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給予某某警告的決定

警告處分指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主體提出告誡,使之認識應負的行政責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並改正錯誤,不再犯此類錯誤。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關於給予某某警告的決定,供大家參考!

關於給予某某警告的決定
關於給予某某警告的決定範文一

王海雲(學號:205),男,漢族,現年25歲,山西朔州市人,美術學院環境設計專業13-3班學生

該生在20xx年 2月29日—3月1日期間,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不參加學校組織的集中教育學習,累計曠課已達10學時(每天上午按4學時,下午按2學時計算)。

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相關規定及《新疆師範大學學生違紀處分辦法(修訂)》第十五條第一款“一學期內無故曠課累計10 -19學時,給予警告處分”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王海雲警告處分。

年5月20日

關於給予某某警告的決定範文二

關於給予XXX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的

決 定

XXX,男,19xx年x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XXX人。19xx年x月參加工作,19xx年x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xx年x月調入XXX工作,19xx年x月任XXXXXX至今。

主要事實:

20xx年x月,XXX任XXXXXXX期間,在明知XXX翻建住房申請書中XXX的房產面積與其實際合法住房面積不符,明知沒有XXX其他四個兄弟翻建住房申請的情況下,不向主管副局長和局長請示,擅自為其蓋章審批,並且在開具建房許可證時僅根據XX兄弟五人的房產證,就把XXX及其四兄弟的名字全部列上,為XXX兄弟將普通住房改變為經營性旅館用房提供了便利。

定性及處理意見:

XXX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應嚴守黨紀,恪盡職守,他卻濫用權力,不正確履行職責,為XXX兄弟把普通住房變更為經營性用房提供便利,屬失職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七條“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給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第二十一條“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之規定,給予XXX黨內警告處分。

我局黨支部於20xx年x月x日召開了全體黨員大會, 本支部共有黨員19名,到會14名,請假5名。14名黨員經一致同意給予XXX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生效之日起,向本支部、區直機關工委、區紀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XXXXXXXXXX

20xx年x月x日

關於給予某某警告的決定範文三

龐宇,男,學號為:14150071,在20xx—20xx學年度第一學期1—15週中,累計曠課10學時。根據《湖北經濟學院學生紀律處分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特給予警告處分。

經院領導同意,現已將處分放至其學籍檔案,後期如積極悔改,表現良好,半年後經個人申請,班主任和院領導同意,可撤銷此處分。希望其他同學引以為鑑,切勿違紀。

湖北經濟學院信息工程學院

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