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公告樣本(通用16篇)

徵地公告樣本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規定,現將安置小區一期建設用地項目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徵地公告樣本(通用16篇)

一、被徵收土地單位,徵收土地面積,徵收土地類別

被徵收土地單位天元區馬家河鎮xx社區,徵收土地總面積40.8255畝,徵收土地類別稻田、坑塘水面、專業菜地、旱土、園地、建設用地、道路、林地。

二、徵地補償標準

發〔x2〕46號及株政發〔x3〕2號文件。

稻田、建設用地、道路、坑塘水面720xx元/畝

專業菜地118800元/畝 旱土、園地57600元/畝

林地43200元/畝

三、房屋補償安置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株政辦函〔x1〕97號覆函、株政辦函〔x5〕14號文件補償安置。

四、生產補償費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補償。

五、被徵收土地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按株政辦發〔x0〕28號文件的規定對被徵地農民實行就業培訓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基本生活。

六、徵地補償費和涉及多户的生產補償費採用轉帳方式付給集體經濟組織。生產補償費及地上建(構)築物補償費直接支付給個人

七、被拆遷人應在補償告知後30日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在規定期限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築面積給予80元/m2的獎勵;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搬家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再給予70元/m2的獎勵;在項目指揮部設定的期限內提前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350元/m2給予特別獎勵。逾期未籤協議和搬家騰地的,不予獎勵。對補償項目和數額有異議的,應在補償告知後15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不予複核。

八、如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科提出對補償安置方案申請聽證,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聯繫電話:。

九、如對本方案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公佈之日起60日內向xx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xx市國土資源局

x5年4月28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規定,現將東路補徵地建設用地項目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單位,徵收土地面積,徵收土地類別

被徵收土地單位天元區馬家河鎮仙嶺社區,徵收土地總面積1.698畝,徵收土地類別稻田、坑塘水面、專業菜地、旱土、園地、建設用地、道路、林地。

二、徵地補償標準

發〔x2〕46號及株政發〔x3〕2號文件。

稻田、建設用地、道路、坑塘水面65000元/畝

專業菜地107250元/畝 旱土、園地520xx元/畝

林地39000元/畝

三、房屋補償安置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株政辦函〔x1〕97號覆函、株政辦函〔x5〕14號文件補償安置。

四、生產補償費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補償。

五、被徵收土地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按株政辦發〔x0〕28號文件的規定對被徵地農民實行就業培訓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基本生活。

六、徵地補償費和涉及多户的生產補償費採用轉帳方式付給集體經濟組織。生產補償費及地上建(構)築物補償費直接支付給個人。

七、被拆遷人應在補償告知後30日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在規定期限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築面積給予80元/m2的獎勵;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搬家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再給予70元/m2的獎勵;在項目指揮部設定的期限內提前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350元/m2給予特別獎勵。逾期未籤協議和搬家騰地的,不予獎勵。對補償項目和數額有異議的,應在補償告知後15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不予複核。

八、如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科提出對補償安置方案申請聽證,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聯繫電話:。

九、如對本方案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公佈之日起60日內向xx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xx市國土資源局

x5年5月8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20xx年1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滬府土[20xx]54號批文批准徵收集體土地。現公告如下:

一、批准徵收集體土地的機關: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設用地用途:

綠地

三、徵收土地的位置(四至範圍):

西起唐黃路,東至川沙路以東600米。

四、被徵地單位和徵地面積:

1、 浦東新區川沙新鎮八灶村715.1平方米,其中農用地306.8平方米、建設用地408.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 浦東新區川沙新鎮八灶村第六村民小組1856平方米,其中農用地1343.3平方米、建設用地333.2平方米、未利用地179.5平方米。

3、 浦東新區川沙新鎮牌樓村1300.4平方米,其中農用地0平方米、建設用地1300.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 浦東新區川沙新鎮牌樓村第八村民小組2192.6平方米,其中農用地894.5平方米、建設用地999.7平方米、未利用地298.4平方米。

5、 浦東新區川沙新鎮牌樓村第九村民小組499.5平方米,其中農用地499.5平方米、建設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 浦東新區川沙新鎮牌樓村第十村民小組683.2平方米,其中農用地484.6平方米、建設用地125.2平方米、未利用地73.4平方米。

7、 浦東新區川沙新鎮牌樓村第十一村民小組8822.5平方米,其中農用地4109.7平方米、建設用地4003.1平方米、未利用地709.7平方米。

以上合計徵收土地16069.3平方米,其中農用地7638.4平方米、建設用地7169.9平方米、未利用地1261平方米。

五、在徵收土地範圍內,根據《擬徵地告知書》(滬〔浦〕擬徵地告[20xx]第042號、滬〔浦〕擬徵地告[20xx]第043號)的要求,尚未辦理補償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使用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財產權憑證,到新德西路100弄17-18號(浦東新區川沙新鎮城鎮建設事務中心)辦理徵地補償登記。徵地補償登記期限至20xx年3月8日。

六、本公告公佈後,由浦東新區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徵地事務機構擬定土地補償、青苗補償、地上附着物補償、房屋補償安置方案,經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依法組織實施。

七、《擬徵地告知書》公佈後,財物狀況無合法理由發生變化的,不予對變化後的財物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特此公告。

聯繫電話: *8207 監督電話:

聯繫人:郭月榮 聯繫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新川路508號

特此公告。

xx市xx區人民政府(蓋章)

20xx年2月22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漯河市20xx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設用地方案已經批准,現公告如下:

一、徵收土地用途 漯河市20xx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設用地徵收土地方案已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於20xx年6月8日以豫政土〔20xx〕740號文件批覆,其批准用途為住宅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徵收土地位置及面積 本批次被徵收土地分別位於郾城區黑龍潭鎮姚莊村,沙北街道辦事處董莊社區居委會;召陵區姬石鎮廟陳村、宋寨村、黃集村,鄧襄鎮張莊村和翟莊街道辦事處範莊村、英楊村。徵收郾城區黑龍潭鎮姚莊村土地4.0754公頃,沙北街道辦事處董莊社區居委會土地8.5704公頃;徵收召陵區姬石鎮廟陳村土地5.7407公頃、宋寨村土地0.3154公頃、黃集村土地4.9668公頃,鄧襄鎮張莊村土地,0.5748公頃,翟莊街道辦事處範莊村土地0.3212公頃、英楊村土地1.5995公頃,總面積26.1642公頃(其中耕地24.6320公頃)。

三、徵地補償標準

(一)徵地補償安置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豫政〔20xx〕11號)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進行補償。

(二)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按《漯河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漯河市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漯政〔20xx〕8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據實計算補償。其中徵收耕地的,按一季產值進行補償。

(三)社會保障費用:按豫勞社辦〔20xx〕72號文件執行,計13.2萬元/公頃。

四、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被徵地村(組)所涉及的農業人口安置途徑採取貨幣安置、發展第三產業安置、拆遷安置和社會保險安置。

五、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和地點

被徵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登記期限:20xx年7月7日至20xx年7月17日

登記地點:漯河市國土資源局召陵分局

漯河市國土資源局郾城分局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栽、搶種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六、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辦理補償登記的,視為放棄其應有的權利,其登記內容以當地鄉鎮政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代表)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20xx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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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公告樣本 篇5

平度市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

平政公告〔20xx〕17號

為提供濰萊高鐵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度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地位置範圍:濰萊高鐵自昌邑跨膠萊河進入平度境內,南繞前房家村折向東,跨引黃濟煙乾渠、新濰高速,繞過五甲埠村折向東北,經明村鎮北側後北繞田莊鎮折向東,依次跨青新高速、海青鐵路、榮濰高速後折向東北,其後沿榮濰高速並行,於福州路西設平度北站,出站後並行高速向東,穿榮濰高速平度分公司後折向東南,南繞崮山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後折向東,南繞鳳凰屯石墨礦後折向東北,穿過六曲山古墓疑似區、大唐風電,北繞即墨故城-龍虎山一帶,跨小沽河進入萊西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明村鎮前房家村、天新莊村、小營村、閆莊南村、五甲埠村、小官寨村、唐戈莊村、西店子村、大駕埠村、辛安北村、辛安後村、辛安中村;田莊鎮矯戈莊村、後柳坡村、前柳坡村、潘家莊村、玉石頭村、西寨村、西張家村、張東村、田莊村、田莊王家村、東李家埠村、東潘家埠村、披甲營村;李園街道西石家莊村、前小營村、後小營村、大營村、西七溝村、門村村、上疃村、馬家店子村、劉家寨村、周戈莊村、韓家疃村、萬家疃村、十里堡村、朝陽莊村、山前村、府君廟村、花園村、水溝子村;東閣街道尚家上觀村、官家上觀村、代家上觀村、下李園村、上李園村、北姜家莊村、郭家疃村、豐山窪村、徐福村、東窩洛子村、蘭家莊村、辛家莊村、鳳凰山村;白沙河街道西郝家疃村、岔河村、東辛付莊村、姜家觀村、竇家觀村、張家觀村、前沙灣莊村、後沙灣莊村;古峴鎮八里莊村、杜家集木村、劉家集木村、山上村;雲山鎮上莊村、河北大白村、河東大白村、前營村、趙莊村、楊蘭埠村、鳳凰嶺村、東金溝子村、謝格莊村。

用途: 交通運輸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魯政字〔20xx〕286號文公佈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徵地年產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青政辦發〔20xx〕5號)的規定執行。被徵收土地村莊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平度市國土資源局會同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平度市國土資源局等有關部門適時組織勘測定界和調查清點地上附着物,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

特此公告。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xx年7月7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6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國土資源廳以粵國土資(建)字〔20xx〕603號文和茂名市國土資源局以茂國土資復〔20xx〕131號文批准信宜市20xx年度第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徵收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本次徵收土地建設用地項目名稱為:信宜市20xx年度第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徵收土地位置範圍

信宜市東鎮街道尚文社區樵木塘、淡蓬坡。用地四至範圍:詳見徵地紅線圖。

三、被徵收(用)土地單位及面積

本次徵收土地涉及信宜市東鎮街尚文社區居委會、尚文社區紅旗、淡一、淡二、淡三、淡四經濟合作社,總面積1.0611公頃。

四、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一)徵收土地補償及安置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有關規定,按信宜市徵地土地補償及安置標準:水田96.15萬元/公頃;旱地52.65萬元/公頃;園地41.0萬元/公頃;林地24.75萬元/公頃;養殖水面101.48萬元/公頃;未利用地23.51萬元/公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參照信府〔20xx〕12號、27號文補償標準實地估價計算補償。對以上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市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省人民政府裁決,但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地方案的實施。

(二)徵地補償支付辦法:被徵收土地面積經國土部門測量(丈量)登記核實,按照徵地補償的標準核算,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青苗和附着物補償費等款項,由信宜市國土資源局一次性劃到各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額支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應當按規定期限交付土地。

(三)留用地及社會保障安置:按《廣東省徵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41號)的規定,根據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及協商,按實際徵地面積的12%比例計提留用地指標,市人民政府承諾在兩年內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確定留用地選址後依法辦理該留用地報批,獲批准後徵收劃撥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用於發展生產建設使用;由市人民政府按《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x]41號)的規定繳交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費。

五、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被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和其他權利人在公告之日起15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產權證明材料,到信宜市國土資源局建設用地股辦理徵地補償登記。不按規定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市國土資源局、東鎮街道辦、東鎮街道尚文社區居委會相關人員組成的徵地小組調查結果為準。

六、徵地公告發布之日起,凡在被徵地範圍內新栽種的作物和新建的建構築物,徵地時一律不納入補償範圍。

特此公告

xx市人民政府

201x年11月26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7

為滿足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青島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1.地塊一位置範圍:位於城陽區夏莊街道青銀高速公路以東、玉虹路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陽區夏莊街道瑞雲社區居民委員會。

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住宅用地。

2.地塊二位置範圍:位於城陽區夏莊街道王沙路以東、雲頭崮水庫以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陽區夏莊街道安樂社區居民委員會。

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住宅用地。

3.地塊三位置範圍:位於城陽區夏莊街道黑龍江中路以東、仙山東路以南、青銀高速公路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陽區夏莊街道丹山社區居民委員會。

用途: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xx〕286號)公佈的青島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徵地年產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青政辦發〔20xx〕5號)公佈的標準執行。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陽國土資源分局會同城陽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4月30日由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陽國土資源分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勘測定界和調查清點地上附着物,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20xx年10月31日起,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

特此公告。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31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8

為滿足城市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xx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1.地塊一位置範圍:位於城陽區夏莊街道青銀高速公路以東、玉虹路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陽區夏莊街道瑞雲社區居民委員會。

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住宅用地。

2.地塊二位置範圍:位於城陽區夏莊街道王沙路以東、雲頭崮水庫以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陽區夏莊街道安樂社區居民委員會。

用途: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住宅用地。

3.地塊三位置範圍:位於城陽區夏莊街道黑龍江中路以東、仙山東路以南、青銀高速公路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城陽區夏莊街道丹山社區居民委員會。

用途: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xx〕286號)公佈的xx市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徵地年產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青政辦發〔20xx〕5號)公佈的標準執行。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陽國土資源分局會同城陽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20xx年10月31日至20xx年4月30日由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城陽國土資源分局等有關部門組織勘測定界和調查清點地上附着物,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20xx年10月31日起,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

特此公告。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31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9

固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徵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河北省土地轉用徵收報批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固安縣20xx年第九批次建設用地7號地塊的《徵收土地和安置補償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固安縣20xx年第九批次建設用地7號地塊已於20xx年12月4日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號為冀政轉徵函[20xx]1138號,批准用途為商服用地。

二、被徵收土地權屬情況

該地塊位於固安鎮大留村西側,開發用途為商服用地。固安縣大留村徵地面積0.20xx公頃(其中:園地0.20xx公頃)。

三、徵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

該地塊的徵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安置途徑為貨幣安置。

按照固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固安縣20xx年第九批次建設用地被徵地農民社保情況的覆函》(固人社字[20xx]73號)文件的要求,共提取社會保障費29.2799萬元、風險基金6.2722萬元。

四、土地補償及支付方式

該地塊的徵地補償標準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地塊位於廊坊市固安縣區片Ⅱ,區片價為每公頃57.0000萬元,該地塊所徵土地面積0.20xx公頃,土地補償總額為11.4000萬元。土地補償費支付給大留村村委會,由村委會自行安置。

五、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

該地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的種類和數量以該地塊土地調查結果確認表為準,按相關規定確定補償標準,無標準的通過評估確定補償費用。

六、法律救濟途徑

如對本徵地批覆有疑義,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60日內,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複議。

特此公告

固安縣人民政府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10

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現就北京外國語大學温州附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北京外國語大學温州附屬學校建設工程。

2、項目用地位置:南白象街道南湖村。

3、批准機關、批准時間、批准文號:浙江省人民政府於20xx年5月9日以浙土字A[20xx]-0036號批准。

4、批准徵地面積:項目用地面積:1.0774公頃, 其中:徵收南湖村集體土地1.0774公頃(計16.161畝),其中一般建設用地0.5334公頃(計8.001畝),建設用地(城鎮低效用地A)0.544公頃(計8.16畝)。

二、徵地補償安置依據:《温州市市區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管理辦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號)文件。

三、徵地補償標準:

1、本次徵地實行區片綜合價補償,具體補償標準如下:

2、徵地補償費用為:120.2378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貳仟叁佰柒拾捌元整),其中:

1) 土地補償費:38.7864萬元。

2) 安置補助費:77.5728萬元。

3) 徵地現場處理包乾費:3.8786萬元。

4) 地面附着物補償費按實另行補償。

3、徵地補償費由被徵地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分配。

四、徵地安置措施:

1、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本次徵地可安排20人蔘加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

2、住宅用房安置指標:本次徵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標489.60平方米。

3、其他安置方式:/。

五、本項目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已經在徵地報批前通過書面送達、公開張貼徵地聽證告知書等形式,告知並徵求了被徵地村的意見,規定期限內未收到聽證申請。本次公告後,仍有不同意見或者要求舉行聽證的,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村民委員會為單位,用書面形式送達本機關(聯繫電話:、聯繫地址:甌海區府2號樓304室),逾期將被視為放棄。

六、本項目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徵求意見並報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本機關組織實施。對公告涉及徵地補償標準有爭議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書面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請協調,協調不成的,申請人可按規定的程序向裁決機關申請裁決。協調、裁決期間,不影響徵地方案的實施。

七、本項目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將在本機關門户網站公告公示專欄內予以公佈。當事人有異議的,可在公佈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八、本機關已經與被徵地村、街道辦事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街道辦事處和被徵地村要按照協議規定,落實徵地補償安置工作。

九、公告期10天。

特此公告。

聯繫電話:0577-860980 監督電話:0577-883673

xx市國土資源局(蓋章)

20xx年6月13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20xx年1月23日xx市人民政府以 滬府土[20xx]54號批文批准徵收集體土地。現公告如下:

一、批准徵收集體土地的機關:

xx市人民政府

二、建設用地用途:

綠地

三、徵收土地的位置(四至範圍):

西起唐黃路,東至川沙路以東600米。

四、被徵地單位和徵地面積:

1、 xx區川沙新鎮八灶村715.1平方米,其中農用地306.8平方米、建設用地408.3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 xx區川沙新鎮八灶村第六村民小組1856平方米,其中農用地1343.3平方米、建設用地333.2平方米、未利用地179.5平方米。

3、 xx區川沙新鎮牌樓村1300.4平方米,其中農用地0平方米、建設用地1300.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 xx區川沙新鎮牌樓村第八村民小組2192.6平方米,其中農用地894.5平方米、建設用地999.7平方米、未利用地298.4平方米。

5、 xx區川沙新鎮牌樓村第九村民小組499.5平方米,其中農用地499.5平方米、建設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xx區川沙新鎮牌樓村第十村民小組683.2平方米,其中農用地484.6平方米、建設用地125.2平方米、未利用地73.4平方米。

7、 xx區川沙新鎮牌樓村第十一村民小組8822.5平方米,其中農用地4109.7平方米、建設用地4003.1平方米、未利用地709.7平方米。

以上合計徵收土地16069.3平方米,其中農用地7638.4平方米、建設用地7169.9平方米、未利用地1261平方米。

五、在徵收土地範圍內,根據《擬徵地告知書》(滬〔浦〕擬徵地告[20xx]第042號、滬〔浦〕擬徵地告[20xx]第043號)的要求,尚未辦理補償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使用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十五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財產權憑證,到新德西路100弄17-18號(浦東新區川沙新鎮城鎮建設事務中心)辦理徵地補償登記。徵地補償登記期限至20xx年3月8日。

六、本公告公佈後,由浦東新區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徵地事務機構擬定土地補償、青苗補償、地上附着物補償、房屋補償安置方案,經浦東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依法組織實施。

七、《擬徵地告知書》公佈後,財物狀況無合法理由發生變化的,不予對變化後的財物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特此公告。

聯繫電話: *8207 監督電話:

聯繫人:郭

聯繫地址:xx市xx區

特此公告。

xx市xx區人民政府(蓋章)

年2月22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規定,現將東路補徵地建設用地項目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單位,徵收土地面積,徵收土地類別

被徵收土地單位天元區馬家河鎮仙嶺社區,徵收土地總面積1.698畝,徵收土地類別稻田、坑塘水面、專業菜地、旱土、園地、建設用地、道路、林地。

二、徵地補償標準

發〔x2〕46號及株政發〔x3〕2號文件。

稻田、建設用地、道路、坑塘水面65000元/畝

專業菜地107250元/畝 旱土、園地520xx元/畝

林地39000元/畝

三、房屋補償安置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株政辦函〔x1〕97號覆函、株政辦函〔x5〕14號文件補償安置。

四、生產補償費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補償。

五、被徵收土地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按株政辦發〔x0〕28號文件的規定對被徵地農民實行就業培訓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基本生活。

六、徵地補償費和涉及多户的生產補償費採用轉帳方式付給集體經濟組織。生產補償費及地上建(構)築物補償費直接支付給個人。

七、被拆遷人應在補償告知後30日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在規定期限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築面積給予80元/m2的獎勵;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搬家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再給予70元/m2的獎勵;在項目指揮部設定的期限內提前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350元/m2給予特別獎勵。逾期未籤協議和搬家騰地的,不予獎勵。對補償項目和數額有異議的,應在補償告知後15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不予複核。

八、如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科提出對補償安置方案申請聽證,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聯繫電話:。

九、如對本方案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公佈之日起60日內向xx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xx市國土資源局

x年5月8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實施條例》規定,現將東路補徵地建設用地項目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徵收土地單位,徵收土地面積,徵收土地類別

被徵收土地單位天元區馬家河鎮仙嶺社區,徵收土地總面積1.698畝,徵收土地類別稻田、坑塘水面、專業菜地、旱土、園地、建設用地、道路、林地。

二、徵地補償標準

發〔x2〕46號及株政發〔x3〕2號文件。

稻田、建設用地、道路、坑塘水面65000元/畝

專業菜地107250元/畝 旱土、園地520xx元/畝

林地39000元/畝

三、房屋補償安置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株政辦函〔x1〕97號覆函、株政辦函〔x5〕14號文件補償安置。

四、生產補償費標準

依據所辦理補償登記的數據按株政發〔x1〕2號文件補償。

五、被徵收土地農業人口安置途徑

按株政辦發〔x0〕28號文件的規定對被徵地農民實行就業培訓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徵地農民的基本生活。

六、徵地補償費和涉及多户的生產補償費採用轉帳方式付給集體經濟組織。生產補償費及地上建(構)築物補償費直接支付給個人。

七、被拆遷人應在補償告知後30日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在規定期限內簽定房屋拆遷協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築面積給予80元/m2的獎勵;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搬家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再給予70元/m2的獎勵;在項目指揮部設定的期限內提前騰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積350元/m2給予特別獎勵。逾期未籤協議和搬家騰地的,不予獎勵。對補償項目和數額有異議的,應在補償告知後15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不予複核。

八、如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科提出對補償安置方案申請聽證,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聯繫電話:。

九、如對本方案補償標準有異議的,可在本方案公佈之日起60日內向xx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xx市國土資源局

x5年5月8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14

xx村民小組、各位村民:

高要區委區政府於20xx年7月1日在祿步鎮召開全鎮村民小組大會,會上宣佈停止肇慶環保能源發電項目在祿步鎮江(崗)仔頭村徵地工作。為貫徹執行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現我鎮決定停止對肇慶環保能源發電項目在江(崗)仔頭村的徵地工作。

特此公告。

xx鎮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15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為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維護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xx〕28號)、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238號)、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廣州市徵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覆函》(國土資廳函〔20xx〕196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深入開展徵地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國土資發〔20xx〕51號)和《廣州市人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補償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xx〕2號)等有關規定精神,現將擬徵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徵地的位置和範圍(詳見公告附圖):廣州市芳村大道與浣花路交叉口處西側

二、擬徵地的規劃用途:珠江三角洲城際快速軌道交通廣州至佛山段項目沙湧站

三、預徵地面積:本次擬預徵土地總面積為0.0685公頃(合1.0275畝)。

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本局將組織有關征地機構和測量單位,進入擬徵地現場,對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權屬、種類、數量、結構等現狀進行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並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共同確認。

五、徵地的補償標準和被徵地農民安置途徑:

(一)補償標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條、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xx〕238號)和《廣州市人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補償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xx〕2號)有關規定擬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補償,將根據調查確認的實際情況擬定具體的補償標準。

(二)被徵地農民安置途徑:以支付安置補助費、落實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手續、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據現狀調查和確認結果擬定具體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後,將在依法報批前另行告知被徵地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充分聽取意見。被徵地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對擬徵土地的具體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六、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農業生產外,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xx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代章)

年4月19日

徵地公告樣本 篇16

平政公告〔20xx〕17號

為提供濰萊高鐵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度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擬徵地位置範圍:濰萊高鐵自昌邑跨膠萊河進入平度境內,南繞前房家村折向東,跨引黃濟煙乾渠、新濰高速,繞過五甲埠村折向東北,經明村鎮北側後北繞田莊鎮折向東,依次跨青新高速、海青鐵路、榮濰高速後折向東北,其後沿榮濰高速並行,於福州路西設平度北站,出站後並行高速向東,穿榮濰高速平度分公司後折向東南,南繞崮山地下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後折向東,南繞鳳凰屯石墨礦後折向東北,穿過六曲山古墓疑似區、大唐風電,北繞即墨故城-龍虎山一帶,跨小沽河進入萊西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明村鎮前房家村、天新莊村、小營村、閆莊南村、五甲埠村、小官寨村、唐戈莊村、西店子村、大駕埠村、辛安北村、辛安後村、辛安中村;田莊鎮矯戈莊村、後柳坡村、前柳坡村、潘家莊村、玉石頭村、西寨村、西張家村、張東村、田莊村、田莊王家村、東李家埠村、東潘家埠村、披甲營村;李園街道西石家莊村、前小營村、後小營村、大營村、西七溝村、門村村、上疃村、馬家店子村、劉家寨村、周戈莊村、韓家疃村、萬家疃村、十里堡村、朝陽莊村、山前村、府君廟村、花園村、水溝子村;東閣街道尚家上觀村、官家上觀村、代家上觀村、下李園村、上李園村、北姜家莊村、郭家疃村、豐山窪村、徐福村、東窩洛子村、蘭家莊村、辛家莊村、鳳凰山村;白沙河街道西郝家疃村、岔河村、東辛付莊村、姜家觀村、竇家觀村、張家觀村、前沙灣莊村、後沙灣莊村;古峴鎮八里莊村、杜家集木村、劉家集木村、山上村;雲山鎮上莊村、河北大白村、河東大白村、前營村、趙莊村、楊蘭埠村、鳳凰嶺村、東金溝子村、謝格莊村。

用途: 交通運輸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魯政字〔20xx〕286號文公佈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徵地年產值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青政辦發〔20xx〕5號)的規定執行。被徵收土地村莊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平度市國土資源局會同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平度市國土資源局等有關部門適時組織勘測定界和調查清點地上附着物,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

特此公告。

xx市人民政府

20xx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