程中,先讓原告陳述事實和理由以及請求事項,再讓被告針對原告的陳述及請求事項進行答辯,然後是雙方對主要事實進行舉證辯論,在這些過程中都體現了尊重當事人的意見,由於本案當事人雙方都同意離婚,只在財產分割和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學費和醫療費上有分歧,在雙方各自闡述自我的理由後,最終也基本達成了一致意見。另外,法庭還尊重當事人意見沒有進行法庭調解。

5、庭審程序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庭審準備,審前書記員宣讀了法庭紀律,詢問了當事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法庭傳票;公佈開庭,由審判長一聲槌響,宣佈開庭;庭審調查,由原告陳述事實及請求,被告答辯;法庭答辯,由雙方當事人辯論、舉證;法庭調解,本案由於當事人意見不統一,故放下調解;合議庭評議,由審判長、審判員就案情緣由做出審判結果;公佈判決,把合議結果公之於眾。

二、模擬法庭是學習方法的一大轉變,是理論聯繫實際培養應潛力的重要舉措

模擬法庭在教學模式上更加開放靈活,不像書本上的知識那樣枯燥無味,它提高了同學們學習的興趣,用心參加到模擬法庭這個實踐活動中來,讓我們充分認識到書本上的理論知識在實際中起了指導作用。“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資料,以前我們主要是依靠自我學習為主、老師指導為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帶給了十分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在教師的指導下,透過自我和同學們一齊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公訴人以及原告、被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規的法庭訴訟程序“開庭審理”,我們從案件材料入手,經歷了分析實事狀況、找出有關的法律文書、尋找適用的法律規範、構成自我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這種親身經歷使我們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在必須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同時在模擬法庭的訓練過程中,我們作為當事人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為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因而務必思考所處的主角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結果,使自我由靜態的理解知識轉向動態的思考分析,由理論分析進而投入到評判審理的實踐之中,這些都不能在書本上學到。

模擬法庭讓原先的照本宣科轉化為虛擬現實,把學到的法律知識運用在模擬法庭中。俗話説,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這兩年來,我們學了《民法》、《刑法》、《婚姻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都在模擬法庭上得到了很好的檢驗。讓我充分認識到不單要重視理論知識,還要把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來。實際問題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人性化地實際解決。

三、模擬法庭中存在的問題

此次模擬法庭比較成功,但我個人認為還有不足之處:

1、庭審準備不夠充分。部分證據不夠充分,如被告出示給其母親11000元的借條,缺乏鑑定,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適用條款不夠清晰等。

2、在庭審調查階段,直接由原告陳述事實,理由及請求事項;被告針對原告的陳述作出辯論,及原告被告之後做的法庭答辯都忽略了原告和被告律師的作用,好像原告,被告都比律師還懂法。

3、在辯論階段,在本案中離婚是雙方都同意的事情,所以爭議的焦點是財產分割和孩子的撫養問題,但是在法庭上沒有做太多的辯論,缺乏真實性。

4、我認為本案就應設計法庭調解,因為是“模擬”,所以“設計”成被告不一樣意調解,我認為這樣設計不妥,缺少讓同學們體驗法庭調解這一過程。

四、開展模擬法庭對今後的工作、學習產生的影響

1、參加庭審活動,使我對庭審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認識,明白了什麼時候該陳述事實;什麼時候該雙方辯論;還了解到怎樣舉證;以及“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則分配舉證職責;以及怎樣依法判決;怎樣作好記錄等。

2、實踐出真知。透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活動,檢驗了我們兩年來的所學的知識,使我認識到光有書本上的知識是不夠的,還要在實踐中去發現問題,只有多參加實踐活動,才能把書本上的知識更好地運用於實際生活中。

3、兩年的學習生活的確太少。

透過這次活動,讓我認識到自我學到的知識太少,各門知識都是隻是學了點皮毛,要想在今後有所成就,就要“活到老,學到老”,只有不斷學習,才能充實自我,不但要在書中學習,還要在生活、實踐中磨練自我。

4、在今後的生活工作中做到學有所用。

用學到的知識幫忙身邊的人,教育他們要如何遵紀守法,做一個好公民,對觸犯法律的人要繩之以法,把所學知識運用於生活,服務於社會。

五、加強對人民羣眾的法制教育

此次“模擬法庭”審理的案件中,我們能夠看到,當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識淡薄。我國此刻犯罪還很多,我國的普法宣傳還沒能深入到千家萬户,普通老百姓個性是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律意識還相當淡薄,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學社會青年犯罪相當高。因此,要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就務必在人民羣眾中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制教育,個性是加強對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導他們學法、懂法、守法,使羣眾學會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認識到法律不僅僅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劍,還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讓每個公民都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用法律武器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糾紛。

總之,透過本次模擬法庭的實踐活動,檢驗了我兩年來的學習狀況,讓我深入瞭解庭審全過程,對法律運用也有了必須認識,使我能初步分析問題,基本能解決問題,明確了我今後學習和工作的目標。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3

近期參加的電大模擬法庭讓我受益匪淺,學到了很多課堂上無法學到得,讓我們重新認識了法律的實際運用,模擬法庭是我們瞭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後參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幫助作用。通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聖。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通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為今後的學習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

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已經結束了,這次的模擬法庭使我對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瞭解,對於相關的法律知識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我們組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採用的一個借貸糾紛的案件,雙方圍繞房產及擔保問題展開辯論。

有了前幾次的模擬訓練的經驗,在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關的庭審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資料等我們能夠更加得心應手。因此,民事案件的進行的相對比較的順利。

認識了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有很大的不同之處,在庭審的質證及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發揮了很大的積極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並沒有那麼大。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比較簡單、更加註重雙方當事人主觀能動性的發揮。

時間短效率高是我對此次模擬法庭的整體評價。經過緊張的準備,我們組在模擬開庭中雙方説情説理,

根據爭論焦點,不斷挖掘對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論證論據。庭審中基本上雙方各個代表的積極性都被調動起來。

當然缺點也是免不了的。首先,準備不夠充分,對於原告提出的借貸的抵押房產這塊沒有明確指定,但在判決的時候法院做出了具體判決。再就是庭審中在某些地方銜接上沒有那麼的自然流暢,語言比較生疏,不能很好的表達自己的意願,在期準備工作時,我瞭解法律工作的嚴謹和辛苦。借貸糾紛案是一個十分複雜的重大案件,涉及大量證據材料,和複雜的法律關係。在案件的準備過程中,我們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關係,把龐雜的證據材料分類彙總,編寫證人證詞,完成公訴意見等工作。為了完成這些工作,我們犧牲了大量可與時間,進行了細緻的討論,以嚴謹的態度吧前期準備工作做好。我深深地體會到法律工作的艱辛和嚴謹,每一個案件都需要面對大量複雜的事實,龐雜的法律關係,以及繁雜的證據材料。這都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決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時,在準備過程中,必須以嚴謹的態度對帶每一個細節,事無鉅細,仔細思考,往往一個細節就能決定案件的成敗,否則只能是功敗垂成,遺憾自責。這也告訴我們並不是最終的庭審過程重要,庭審之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也是相當重要的。

我這次擔任的角色是被告的訴訟代理人,使我對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其始終代表的被告得合法權益,用盡一切合法手段維護被告的利益。同時也要和被告進行充分的溝通,要與被告的言辭一致,不能讓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對於代理詞、答辯狀的認識及寫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瞭解和掌握。 總的來説,模擬法庭對我們來説是一個全新的瞭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後參加與法律相關的工作有巨大的幫助作用。通過參加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聖。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

通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為今後的學習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以前總是看電視中看到法庭的嚴肅與法律的莊嚴。通過模擬法庭,令我收穫最大的是,對法庭的庭審程序有了自己的親身體會。以前,覺得庭審從審判人員入庭到審判長宣佈判決書,一系列的活動都是那麼自然,感覺整個過程都是順理成章的。

所以,看時如走馬觀花一般,看一遍就過去了,從來沒有自己從頭到尾地想一想。本以為自己已經都懂了,而實際上還遠遠沒有掌握。只是覺得一切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着,但是這其中一步步的變化卻不知道什麼時候發生的。

直到參加了模擬法庭後,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種實實在在的感覺。而且這次活動從案例到法條的準備、整個庭審的過程,所有的書面材料與證言的書寫都是我們組自己寫出來的,我感覺參加這個活動有助於提高我們的實踐能力。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瞭解到法院民事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進步;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進步。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實踐能力得到了加強,跟好的理解了團隊合作的意義。在案例討論分析中,不僅是我們知識能力的提高,我們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時候,團隊的力量永遠比一個人的力量強大。

最後不得不所説,實踐是檢驗我們所學知識的好方法,以後希望能有更多的這類實踐活動,使我們所學的知識真正的到運用,使我們對於所學的知識有更加深刻的認識和了解。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權行為進行鬥爭。通過參加模擬法庭教學實踐活動,可以親眼目睹或親身經歷法庭審判程序,使之對法庭審判程序的理解顯性化、感性化,從而達到鞏固所學知識,真正體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權威等精神內涵,為形成法律意識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通過這次模擬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問題,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是我在在以後的學習中需要不斷加強和改進的地方,也是今後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強法律理論知識完善法學理論體系。在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了自己法學理論的不足和缺陷,對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體的理性思考,在以後的學習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體系,培養理性思維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要加強語言表達能力,提高邏輯思維的嚴密性,增強法庭上的辯論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通過這次模擬法庭的實踐活動,我不僅將課本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庭審中,還進一步加深對課本上的知識理解,鍛鍊了語言運用能力、表達能力,使原本複雜抽象的課本內容變得生動有趣,使我們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體悟。提高了法律素養,對今後的學習有很大的幫助作用。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4

民事案件的模擬法庭已經結束了,這次的模擬法庭使我對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瞭解,對於相關的法律知識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我們組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採用的一個離婚案件,夫妻雙方圍繞房產及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展開爭奪和辯論。有了刑事案件的經驗,在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關的庭審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資料等我們能夠更加得心應手。因此,民事案件的進行的相對比較的順利。

但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畢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審的質證及辯論階段雙方當事人發揮了很大的積極性,代理人的角色所起的作用並沒有那麼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審程序比較簡單、更加註重雙方當事人主觀能動性的發揮。

時間短效率高是我對此次模擬法庭的整體評價。經過緊張的準備,我們組在模擬開庭中雙方説情説理,根據爭論焦點,不斷挖掘對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論證論據。庭審中基本上雙方各個代表的積極性都被調動起來。

當然缺點也是免不了的。首先,準備不夠充分, 對於撫養費的問題上原告沒有提到具體的訴訟數額,但在判決的時候法院做出了具體判決。再就是庭審中在某些地方銜接上沒有那麼的自然流暢,這也告訴我們並不是最終的庭審過程重要,庭審之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也是相當重要的。

我這次擔任的角色是被告的訴訟代理人,使我對代理人的角色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其始終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權益,用用盡一切合法手段維護被告的利益。同時也要和被告進行充分的溝通,要與被告的言辭一致,不能讓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對於代理詞、答辯狀的認識及寫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瞭解和掌握。

總的來説,模擬法庭對我們來説是一個全新的瞭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後參加與法律相關的工作有巨大的幫助作用。通過參加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聖。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通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為今後的學習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以前總是看電視中看到法庭的嚴肅與法律的莊嚴。通過模擬法庭,令我收穫最大的是,對法庭的庭審程序有了自己的親身體會。以前,覺得庭審從審判人員入庭到審判長宣佈判決書,一系列的活動都是那麼自然,感覺整個過程都是順理成章的。所以,看時如走馬觀花一般,看一遍就過去了,從來沒有自己從頭到尾地想一想。本以為自己已經都懂了,而實際上還遠遠沒有掌握。只是覺得一切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着,但是這其中一步步的變化卻不知道什麼時候發生的。 直到參加了模擬法庭後,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種實實在在的感覺。而且這次活動從案例到法條的準備、整個庭審的過程,所有的書面材料與證言的書寫都是我們組自己寫出來的,我感覺參加這個活動有助於提高我們的實踐能力。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瞭解到法院民事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進步;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進步。更重要的是,我們的實踐能力得到了加強,跟好的理解了團隊合作的意義。在案例討論分析中,不僅是我們知識能力的提高,我們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時候,團隊的力量永遠比一個人的力量強大。 最後不得不所説,實踐是檢驗我們所學知識的好方法,以後希望能有更多的這類實踐活動,使我們所學的知識真正的到運用,使我們對於所學的知識有更加深刻的認識和了解。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5

上星期五晚上,我們參加了由傑青小組組織的,周正龍上訴一審法庭,要求撤回其詐騙罪與非法持有彈藥罪的模擬法庭。

20xx年周正龍拍攝假虎照,林業廳召開新聞發佈會,當場給周正龍頒發了2萬元人民幣作為獎金。隨着虎照不斷遭到質疑,專家最終鑑證其為偽造,周正龍與當地政府都捲入了該事件中。

作為控方律師,我們組的責任是要幫助周正龍控告一審法庭的不公正待遇,政府部門置身法律之外,律師沒有盡到維護周正龍合法權益的作用。

在準備工作中,我們主要從周正龍沒有能力製造假虎照入手,因為作為一個普通的農民,周連電腦都不會用,是絕對沒有能力製造帶有高科技色彩的虎照的。其次,我們認為給周正龍頒發獎金的林業廳根本沒有受騙,而是為了得到生態保護政績,與當地政府聯手演出了一出肥皂劇,當事件被髮揭發後,他們又企圖置身事外,把罪名全推給周正龍。另一方面,我們從詐騙罪的定義出發為周正龍辯護。

然而,我們組在準備時把精力過於集中在蒐集資料上,忽略了與被告和證人之間的溝通,以致在法庭上自方發言時都出現了矛盾,結果控訴中一直處於被動狀態,被辨方追問周正龍的造假情況,而始終不能把問題引到追問政府,法院和律師的責任上來。結果,法官毫無懸念地判予周正龍敗訴,維持一審法庭原判。

另外,正如庭後師姐對我們指出的,我們在辯論過程中邏輯性不夠強,陳述觀點時思路不夠清晰。在對方觀點出現漏洞時,不能及時把握機會作出反駁,以致整個過程都被對方控制着局勢,敗訴也是必然之事。

不過,每一次的失敗都有助於經驗的總結。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也學到了很多。首先,我認為團隊精神就很重要,打官司不是律師一個人的事,也不是控告人,證人三言兩語就能扭轉局勢,只有三者通力合作才能有助於我方獲勝。另外通過這次的模擬法庭,我也認識到對於一個大學生來説,關注時事,擁有敏鋭的新聞觸覺很重要,無論是身邊的事情還是當今社會的局勢,都是我們應該瞭解的,我想這也是一個公民基本的素養。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6

《法律基礎》課程中開辦了一個模擬法庭。這是一個關於花盆墜樓而砸傷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擬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個路過案發現場的目擊者路人。雖然這只是個小小的角色,但從中我獲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擊者路人,即證人,屬於訴訟參與人。作為證人,所作的證詞必須屬實,不能胡編亂造。雖然民事訴訟是採取“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但在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卻有重要區別。做誠實的證人,做誠實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與法同行。

模擬法庭是以法律基礎課教學為依託。以學法、用法、普法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質為目的,有非法律專業學生自編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擬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礎課程教學的可聽性、可學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礎課生動有意思,使得同學們端正了上《法律基礎》課的態度,深刻理解法律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權威性等精神內涵。

舉行此次模擬法庭,使我真正瞭解到民事訴訟案件審理的整個程序。(1)、書記員宣佈法庭規則:“不許大聲喧譁,不許隨意(走動,要遵守法律紀律。”然後宣佈:“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2)、審判長、審判員入庭。書記員宣佈:“全體坐下!”(3)審判長宣佈庭審開始。先後委原告、被告及辯護人出庭。(4)、審判長(員)宣佈並進行法庭控辯。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訴方)發表控訴意見和控辯雙方進行法庭辯論。(5)、審判長(員)宣佈並進行法庭調查。包括控辯雙方提供證據和證人出庭作證。(6)、審判長(員)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辯護人做最後的陳述。(7)、休庭,合議庭進行合議。(8)、5分鐘後,法官入庭。(9)、審判長做最後的審判,退庭。

模擬法庭還給同學們提供了一個怎樣寫法律文書的機會(起訴書、答辯詞、辯護意見、判決書等)。

通過法律基礎的學習與模擬法庭的結合,應學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權行為進行鬥爭。

這次的模擬法庭中有點小小的不足,就是雙方進行法庭辯論不夠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擬法庭搞得更好。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7

按照湘潭大學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要求,為了更好的檢驗我們主修法學專業三年以來的學習情況,20xx年5月19日,湘潭大學興湘學院04級法學二班的同學在北四階進行了一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這同樣也是我們模擬法庭課程教學環節的高潮部分。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後將被告人起訴於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採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複,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於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着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後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鑑。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於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着“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並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後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後,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後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後,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後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紮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後被告人做了最後陳述後,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後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着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後,由於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迴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於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後宣佈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説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於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後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為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於刑事類案件,對於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於20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後,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鬥毆,在鬥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後,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於警車內,後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後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併罰,並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於防衞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後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於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並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於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並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後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後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聖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穫,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並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8

根據學校的安排和部署,我們沙縣電大春法律班全體同學在指導老師的組織下,於20xx年12月2日在沙縣人民法院分組進行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在模擬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劉三被打傷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過該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對於教材中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方面的內容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學到了許多在書本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受益匪淺,從中我深有體會:

一、學習法律一定要理論聯繫實踐

學習法律如果只學了課本上的法律理論知識,而沒有理論結合實踐的活動,那麼法律理論知識就顯得空洞,枯燥無味。假若沒有一點的實踐知識,在我們畢業後,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問題,可能仍然會束手無策,不知從何下手,這樣,僅有的一點法律理論知識也派不上用場。理論必須付諸實踐,如果只講理論,不要實踐,那麼,理論便成了一句空話,毫無意義;實踐必須有理論作為指導,拋開理論,盲目實踐,實踐將迷失方向,成為一隻無頭蒼蠅。因此,理論必須聯繫實踐,實踐離不開理論。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將書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現在同學們眼前,不僅豐富了同學們法律專業知識,而且還鍛鍊了同學們實踐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法治社會必須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我國已進入法治社會,依法治國全面展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原則。通過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原則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必須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以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係,作為解決糾紛的根據。這種情況必須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還有人民法院自己調查的,然後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務求查明真象,弄清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係,還事物以本來的面目。我們可以依照法律規定,適用已知的證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實,而不容偏聽偏信,主觀臆斷,憑推測想象辦事。在適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是非曲直,確定權利義務關係,保護受損害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民事違法行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案件的要求,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辯證的統一;沒有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就無法做到以法律為準繩。因此,要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地查明案情,準確地適用法律,正確地解決糾紛。

三、加強法制觀念,促進依法治國。

當前是依法治國的時代,我們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着重執行,輕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公民尊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還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結合形勢,因地因時制宜,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教育,提高羣眾法律意識,加強道德觀念,預防糾紛,防止糾紛激化與轉化,減少訴訟,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發揮治本作用。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通過在電大的學習,特別是在“模擬法庭”以後,我深刻言聽計從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着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麼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於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必須不斷加強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四、法海無涯,學無止境。

法律專業的知識面非常廣,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從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猶如冰山一角,學的不透,理解不夠。要想在法律專業有所建樹,必須付出巨大的代價,不僅要有紮實的法律理論基礎,理解掌握法律法規,在實踐中還要能靈活應用。如在我參加的模擬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問題。另外,還涉及到《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知識。在程序上,人民法院當事人委託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開庭審理階段,訴訟主體依哪些順序發言,其內容又是怎麼,無一不是由法律所規定的。而且,法律法規是隨時着社會的發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國家經常都會頒佈新的法律法規。如今,學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風,有利於法制社會的建設。

總之,通過參加“模擬法庭”社會實踐,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希望以後能夠多參加類似的實踐活動。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19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加的最有意義的一次活動,它不僅使我的實踐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對於我們這些第一次參加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説,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穫特別多。首先,將理論應用於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穫。對於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佈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佈判決,看起來特別抽象,難以理解。但通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後,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並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瞭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不僅在程序上我們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理解,在實體上我們同樣有一個嶄新的認識。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糾紛和損害責任賠償。在瞭解案情後,我們翻閲了大量關於合同和賠償責任的法律著作、法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然後對着一案例進行了深入透徹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瞭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並不是我們想像中那麼簡單。記得老師説過,對於法條的理解並不僅僅在於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説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並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

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穫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己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麼的莊嚴與神聖。

最後,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並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麼的有成就感。記得準備了一段時間後,我們請來一位法學專業老師給我們作簡評。老師對我們的活動很滿意,當時我們的心情真的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就是知道我們的共同努力被認可了。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後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麼重要。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瞭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總之,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中沒有的知識,提高了我的能力,豐富了我的大學生活。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 篇20

模擬法庭是我們瞭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後參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幫忙作用。透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聖。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透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為今後的學習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我所擔任的主角是刑事訴訟的公訴人,在我國刑事訴訟體系中,公訴人的職能是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提起控訴,監督刑事訴訟的實施,維護法律威嚴和社會的秩序,社會在擔任檢察官這一主角中,我深深體會了檢察官的職位的神聖和法律的威嚴。瞭解了法律工作的嚴謹和辛苦,同時也找到自身的不足,這些寶貴的經驗和教訓是我今後學習中的寶貴財富,對我今後的學習和工作會產生巨大的指導作用。

首先,在前期準備工作時,我瞭解法律工作的嚴謹和辛苦。李莊案是一個十分複雜的重大案件,涉及超多證據材料,和複雜的法律關係。在案件的準備過程中,我們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關係,把龐雜的證據材料分類彙總,編寫證人證詞,完成公訴意見等工作。為了完成這些工作,我們犧牲了超多可與時光,進行了細緻的討論,以嚴謹的態度吧前期準備工作做好。我深深地體會到法律工作的艱辛和嚴謹,每一個案件都需要應對超多複雜的事實,龐雜的法律關係,以及繁雜的證據材料。這都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決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時,在準備過程中,務必以嚴謹的態度對帶每一個細節,事無鉅細,仔細思考,往往一個細節就能決定案件的成敗,否則只能是功敗垂成,遺憾自責。

其次,透過參加模擬法庭,使我法律知識得到了鍛鍊,實踐潛力得到了提高。透過模擬法庭的實踐,使我的法律綜合潛力鍛鍊和提高,諸如口才表達潛力、應變潛力、思維潛力、運用綜合知識的潛力結合法律基礎課的學習,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權行為進行鬥爭。透過參加模擬法庭教學實踐活動,能夠親眼目睹或親身經歷法庭審判程序,使之對法庭審判程序的理解顯性化、感性化,從而到達鞏固所學知識,真正體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權威等精神內涵,為構成法律意識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透過這次模擬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問題,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是我在在以後的學習中需要不斷加強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後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強法律理論知識完善法學理論體系。在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了自我法學理論的不足和缺陷,對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體的理性思考,在以後的學習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體系,培養理性思維潛力,提高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潛力。同時也要加強語言表達潛力,提高邏輯思維的嚴密性,增強法庭上的辯論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潛力。

透過這次模擬法庭的實踐活動,我不僅僅將課本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庭審中,還進一步加深對課本上的知識理解,鍛鍊了語言運用潛力、表達潛力,使原本複雜抽象的課本資料變得生動搞笑,使我們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和體悟。提高了法律素養,對今後的學習有很大的幫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