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新醫改全文內容心得體會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於6日正式全文公佈,新醫改方案擯棄了此前改革過度市場化的做法,承諾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衞生制度中的責任,不斷增加投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意見》首次提出,把基本醫療衞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到2011年,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絕大多數媒體和羣眾對這份《意見》都充滿了巨大信任和熱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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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強調一點,落實好地方政府的財政投入責任,是新醫改能否落實到位的關鍵性、經濟性的基礎。

據參加設計新醫改方案的專家透露,未來三年在8500億元政府投入中,中央支出約佔三至四成,其餘由各級地方政府支出。也就是説,新醫改公益性要想得到最大程度的落實,僅僅依靠中央財政的財力是不夠的,地方政府的財政責任更佔據了六成到七成的比例。“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衞生投入責任,地方政府承擔主要責任”。而這些資金既要考慮到公立醫院的投入,又要考慮到對農村公共衞生事業的支持,還要加大對醫生診療費的提高等。仍然僧多粥少。毫無疑問,中央財政會進行不折不扣的財政落實,誰能保證、監督地方政府的投入行為呢?

一些地方政府完全違背了它應該具有的職能,而把自己變成一個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濟實體。地方政府集中表現為片面追求經濟增長,特別是把財政收入視為最高動力,gdp成為‘公司’的營業額,財政收入成為‘公司’的利潤,地方政府變成了市場中單純追求經濟利益的公司,地方政府領導則猶如董事長、總經理,其‘政績’主要表現為‘公司’領導羣體的升遷,從而實現行政集團的福利最大化,而忽略了政府的社會責任。(XX年11月《決策》雜誌)

也就是説, 在“gdp崇拜”中,在經濟總量就是官員政績的考核模式中,地方政府不僅是社會事務的管理者,也是社會事務和經濟事務的積極參與者,在各種經濟活動中積極謀求更多利潤和回報,比如各級政府對“土地財政”的積極性很高。因為政府能得到更多的土地轉讓金等。就像任何公司都喜歡經濟最大化一樣,“地方超級國有公司”同樣有更多的急功近利、利慾薰心,他們會瘋狂擴大利潤,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公共品建設以及國家積極倡導的科學發展觀,在很大程度上會出現懸空現象。

張鳴教授曾對地方政府公司化進行過批評:比如環境問題,往往是中央政府言者諄諄,地方政府卻聽者藐藐,太湖和淮河這樣中央政府下大決心治理的重污染區,花費幾十億資財,卻邊治理邊污染,不僅成效甚微,而且越治越污。顯然,在治污問題上,地方政府並沒有如中央政府般的積極性,至少,治理污染的動力,沒有壓倒追求gdp的衝動。同樣,當今的勞工保護問題,熱衷於招商引資的地方政府,往往表現為不熱心;在勞資紛爭方面,更在意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工人的勞動保護、生產環境、工資待遇諸方面,即便是很低水平的要求,大多得不到政府有力的支持。(據有關資料)在這種情況下,誰能保證地方政府醫療公益性的願望,會和新醫改和國家意志一樣迫不及待,並保持高度統一呢?

按照這個思路深入分析,中央政府雖然確定了新醫改公益性屬性,如果真落實這種公益性,地方政府就需要大量投入。這肯定會影響、降低地方政府的經濟創收,地方政府進行公共品建設的積極性恐怕不會太高。肯定會有個別地方政府對國家的好政策進行各種變通,弄虛作假。尤其需要指出的是,今年中央的醫療投入資金仍然是1000多個億,與去年相比並沒有提高。地方政府的投入如果不能及時位對,再好的醫改政策,沒了財政支持,最終會成為一句空話。好制度卻成為了冷漠制度,嚴重違背了新醫改的公益性本質。

所以,筆者建議,在落實新醫改過程中,僅僅倡導公益性口號是不夠的,還應該強化地方政府的財政投入責任,特別要將新醫改效果和財政投入責任的落實,納入地方政府的政績考察範圍,落實得好,就是優秀政績;新醫改效果不夠好,就可以認定是不合格。依此推動地方政府責無旁貸的財政投入責任,淡化公司化傾向,履行守夜人職責,讓新醫改切實成為羣眾“健康的保護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