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通用6篇)

黨內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 篇1

作為黨員幹部擔當着重要的職務,手中握有重要的權力,個別黨員幹部卻不願承擔責任,不願有所擔當。尤其是遇到問題、面臨問責的時候,習慣於百般推卸自己的責任,總想置身事外,完全沒有一個黨員幹部應有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究其原因是有的黨組織和領導幹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搞好人主義,一團和氣。

黨內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通用6篇)

“有責必有權,有責要擔當,有失必追究”這句話深刻闡釋了責任與權力、擔當和制度的關係。

嚴格落實,提高“人治”覺悟。在一個人情社會裏,人們習慣做“好好先生”,對違紀違規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成為問責追責的“絆腳石”。“如何問責,怎樣問題落到實處?”,首先需要黨員幹部特別是紀檢監察幹部們杜絕“老好人”思想。一方面做到執法者必先守法,律人者必先律己,做到“頭上高懸反腐利劍,手中緊握紀律戒尺”;另一方面要嫉惡如仇、敢於監督、立場鮮明,在紀檢監察工作中應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決心和魄力,直面問題,大膽監督執紀問責,做到“該出手時就出手”。

嚴守信仰,提升責任擔當。紀檢幹部們首先要嚴守信仰。始終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本色,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心裏時刻有一盞理想信念的指路明燈,以恪守崇高的精神信仰和正確的道德觀、價值觀來磨礪自己,一心一意為黨站好崗、履好責,為人民服好務。

問責必嚴,提升違規成本。就是必須要強化黨內監督和行政監察,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杜絕規章制度成為“稻草人”,使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變得嚴緊硬,對黨員幹部起到強有力的震懾和約束。

因此,紀檢監察幹部們要從嚴治黨,確保問責機制上的常態化、制度化;嚴於律己,堅守好自身的底線,敢於問責。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才能長效、深入開展下去。

黨內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 篇2

這些問責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

《條例》強調“終身問責”

除了規定問責對象、問責情形和方式之外,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還專門用了一條的內容,強調要“實行終身問責”。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10條明確規定:實行終身問責,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肅問責。

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 謝春濤:這次條例當中對終身問責的規定我認為是一個很大的亮點,終身問責就會使我們的幹部感受到,你失職,失責。如果情形比較嚴重,影響必須惡劣,哪怕你離職了,哪怕你升職了,哪怕你退休了,黨組織都是不會放過你,都是要追責的。有些人可能覺得退休了這個追責無所謂了,但是我們看,在這之前因為反腐敗等等原因,有些退休的人也受到了追究。有的降級了,甚至是斷崖式降級,省部級降成了科級了。我想這樣的追責是嚴厲的,這樣的追責恐怕是沒有哪個人可以不在乎的。所以我認為終身追責這一條規定,會使我們的幹部們始終感覺到利劍高懸,始終感受到作為一個領導幹部,你承擔了責任一定要終身負責的。

《條例》強調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而對於問責之後的處理,《問責條例》還特別強調:受到問責的黨的領導幹部應當向問責決定機關寫出書面檢討,並在民主生活會或者其他黨的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建立健全問責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制度,採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一般應當向社會公開。

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 謝春濤:該通報的還要在一定範圍內通報,我想這樣的方式一定會讓我們的各級黨組織,尤其是主要的負責人感受到壓力。

所以我理解中央出台問責條例,包括出台其他的黨內法規,包括嚴明黨紀。其實並不是為了一定要處分多少人,一定希望多少人出問題。我想其實中央的問題,並不在於一定要處分多少人,中央的目的最好是我們哪一個領導幹部都不出事,都不失職,都不失責,我想這樣對黨好,對國家好,對老百姓好,對領導幹部個人也好。

黨內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 篇3

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先進性和純潔性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本質屬性,我們加強黨的建設,就是要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鬥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制定和實施,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有助於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讓黨的肌體更健康。

我們黨作為一個有8800多萬黨員、440多萬個黨組織的大黨,作為一個在有着13億多人口的大國執政的黨,黨的建設關係重大、牽動全局。“打鐵還需自身硬”。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如果管黨不力、治黨不嚴,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黨內突出問題得不到解決,那我們黨遲早會失去執政資格,不可避免被歷史淘汰。因此,管黨治黨,必須嚴字當頭,把嚴的要求貫徹到黨的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

黨的以來,以同志為的黨中央提出和實行全面從嚴治黨方針,針對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持標本兼治,既通過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羣眾路線教育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着力解決黨員領導幹部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以及“不嚴”、“不實”的問題,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進一步解決黨員隊伍在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同時又着力加強黨內製度建設,先後制定和頒佈實施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巡視工作條例》堅持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兩項黨內法規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潔自律準則》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能夠看得見、夠得着的高標準;《紀律處分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這些黨內法規有效地遏制了黨內存在的違反紀律、不守規矩的各種“亂作為”問題,但是,對於有些領導幹部“為官不為”,怕擔當、不作為,有的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於寬鬆軟,導致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作風建設流於形式、維護黨的紀律失察失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堅決、不紮實,以及其他失職失責的情形,上述法規還難以有效覆蓋或觸及。《問責條例》首次全面聚焦黨內問責,成為首部關於黨內問責方面的基礎性法規,彌補了黨內法規建設的一些空白點和死角區,把黨的制度籠子扎得更緊了。

《問責條例》的制定和實施,旨在落實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督促黨的領導幹部踐行忠誠乾淨擔當。問責的範圍包括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問責對象是各級黨委(黨組)、黨的工作部門及其領導成員,各級紀委(紀檢組)及其領導成員,重點是主要負責人。問責的內容是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羣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條例還區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兩種不同對象,根據情節輕重規定了共7種問責方式:對黨組織的問責方式有3種,包括檢查、通報、改組;對黨的領導幹部的問責方式有4種,包括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其中誡勉既包括談話誡勉,也包括書面誡勉;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包括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降職、免職等。條例還規定,受到問責的黨的領導幹部應當向問責決定機關寫出書面檢討,並在民主生活會或者其他黨的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建立健全問責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制度,採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一般應當向社會公開;實行終身問責,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肅問責。

《問責條例》的頒佈實施,實際上是黨在同一切弱化先進性、損害純潔性的問題作鬥爭,祛病療傷,激濁揚清。它向全黨釋放了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有助於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經受“四大考驗”、克服“四種危險”,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黨內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 篇4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這讓黨的問責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是管黨治黨的強大利器,是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保障,是強化黨員領導幹部政治責任的迫切需要,是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對於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義。

《條例》進一步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紮緊“制度籠子”。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一貫要求和根本方針。然而,過去一個時期,在管黨治黨的問題上,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失之於寬、失之於鬆、失之於軟的問題。黨的xx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以中央八項規定為肇始,以作風建設為突破口,以黨的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抓手,以反腐倡廉為動力,以制度建設為保障,着力解決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成效明顯。如今《條例》的出台,更是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走向深入,在深化中堅持、堅持中深化,使管黨治黨真正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條例》進一步突出了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領導責任,聚焦“關鍵少數”。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當下,黨內出現的各類腐敗,其成因主要在於權力的濫用,關鍵在於未能將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嚴以修身落到實處,各級黨組織、紀檢監察組織履職盡責不到位。《條例》是一種外部的約束,是一種機制,也是一種壓力的概念。它解決了“誰來問責、對誰問責”的問題,明確了問責對象的重點是“關鍵少數”,進一步突出主體、細化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既要追究主體責任,還要追究監督責任,也要追究領導責任,通過內外相呼應,相信可以促進黨員領導幹部最終把責任擔當起來。

《條例》進一步強化了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厚植“黨的執政基礎”。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失職失責、管黨治黨不嚴,損害黨的形象,侵蝕黨的執政基礎,妨礙黨的政治綱領和執政使命的實現,就要追究其在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中的領導責任。《條例》把黨章規定細化、具體化,對現行黨內法規中的問責內容進行梳理、提料、歸納、總結,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概括問責事項,明確提出與黨的領導對應的政治責任,目的是使領導幹部警醒起來,履好職盡好責,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永葆先進性和純潔性。

黨內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 篇5

習近平總書記在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紀念會上曾講到的“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必追究”,現今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出現了“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同是15個簡單、明瞭的字,詞語構成相似、邏輯關係相同,均闡釋了權力、人、制度三者之間的關係,落腳點均為“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為政,修心治身為民;在黨,忠誠乾淨擔當。

但從整體上看,權力、人、制度三者一直處於動態博弈中。權力天生具有蹂躪制度的慾望、侵犯權利的危險,那是人的私慾在作怪,因為掌權者忘卻了權力來源了“公民一份份權利的匯聚與信任”,權力的亂作為和不作為必然會偏離甚至會背離權力形成的初衷,扎密扎牢制度的籠子,以制度來制衡掌權者得私慾、以問責來糾偏黨員的行為。

《問責條例》明確要求黨員領導幹部履行主體、監督、領導責任。責任於心,更需外化於行動。時間是有時能磨蝕人的本真。初心,可能會隨時間的流逝而被擱淺或是忘卻;責任則可能因初心不在而成為心中的空洞、口中的空談。當初心不在、權力作怪、責任缺失之時,多少黨員幹部迷失自我、甚至身陷囹圄。而有些黨員幹部卻初心永葆,守土有責、負責、盡責,清苦一生但受萬人敬仰。

在反面教材的警醒、正面典型的激勵下,我們需認清自己的初心,明確自己的責任,不斷地反思“我能做什麼”、“我要做什麼”、“我做成了什麼”,權責明瞭了心,行為才有方向、才會規範。正確面對人性的弱點,在外在誘惑的干擾、內在私慾的膨脹下,黨員幹部應當及時自省,懸崖勒馬,黨員幹部對權力有敬畏之心、制度有遵守之舉。用有限的權力去為公民謀求無限的福利。行走之餘,回頭看看。

在黨且為政,奔走在途中,也需要回首走過的路。看看路上是否留存腳印,以查看作風是否踏實;看看線路是歪曲,以查看信念是否堅定;看看路旁荊棘是否被斬除,以鑑證行為是否到位;看看走過多少路,以明確任重道遠……回頭看,從行走的經驗中,查看自己的不足或偏失,總結制度的不足或滯缺,敢於為黨發聲,勇於為民出力,後路有為有味,前路行穩致遠。

黨內問責條例的心得體會範文 篇6

11月26日上午在泗陽大劇院參加了縣委中心組(擴大)理論學習會,聆聽了省紀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楊光所作的《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以常態化問責激發責任擔當》專題講座。楊光主任從《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內容以及貫徹落實措施等方面全面深入地進行了講解。通過學習,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要把問責條例融會貫通於本職工作之中,杜絕不良行為侵蝕自己的頭腦。

一、牢固樹立紀律意識。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失責必追究。要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一級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鞏固發展全黨動手的局面。黨的責任重如泰山,落實政治責任,一把手是關鍵,領導班子成員人人都有責,決不能把自己當旁觀者。

二、牢固樹立責任意識。沒有問責就難有擔當。黨的xx大以來,黨中央緊緊牽住“牛鼻子”,有力推動了“兩個責任”的落實。有些領導幹部身邊發生了許多嚴重的問題,都只説別人,卻不談自己的責任。只有抓住典型嚴肅查處、追究責任,黨的紀律才能真正嚴肅起來,責任才能壓下去,不會流於形式、陷入空談。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

三、牢固樹立擔當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擔當起應該擔當的責任,這是習近平總書記為黨員領導幹部刻畫出的“擔當底線”。而現實中,有不少黨員幹部對黨的意識薄弱、組織紀律渙散、立場不堅定,存在信念動搖和缺失,導致精神“缺鈣”,其影響極壞,危害極大。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和為人處事中,必須時刻不放鬆自己思想修養,不忘記黨的宗旨,時刻用問責條例提醒自己,來約束自己。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增強工作創新意識,更新觀念,大膽工作,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成為一名合格的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