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

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髮展和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政府職能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已成為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的關鍵。深化政務公開,作為促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是保障公眾知情權和對政府工作監督的重要手段,是發揮政務信息促進經濟發展提高社會效益的有效方式,是貫徹十七精神,維護人民羣眾根本利益,促進廉政建設,提高政府形象的有效措施。政務公開就是要求政府的行政行為、事務向社會公開,要求政府向社會公開其所掌握的相關信息。但如何讓政務公開真正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呢這是擺在各級政府面前,值得深思和研究的課題。

怎樣發揮政務公開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的作用

一、轉變觀念、提高認識是政務公開發揮作用的前提和基礎。

中央提出政務公開已歷時多年了,但效果甚微,今年用法律的形式將政務公開法制化,將大大地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和職能的體現。但傳統思想根深蒂固,要發揮好政務公開應有的作用,必須廣泛地開展宣傳,提高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才能把政務公開工作紮實地落實到位。其次要在觀念上逐步實現兩個轉變。一是要由人治向法治轉變。黨和政府各級領導幹部,必須牢固確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思想。依據法律自覺將行政決策、執行過程及有關政府資訊向公眾公開,增加透明度,接受公眾的監督。二是要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規範權力運作,把權力置於公眾監督之下,權責相結合,把黨和政府的各級領導及其工作人員逐步由“官”真正變成“僕”,由“領導者”變成“服務者”,把“管理行政”變成“服務行政”。

二、明確責任、加強監督是政務公開發揮作用的保障。

制度是靠人執行的,沒有監督,沒有責任,如同虛設。建立政務公開工作責任制和監督制度是政務公開工作的保障,政務公開工作做得好,其作用才能正常發揮。因此,要做好以下二方面工作保證政務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一是研究建立科學的目標責任體系。將工作細化,分解到人,責任到人,並把政務公開工作與政府其他各項工作統籌起來研究和部署,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的監督考核制度。採取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考核要客觀公正,結果要對社會公開。凡工作不力,或者考核結果不達標的予以通報批評,視情節,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三、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提供信息服務經濟發展的有效手段。

政務公開的信息對社會經濟發展有兩種功能,直接調控功能和間接調控功能。政務公開的信息:一是政府調控社會經濟的政策和法規;二是政府這特殊的職能所能掌握的社會經濟等方面的各種信息指標。這兩種信息對社會公眾的影響是不同的,前者是公眾必須執行或遵守的準則,是直接調控;後者是部份公眾可能對政府公開的信息進行再分析,從而推測社會發展趨勢而做出的抉擇和取向,正確及時的信息指標對社會經濟具有間接的調控作用,可以讓公眾自覺自我調節發展方向,可以起到宏觀調控的作用,對和諧社會發展有一定的促進作用。讓公眾在第一時間瞭解或獲取各自所需的信息是政府的義務,政府在政務公開工作中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才能保證政務公開有效服務經濟發展。一是政務公開遵循的原則。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二是規範的政務公開的形式。規範的公開形式有利於公眾的瞭解,有利於監督。“主動公開”的事項,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或單位,要採取有效形式,及時主動地向社會公開;“依申請公開”的事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根據自身需要向政府申請公開,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程序向申請人及時,準確公開,這是政府的義務。三是確保政務公開信息的準確和及時。要加強對信息公開經辦人員的學習、培訓、教育,提高工作責任心,同時要對失職人員進行懲戒。

四、把政務公開作為促進政府工作的有效平台。

政務是政府的行政行為,包括政府在履行其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主要職能時發生的行政行為。政府在履行行政行為時所表現的效率和效益,是否符合社會利益,和公眾利益,政府工作是否遵循自然規律,經濟規律,在維護公眾利益上是否有所作為,這都要讓公眾瞭解、知情。保障人民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表達權等民主權利,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基礎。要發揮政務公開促進政府工作,必須尊重公眾的表達權,只有當公眾的表達權受到重視,政務公開促進政府工作的作用,才能真正得到體現。政府還應有一個豁達的胸懷,對公眾的表達要正確對待,應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要充分重視公眾表達的觀點,修正政府工作的偏差和不足,讓公眾“參與”政府工作,才能真正實現“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公眾的參與度或滿意度,體現政府的工作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能促進政府改進工作方式,工作作風,加強管理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政府工作只有公開,公眾才有表達權,公眾有了表達權,才能促進政府工作。

五、把政務公開作為政府廉潔自律,防止腐敗,接受社會監督的重要方式。

政府的權力運行容易滋生腐敗,反腐敗工作,單靠制度建設是不夠的,制度建設是需要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在一定時期必然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特別是權力運行缺乏透明度時,為有的部門、一些幹部以權謀私、與民爭利客觀上提供了可能。“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路燈是最好的警察”。因此,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深化反腐倡廉的有效途徑。政務公開就是政府做事要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暢通社會公眾對行政權力運作的監督渠道,能有效地防止腐敗,防範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範,促進社會向公平、公正發展,促進廉政建設,是遏制和預防腐敗的有效機制之一。通過政務公開制度讓公眾充分行使對政府的批評權、建議權、控告權和檢舉權,讓政府在公眾的監督與制約下運行,才能使政府及其公務員勤政、廉潔,才能使政府取信於民,使國家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