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全省農村文化市場監管工作經驗交流會材料大綱

農村文化市場的健康發展和繁榮有序,不僅可以更好地滿足廣大農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動我國農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而且,農村文化市場的繁榮有序和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對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近些年來,餘杭區委、區政府堅持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高度文化自覺重視農村文化市場建設,堅持“四位一體”協調發展戰略,全區經濟快速增長,各項社會事業蓬勃發展,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廣大羣眾享受文化發展成果的程度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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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由於農村文化市場具有點多、面寬、線遠、難管等特點,不僅存在經營秩序不夠規範、市場監管相對薄弱的問題;而且隨着社會和科技的發展,豐富了農民羣眾的視野,對文化消費也有了更高的需求,一些非法文化產品乘機由城市轉人農村,如盜版製品、非法銷售安裝衞星接收器、非法網絡文化產品等日趨蔓延,使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文化市場監管函蓋面日益廣泛;加上農村文化市場法制尚不夠健全,無證照非法經營活動問題相對突出,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存在鞭長莫及、疲於應對的問題日漸凸現,給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

在新形勢下,如何進一步深化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完善延伸文化市場監管手臂,成為我區繼2011年全省農村文化市場監管工作現場會以來積極探索實踐的新課題。下面,就我區農村文化市場監管工作實施重心下移,派駐組團鄉鎮文化市場監管中隊的做法,向大家作一彙報。

一、具體做法

餘杭區總面積1220平方公里,由於我區東西向距離長,區政府所在地又處在全區最東則這一地理特殊性,容易產生鞭長莫及的情況。為適應農村文化市場監管工作需要,2011年1月,經區編委批准,我局調整了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內設機構,在原有22名人員編制不增的情況下,改為設“二科三中隊”(綜合科、審理科和組建了三個執法中隊)。

(一)定模式。我們重新合理配置大隊的行政執法資源,

下移管理重心,分塊縮小監管跨度,將全區監管區域分成3片,除臨平城區5個鎮(街道)由一中隊管轄外,分別在古鎮餘杭片5個鄉鎮和良渚片8個鎮各派駐一箇中隊。每個執法中隊配備執法人員3至4名,執法專用車一輛,實現以組團中心鄉鎮為據點,就近監管、輻射周邊、全面覆蓋的我區農村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監管新模式。中隊所在地中心鄉鎮政府為執法中隊提供了固定的辦公用房,大隊調配添置了必要的工作和生活設備。2011年10月,餘杭片中隊已先期進駐餘杭鎮。

(二)定原則。在派駐執法中隊的過程中,我們確定3項原則:一是堅持屬地管理,處罰統一原則。中隊要積極依靠當地黨委、政府,爭取有力支持,明確鄉鎮(街道)屬地協助監管事項不變。中隊實行垂直管理,隸屬區大隊的派出機構,在行政處罰主體統一的基礎上相應增加中隊執法工作權限,鼓勵中隊創新執法手段和方式。二是堅持精簡高效,整體運作原則。派駐執法中隊,改變了區大隊一級監管運行模式,實行決策權與執行權分離、查處權與裁量權分離,科室與中隊整體運作、同步聯動,提高了綜合行政執法效率。三是堅持實事求是,協調推進原則。派駐執法中隊涉及人員、經費、住所、裝備和運行機制等方面諸多問題。我們將推進派駐中隊與貫徹《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浙江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和創新農村文化市場監管模式有機結合起來,按照實事求是、先易後難、先簡後繁、逐步細化,積極穩妥開展推進工作,保持了人心穩定、管理有序。

(三)定製度。制度是規範管理的準繩,也是一種集體的承諾。在新模式運行過程中,我們明確大隊原有的內部行政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執法監督評議這三方面制度要根據新情況修訂、補充和完善。目前,新增訂和正在修訂的有《執法中隊工作職責》、《中隊辦案經費開支使用制度》、《值班工作制度》、《承辦案件審理複核制度》等,使派駐中隊工作規範推進。

(四)定機制。工作機制是工作程序、規則實現有機聯繫、有效運轉,較為固定的一種工作方法。在多年的文化市場管理工作實踐中我們已經積累了一些十分有效的工作機制。在推進派駐中隊的工作過程中,我們強調堅持有效的機制不放棄,新的機制要創新。目前,正在醖釀和推行的有“中隊執法區域聯席會議工作機制”: 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中隊執法區域各鄉鎮(街道)文化市場管理小組成員單位聯席會議,通報農村文化市場管理中的重要情況,貫徹落實上級部署的掃黃打非等文化市場集中治理行動方案,協調解決派駐中隊執法工作過程中遇到的有關問題。

“文化市場信息資源共享機制”:主要是行政審批職能部門、辦事窗口的審批工作數據信息與大隊科室、各中隊執法檢查信息定期通過網絡或紙質載體互相反饋,必要時召開會議溝通反饋;並要求有關政策法規、市場動態在局門户網上公佈,供相關行政機關調閲、市民查詢,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案件審理複核機制”:派駐執法中隊其查獲的違法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應按“案件審理複核機制”規定程序報大隊審理科複核和報批,對立案調查、調查終結、告知執行三個階段每一步驟如何操作規定了明確的程序和時限,確保案件承辦工作順利進行。

“中隊執法監督機制”:主要設置了大隊對中隊的內部層級監督措施,如對多次舉報卻查而不獲的案件、上級交辦的重大案件組織督查的運作規則;中隊管轄區域實行定期輪換制度。局行政監察辦和大隊還分別公開投訴舉報電話、網上信箱,負責受理人民羣眾對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行為的投訴,對執法中隊不作為、亂作為等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過錯責任追究。

“內部績效管理工作機制”: 將實行辦案數量、類別、案件質量和規範執法等一系列量化指標考核,任務到人、指標量化並和上級案卷評選、技術比武等各類獲獎掛鈎,對不能完成基本任務的科室和中隊人員年度不能參評優秀檔次和先進工作者,改變執法人員工作考核“大鍋飯”、評先按票數的粗放管理模式。

二、存在困難

我區派駐中心鄉鎮執法中隊工作才剛剛開始,在籌劃和運行過程中,我們感到存在以下困難:

(一)人員明顯不足。自XX年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改革以來,我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編制人數由原來的7名,增加至現在的22名(實際在崗18名)。但隨着監管內涵和市場主體的不斷增加,以及派駐中隊執法模式的需要,我們感到人員明顯不足。

(二)生活遇到難題。我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中層幹部和執法人員家庭均在臨平城區,下派到中隊工作,距離城區都有1小時左右的車程,加上由於文化市場是晚上相對活躍的特殊性,不可能天天早出晚歸。安居才能樂業,就需要解決隊員宿舍、就餐等生活問題,

(三)協管需要磨合。派駐中隊執法後也容易使個別鄉鎮文體中心(綜合文化站)人員產生推卸協助做好農村文化市場管理及監督工作的責任,原有的發揮鄉鎮(街道)文體中心屬地協管的工作容易淡化,需要解決統一思想認識問題。派駐中隊是文化市場專業執法運行機制的調整,通過下移管理重心,分塊縮小監管跨度,解決鎮鄉街道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資格缺位問題,不是取代當地人民政府對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領導和屬地監管的職責。

三、繼續推進

在中心鄉鎮派駐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隊,就近監管、策應周邊,也給行政相對人就近履行法定義務帶來了便利,其管理成效是顯而易見的。下一步我區將繼續推進,不斷完善,初步思路如下:

(一)爭取增添人員。積極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反映人員不足問題,落實在中隊部所在地招聘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協管員辦法。對大隊新錄用和交流調入的公務員實行先安排在中隊鍛鍊的措施,以保障中心鄉鎮派駐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隊工作深入推進。

(二)經費列入預算。派駐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隊不可避免會增加一定的行政執法成本,我們將積極爭取財政部門的支持,將中隊開辦經費、辦案經費等列入財政預算。

(三)服務貼近屬地。根據區委、區政府對全區行政服務體系建設的部署,我們設想依託組團行政服務分中心建設,將派駐中心鄉鎮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隊與文化市場行政審批事項下基層服務結合起來,方便組團鄉鎮(街道)人民羣眾就近辦事。

總之,我們將結合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創造條件,積極推進和完善派駐中隊執法工作,努力構建區鎮二級監管、社會義務監督、網絡技術監控、經營單位自律的“四位一體”餘杭區文化市場長效監管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