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重大經濟事項實施招投標經驗材料大綱

近些年,我們在認真研究分析了影響農村和諧穩定的主要問題,發現一些村在重大經濟事項處理上缺乏公正性,造成了羣眾猜忌和不理解,針對這種情況區紀委、農委、經管站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村集體經濟合同管理,開展村級重大經濟事項招投標試點工作意見》,每個鄉鎮選取試點村推行此項工作。其主要做法如下:

村級重大經濟事項實施招投標經驗材料大綱

一、明確村級重大經濟事項招投標範圍。是指農村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的住宅開發、舊村改造、新農村公益設施建設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的工程項目,要依據法律和政策進行招投標的;還有納入村民代表會民主討論決定,符合《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村大額資金管理的事項,除去家庭承包以外,不宜採取承包方式的果園、片林、林帶、散生果木樹、養殖水面,村集體所有的廠房、場地以及其他建築物,農田土建、水利、電力、道路、橋樑新建和改擴建等,也要執行招投標制度。

二、明確村級重大經濟事項招投標民主程序。一是成立招投標領導小組。主要由村兩委班子成員、村民理財小組、村民代表等組成;二是制定實施方案;三是發佈招投標公告;四是受理和審查;五是評標;六是簽訂合同;七是監督與指導。

三、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領導,各鄉鎮黨委、政府建立領導小組,指派專人抓好試點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制定規範文本,邀請鄉鎮司法所、區公證處培訓村級工作人員,建立工作經驗交流制度等。

實踐成效:經過一年的試點經驗,全區已初步形成了村級重大經濟事項招投標規範制度,拓寬了村務公開範圍,增強了村級民主決策的透明度,壯大了村集體經濟,強化了村經濟活動公正、公平性,促進了農村和諧穩定。如:田家村黨支部採用招投標方式拍賣了村鑄造廠的廢鐵,在村民代表的全程監督下,10多家公司和多名個人公開競標,200多噸廢鐵經拍賣獲百萬元,比預期多出10多萬元,得到了村民的一致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