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促法院執行的公函(通用3篇)

催促法院執行的公函 篇1

就a公司申請強制執行b公司等財產一案

催促法院執行的公函(通用3篇)

請求貴院催促受委託執行的法院儘快執行的申請

X人民法院:

廈門a公司申請強制廣州b有限公司等財產一案,貴院已於20xx年元月27日受理此案(20xx思執字第611號)並已委託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執行此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11條規定:“凡需要委託執行的案件,委託法院應在立案後一個月內辦行手續。”另據《民事訴訟法》第206條規定:“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覆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申請人正式立案申請強制執行至今已近兩個月,為特請求貴院催促受委託執行的法院儘快執行,以保證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廈門a公司

代理律師:

20xx年3月18日

催促法院執行的公函 篇2

廣州市名粵廣場業主委員會

向海珠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催促函

文號:(20xx)名粵業委公函0527

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行政執行庭:

我們是廣州市名粵廣場的業主委員會,是廣大業主為解決20xx年的名粵廣場爛尾樓工程和辦證歷史遺留問題而自發組織成立。名粵廣場業主大會於20xx年3月22日召開業主大會投票通過雙過半投票權贊成解聘了原來在事實管理名粵廣場的廣州市名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並通過公開招投標聘請了新的物業管理公司。但廣州市名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賴死不肯撤出,為此,南洲街道辦事處,海珠區房管局和名粵廣場開發商廣東聯誼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及其託管人天倫控股多次開協調會勸導廣州市名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撤出名粵廣場物業管理,但無效而果。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逐吊銷其物業管理資質證書,並向海珠區法院行政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廣州市名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撤出名粵廣場。貴執行庭也於20xx年10月12日作出行政執行裁定書(20xx)穗海法行非審執字第472號終審裁定準予強制執行。而且,廣州市名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訴請求均被廣州市行政複議辦公室駁回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強制執行的法律條件已經成熟無障礙。

不能因為舊物管教唆一二個業主去告業委會就中止執行,其事實根據如下:

第一、廣州市名粵廣場業主大會決定(三)(四)分別是在20xx年3月和7月做出的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業主行使撤銷權的期限為一年,名粵廣場業主大會做出的(三)(四)決議分別是20xx年作出的,故原告行使撤銷權已經超過期限,其中呂穎心在決定四前來投反對票,所以他們是確確實實是知道業委會的任何行為,而且我們每一次開業主大會都進行依法進行通知、公告、投票、公示,到現場實際參加投票的業主每次都超過名粵廣場小區投票權專有總建築面積和總業主人數的過半數,並都是在南洲街街道辦事處,和海珠區房管局的指導和監督下根據國家《物權法》和《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法律程序,在南洲街街道辦事處、海珠區房管局,還有管轄居委會和管轄派出所等四大政府部門的現場監督下,召集與舉行業主投票(查驗業主身份證和相關的房產權屬文件)通過業主大會決定公佈,相關資料已經交由政府部門備案,合法有效。從這一點看:呂穎心等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撤銷我們所做出的決定,也即是講房管局所作出的決定的基礎(我們的決定三、四)是不會被撤銷的,所以房管局的執行是無須中止,可以繼續下去。

第二、呂穎心告業委會案和房管局執行案是兩個不同的案,根本上不存在相關問題,一個是行政執行,另一個是業主告業委會案,(而且他們的證據不足以説明他們的論點),無關聯的話就無須中止房管局的行政執行案。

第三、業主呂穎心上訴法院告業主委員會案號(20xx)穗海法民三初字第589號,我們業主委員會贏了官司,法院駁回了呂穎心上訴請求,法理上更加支持房管局要求的強制執行。

第四、法院判決已經下來,希望法院趕緊實施強制執行。舊物管老闆開此用假合同假業主吞吃名粵廣場的物業。目前,聯誼公司託管人天倫控股已發現有2個案子。

除了703,1110房假合同案外,今上週舊物管老闆叫房管局測繪所來測繪出圖,想把商場大堂位置搞個鋪位間隔霸佔成為私人財產;目前,暫時被業主委員會制止。

結果是舊物管一天不撤出名粵廣場,業主委員會組織並實施為全體業主解決和完善20xx年爛尾樓的工作就無法進行。

為名粵廣場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着想,為長遠維穩和社會和諧

的政府治國理念出發,為徹底杜絕損害老百姓利益的社會毒瘤,現在我們名粵廣場廣大業主強烈要求盡即執行廣州市房管局對名粵廣場物業管理的行政處理決定(穗國房法字[20xx]6號)。如有任何障礙,請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行政執行庭向申請強制執行的主體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和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人廣州市名粵廣場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作出書面的法律程序答覆以解廣大名粵廣場業主的困惑和疑難。

企望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行政執行庭能盡即完成強制執行的法律程序。候覆!

此致

敬禮!

廣州市名粵廣場業主委員會

二○xx年八月十五日

催促法院執行的公函 篇3

提請上級法院強制執行申請書

申請執行人:李,女,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武漢市人,住武漢市xx區xx村x號x樓x號 被執行人:,男,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武漢市人,住武漢市xx區橋

請求事項:

1、強制被執行人向我支付欠款xx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xx年xx月xx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至付清時止);

2、強制被執行人向我支付逾期履行期間的雙倍利息與遲延履行金。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 月x 日,由於被申請執行人拒絕依法履行生效判決判定的義務,我依據20xx年 x月 x日生效的(20xx)xx字第號民事判決書,向武漢市xx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決定立案執行,案號為 。

截至今日xx區法院收到申請執行書已經超過6個月,但在我無數次的催促下,該法院仍未執行。

據申請執行人調查:

1.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①有兩處房產:被執行人夫妻十幾年來一直在建設大道一套九十多平米的房屋居住,該處住房被執行人是共有權人(六分之一遺產份額);在漢陽擁有一套五十多平米的住房,在向我借錢之前就已經用於出租,現已出租十幾年。②被執行人夫妻在向我借錢前後,一直都在做生意或打工,被執行人妻子每月拿退休工資一千多。③20xx年李在單位算斷工齡工資有三萬多。④被執行人的社保醫保都由父親支付,被執行人夫婦吃住全部由父母供養,父母退休工資加起來每月有四千多(母親20xx年1月28日去世),父親退休工資每月二千五百多。

2.被執行人高額消費情況:20xx年,花費20多萬送女兒出國;20xx年對現住房進行二次裝修,花費4萬多元。

從上述情況來看,要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應該不會有什麼困難,法院可以拍賣住房,也可以查詢、凍結被執行人在中行、農行的銀行賬户。然而,從法院執行局執行員 負責執行此案後,我已多次向法院執行局局長 、分管副院長 、院長反映,請求敦促執行,該法院卻一拖再拖,執行也毫無進展。這些情況,漢陽區法院涉案的法官們豈能不知!

鑑於此,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請執行。

此致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xx年xx月 日

附:(20xx)第號民事判決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