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決定書範本(精選3篇)

查封扣押決定書範本 篇1

被稽查人:

查封扣押決定書範本(精選3篇)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等有關規定,因稽查工作需要,我關決定對

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 天,自查封/扣押之日起算,不包括複議、訴訟期間,以及化驗、檢驗期間。

被稽查人不服本查封/扣押決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可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申請行政複議,或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六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起訴。

(海關印章)

年 月 日

查封扣押決定書範本 篇2

當事人:

地址:

經查,你(單位) 行為涉嫌違反 的規定,根據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涉案物品予以扣押,詳見物品清單;對你(單位)下列場所、設施予以查封:

本機關將於30日(不包括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期限)內對上述被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財物作出處理決定。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或  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簽收: 衞生行政機關名稱並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封扣押決定書範本 篇3

因你(單位)涉嫌,依據之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 (場所、設施或者財物的名稱、數量) 予以查封(扣押) 日。在查封(扣押)期間,你(單位)不得使用、銷售、轉移、損毀、隱匿。

當事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人民政府或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三個月內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

附:查封(扣押)財物清單

執法機關(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