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作弊處理決定

考試作弊並不是重大原則問題,它只是個道德問題。對於僵化的教育制度來説,考試作弊還是一種消極的抵抗。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考試作弊處理決定,供大家參考!

考試作弊處理決定
 考試作弊處理決定範文篇一

在20xx年12月25日《公共關係學》期末考試中,財務管理專業20xx級餘xx、許xx同學在考試過程中交頭接耳,經老師多次警告仍不改正,並試圖傳遞紙條,被監考老師制止;企業管理專業20xx汪xx同學不顧老師多次提醒,仍將夾帶入場的資料拿出抄襲。 在20xx年1月2日《概率論與統計》期末考試中,電子商務專業20xx級何xx同學在考試結束時,拒不交卷,不顧老師警告,與周圍數名同學討論,並修改答卷。 上述同學的行為已構成考試作弊。為嚴肅考試紀律,教育學生,根據《xx大學對考試作弊學生的處理規定》,決定給予餘xx、許x、汪xx、何xx同學嚴重警告處分,該門課程的成績以零分計,不能參加該年度獎學金的評定。 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促進我校考風、學風、校風的建設。

xx大學商學院

一月十五日

 考試作弊處理決定範文篇二

在20xx年06月30日合肥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考試中,李xx學員(准考證號:340120xx063xxxx)在參加xx地方區域科目理論考試時,夾帶和考試相關內容,被監考人員現場發現,確認為考試作弊。為嚴肅考紀,端正考風,根據《安徽省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經合肥市運管處出租汽車管理所批准,對其處理如下:取消李欣當場考試資格,考試成績作廢,並做深刻檢查反省!

希望廣大考生引以為戒,端正考風,樹立正確的考試觀,加強自身學習,維護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考試作弊處理決定範文篇三

為嚴肅考試紀律,為考生創設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維護學校的社會聲譽,加強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教職工隊伍建設,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今後教職工在各級各類考試中參與各種形式的作弊活動,處理如下:

1、 在編教師停職反省半年,半年內按時到校學習,只發放本人基本工資;

2、 外聘教師當場辭退;

3、 中層領導就地免職;

4、 校級領導上報教育局。